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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与青少年
青少年成瘾行为干预策略和方法
青少年吸毒
2007-10-01 17:10:16 来自: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 作者:佚名 阅读量:1

  吸烟、酗酒和吸毒是常见的、对人类健康造成极大危害的成腐行为,近年来在我国青少年中也有发生率明显上升的趋势。如何在青少年中转变、控制乃至消除这类行为,是我国健康教育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成瘾病行为的概念

  吸烟、酗酒和吸毒,都是典型的成瘾行为(亦称药物依赖行为)。瘾,指各种生理需要以外、超乎寻常的嗜好。成瘾,指养成该嗜好的过程。导致人上瘾的物质通称致瘾原。它能使易成病者产生强烈的欣快感和满足感。其中,毒品引起的欣快感强烈持久、极易产生依赖性,称强致瘾原;香烟和酒带来的欣快感相对弱,持续时间短,称弱致瘾原。致原瘾越强,促其行为转变的过程越艰难。

  二.成瘾行为的特征

  成瘾行为是指成瘾后表现出的一系列心理、行为表现。它有两个重要的行为特征。

  第一、已成为成瘾者生命活动中的必需部分,由此产生强烈的心理、生理、社会性依赖。其中,生理性依赖是指己在体内形成包括循环、呼吸、代谢、内分泌系统的生理基础,以适应烟、酒、毒品等本来是额外的需要。心理性依赖,指成瘾行为已完全整合到人的心理活动中,成为完成智力、思维、想象等心理过程的关键因素。社会性依赖,指一进入某种社会环境或某种状态,就出现该行为。例如吸烟成瘾者假如不先抽烟就无法完成开会、人际交往、作报告等社会活动。

  第二、一旦中止成瘾行为,将立即引起戒断症状。这种症状如空虚、无聊、无助、不安、嗜睡、流涎、绝望、寻死觅活等,是一组生理和心理综合改变。烟、酒、毒品在成瘾后各有特异的戒断症状,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一旦恢复成瘾行为,戒断症状将完全消失,同时产生超欣快感。

  三.成瘾行为的形成过程

  成瘾行为的形成,大致都经历以下四个阶段:

  1.诱导阶段  人与致瘾原偶尔接触,尝到“甜头”,如吸毒的欣快感,喝酒后的飘飘欲仙感,令手拿烟卷的青少年自我陶醉的“成就”感等。这些欣快感对成痛者有强大吸引力,但在这一阶段终止后不会有明显的戒断症状。

  2.形成阶段  在内外环境的共同作用下,行为不断重复,直到产生依赖。初期成病者常有羞耻感、畏惧感和自责心理,宜乘该时机及时加以矫治。一旦依赖建立,矫治难度将增加。不过多数成瘾者仍有强烈的戒除愿望,只是难以忍受戒断症状的发生,对他们,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将矫治措施坚持到底。否则,戒断症状带来的痛苦反会对成瘾行为起正反馈作用,使行为的程度加剧。不成功的戒断次数愈多,成瘾行为恢复后的超欣快感愈明显。

  3.巩固阶段  成瘾行为已经巩固,并整合为生命活动的一个部分。成瘾者此时对各种促使他戒断的措施有强烈的抗拒心理。瘾的发作可使成瘾者宁可不吃、不喝、不睡,甚至明知后果严重(如吸毒者会犯法而坐牢),也会继续去干。

  4.衰竭阶段  已酗酒成性者出现酒精性肝硬变症状;吸毒者精神颓废、更身体衰竭,可引起死亡。

  不同的致瘾原和不同类的成瘾行为,经历上述过程的表现各异;同一行为的个体间差异也很大。但通常来说,吸毒者的诱导阶段很短,有的一次偶尔尝试即成瘾;吸烟者的诱导时间较长,有的初吸时呛咳不止,没有明显的欣快感。但是,青少年时代的尝试成成腐行为,留在大脑皮层中的记忆印象常十分深刻,对成年后的成瘾行为发展有较大影响。所以,针对成瘾行为的健康教育工作应从学龄期开始。

  四.成瘾行为的内外影响因素

  1.人格特征

  面对同样的致瘾原,并非所有人都成瘾。人群中有一部分被称为“易成瘾者”。他们具有以下人格特征,是促使其成瘾的内因:

  (1)从众心强,凡事无主见,行为随大流,对不良事物缺乏批判性。

  (2)性格内向,有内心矛盾冲突时既不与人交流,也没有积极的解脱方式。

  (3)意志薄弱,缺乏对诱惑的抵抗力。

  (4)争强好胜,易激惹,易在别人挑唆、激将下接受致瘾原。易成瘾者是成瘾行为的高危人群,也是矫治成瘾行为健康教育活动的重点对象。

  2.社会因素

    导致产生吸烟、酗酒、吸毒等成瘾行为的根本原因来自外界社会因素,如:

  (1)不良社会环境。许多国家(尤其西方国家)物质生活丰足,精神却极度空虚。暴力、杀人、种族歧视、失业、通货膨胀和拜金主义等,引起人们对现实生活的惶惑和厌倦,希望借助成瘾行为进入“世外桃源”,“获得暂时安宁。

  (2)生活紧张刺激。生活节奏的加快,无休止的竞争,使人们感受到的紧张刺激增加。有的借吸烟调整情绪,提高工作效率;有的借酗酒消除烦恼、空虚、胆怯、失败等心理感受;有的通过吸毒产生的梦幻感,逃避现实生活中的竞争和勾心斗角。

  (3)社会润滑作用。在我国烟和酒是社会润滑剂,使社交更易成功,人际更易沟通,在社会价值观上能取得难以替代的满足感。受传统习俗影响,不吸烟的家庭也会将敬烟作为待客方式;喝酒、敬酒则是喜庆和礼仪场所的重要活动。许多人明知吸烟、饮酒有害,在一定的社交场会仍不得不参与其中,时间一长,自然而然地把此整合到自己的日常行为模式中。

  (4)媒体宣传与广告效应。有些媒体借助吸烟、饮酒表现一定的社会形象、风度和仪表;各种形式的烟酒广告及影视作品中英雄人物的吸烟镜头等,对仰慕英雄、有狂热追星倾向的青少年,可能产生强大的诱导作用和负面影响。

  (5)团体效应。团体内广泛存在的吸烟、酗酒现象,其致感瘾作用对具有强烈认同感的团体成员来说,影响比外界更大。许多青少年的吸烟行为,源自同龄小伙伴集团。犯罪团伙从事贩毒,往往先须诱使其成员吸毒,以此作为团伙内互相认同的主要标志。

  (6)家庭影响。吸烟和酗酒都有“家庭集聚现象”(家庭成员在某健康相关行为上的相似程度显著大于非成员)。美国有调查发现,来自父母吸烟家庭的孩子吸烟率比其他家庭高1.5倍;若家中还有年长的兄弟姐妹吸烟,该吸烟率还将增加1倍。这一现象的产生不取决于父母对吸烟的态度,而在于他们的“榜样”行为迎合了青少年强烈的好奇心理,并引发其探究行为。

  五.吸烟、酗酒、吸毒对健康的危害

  (一)吸烟

  长期大量吸烟可引发肺病、支气管炎、肺气肿、缺血性心脏病、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等。在欧美一些盛行吸烟的国家里,65岁以下肺病、支气管炎和缺血性心脏病死亡人数的65%、75%和叙%由吸烟行为引致。吸烟导致发病率上升、有效工作目减少,医疗需求增加,人类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无法估量的。

  吸烟量越大、起始年龄越小、吸烟史越长,对健康的危害越大。这些结果是经过世界范围内近30年来8次大规模的前瞻性调查证实的,其可靠性已确凿无疑。

  吸烟不仅使本人受害,还危及他人及全社会的健康。被动吸烟的孕妇可导致胎儿长期处于低氧致病环境,智力发育受阻,早产和低体重儿出生增加(是不吸烟孕妇的2倍)。

  在公众场所弥漫的烟雾是许多重金属污染物、多环芳烃、亚硝胶等的载体,引起被动吸烟者血氧含量下降、免疫机能改变,诱发癌症。吸烟又是导致恶性意外事件的重要原因。如我国1987年发生的大兴安岭森林大火,造成400人死亡,5万人无家可归,几十亿元直接损失,其罪魁正是乱扔的烟头。

  因此,吸烟不仅害己、害人,还严重危害社会。我国是世界烟草生产和消耗大国,受到吸烟危害的程度在全球范围屈指可数。

  我国吸烟问题还有以下特点:无论城市或乡村,吸烟率都很高;吸烟起始年龄小,吸烟量大;所吸劣质烟(含更多的煤焦油等)比例高。据国外专家预测,我国居民的吸烟习惯如不抓紧改变,20年后因吸烟而导致死亡的人数将增加20倍,即从目前的每年10万增加到200万。

  (二)酗酒

  过量的、无节制的饮酒称为酗酒,对健康的影响分急、慢性两类。急性者引致乙醇中毒、损伤、车祸、斗殴和意外死亡等;慢性的有乙醇慢性中毒综合症、肝硬化、心血管病和神经精神疾患等。长期酗酒引起的酒精性肝硬变、脑血管疾病,以及酗酒同时大。

  量吸烟的协同性致病作用,都是导致成年人死亡的重要原因。孕妇饮酒对胎儿有直接的不良影响。在前苏联的一项调查中,饮酒孕妇的早产率为34.5%、死胎率为17%、死产率为25.5%。还有报道称每周饮酒 2-3次以上的孕妇,妊娠中期流产率分别是其他妇女的 2倍和3.8倍。

  乙醇又是引起胎儿酒精中毒症(FAS)的祸首。若将孕期每日的饮酒量折算成乙醇,达到30ml(相当于40度白酒1.4两)时,约20%胎儿出现FAS;若达90ml或以上,FAS发生率超过95%。FAS防胎儿长期处于营养缺乏状况,多种胎盘激素无法合成,故胎儿的体格和智力发育都严重受阻。

  酗酒者的瘾态行为是构成社会治安恶化、家庭离异、违法乱纪、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据WHO报告,导致死亡的交通事故35-5 0%与酒后开车有关。美国的吸毒者中8 7%(男)和74%(女)有酗酒史。

  美国保险业所估测的四项主要经济损耗指标中,生产力损失的46%、保险费增加的30%、车祸的20%、暴力犯罪的5%因酗酒引起。1992年,美国仅为酗酒后果支付的保险赔偿和提供的社会服务,总额超过740亿美元。

  我国居民的酗酒严重程度远低于欧美各国,其不良后果常被低估。开怀豪饮者在某些场合还备受恭维赞扬。近年来伴随生活水平的提高,酒的消费量以每年30%的惊人速度上升,各种酒的年生产量已达1200万吨以上。在饮酒人数和饮酒活动频度增加的背景下引发的酗酒现象有蔓延趋势,应高度重视。

  (三)吸毒

  吸毒属于滥用药物,是指不在医生指导下随意或不适当使用心理激动(致幻)剂,直至产生成瘾或有成瘾趋势的一类行为。吸毒是一种社会瘟疫。在美国,约40%的成人尝试过吸毒,约3500万人经常使用一种以上毒品,约200万人经常使用致幻剂。在国际环境影响下,我国已灭绝多年的吸毒现象近年来死灰复燃,吸毒人数已达百万计(在册人数50万)。

  吸毒行为的矫治在今后的健康教育工作中将占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常用的毒品有海洛因、可卡因、鸦片、吗啡、大麻、巴比妥类、安非他明、二乙胶等。其中,海洛因、可卡因等可使人出现异常的精神亢奋;其他毒品则有致幻作用。对健康的危害呈综合性:精神颓废、人格缺损、心智功能紊乱、身体素质下降,直至衰竭死亡。

  致幻剂对免疫系统有直接抑制作用,不少吸毒者(包括静脉注射)往往同时又是同性恋或性淫乱者,所以吸毒人群中艾滋病高发。我国现有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的90%是因静脉注射吸毒(共用注射器)引起的。

  六.健康促进在矫治成提行为中的作用与意义

  在吸烟、酗酒、吸毒等成瘾行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起着关键性作用。有些成瘾行为(如吸烟)的戒治本身不难,但因社会各界的忽视,收效甚微;有些成瘾行为(如吸毒)直接触犯了法律,无法单靠健康教育和健康信息传播来解决。三级预防思想的成功实践也证明,只有将健康目标转化为社会行动,全方位发挥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力量,才能达到促进健康的根本目的。健康促进在减除成瘾行为的工作中起主导作用。

  1.健康促进高度重视一级预防,即把重点放在成瘾行为的诱发阶段,强调预防的目的是去除易感性,或避免易成瘾者暴露于致瘾原及其外界诱发因素,从而防止成瘾行为发生。

  2.健康促进重视政府各部门与卫生保健机构在矫治成瘾行为过程中的作用。但它强调的不是单纯的医疗服务,而是广泛专业合作,共创支持健康的环境。

  3.健康促进不仅限于对某些特定危险行为的矫治。它涉及全人群健康的方方面面,包括日常生活。在促使危害健康行为的转化,矫治成瘾行为方面,特别重视发展和调动个体、家庭、同伴和社区自身的潜力。

  七.防戒吸烟活动与健康促进

  1.立法与社会屏障

  目前,不少发达国家的吸烟率正以每年平均1.1%的速度下降,尤以美国、瑞典、挪威等国下降幅度明显。其中完善的立法所起作用功不可没。有48个国家制定了禁烟法;加拿大和一些英联邦国家开展全国性的“无烟星期三”;瑞典将立法手段和健康教育相结合,使吸烟率在5年内降低了30%,其中青少年下降55%以上。

  芬兰建立吸烟与健康全国委员会,设专款专人负责控烟,建立戒烟所帮助已成瘾者戒烟。在整个70年代,13-15岁男女少年的吸烟率从15%左右降为5-6%;成年男女分别下降50%和35%;自1978年开始,男性肺病发生率已由 1963年的50/10万降为 1981年的 30/10万。进入90年代后,在健康教育者倡导下社会各界掀起反吸烟浪潮。

  1995年美国总统宣布的香烟管制新措施有:禁止在学校和学生活动地区设置香烟售卖机;卖烟者应先查明顾客确已年过18岁。对香烟的销售广告限制更严;烟草公司每年应缴1.5亿美元用于制作劝阻吸烟的电视广告。

  美国有些城市还出动警车在中学附近巡逻,规定第一次看到青少年吸烟将予以没收并告知校方、家长;第二次犯禁则要上专门劝阻吸烟的学习班;第三次则应交付500-1000美元罚款,或被罚去参加社区服务。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美国各大学开始以“重义轻财”为由,拒绝接受烟草公司提供的经费援助。

  这是很不简单的,因为这类援助曾是大学科研经费主要来源。美国癌症协会指出,各种劝阻吸烟的活动在数以千计的城镇出现。这种来自基层的反吸烟浪潮,使财大气粗的烟草公司难以招架。

  中国防戒吸烟工作起步晚,但由于政府重视,各项法律法规已相继出台。

  1981年颁布的《中学生守则》明令禁止青少年吸烟;1985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铁道部联合发布规定,不得在无烟车厢吸烟;1991年通过的《烟草专卖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有控烟条款;1993年后有关在飞机、医疗机构、公众场所、领导干部会议上不准吸烟的规定陆续出台;每年围绕世界无烟日展开一次声势浩大的反吸烟宣传活动。

  1994年通过的广告法明令禁止在公众媒体和公共场所做吸烟广告,被认为是对烟草销售们一次沉重打击。1994年宋庆龄基金会向全国3亿青少年发生出号召:“不吸烟、不买烟、不卖烟;劝告身边一位亲人戒烟或少吸烟;在有禁烟标志场所发现有人吸烟,要勇敢上前劝阻”。

  1997年北京第十届世界健康或烟草大会上,江泽民主席代表我国政府向世界作出了大力劝阻吸烟、完善控烟法规、促进人民健康的庄严承诺。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信息传播

    防戒吸烟的活动中,健康教育占有关键的主导作用。它有以下四个重要内容:

  第一,充分有效利用健康信息传播技术,宣传吸烟的危害性,如:①香烟的各种有害成分;②吸烟会致癌;③吸烟引起,心脑血管病;④吸烟危及全身;③吸烟致病是慢性过程,不能存在侥幸心理;⑤被动吸烟危害惊人;①经济损失巨大。内容和深度可根据传播条件、对象等加减。其目的一是帮助对象树立信念,转变态度;二是促使对象产生强烈的“需要”感和“恐惧”感,瘾切感受到“现在再不戒烟,恐时不我待”,尽快投入戒烟者的行列。

  第二,完整地学习和掌握有关促进个体行为变化的理论,如个性理论、发展理论、动机理论、学习理论、态度转变理论等,并努力将其与戒烟实践相结合,正确选择适宜的教育策略、了解影响减除吸烟行为的倾向,促成、强化等因素将有重大帮助。

  第三,设计科学的控烟教育计划,基本要素有:①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作出社会学诊断,收集准确的信息。②分析现状,确定高危人群,对他们的行为表现作出行为诊断,了解能利用的各种资源和条件。③通过对重要性、有效性、可行性和可变性的分析,初步确认本计划能达到改变预期行为的目的。④利用问卷调查,对目标人群的吸烟状况及严重程度作基线分析。

  ⑤在明确目的基础上,对多个可供选择的目标进行筛选,选择出若干最有代表性、最能反映人群吸烟状况发生变化的目标。这些目标一般用流行瘾学或统计学指标表示。③选择适宜的健康教育策略。①制定完成本计划的提纲和时间表,内容有项目名称、课题组成员及其技术分工、前言、目的、目标、传播或教育的策略、分阶段活动内容、管理和监测、评价、所需费用和人力、预期结果和完成人员等。

  3.团体干预

  利用团体干预方式进行防戒吸烟活动,可以充分利用团体成员间较密切的群体互动机制,以及他们对团体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通过教育和行为指导活动,改变个人吸烟行为。在团体干预中,必须着重强调以下要点:

  (1)及时吸取国内外最新经验,根据目标团体的实际情况,在干预目标、传播策略、群众参与、团体内相互作用等方面,突出本项干预活动的特色。

  (2)参照目前较先进的 PRECEDE模式进行项目设计。即:从预期的干预结果(譬如,力争在一年以内将某单位建成无烟单位)逐步类推,逐~落实本干预计划中的倾向、促成和强化因素、明确监测及评价等各项指标及实施的路线。尤其要重视制订于预计划前的调查研究和相关信息分析,使决策落实在牢固的基础上。

  (3)在被干预单位不同层次的吸烟人群中,选择一个特定对象层次作为首选干预对象和计划的突破口。这批对象可以是单位领导层、新入厂、入学的工人、学生,也可以是一个先进班组,一般在应具备需求强烈、内部凝聚力强,有具有权威性的先进人物和带头人等可行性强的特点。取得干预经验后,再逐步扩大干预范围和战果。

  (4)针对干预对象特点,提出明确目标。如:①学会自我保健;②吸烟者自觉自愿戒烟,不吸烟者坚决不吸第一支烟;③坚决抵制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导致他人被动吸烟的不道德行为;④爱集体,互相鼓励和约束,共创无烟单位等等。

  (5)开发单位领导,首先帮助他们转变思想观念,理解干预活动的心要性。然后,让他们积极参与和组织干预活动的策划、实施、评价和激励活动。

  (6)通过调查研究,识别和充分利用干预现场的各种信息传播资源,如广播、闭路电视、读报栏、厂(校)内部刊物、工会活动、业余教育设施等,使本项干预活动从一开始即得到最大限度的传播。

  (7)借助外力。如在干预期间,可充分借助“世界无烟日”、创建卫生城市等社会活动机会,在大众媒体大力宣扬反吸烟所形成的社会氛围中强化干预和教育措施,提高干预效果。

  (8)传播策略上尽量改变传统的利用媒体一味宣传的单向模式,转而采取“传播与教育并重,领导支持、群众参与”的双向模式,力争使防、戒吸烟变成每名团体成员的自觉行动。

  (9)充分发挥团体的力量。如建立互相帮助、互相约束的“对于”,共同参与制定无烟单位守则等。如果能将对该守则的遵守及违规情况列入单位的考核或奖惩指标体系,效果将更好。

  八.控酒、禁毒活动与健康促进

  1.禁毒立法与司法

  吸毒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作为禁毒的一级预防关键措施,是严格执法。应严格执行1990年12月28日七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以及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1987)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1988)等等。

  (1)公检法系统依法对毒品施行三禁(吸、种、贩运)并举、标本兼治、堵源截流等严厉措施。依法对违纪违法导致麻醉品流失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医院对麻醉药品有专人管理、专用处方、专人领取、专用帐册、专门登记和专柜加锁等完善的管理制度。

  (3)对吸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和康复措施。

  酗酒在我国尚未成为重大的危害社会行为,少量饮酒亦对健康无害.故就国家的立法和司法而言,控酒和禁毒有一定的本质区别。许多国家政府在反酗酒行为方面有以下法律措施:①强制实行允许饮酒的最小年龄规定;②通过高税高价,以经济和财政手段控制酒精总消费;③限制高度酒、鼓励低度酒的生产和销售;④谨慎发放酿酒、贩酒、销售酒的公司(包括跨国酿酒公司)的营业执照;③加强对汽车驾驶人员的酒精监测。严惩酒后驾车、酗酒闹事等违法行为。

  2.建立强大的社会干预屏障

    香港在禁毒的社会屏障方面有较丰富经验,他们的做法是:

  (1)分层次实施对滥用药物干预。第1层次为全社区,主要针对高危人群(如棚屋区青少年);第2层次为已有某些不良成瘾趋向的人们(包括止咳药水、大麻等软性药物滥用者),利用替代性文娱活动、社会服务、咨询、培养骨干人物等方式,防止他们转而采用违禁药物;第2层次为已成瘾者,提供心理社会康复、社区整合、重返社会(已被他们的成瘾行为所疏远)等服务,尤其注意帮助他们改变原来的生活模式,并利用同辈人自助组织(如培康联会)对重蹈覆辙者及时提供干预,防止重新开始吸毒行为。

  (2)采取社会整合措施,促进社会康复。根据戒毒者的心理变化,分三个整合阶段:

  ①期望和失望相混合;②戒毒已成自愿行为;③自信乐观地重返社会。在第1阶段他们的戒毒行为尚没有取得家庭信任,又易遭同辈怀疑、叽嘲和不信任。故施以理解、支持、鼓励和辅导,帮助克服消极情绪。第2阶段着重提醒其言行一致,重建生活模式,以诚实获得家庭和雇主信任。第3阶段要加强随访,帮助克服可引发其重新吸毒的生活危机事件等。按上述三个整合阶段分别进行社会干预。第1阶段由社会组织提供生活津贴、有酬劳动(或清洁工作)或小额贷款;帮助他们重建生活。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实力和弱点,实事求是地期望和评价自己;第2阶段把重点移向职业康复,寻找正常生活带来的满足。帮助他们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远进社区中的反社会群体,对工作场所的不良影响保持警惕;第3阶段帮助他们在健康生活方式中寻求人生快乐,远离毒品需求。在自愿情况下,也可让他们参加以往曾帮助过自己的社会援助活动。一方面,他们的成功转变对尚未戒毒者是活生生的教育,另一方面,在援助别人的过程中享受自己从未有过的自尊和自重。

  3.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信息传播

  (1)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广泛宣传酗酒和吸毒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为解决健康教育经费的不足,可借鉴某些国家的经验,即利用提高酒、烟税或酒类销售广告费,筹集制作宣传酒滥用、药物滥用或酒依赖的健康教育教材和广告费用。

  (2)将有关健康教育内容强制性列为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凡在酗酒、吸毒高危地区遇到以避免学生负担过重为由婉拒增加有关健康教育内容的学校当局,应寻求行政领导和各级教委的支持和帮助。

  (3)将行为不良青少年、待业者、无业流民、刑满释放而表现仍差者、低文化层次者视为高危人群。除强制性提供教育措施外,必要时还应配合应用监控手段(如放射免疫法尿样毒品检测)。

  (4)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业余文化活动内容和条件,改善枯燥的生活环境,帮助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酒精依赖和毒品依赖的产生。

  4.行为矫正

  各种行为矫正技术,如厌恶疗法、强化疗法、消除疗法等,只要应用信当,无论是配合对毒品依赖、酒精依赖的药物治疗,抑或单独使用,均有一定疗效。

  (1)厌恶疗法。对那些初次染上酗酒、吸烟等成瘾行为的青少年,可提供羞耻性刺激,即当他自以为很潇洒地向人敬酒、敬烟时,在场众人立即报以鄙视的目光,或处于一种令人难堪的沉默状态,使他感到羞耻。此时的青少年自尊心极强,爱面子,只要事先作好家人、同学、伙伴、亲友工作,共同采取行动,通常一两次即可使该青少年终生难忘。

  对那些酗酒成性的成年人,可利用痢特灵(每日3,每次1片,连服2-3周)或双硫肥(常规量),提供药物性刺激。痢特灵主要抑制体内单胺氧化酶活性;双流脓主要抑制乙醛脱氢酶,造成乙酸在体内堆积,引起头痛、头昏、颜面赤红、恶心呕吐、腹瘾无力、呼吸急促等不适感,使饮酒人的大脑内产生一喝酒就会不舒服的归因,从生理反馈中逐步戒酒。

  (2)替代疗法。对青少年正处于成瘾诱发阶段的,可用行为替代法。即用一种具有诱惑性的行为(如电子游戏机)作为替代物。当出现吸烟、饮酒等行为时引导他把注意力转移到替代物上,逐步去除其成瘾前的诱发因素。对已吸毒成瘾者,“可采用美沙酮替代递减法。但接受者本身必须有戒除该成盛行为的坚定决心,而且一定要有医生全程监督,及时对疗法、用量进行调整。

  当成酒行为的戒除达到一定阶段,医生会逐步取消替代物。否则患者会转而迷上电子游戏机,荒废学业;后者将因停用美沙酮而引发戒断症状,第2-3日达到高峰,7日后大体消除。所以,替代疗法应配以强有力的心理治疗,多鼓励、多解释,但切不可恢复用药,也不能让被治疗者离开监控状态(通常必须在戒毒所内进行),以防成瘾行为复发。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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