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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与女性
女性涉毒:由“从属”走向“独立”
2010-08-04 08:54:20 来自:检察日报 作者:网络 阅读量:1

  犯罪特点

  罪名较为集中。在女性涉毒犯罪案件中,所涉罪名集中于贩卖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两类,其中犯贩卖毒品罪占据绝大部分,共68人,占94.4%。

  犯罪主体呈现“三高一低”。一是无业女性比例高,且大多有吸毒史;二是青年女性比例高,35岁以下的有45人,占62.5%;三是本市人员比例高,有45人,占62.5%。另外,涉毒犯罪女性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以下文化有48人,占66.67%。

  犯罪地位由“从属”走向“独立”。在以往的毒品犯罪中,女性在犯罪中的依附性较强,往往在他人指使、引诱下参与犯罪,处于从属的地位。近三年来,女性在毒品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开始发生转变,由消极被动转为积极主动,通过主动联系、安排交易等积极行为实施毒品犯罪,据统计,此类涉罪女性计52人,所占比例达75.36%。

  犯罪地点以行为人生活区域及周边区域为主。女性在实施毒品犯罪时,大部分将行为地选择在自己的暂住地、宾馆、临时落脚点等相对封闭的空间,或是上述地点的周边区域,此类情况占80%左右,仅有少数犯罪地点为商场、路边、桥下等公共场所。

  罪责意识普遍较为淡薄。调查表明,涉毒犯罪的女性往往只认识到其行为对个人的危害,不能认识到对社会的实质性危害。约53%的涉毒犯罪女性认为自己是无辜的,片面强调客观原因,把责任推向他人和社会,并对法院判决表示不满,认为量刑过重,约32%的涉毒犯罪女性认为其实施的毒品交易是“两厢情愿”,是自己“谋生”的手段,仅有15%的女性涉毒犯表示认罪服法。

  相应对策

  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抵制毒品犯罪。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尤其要加强社区、街道的法制宣传活动。禁毒宣传在解释毒品危害性的同时,更要针对当前毒品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加大宣传,适时集中对外公布开展禁毒斗争的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展示政府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信心。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促进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全社会防毒禁毒氛围。采取公开审判、庭审直播、报道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禁毒教育,增强女性的法律知识、拒毒意识。

  切实维护女性合法权益,改善女性生存状况。加大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缩小贫富差距和城乡差别,抑制一些因收入微薄、生活困难等原因而引发的毒品犯罪。政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女性就业安置,尤其是待业青年女性和下岗中年女性,为其提供基本就业生存,鼓励她们劳动创造财富。

  打击防范有机结合,遏制女性毒品犯罪。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贩卖毒品犯罪,切断毒源,严打零星毒贩。刑事打击、行政处罚相结合,对一些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女性涉毒人员,依法采取治安处罚手段,消除侥幸心理。

  净化社会环境,帮助涉毒女性回归。倡导健康娱乐方式,加大全民文化娱乐、休闲投入,开展有意义的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加强对旅馆、歌厅、洗浴中心等营利性娱乐场所的监管,规范外来人员和房屋出租管理,消除毒品犯罪滋生空间。对于涉毒女性,要引导其与家庭成员加强沟通,以解决其情感依赖和心理需求;落实回归帮教举措,加强思想教育、心理疏导,使其感受社会接纳和人情温暖,帮助其树立对新生活的决心和信心,促其自食其力,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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