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戒毒研究 > 吸毒与社会 > 正文
吸毒与社会
一个定位,三项措施——对当前我国禁毒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0-11-18 14:13:27 来自:厦门多靶点戒毒研究所 作者:吴永长 阅读量:1

  当前,我国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复杂的,吸毒本身是一种严重的社会流行病,戒毒、禁毒工作也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事业。
  
  结合当前国内外的禁毒形势和我多年来从事民间戒毒工作的体会,我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与对策建议,思考的出发点是从小入手,从大局着眼,铺设一道降低复吸率、真正实现从生理脱毒到心理脱毒再到回归社会的三阶段顺利过渡。
  
  一、一个定位:“有病的罪人”或者“有罪的病人”
  
  禁毒事业和吸毒人员的定位是一切禁毒政策制定和禁毒工作的起点和出发点。也就是说,这个起点和出发点关系到我们对禁毒事业的政策导向和对待吸毒人员的态度和对策。如果这个定位有错误,那么我们的政策和措施可能就会产生偏差;如果这个定位科学,那么我们的政策和措施才会对症下药。
  
  吸毒人员首先是“罪人”。吸毒者是对自己犯罪,对家庭犯罪,更是对社会犯罪、对民族犯罪。吸毒的后果无疑是严重的,不光吸毒者自己苦不堪言,生不如死,还累及家人。如果哪家有一个人吸毒,那么全家人都觉得难受,即使是笑到脸上,也必定是痛在心里。家财万贯的,也有一贫如洗的那一天;不宽裕的就有可能去偷去抢,甚至杀人越货。报载,我国爱滋病的迅速蔓延70%是由于静脉注射毒品引起的。毒祸真象一个大毒瘤,侵蚀着社会、民族的健康肌体。
  
  吸毒者还是特殊的“病人”。中医认为,吸毒者无法摆脱毒魔的纠缠是因为体内毒素的存在,已经打破身体的新陈代谢秩序,导致脏器功能紊乱。毒素不除,各组织器官功能不恢复,虚损状态不消失,身体就难以纠正对毒品的依赖。更无法完成后期康复,重建健全人格,回归社会。这和我国当前很多人以完成脱毒为戒毒成功的理解是大相径庭的。《禁毒史鉴》一书中曾记载,一名医生不信毒品有那么大的威力,就尝试吸毒,以为完全可以摆脱掉。结果,即使是用铁链拴住自己也无济于事。因此,戒毒并非单纯的意志薄弱问题,从一定程度上讲,吸毒者是受到体内毒素的控制,而非自己控制自己的问题。
  
  不过,吸毒者绝不能简单的说是“废人”。应当看到,吸毒者中80%左右是由于对毒品危害的无知,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坠入深渊的。对他们来讲,良知未泯,自身也并非完全丧失了对社会做贡献的条件;最要紧的不是一味指责、歧视,而是帮助他们早日脱离苦海,迎接新生。国内外的很多实例证明,毒很难戒掉,但决非不能戒。近十年来,我义务帮戒获得成功就是一例。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过去曾吸毒而被义务帮戒改正的人中,不少成了参与义务帮助别人戒毒的骨干。要充分认识这种榜样作用的意义有多么巨大,它可以化消极为积极。过去曾吸毒而改正了的人,他们更懂得吸毒者的心理行为特点,更善于有的放矢地帮助尚在毒海中挣扎的同伴。关键是我国对这方面的报道太少,以至于大家都简单的认定:一日吸毒、终身戒毒,毒不可戒、吸毒者=废人。这不正说明了我们在宣传上的一种偏差和认识上的误区么?
  
  综上,吸毒者是“有病的罪人”或者“有罪的病人”,决非“废人”。我认为,这一定位符合我国吸毒戒毒的实际形势。
  
  二、三项当务之急
  
  既然是罪人,只要不是十恶不赦的,有向善之心的,社会都应该给予他们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既然是病人,只要不是病入膏肓、回天无力,那么就有康复的可能,健康的人就应该伸出援助之手。事实证明,只要方法科学、措施得当,吸毒者就可以重新回到社会大家庭中来。这关系到国家的发展、社会的繁荣和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平安幸福。
  
  当前,我认为在我国禁毒工作中应该推出以下几项紧迫性意义的对策:
  
  (一)建立国家禁毒学院,培训专业教师
  
  各级各类戒毒机构教员和管理者的本身素质和专业水平直接影响到禁毒工作的成效。但是,面对日益复杂的禁毒形势和我国这方面管理教育现实是不太令人满意的。
  
  衡量戒毒成功的标准是什么?长期以来,我们仅仅停留在生理摆脱毒瘾这一起步性的基本指标之上。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实现心理脱毒、建立健康良好的心理机制并顺利回归社会却是一项更为复杂的工作。摆脱“心瘾”的阴影才是戒毒者在戒毒过程中所遇到的最大的难题。“心瘾”是毒瘾延续的结果,是由于长期的吸毒——戒毒——复吸过程中,逐步发展成生活习惯、生活理念、人格、行为能力等一系列的异常改变。
  
  从实践证明来看,我们必须认识到:生理戒毒是心理戒毒的前提,心理戒毒是生理戒毒的继续、巩固和最终与毒品决裂的保证。因此,对戒毒者的“心瘾”环境进行干预,扎扎实实做好戒毒心理辅导康复工作,已成为戒毒者保持高度的自我戒毒意识,抛弃旧我,重塑新我,走向新生的重要途径。
  
  长期以来,我国戒毒事业主要由各级公安机关的强制性戒毒所负责管理,抛开增加了公安机关的工作量不谈,重要的是在戒毒帮教人员素质、专业心理咨询技能、吸毒社会心理等方面缺乏统一的培训和要求。如此,各地戒毒机构的管理水平、教育水平和心理健康咨询水平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同时,也正因为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培训,造成禁毒管理教育不能根据吸毒者个人的实际展开。所以,有必要建立一所国家禁毒学院,专业培训全国禁毒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其教育管理水平。这也使得将我国禁毒戒毒工作管理纳入规范化、标准化,以便于进行量化考核、实现科学管理成为可能。
  
  (二)创办《中国禁毒周报》
  
  报纸是一种历史久远的新闻传播媒介,其诞生要早于广播、电视。报纸诞生后就作为传统大众传播媒介的一种,其功能包括教育、娱乐、岗哨、论坛等四大项。但是,当前我国没有一份专门报道全国禁毒工作的报刊。《中国禁毒周报》将通过敏锐的触角关照全球范围内和全国各地的禁毒新闻、防止吸毒和顺利脱毒的新方法,通过一种和风细雨式的宣传,警钟常鸣,贯彻预防为主的禁毒事业方针。同时,也有利于全国各级各类禁毒戒毒机构内部业务交流。
  
  专业禁毒报纸的优点:
  
  (1)传播面广,读者稳定;
  
  (2)时效性强,传播迅速;
  
  (3)版面灵活,制作简易;
  
  (4)阅读方便,可以保存;
  
  (5)享有威信,效果较好;
  
  (6)费用低廉。
  
  阅读对象:主要读者对象是专业人员和普通易感人群。其次是普通大众。
  
  办报资源投入:禁毒是一项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命运前途的公共事业,办报经费等资源投入建议由政府承担。同时,考虑到我国报业的体制改革和办报的经济来源,为减轻国家的财政投入,报纸的经营可以适度的引入市场化经营的成分。例如,准许获得国家资质的戒毒医疗机构和医药厂家以栏目赞助的方式进行软性广告和记者采访报道活动。
  
  编辑记者人员构成:鉴于禁毒事业的社会公益性意义,《中国禁毒周报》的编辑记者应该在具备普通记者素质和技能基础上,更需要有投身于国家禁毒事业的热情,视野宽阔,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一种俯天仰地的气度。
  
  (三)开办脱毒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基地。
  
  如前所述,生理戒毒是心理戒毒的前提,心理戒毒是生理戒毒的继续、巩固和最终与毒品决裂的保证。如何实现生理脱毒、心理康复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大家庭,自己劳动养活自己、自食其力,是我们戒毒工作所必须重视的一个环节。可以说,这一环节是吸毒人员从“病人”或“罪人”转化为“社会人”,转化为合格公民的一个必然过渡阶段。这一环节解决好了,前面所做的生理心理脱毒才会终见成效;这一环节没有解决好,那么很显然,没有自食其力的生存能力,脱毒者极有可能会重蹈覆辙,重新跌入吸——戒——吸的恶性循环中。
  
  从国内外禁毒实践来看,建立脱毒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解决之道。
  
  基地开办目的:实现回归社会的顺利过渡,最大限度的降低复吸率。
  
  基地培训内容:劳动技能培训及相应资格认证考试、心理健康咨询、文化体育活动、社会考察等等。对脱毒人员的劳动应该给予适当经济报酬。
  
  实施步骤:考虑到没有现成的模式,为稳妥起见,国家有关禁毒管理部门可以在认真考察研究后先在几个或部分省份进行培训基地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加以推广。同时,国家要充分调动各地的民办戒毒机构的积极性,发挥其贴近性、灵活性,争取尽快取得尽可能丰富的经验。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