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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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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与社会
浅析吸毒人员家属在禁毒工作中的作用
2010-01-14 10:42:55 来自:杜新忠戒毒网 作者:高祥根 阅读量:1
  笔者试图通过对吸毒人员家属在预防、知情、配合、监护等方面优势的剖析,讨论吸毒人员家属在禁毒、缉毒、戒毒等工作中的作用。
  
  一、染毒前的预防优势
  
  吸毒问题,在当今世界已成为一个不分边境、不分社会制度的全球性公害,象超级温疫艾滋病一样迅速在全世界蔓廷。至1995年底,全国吸毒人数已达52万人,有吸毒的县(市)达1600多个。
  
  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对青少年的毒品预防教育。当前,我国正在实施改革开放政策,毒品会通过多种途径进入人们的生活圈,特别是初涉人世的青少年首当其冲成了毒品的受害者,据资料显示:我国吸毒人员中85.1%是35岁以下的青少年,他们当中又有82%是在不了解毒品危害的情况下吸毒成瘾的。青少年在生理上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思想上尚不定型,好奇心强,自控力差,极易被毒品诱惑,因此,要把预防、控制吸毒的重点对象瞄准到青少年身上,把加强对青少年的毒品预防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重要任务,把不产生新的吸毒者,尤其是保护青少年不受毒品危害作为禁毒的治本方针。
  
  根据近年来开展预防教育工作的初步实践笔者认为:当前禁毒预防工作除了依靠禁毒职能部门外,应把青少年的家长作为重要依靠力量,想方设法引导青少年的家长积极参与、配合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他们在禁毒预防教育中有主、客观的便利条件:首先,主观上家长对子女的成才愿望。就常理而言,任何一个家长总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成大器,所谓“望子成龙”。而吸毒等违法犯罪是子女成才的天敌,因此,作为家长,不论社会地位有多少差异,在预防子女吸毒问题上观点、立场、态度是完全一致的。家长的“望子成龙”愿望决定了必然要求子女远离毒品。但是,在对待子女是否吸毒的问题上,一些家长还没有象艾滋病、癌症等那样予以高度警觉,认为毒品离我们还比较远。正是存在这种想法、观念的家庭中出现吸毒人员的机率比较高。因此完全有理由告诫每一位青少年的家长,要象对待其他生理、心理疾病一样对待吸毒,思想上高度重视,决不能掉以轻心。第二,客观上了解子女的生活规律、行为习惯。家长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也是预防违法犯罪包括预防吸毒的第一责任人。与家人生活在一起,子女的言行举止、生活起居、兴趣爱好与父母亲、夫妻、兄弟姐妹等亲人最为了解。吸毒恶习染上后,本人会出现一些反常现象,如:嗜睡、生活钟失常、呵吹不断、说谎、化钱快等,这些不健康生活习惯或方式的出现,在有防毒、拒毒意识的家人面前是不难被发现的。
  
  据对吸毒人员染毒原因的统计显示,相当一部分人染毒前对什么是毒品并不了解。染毒前后出现了一些可疑迹象,但因其父母忙于自己工作,忽视或放松对子女的看管和毒品预防教育,导致子女误入毒渊,而难以自拔。青少年除了从学校、单位等获取禁毒知识外,家长怎样才能预防子女染毒呢?一是要有防毒、拒毒意识。要了解毒品的危害,在思想上树立起预防意识。消除那种认为禁毒是党委、政府、政法部门的事,与已无关等认识上的误区;二是经常给子女种“牛痘”,防患于未然。青少年一般处于家庭、学校、工作单位、亲戚朋友的交际圈子里,涉世不深,阅历浅,思想单纯,生理、心理比较敏感,处于相对活跃期。这个时候如果家长、教师等年长者能及时地通过新闻媒介或禁毒部门举办的各种禁毒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让子女接受禁毒教育,了解毒品的真相,帮助在思想上构筑起一道抵御毒品的精神防线,能起到良好的预防作用;三是注意子女交友圈,发现可疑。据调查,女性涉毒人员中80%是交友不慎引起的,她们或碍于朋友、亲情关系挡不住诱惑被拉进毒潭。而明智的家长,在发现了子女涉毒后则主动向公安缉毒部门报告。前几年我们接到多名吸毒人员家长的报告后,其子女与涉毒嫌疑人员一起被抓获并被送强制戒毒,现在其儿子已完全脱瘾了。如98年7月嘉善一位私营业主将毒瘾很深的儿子送到当地公安局,强烈要求儿子送进强制戒毒所。值得欣慰的是这几年随着禁毒宣传的不断深入,毒品正被越来越多的吸毒者家属所认识,这类家属的数量正在逐年上升。
  
  二、涉毒后的知情优势
  
  情报工作是缉毒斗争的生命线。毒品犯罪的特殊性决定了缉毒斗争要以获取情报为前提和主要任务。涉毒人员家属是获取情报的一条重要途径。他们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具备了解子女活动规律、习惯的有利条件,他们中的大多数正义感较强,愿意为公安禁毒工作出力,只要加以引导,方法得当,合理利用好这支特殊的禁毒力量,一定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其知情优势体现在:一是知情度高。毒品犯罪分子具有极大的隐蔽性、狡猾性、残忍性、暴力性,要求公安机关在禁毒、缉毒工作中注意深挖毒品犯罪线索,获取毒品犯罪的深层次情报信息。由于吸毒人员既是毒品的买方和消费者,同时又是与毒贩沟通的扭带和联系人,吸毒人员要想得到毒品必定要与毒贩联系,买卖毒品的时间、地点、数量、交易方式等,吸毒人员处于毒品需求期间的反常行为举止等家属是最能掌握和了解的。因而家属提供的毒品犯罪情报线索往往知情度高。二是情报线索来源可靠。从某种意义上说,子女吸毒成瘾后,家庭人员成了毒品的受害者和牺牲品,他们从子女吸毒的严酷现实中体会到毒品的极端危害性,往往对毒品恨之入骨,真心希望公安机关重创毒贩,净化毒品市场,挽救子女,因而内心十分愿意提供线索且线索的针对性强,可靠程度高。三是信息传递快。毒品犯罪线索传递时效对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效果有较大的关系。吸毒人员家属为警方提供线索,一般不通过其它中间环节,而是直接与警方取得联系,这样减少了传递环节,时效快,有利于公安缉毒部门快速反应,制定对策,稳、准、狠地打击毒品犯罪分子,严惩毒贩。
  
  当然,一些涉毒人员家属受声誉、地位、前途、亲情、传统习惯等影响,在深知亲属涉毒后却采取了或包庇或放任的态度。包庇型家庭一般文化层次不高或涉毒人员负案在身,家长担心子女涉毒的丑事被公安机关查究后,会“拔出萝卜带出泥”,影响子女个人的前途和整个家庭的名誉。
  
  三、戒毒时的配合优势
  
  吸毒人员家属配合戒毒所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戒毒医疗上。在戒毒期间,戒毒人员先进入在生理上脱毒,然后转入心理脱瘾期。通常情况下,在生理脱瘾阶段为十五天至一个月,这段期间,戒毒人员还处在被毒魔纠缠阶段,意志消沉,理智尚未得到恢复,表现为:说谎、易激动、易惹事生非等。戒毒所工作人员和家属做思想工作效果不大。治疗期是戒毒者在戒毒所内最难过的阶段,父母亲属要相信戒毒所,不要担心子女在戒毒所里吃苦头,受罚,绝不允许将毒品带进戒毒所内,让子女“过过毒瘾”。二是管理上配合。强制戒毒所有一整套管理制度,这些子女进所前往往骄生惯养,进戒毒所后生活上可能一下子不能适应等,这些规章制度家属一定要理解、支持、配合好戒毒所工作。戒毒期限一般规定为三至六个月,家长要相信公安机关,不要在戒毒期限上提出无理的要求,要了解只有确保一定的时间,戒毒才会收到效果。三是教育上配合。强制戒毒所除了所领导、民警、医务人员与戒毒人员谈心外,还定期允许家属接见,利用接见的时间对戒毒人员进行谈心、教育,这样做有利于戒毒人员与家属之间的思想感情交流,有利于克服戒毒人员本身的在父母面前的骄气,消除和减少家长和子女的感情隔阂,为出所后家属的严格管教打下感情基础。做到既满腔热情又严格要求,对已经染毒的子女要象以前一样关心、爱护,要以亲情来感化子女那创伤的灵魂。要用满腔热情鼓励摆脱毒瘾。同时做到不溺爱子女。俗话说,“严是爱,娇是害”,“惯子如杀子”。可以说,子女走上吸毒道路与父母亲的溺爱有一定的联系,在发现子女染毒以后再继续溺爱。
  
  强制戒毒所把禁毒、戒毒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讲的是社会效益。戒毒所民警和医务人员业务工作的目标是让每一名戒毒人员早日摆脱毒瘾,最终禁绝毒品。所以说戒毒人员本人、家属与整个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然而,“一朝染毒,十年戒毒,终身想毒。”“染毒容易戒毒难。”戒毒是生理脱瘾与心理脱瘾的过程,是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结果,是依靠本人意志和外部环境并重的过程,家属全力配合支持戒毒,鼓励吸毒人员树立信心,戒断毒瘾,最终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四、出所后的监护优势
  
  戒毒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吸毒人员在戒毒期内,主要是生理上摆脱毒瘾,而要在心理上彻底脱瘾,三至六个月是远远不够的。虽然各地公安派出所将戒毒出所人员列为重点人口加以管理,但是监护的主要任务还得落在其家属身上。因此要求吸毒人员家属在子女出所后继续做到三个坚持:一是继续坚持正面引导。一般说来,经过戒毒所的生理脱瘾和心理等教育其对毒品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他们最担心的是出所后会被周围的人歧视,朋友、亲戚、同事等;二是继续关心交友动态。戒毒人员出所后,交友是否得当在戒毒实践中关系甚大,这个敏感期间如果能与昔日的毒友断绝来往,戒毒可以成功,否则会前功尽弃。一名从嘉兴市强制戒毒所出所的戒毒人员金某出所后被其兄长关在房间内“紧闭”起来,不让其与昔日的毒友交往,几个月下来金某一切正常。值得提醒的是一些吸毒人员在戒毒所里,不是诚心戒毒,而是臭味相投,广交毒友,为日后的吸、贩毒开拓市场,因此,出所戒毒人员的父母脑子里要有这样的意识;三是继续配合公安民警工作。经过大量的调查表明,凡是吸毒人员的家长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戒毒工作的,其子女的戒毒信心就足,戒断成功率就高。老实说,从戒毒所里出来的吸毒人员对公安机关的回访是有精神压力的,家属如何引导,把压力变动力。有的家长主动要求公安机关定期回访,给子女以压力;有的家属发现子女形迹可疑,即要求警察出面做其子女工作,效果不错。
  
  当前,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禁毒斗争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做好吸毒人员家属的工作,积极引导吸毒人员家属参与禁毒斗争,是公安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拓宽公安缉毒信息来渠道源,增强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可以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禁毒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项各业、社会各界的支持,特别是吸毒人员家属的支持。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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