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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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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与社会
充分发挥"半边天"在依法禁毒中的作用
2010-01-14 10:56:28 来自:福建禁毒网 作者:薛建和 阅读量:1
  第一,认真学习禁毒法,提高参与禁毒的能力。通过学习,首先要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禁毒的责任感,认真履行禁毒法所赋予的职责。其次要掌握一定的禁毒工作知识。禁毒法的内容非常丰富,其所包含的知识面也相当广,这些知识都是开展禁毒工作必备的,如禁毒工作方针,禁毒领导机制,禁毒工作机制,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法律责任等,要掌握其中的重点内容,以更好地指导具体工作。
  
  第二,把禁毒工作摆上日程,并有新的建树。妇女是禁毒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干部在禁毒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2000年全国妇联开展的“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就非常有特色,各级妇联为此做了大量工作,积极配合禁毒部门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禁毒法的要求,认真调整思路,切实履行职责,有效整合资源,更加自觉、更加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把贯彻禁毒法融入“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与“平安家庭”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举措、有成效;可围绕女性和青少年吸贩毒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提供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决策参考和工作参考;注意发现基层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在深入开展禁毒工作的典型经验,及时予以总结推广,表彰奖励在禁毒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妇女集体和个人,等等。
  
  第三,结合工作对象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禁毒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积极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单位、进场所”是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各级妇联作为妇女的群众组织,具有联系千家万户的优势。要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作用,促进禁毒宣传教育进入家庭。要把存在毒品问题的社区和单亲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涉毒家庭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禁毒教育观念,提高家庭保护意识和防范毒品能力。要教育广大妇女尤其是年轻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远离毒品。
  
  第四,协助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不让毒品进我家”,但若“毒品进了家”怎么办?那就应当 “把毒品赶出家门”。禁毒法对戒毒工作体制作了重大改革,坚持“以人为本”思想,体现了科学戒毒的原则。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同时也是受害者和特殊的病人。吸毒成瘾是慢性的易复发的脑疾病,反复是其发病规律和病态特征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对于吸毒成瘾者来说,反复是正常现象,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戒毒失败。以往我们习惯于将屡戒屡吸视为恶习不改。从强制戒毒到劳教戒毒,戒毒期限延长,体现了加重处理的理念。而现在按禁毒法规定实行的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等,体现的则是根据吸毒成瘾者的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治疗。新的戒毒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和重返社会“三位一体”戒毒工作新模式。无论是社区戒毒还是社区康复,家庭在其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作为妇联基层组织和广大妇女干部要予以关注,投入真情与真爱,使涉毒人员及其家庭摆脱毒品的纠缠,回归正常、和谐,并持久地保持下去。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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