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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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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与青少年
当前青少年涉毒现状、原因和预防措施
青少年吸毒
2008-11-25 07:51:59 来自:禁毒人民战争网 王传 作者: 阅读量:1

  随着近年来我国毒品滥用种类的多样化趋势,80后,90后的青少年群众已成为毒品侵害的主要对象。根据近年来对长沙市吸毒人员情况的调查,绝大多数吸毒者初始吸毒年龄在20-30岁之间,30岁以下的青少年占到70%以上。毒品,严重损害了涉毒青少的身心健康,并诱发大量的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给青少年的自身、家庭、社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青少年涉毒问题已成为一个触目惊心的严重问题。

  一、当前青少年涉毒的现状

  (一)青少年涉毒种类不断增加。在目前根据调研长沙市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尚未得以有效遏制的同时,以青少年为主要侵袭对象、滥用歌舞娱乐场所的新型毒品来势迅猛。苯丙胺类的冰毒、苯丙胺类衍生物摇头丸等中枢神经兴奋性毒品,大麻烟、大麻脂等致幻性毒品,氯胺酮等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在娱乐场所迅速滋生蔓延,且花样品种不断翻新、或不断衍生新的替代品。由于服食简易、欣快感强、成瘾性较小,这些毒品容易被青少年接受并滥用。目前我市已逐渐形成了青少年吸毒群体多种毒品交叉滥用的局面。

  (二)涉毒青少年日益趋向低龄化。一是吸食、贩卖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违法犯罪人群低龄化。据国家禁毒委数据,目前我国发现的吸食海洛因人员年龄最低的仅8岁,最小的贩毒人员仅7岁。二是涉及新型毒品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低龄化形势严峻。据统计,长沙市抓获的吸食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年龄均在16至45岁之间,18岁以下的约占3%,18-29岁之间约占76%。更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人吸食新型毒品的情况,如工作中发现有的中学生借庆祝生日的方式请客聚众吸食摇头丸、氯胺酮。

  (三)涉毒青少年范围趋向扩大化。在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人员中,农村闲散人员和城镇待业青年占有较大的比例,统计数字显示前者约占42。3%,后者占39。7%;吸食者大多为低学历人群,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吸毒者大多为辍学少年。

  滥用新型毒品的娱乐性、情景性和群体性,使接受并吸食新型毒品的青少年范围扩大,涉及的社会层面更宽,既有文化程度较低的城市、农村闲散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个体经商人员,也有学历较高的公司职员、企事业单位员工、公务员,甚至大学青年教师和在校大、中学生。且相对于吸食海洛因人群,吸食新型毒品人群中青年女性所占比例较多,约占30-45%左右,如2008年2月份长沙天心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与城南路派出所在“帕蒂”酒吧抓获的吸食团伙,11人中青少年有7人,其中女性又有4人,占57%。吸毒者社会身份的多元化,加速了滥用的新型毒品行为的进一步传播。

  二、青少年涉毒违法犯罪的危害

  (一)严重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吸食毒品,使青少年生、心健康遭受到极大的摧残。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极易成瘾,使青少年生理机能严重受损、免疫力被破坏,丧失了学习和工作的能力。而服用冰毒、摇头丸、氯胺酮等化学合成的新型毒品可对吸食者脑部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有的青少年因频繁吸食形成了精神依赖,有的造成智力下降。特别是新型毒品服食后产生的兴奋和刺激,使内脏器官超负荷运转,极易诱发生理衰竭,出现生命“透支”现象。加之毒贩贩制售的这些毒品大多制作粗糙、添加化学成份复杂,因此毒害性极大。2004年一男青年在长沙市城南某如乐场所中,因过量吸食摇头丸而导致猝死。

  (二)改变个人前途命运。毒品具有“依赖性”、“非法性”、“危害性”。沾染毒品的青少年往往因此而改变了前途和命运。吸毒的违法性、成瘾笥,使他们脱离了正常的社交圈和生活、学习秩序,混迹于吸、贩毒人员之中,围着毒品打转,成为“灰色”人群和社会边缘人群。他们大多数自暴自弃、情感麻木、人格变异,丧失了生活的动力。少数青少年受犯罪分子引诱,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充当毒贩的贩毒工具,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甚至为此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

  (三)诱发违法犯罪等严重的社会问题。吸食毒品消耗巨额的资金。以每天吸0。3克海洛因、每克300元计算,吸毒人员一年要耗费32850元。吸食新型毒品也是一种高消费的违法行为,以氯胺酮每克零售500至1000元计算,团伙吸食一次少则消费数千元。从诱发男性吸毒人员以扒窍、盗窃、抢夺等非法侵财他人财物犯罪,诱发女情吸毒人员从事卖淫等违法活动,赚取不法暴利,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三、青少年涉毒的原因

  (一)主观上方面的原因。一是轻信一次不会上瘾。好奇心理促使部分青少年误信谣言尝试吸毒,轻信新型毒品“不上瘾,无危害”,但众多吸毒者的亲身经历是“一日吸毒,长期想毒,终生戒毒”。二是轻信吸毒可以减肥。毒贩经常向青少年吹嘘毒品的好处,称可以治病,还利用女青年爱美的心理编造“吸毒可以减肥”之类的谎言,实际情况是吸毒损害大脑,摧残意志,影响血液循环和呼吸系统功能,降低人的免疫能力,引发肝炎、艾滋病、肺结核等疾病,是病态的棉黄肌瘦。三是误认吸毒为时髦,毒贩们鼓吹“吸毒可以炫耀财富,现在有钱人都吸毒”、“吸毒是时髦”等错误观念,而部分青少年关注潮流,追崇时尚,往往会被这些错误的观念所左右,走上吸毒——强制戒毒——劳教戒毒这条路,不光吸尽家产钱财,也毁灭了自己的美好前程。四是误认新型毒品不会上瘾。一些青少年容易被他人诱导,错误认为吸食新型毒品不会上瘾,对身体伤害不大,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观念。“冰毒”、“摇头丸”、“麻古”等新型毒品对人体有很大的危害,需要强调的是,只要吸食了新型毒品,哪怕只有一口也会成瘾,只是吸毒成瘾的时间长短存在个体差异罢了。

  据有关部门统计,青少年吸毒有38%是好奇,12%受亲友影响,26%是精神空虚、追逐时髦,24%是被引诱上钩。

  (二)客观上方面的原因。一是目前毒品泛滥的大环境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由于受国内外大气候和历史因素的影响,加上毒品问题的特殊情,决定了禁毒斗争将会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根据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数据看,全市禁毒部门共侦办了22起缴毒量在1000克以上的大案。全市公安禁毒部分共破获毒品案件5315起,打击处理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10739名,缴获毒品150余公的,制毒原料180公斤。破获的毒品案件和抓获的涉毒人员同比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毒情一时之间难以有效的控制。二是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预防措施不力。上级政府部门领导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历史和民话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但是工作在落实贯彻过程中间,有些部门认为禁毒教育是公安部门的事,与本单位无关,思想上没得到统一,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工作发展不平衡,成而造成禁毒工作上紧下松,外紧内松的局面。三是学校对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不强。目前,我国还有相当部分学校教育仍处在一种典型的应试教育上,以升学率、以书面成绩为标杆的应试教育强调智育,忽视德育,分数挂帅,缺少对毒品的预防宣传教育,青少年没有抗毒意识和防范知识。四是家庭教育重视不够。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毒品犯罪日趋严重的形势下,须将禁毒宣传教育渗透到每个家庭成员的意识当中。但是现在有很多家庭的父母自身素质较低,缺少对毒品知识的认识,没有能力教育子女。还有很多家长外出经商、务工或平时沉迷于麻将等赌博之中,无暇顾及子女,忽视青少年的教育管理。甚至一些单亲家庭的子女得不到亲情的关爱,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引导,反而流浪社会,走上涉毒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预防青少年涉毒的措施

  面对日益严俊的青少年涉毒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涉毒行为,进一步打击毒品犯罪,对于治国安邦,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一项既紧迫、又艰世,既重大、又长远的任务,必须发挥社会整体功能,开展社会综合治理,方能取得成效。

  (一)认真贯彻《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社会各种积极因素,宣传毒品危害,杜绝毒品来源,组织青少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引导青少年远离毒品场所,严防毒品侵害,提高青少年抵御毒品的能力,要求青少年用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精神文明约束自己。

  (二)政府应支持和帮助戒毒所、少管所、劳教所建立科学的戒毒模式和管理方式,培养戒毒方面的人才,鼓励和支持创办民间戒毒机构。医疗卫生部门应加快戒毒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尽快形成科学的戒毒理论和综合脱瘾方法体系,以便戒毒工作能够较快取得成效。

  (三)进一步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功能,在学生中大力加强毒品危害教育,严格要求学生远离吸毒人群;对于吸毒的学生,一律按照校规严肃处理。决不能允许毒品流入学校。 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预防教育如开展禁毒演讲,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等活动,提高在校学生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再则确定了骨干教师,落实了每期不少于2个课时的禁毒预防教育。

  (四)加强家庭禁毒预防教育。家长应该侧重关心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在教育家庭成员识毒、拒毒的同时,从自身做起,建立良好的“无毒”家庭环境。家长在平时应当及时了解青少年的思想动态,主动与之沟通。尽量让青少年少涉足复杂的娱乐场所,告戒青少年在娱乐场所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烟、酒等物品

  (五)加大城市社区和农村居民委员会的禁毒工作力度。社区和居民委员会要关心青少年的成长,特别是对于单亲家庭的青少年,更要给予热情的关怀;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失足于毒品的青少年,要建立吸毒档案,开展帮教工作,组织定期尿检,发挥社区矫正的功能。

  (六)对于涉毒犯罪的青少年,要实行重教育、重感化、重挽救、轻惩罚的方针,尽可能少判、轻判、不判,少送监狱和劳动教养所,给予司法保护。实践证明,青少年犯罪送进监狱和劳动教养所后,易受服刑的惯犯和成年犯罪分子的影响,非但自身得不到改造,反而会学习一些新的犯罪手段,不如放在社区,通过社区帮教矫正,更有利于他们改去恶习。对于已经戒断的青年,社会要予以关心,帮助他们学会一技之长,政府要设法给他们安置就业。

  (七)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营造良好的禁毒、防毒、拒毒氛围。总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加快制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加强缉毒专业队伍的建设,增加人、财、物的投入,保证经费、设施和装备都能适应当前缉毒工作的需要。对于收留毒犯的监狱、少管所、劳动教养所,应适当增加一线干警、教师的编制和经费,以适应当前劳改、劳教工作的需要。

  (八)加强娱乐场所管理。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加强娱乐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的禁毒教育。抓好涉毒公共娱乐场所的整治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明确重点,组织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公共娱乐场所依法经营,管理有序,特别要加强对中小型娱乐场所涉毒问题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娱乐场所涉毒现象。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明确责任,要求各娱乐场所都签订禁毒工作责任状,悬挂禁毒宣传警示牌,从业人员必须持《禁毒教育证书》上岗。

  预防、减少青少年吸毒人员的滋生,是禁毒的治本之策,对有效遏制毒品蔓延、新吸毒人员滋生,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社会各部门、组织应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各级禁毒委的文件精神,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涉毒行为作为一项紧迫的社会任务,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开展。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青少年禁毒防范的社会机制、涉毒青少年挽救机制,并更加有力地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及时遏制、逐步减少青少年吸毒人员的滋生,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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