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戒毒研究 > 吸毒与青少年 > 正文
吸毒与青少年
浅谈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的防治
青少年吸毒
2007-07-08 14:54:31 来自:温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 李德洲 作者: 阅读量:1

    对当代人和未来的若干代人来说,毒品的蔓延比瘟疫的祸害更加严重。毒品成为暴力犯罪、道德沦丧、疾病和死亡的代名词,毒品摧残着吸毒者的躯体,击毁着他们的精神和意志,破坏了他们正常的生活。进入九十年代,以摇头丸为代表的新型毒品开始出现在中国。1990年广东省破获了第一起冰毒案件,1996年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破获了第一起摇头丸走私入境案件。90年代中期以后,冰毒和摇头丸的问题日益严重,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破获了摇头丸的案件。2003年,全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万人,令人触目惊心的是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到了总数的72.2%。青少年已成为我国吸毒的主要高危人群。本文拟从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的特点、原因、危害入手浅谈对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的预防和治理。

    一、新型毒品的种类、特征及当前现状

    近年来,我国毒品滥用的种类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海洛因大量滥用的同时,冰毒、摇头丸、氯胺酮(俗称K粉)等新型毒品从沿海地区迅速向全国蔓延,这些新型毒品主要是化学合成类毒品,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毒性巨大,成瘾性强,服用毒品后造成的危害更大,戒除毒瘾更难。   

    冰毒又称去氧麻黄碱,化学名称为甲基苯丙胺,也叫安非他明,其外观与冰极相似,故称之为“冰”。冰毒的刺激性强,持久力强,使用一次便会上瘾,因此被称为毒品之王。冰毒的毒性甚于海洛因,长期使用使人坐立不安,浑身颤抖,易怒、失眠、忧郁、神志不清、惊慌偏执、心律不齐、腹部疼痛性痉挛甚至发疯死去。吸食冰毒死亡率较高,特别是对婴儿毒害最严重。

    摇头丸的化学名称为亚甲双氧甲基安非他明,简称MDMA,它也是一种苯丙胺类兴奋剂,是冰毒的衍生物,服用后1-2小时发挥作用,听到音乐会产生强烈的兴奋作用,摇头不止,可长达6-8小时,且引起幻觉和激动,易造成疯狂、狂喜、忘我的行为失控。摇头丸容易上瘾,精神依赖性之强在各类毒品中仅次于海洛因等毒品。它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使人心跳加快,血压升高,损害心脏、肝脏,消耗体能,降低人体免疫力。长期服用会使人失眠、心悸、情绪低落,并引发神经错乱,最终至死。若大剂量服用会导致休克,呼吸衰竭而死亡。

    二、在我市,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问题日益突出,成为新的社会问题,也成为公安、教育等部门亟待解决的重点,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大幅增加。截至今年5月5日,我市查获吸食新型毒品人员364名,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8倍。查获的新增吸毒人员中,服用新型毒品的有273名,占新增吸毒人员的28.35%,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00%,并由原来的市区向永嘉、瑞安、平阳等沿海地区发展,今年初,洞头、文成等地首次查获吸食新型毒品的案件。

    2、随着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出现,吸毒人群年龄趋向低龄化。截至今年4月7日,我市已累计抓获吸食新型毒品者633人,27岁以下共227人,占35.86%,今年查获的娱乐场所内吸毒人员,35岁以下的占查获总数的81.02%,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8.03%,最小的女孩还不满15周岁。

    3、吸食新型毒品女性增多。自1997年新型毒品流入温州到2003年五年时间里,抓获的吸食新型毒品女性为88人,而仅去年3月至今年4月一年,就抓获吸食新型毒品的女性204人。现女性吸食新型毒品的已占46%,与男性人数相当。最近甚至出现以陪男性吸食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为业的“陪吸女郎”。今年查获的娱乐场所内吸毒人员中,陪顾客一起吸毒的娱乐场所“公关人员”2名,无正当职业的“坐台女”31名,占查获的女性吸毒人员总数的46.97%。

    4、吸食新型毒品具有公开性、娱乐性。传统毒品多是躲在无人的角落里吸食,而新型毒品却在迪厅、酒吧、KTV包厢等歌舞娱乐场所或个别郊区别墅被公然摆上桌面,服用后在强烈的音乐刺激下寻求快感。2002年我市查获涉毒的娱乐场所7家,去年查获涉毒的场所已经增加到19家,同比增长1.7倍。今年仅1—3月中旬就查获涉毒场所14家,占了去年的73.68%,今年在歌舞娱乐场所内查获的吸毒案件中,吸食新型毒品的更高达93.43%。

    5、新型毒品多为群聚吸食。被抓获的新型毒品吸食者少则两三人,多则十几人或几十人。去年查获的类似案件中,一次查获吸毒人员最多的有31人,最少的也7人。今年1—3月中旬查获的娱乐场所吸毒案件中,一次查获10人以上的有7起,占查获总数的58.33%,最多的一次为24人。与单独隐蔽吸毒相比,群聚吸毒更能相互影响,危害性更大。

    6、新型毒品吸食者的范围不断拓宽。吸毒者正在向在校学生、追求所谓时尚的青年男女中悄然蔓延,一些娱乐场所业主和领班也开始加入吸毒行列。今年2月27日,我市公安局查获的“布拉格”酒吧群体性吸毒案件中,酒吧业主朱某在容留他人吸毒的同时,自己也参与吸毒。

    7、多种类型毒品混食。服食摇头丸的人员中多伴有鼻吸K粉或大麻的行为,那样更容易发挥药效。也有以前吸食海洛因后改服摇头丸的,许多吸食海洛因的吸毒人员有过吸食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经验。 在场所中同时吸食摇头丸、K粉等多种新型毒品的人群占了查获数的近三分之一。

    三、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的危害

    相对于传统毒品而言,新型毒品危害性更甚。原因就在于它们更具隐蔽性,它们有像海洛因一样的毒性但又不易被人认识到。大多数人服用摇头丸并不认为自己在吸毒,觉得既不会上瘾对身体也没什么害处,只是玩玩而已。实际上,摇头丸对人体的危害并不亚于传统毒品,主要表现在:

    一是心理方面,可以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损害作用,导致神经细胞变性、坏死,出现急慢性精神障碍。研究表明,82%的苯丙胺滥用者即使停止滥用达8-12年,仍然有一些精神病症状。

    二是生理(主要是对心脏)损害作用:在服用摇头丸后,人体神经中枢的血清素降低,身体一部分肌肉(通常是手、脚和颈部的肌肉)便失控抽搐,因而摇头、摇手或摇脚等,不要以为它的影响只限于此,猛烈失控的肌肉活动可导致体温上升、肌肉坏死及脱水等,如果不停止,高体温可引发脱水,心脏和血液循环系统也会因受过分刺激而导致高血压、心跳加速,可能会诱发心脏病,导致死亡。K粉产生的兴奋度比摇头丸更高,服用后不仅上瘾还会产生幻觉,经常服用往往会变得呆滞和神经错乱。

    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一旦吸毒成瘾,会导致记忆力衰退、营养严重不足、抵抗力下降、多种疾病发生。同时,基于新型毒品的特征,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更容易助长和刺激毒品犯罪,并且不断腐蚀其他无辜青少年陷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的泥潭。由于摇头丸的广泛滥用造成在非理智状态中,常常引起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部分吸食者还会做出越轨的行为,进行性侵犯和集体淫乱给艾滋病病毒的大肆传播创造了温床。

    四、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的原因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说:“毒品在传播疾病,毒品在毁掉我们的青年和未来。”

    毒品危害如此之烈,为什么青少年吸毒的比例仍然有增无减呢?这其中有社会的原因,自身的原因,也有生理的、心理的等诸多复杂因素。通观青少年吸毒的状况,导致其吸食新型毒品的原因主要有下列几种:

    1、由于宣传不到位,许多青少年对新型毒品的性质、成瘾性和严重后果了解很少或根本不了解,导致吸食冰毒、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人员数量明显上升。一部分原来吸食海洛因,现吸食摇头丸的人群中,也把摇头丸当作戒除海洛因毒瘾的戒毒药来吸食。

    2、错误地认为吸食新型毒品是一种时尚、一种个性,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在新型毒品吸食者的圈子中许多人认为服用摇头丸才够档次,才能玩得开心,并且在这些观念的渗透下他们的一些朋友也加入了吸食的队伍,致使服食者激增。部分爱美的年青女性甚至轻信吸毒可以减肥的谎言而毅然下水。

    3、青少年面对丰富而复杂的大千世界,觉得神奇、陌生、新鲜,充满求知与探险的欲望,但是他们往往缺乏必要的文化科学知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贩毒者为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通常不择手段,或以服食后如何“刺激”、“快活”教唆他人、或将药丸放入饮料中诱骗他人喝下,从开始的“免费”提供到高价“供货”给上瘾者。

    4、半数以上的吸毒者承认是在朋友的影响下陷入毒渊的。尤其吸食新型毒品是在娱乐场所的群体性活动,这种趋同心理和求得同伴的认同感就更为明显了。

    5、有些人精神空虚或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伤心、苦恼之事,不是通过现实的手段去解决问题,而是借摇头丸来麻醉自己,以求逃避现实。却不料毒品可以使人暂时忘记不如意,但势必会带来更大的痛苦。另外各种不健康的心理,例如“偶尔吃一次不会上瘾”的侥幸心理;“你说毒品危害大我偏试试”的逆反心理;自以为有坚强的意志力,即使上瘾也能戒掉的猎奇心理等也都是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的诱因。

    6、除了家庭成员的吸毒行为直接造成青少年吸毒外,一些家庭父母离异、家庭动荡,经常发生激烈冲突或者父母长期外出,孩子得不到正常的教育;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家庭,父母过分溺爱孩子,无条件地满足孩子的物质要求,使孩子有充分的理由或物质条件去寻求毒品的刺激等等,都可能是导致青少年吸毒成瘾的原因。

    7、由于吸食摇头丸等新型毒品多出现在公共复杂场所的特定环境内,混迹于上百人的跳舞人群中,或是隐蔽在独立的包厢内,难以发现。即使发现吸毒嫌疑人,要现场实施抓捕极易引起人群混乱,同时由于摇头丸酷似普通的药片,携带、隐藏、销毁方便,要现场人赃俱获困难相当大。对摇头丸等新型毒品违法犯罪的发现、查处、打击难度大导致新型毒品泛滥。

    8、一些法律条款制约了对查处服食摇头丸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安部在《公安部关于对吸食苯丙胺类毒品违法人员处理意见的统治》(公通字[2002]19号)文件第一款规定,“对于查获的偶尔吸食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的违法人员,即尿检苯丙胺类物质呈阳性,但尚无明显精神依赖症状的违法人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对吸食新型毒品者缺乏严厉制裁,也让一些寻刺激的人肆无忌惮。

    五、防治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问题的途径

    (一)、吸毒一旦上瘾,是很难彻底戒除的。走出禁毒所的吸毒者,80-90%还会复吸,直到今天,彻底戒断毒瘤的方法仍未找到。因此禁毒的最好方法就是不吸毒。教育——加强禁毒教育,做好超前预防工作,才是根本途径和出路。

    1、学校教育在青少年吸毒早期预防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青少年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的青少年,由于本身幼稚,缺乏必要的知识与经验,容易受到各种不良行为及现象的影响,而教育手段既可以限制不良影响,又可以给予正面指导,使青少年按照正确的方向全面发展。学校教育当务之急是使学生在学校里就能比较全面直接地学到识毒、防毒的知识,从而在走向社会前增强对毒品的抵御力。除此之外帮助青少年建立自我防范机制刻不容缓,重点就在于培养和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从日常生活行为中累积,使青少年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具体来说,要教育青少年构筑三条防线:

    第一道防线是心理防线。要构筑心理防线,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一是正确把握好奇心的问题;二是加强抗挫折的心理品质,增强适应社会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第二道防线是行为防线。一是要让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远离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二是要求在校学生不涉足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包括歌厅、舞厅、迪厅、游戏厅、酒吧。这些场所都是新型毒品犯罪的多发地;三是慎重交友。与社会上一些人交友,如果良莠不分的话,往往容易近墨者黑。

    第三道防线就是要树立牢固的思想防线。 要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能够使你的心理状态、你的行为都能够健康地发展,就能自觉抵御毒品的侵蚀。

    2、禁毒部门与学校配合达到预防青少年吸毒的最佳模式

    学校教育虽然是最好形式,但并不等于说学校教育只搞封闭式的,禁毒教育是一项社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有相当的开放度,而最佳选择就是与禁毒部门建立组织联系。这样,双方互通情报,共商对策,使禁毒教育与社会现实紧密联系,以保证教育的具体性和社会性。我们还可以在公安、教育部门抽调整一定数量的民警、老师成立禁毒宣传、教育小组,负责培训学校教师和直接到学校宣讲毒情形势,并进行指导和监督。在学校内掀起防范“白色温疫”的行动高潮,并开展各种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形式,规定禁毒教育在学校德育教育工作中的地位,并列入学生德育考核内容,以使学校禁毒教育正规化、系统化。目前毒品虽尚未在学校泛滥,但“未雨绸缪”总比“亡羊补牢”好。  
 
    (二)、在戒毒工作方面,我国目前有戒毒所几百个,这充分说明了政府对戒毒工作的重视,但由于经费、技术等原因,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而吸毒人数尤其是青少年吸毒者仍在不断增多,新型毒品层出不穷,这更加大了戒毒工作的难度。

    1、预防青少年吸毒和戒除已吸毒青少年的毒瘾要双头并进,并且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型毒品的危害。

    学校中的“双差生”、流失生和行为偏失生等易涉毒人群,要作为重中之重,相关部门要采取相对应的宣传形式,切实加强宣传教育,重点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方式还可以多种多样,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媒宣传毒品的种类、性能、危害以及远离各种毒品的方法和知识,使防毒、禁毒的观念深入人心,从而使广大青少年自觉增强防毒的意识和决心,并对宣传教育效果进行监督。

    使吸毒者不再沾染毒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戒毒场所作为戒毒学校来办。一个吸毒者在进入戒毒场所从生理上断瘾容易,从心理上断瘾是很难的事情,戒毒场所里面还要对他们进行思想、法制、道德、人生观等等一系列的教育。

    2、社会的帮教与认同对戒除毒瘾者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作为社会而言,正确对待青少年吸毒消除偏见也很重要,在法律概念上,吸毒人员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并不是犯罪行为同时他们也是患者,因此有人称吸毒人员为“社会边缘人物”,从一定意义上说,他们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应当为戒毒者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关心爱护他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办法巩固戒毒人员正常心理、生理的恢复,帮助他们早日摆脱毒瘾。总之,正在或已经戒毒的人,当他们走出戒毒所重返社会后,不论是家庭、社区、单位都应关注他们工作、生活;我们不能歧视他们、远离他们,要帮助他们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为他们重新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针对曾经吸毒的群体,做好结对帮教服务。通过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一助一”、“手拉手”等活动形式,对其进行帮教,为其提供服务,解决其生活中的具体困难,献爱心,把强制戒毒、心理辅导、社会关爱结合起来,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温暖,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促使他们改过自新。

    戒毒者回归社会后跟进措施做得不够,直接影响戒毒效果的巩固。青少年离开戒毒所回归社会,如果没有心理上的辅导,又面临其他方面困难的话,过去的毒友再与他联系,重蹈覆辙的比例就相当高。造成青少年吸毒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成年人的影响。只管吸毒成瘾的青少年而不管社会的大环境,青少年的戒毒将永远无法根除,只管戒毒少年而不整治贩毒、吸毒的成年人,处在成长期的青少年很难抵住成年人的诱惑。一次戒毒不是永远地戒毒,二次吸毒、多次吸毒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更大。

    对于涉毒犯罪的青少年,要实行重教育、重感化、重挽救、轻惩罚的方针,尽可能少判、轻判、不判,少送监狱和劳教所,给予司法保护。应当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禁毒法,加快制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使吸毒者真正告别毒品,重要的是要控制毒源,不能让毒品在市场上流通,规范各种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同时立法和行政干预非常重要,为确保管制危险药物、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有关法例能够切合不断改变滥用毒品趋势,相关法律法规要不时回顾和修订。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