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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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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宣传
毒品预防教育的概念与意义
教育和宣传
2008-10-08 08:19:14 来自:敦煌市南街小学 作者:深圳龙城中学 阅读量:1

    一、毒品预防教育的概念  

    毒品预防教育是指通过各种途径让人们了解和认识造成毒品问题的基本因素和有关知识,提示毒品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巨大危害,提高全民尤其是青少年认知毒品、拒绝毒品的能力,从而构筑全社会防范毒品侵袭的有效体系。

  毒品预防教育的主体不仅包括各级禁毒领导机构、公安、宣传、广播电影电视、教育、卫生、民政、司法等部门,还包括乡镇基层政府、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还包括禁毒志愿者及广大人民群众,等等。

  毒品预防教育的对象可分为一般对象与重点对象。所谓一般对象,是指不论男女老幼、干部群众、有业无业、有无前科、吸毒者或非吸毒者等等,都是毒品预防教育的对象。全体社会成员,都应该无条件地接受毒品预防教育,都应该了解和懂得有关禁毒基本常识,树立禁毒意识,积极响应并自觉参与各种禁毒活动。所谓重点对象,是指涉毒高危人群及毒品违法犯罪分子。从对吸毒人群进行实证分析,青少年、流动人口、文化程度低者、无业人员等是涉毒的高危人群。对于重点对象,应加大教育力度和教育的针对性。

  毒品预防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1)禁毒历史:包括中外禁毒简史,国内外禁毒斗争现状等;(2)毒品知识:包括毒品的概念、分类、不同性状与特征等生理危害、心理危害、社会危害等;(3)成瘾机理:包括吸毒成瘾的机理、吸毒者的躯体特征和心理特征、吸毒的早期发现等;(4)毒品违法犯罪与禁毒法律、法规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罚;(5)戒毒知识:包括生理戒毒、心理戒毒、戒毒的原理、戒毒机构介绍等;(6)禁毒意识:包括了解掌握一定的识毒、防毒、拒毒的策略与技能等。

  毒品预防教育既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功能,又要善于发挥标语、墙报、招贴画、文艺演出等群众性宣传方式的作用;既可采取专题讲座、课堂讲授等形式,又可采取谈话、讨论等形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形式可以丰富多彩,关键是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二、毒品预防教育的意义

  中国自古就有“上医治未病”的观点。预防就是以“治未病”为直接目的的。现在,人们越来越理性地认识到,医疗卫生服务不仅仅是用药品与设备来向疾病做斗争,如果能够唤起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并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人民健康水平则可以大为提高。预防重于治疗,这一观点对禁毒工作同样适用。

  长期以来,国际社会及许多国家的政府对毒品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管制措施,但未能真正扭转局面。针对日趋严重的吸毒、贩毒问题,打击毒品犯罪和强制戒毒固然重要,宣传吸毒的危害,普及毒品的基本知识,唤起人们抵制吸毒的意识,从根本上预防毒品问题的发生,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应该看到,毒品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上有一些人吸食毒品;另一方面,有一批不法分子在从事毒品的非法生产和贩卖等罪恶活动。吸毒与贩毒相互刺激,必然形成恶性循环,导致更严重的局面。针对这两点,国际组织确定了预防毒品问题的两大战略:减少毒品的非法供应,降低对毒品的非法需求。这是许多国家经过长期禁毒实践所达成的共识。起初,人们简单地认为,只要限制或禁绝毒品供应,就可以解决吸毒问题。因此,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中,一些国家禁毒工作的重点都放在减少毒品的非法供应上。实践证明,这种认识和做法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很难根除毒品原植物的种植与非法生产。更重要的是,有市场的需求就会刺激产品的供应。因此,禁毒工作要坚持减少供应和降低需求并重的原则,这样,预防工作就成了减少毒品需求乃至整个禁毒工作极其重要一环。可以说,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事半功倍之举。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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