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预防教育 > 教育宣传 > 正文
教育宣传
中学禁毒教育的困境与对策
教育和宣传
2007-07-08 11:48:12 来自:《中国中学生报》采编部 作者:杜立 阅读量:1
    近日,湖南一位17岁少年姚某因吸毒过量而死亡,此事再次为青少年禁毒教育敲响了警钟:青少年尤其是中学生禁毒教育必须落到实处。笔者在以中学生为读者对象的传媒专门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0余年,深感我们在对中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远远不够,笔者认为,应该把中学作为禁毒教育的主阵地之一,大大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一、中学禁毒教育步履维艰

  如果深入中学调查了解就会发现,虽然有关方面作了很多努力,虽然我国有了百所中学被命名为“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但中学禁毒教育开展的并不理想。

  一份问卷调查凸显问题

  一年多以前,笔者曾进行过一项有关禁毒教育的问卷调查。调查采用随机访问和定向问卷结合的方式,被调查者均为初二下半学期的学生,收到有效答卷300多份,涉及100余所中学。问卷设计的问题包括:禁毒知识从何处得到?是否赞同“吸毒是大人、有钱人的事,离中学生很远”这样的观点?是否赞同“偶尔吸一点也不要紧,不会上瘾;即使上了瘾也没关系,可以去戒毒”这样的观点?等等。结果发现,所涉及的学校大多数都开设了相关课程,占80%以上,但是,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的并不多:其中占用两节或两节课以上的不足10所,仅为5%左右;占用一节课的有30多所,占20%;其余的学校只是下发了读本,老师也不讲解,也没有开展相关课外活动,笔者将此归类为没有将禁毒教育落到实处,效果不好。至于对错误观点表示赞同或基本赞同的学生超过了100人,占三分之一强。

  此调查并不十分严谨,但多少也能说明一点问题,中学里的禁毒教育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笔者多年来对几百所中学的采访,所了解的情况也能证明这一点。

  升学成为评价学校的唯一标准,很多学校对与升学没有直接关系的教育活动不热心。因我国国情的限制,在现阶段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还不可能使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升入高中,更不可能使所有的高中毕业生都升入大学。因此,升学自然会成为学校、老师和家长共同追求的目标,升学率也成了社会评判一所学校是否优秀的主要尺度甚至是唯一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片面追求升学率而忽视对学生其他方面的教育也就成了普遍存在的现实。由于目标的单一性或惟一性,学校的智力教育必然被抬到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尤其是数理化和语文、外语等对升学起决定作用的科目格外受到重视,其余与中考、高考关系不大的课程自然受到冷落,德育也自然退居次要地位。至于禁毒教育,即使被提到很高的高度,但一到学校就大打折扣,许多学校虽有禁毒教育的安排但却形同虚设,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种评价体系不但使学校禁毒教育陷于困境,而且还产生了一个直接后果:绝对数字相当大的一批批所谓“差生”从学校里走出来。有人说这些“差生”是吸毒者的后备军!话虽然不怎么好听,但这些“差生”确实最容易成为吸毒者。试想,以升学率来评价学校,学校和教师自然要以分数的高低来衡量学生。教师、校长的眼睛都盯在学生的分数上,从而导致分数低的学生受到来自教师、家长和社会的多方指责,这样,“差生现象”就产生了。由于分数低,“差生”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严重挫伤,产生厌学情绪,学习就更差,由此形成恶性循环。据笔者多年接触了解到,相当多的普通中学的班级里,几乎每个班都有那么几个所谓“差生” ,他们虽然是少数,但绝对数字并不少。这些学生一般不容易受到教师的关怀与鼓励,教师没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为这些升学无望的学生补课,而这些学生往往又比较调皮,很容易招来教师的反感,进而成为教师讽刺、挖苦甚至体罚的对象。由此发展下去,这些学生或多或少地会带着失败者的心态甚至是厌世的情绪步入社会,对他人、对社会难免产生敌意。这些少年是最容易成为吸毒的人。

  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在学籍的中学生少之又少,所以许多学校甚至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存在观念上的误差,认为中学生不存在吸毒问题,所以也没必要在中学里大张旗鼓地开展禁毒教育。笔者在不同场合多次听到有关人士的这种说法,而这种认识必然妨碍禁毒教育在中学的开展。不错,吸毒人员中的中学生非常少,但从中学走出来的、因为很少接受防毒禁毒教育而吸毒的毕业生却大有人在。

  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阶段、处于形成世界观和健全人格的阶段,这时的教育会对其一生产生重要影响。中学生在学校接受包括禁毒教育在内的成长教育是天经地义的,国家投入巨大的财力、人力兴办教育,绝不仅仅是建造升学机器,而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劳动者和接班人,因此,学校有责任进行与学生成长有关的方方面面的教育,禁毒教育当然也不能例外。中学生离开学校来到社会上,虽然也会受到这方面的教育,但却是不系统的,受教育者也不会像学生那样有完整、充裕的时间。可见,因为中学生中的吸毒者非常少,所以不用加强教育的观念是非常错误的。

  几个案例耐人寻味

  由于工作关系,笔者接触过一些少年吸毒的案例,有些案例耐人寻味。

  湖南某县一男孩,初中毕业后去南方沿海某城市“闯荡”,他本想找份体面的工作给家里人看看,并没想到找工作的艰难。当他找工作一再碰壁后不免心灰意冷,反而结交了“瘾君子”为朋友,染上了毒品,花光了从家里带来的钱,后来实在无法度日便回到家乡。今年3月26日,他在县城的旅馆里因超剂量注射毒品而死亡,年仅17岁。令人震惊的是,他从离家去南方到吸毒致死,还不到一年时间。

  蒙蒙是上海的一个男孩,17岁时因盗窃被判刑。15岁时,他发现父亲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生活一下子失去了方向,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成了老师批评、妈妈责骂的对象。他听说毒品能解除烦恼,于是就尝试了第一次。从此,他上了瘾,为筹毒资,他最后走上了盗窃的路,那时他还是一个中学生。他说,学校要是能经常告诫我们吸毒的危险性该多好。

  广西一男孩没考上重点高中,由于情绪不好,他在短短的两个月的暑假里就染上了毒品,最后被强制戒毒。他说那时非常苦闷,听人说毒品能解除烦恼,他就相信了,没想到上了瘾。

  小周是贵州人,吸毒时才15岁。他也是被同伴引诱而吸毒的,有一次他们聚在一起,一个同伴神神秘秘地拿出一个小包包,里边是一些白色粉末。同伴让他尝尝,他觉得可能是毒品就拒绝了,同伴说自己已吸了很长时间也没上瘾。禁不住同伴的劝诱,小周就试了试。结果,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直至被抓。

  文文是一个四川女孩,她是在毒瘾发作、四肢痉挛、喘不过来气时被送到戒毒所的,那时她才16岁。她本来在学校里的表现非常好,然而,一次同学的生日派对改变了她的人生:在生日派对上,她认识了两个外校高中男生,道别后,那两个人尾随她并强暴了她。后来,那两个人又用毒品引诱她,她则破罐破摔,成为毒品的俘虏。从此,三人保持着一种奇特的关系,他们为获得毒资而疯狂盗窃,她则在享用毒品的同时成为他们玩乐的工具。

  从笔者接触到的案例看,因好奇而受不良友伴引诱、承受不了意外打击、刚走出中学校门遇到的种种不顺利,这些都是少年吸毒的诱因。专家说,对那些没考上大学的中学生来说,离开中学后的三年内是个危险期,这时,他们刚刚走出校门,对社会又不了解,升学失利、就业无门、交友受挫……这些都会使他们情绪低沉、心情苦闷,如果学校的防毒禁毒教育工作不扎实,这些毕业生此时最容易将毒品视为精神寄托,进而被毒品击倒,上面几个案例都说明了这一点。

  二、如何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

  必须真正改变重智育轻德育的教育体制。

  我国各级各类学校都强调把德育放在首位,可一到实际中,德育却处于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关键时不要的尴尬境地,原因就在于考试指挥棒和以分数衡量学生、以升学率衡量学校的这种评价体系。因此,要真正把德育落实到实处,就必须加大教育体制改革的力度,改变升学只由分数来决定的单一选拔模式,使升学既要考核学习成绩,又要考核思想品德养成,从而真正使素质教育成为现实。而只有真正改变重智育轻德育的大环境,禁毒教育才能有所作为。

  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学校教育的终极目标,这就需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因为素质教育要培养的是包括优良的品行、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很强的法制观念等在内的综合素质,禁毒教育自然也包含其中。

  消灭差生现象,以消弭青少年吸毒的内在动因。消弱考试指挥棒的作用,改变对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标准,将德育的位置摆正,把素质教育落实到实处,尽可能地让每个在校中学生都能高高兴兴地走出校门。这样,“差生”现象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但一定会大大减少,从而消弭青少年吸毒的内在动因。

  要多开展生动、直观的教育活动

  中学生思维活跃、活泼好动、接受能力强,喜欢生动、直观的教育活动,因此,禁毒教育仅靠课本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围绕课本的内容多制作一些教学影视片(光盘)作为辅助教材,以增强直观性;多开展集体活动,组织诸如参观访问、与有关人员座谈、听讲座、编排禁毒小话剧等活动,让禁毒教育生动活泼起来。很多青少年吸毒都与情绪、心理有关系,比如遇到挫折、生活发生意外变故时,更容易从毒品中寻求解脱。所以,笔者建议在禁毒教育中适当增加心理辅导的内容,相信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禁毒教育必须有权威性和考核制度

  随着我国禁毒形势越来越严峻,学校尤其是中学里的禁毒教育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然而,禁毒教育要达到效果,还需大大加强其权威性。

  如今,禁毒教育在很多学校里处于可有可无的境地,没有严格的检测制度是原因之一。就目前而言,要想学好任何一门知识,就必须经过一定的手段来检测,这样才能达到目的。笔者建议,既然中学开设了禁毒教育课,就必须进行有权威性的考核,考核可由当地禁毒委(办)或综治部门进行,先采取抽查形式,条件成熟时可进行统一考试,并在中考、高考中适当加入这方面的知识,从而起到强化作用。否则,禁毒教育也就流于形式,达不到目的。有人认为这样会加重学生的负担,其实这种担心没有必要,因为了解中学生的人都知道,学生的负担绝大多数都来自那几门功课,来自其他方面(如健康教育、卫生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国防教育、理财教育等)的“负担”几乎为零。

  学校教育应与社区密切结合

  前文曾谈到中学里的“差生”现象不容忽视,他们在学校里是很小的一部分,但绝对数却不少,加上大批无法升学和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他们毕业后升学无望、就业无门,又缺少监护,由于自身的原因,他们更容易被坏人引诱走上吸毒甚至犯罪的道路。对此,社区应起防范作用。学校应与所在社区共建社区学校和假日青少年活动中心,把处于失学、辍学状态的未成年人“管”起来,让他们有“家”的感觉。可聘请社区内公、检、法部门人员和心理学家、学校教师、大学生、热心青少年教育的离退休人员为志愿者,采取办讲座、参观、访问等各种形式,开展以人生观教育、公民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就业指导、心理辅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及活动,禁毒教育应渗透其中。建立社区学校应列入当地综治部门的考核范围,定期派人给予指导,使之真正起到教育青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和吸毒的作用。
    
    家庭教育失范,也是导致青少年吸毒的原因之一。因此,巩固或强化家庭教育,对防毒禁毒教育的顺利进行能起到推动作用。应考虑以社区为主、学校为辅组建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不同于以学校为中心的家长学校,它不仅可以对家长进行一般意义上的教育,而且可以对父母关系紧张的家庭或离异家长进行专门辅导、对虐待未成年子女或在教育和监护上不尽责任的家长进行批评教育,以预防未成年子女由此引发不良行为。

  近些年来,我国禁毒成绩显著,但禁毒斗争形式依然十分严峻,2003年,全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万人,其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了722%,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和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国吸毒的主要高危人群。面对严峻的形势,我们提倡禁毒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但同时必须强调学校要承担主阵地的作用,这个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强。如果学校的禁毒教育是成功的,必将会大大降低青少年吸毒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