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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与青少年
让“风险少年”摆脱风险
青少年吸毒
2007-07-08 18:17:47 来自:中国妇女报 于怀清 作者: 阅读量:1

    “风险少年”,一个国人尚嫌陌生的词汇,出现在12月8日~10日,由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美国律协亚洲法律项目委员会在京联合举行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研讨会”上。
   
    “风险少年”是谁?为什么要提“风险少年”?如何保护“风险少年”?来自美国律师的介绍廓清了人们心中的迷雾。

    谁是“风险少年”?

    “风险少年”,这是英语“youthatrisk”翻译后的一个新词,目前很难对其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根据美国律师的介绍,“风险少年”应该是指那些相对普通未成年人处于更不利环境中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受父母虐待、遗弃或疏忽的未成年人;需要政府福利救助的未成年人,如流浪儿童、罪犯子女、乞讨儿童、孤儿等;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尚未犯罪但需要给予特别关注以预防其犯罪的未成年人;刑事程序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刑事程序中的未成年被害人;童工;受到老师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歧视的未成年人;没有上学,没有工作的闲散未成年人;留守儿童。

    早期教育不容忽视

    “早期教育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方面。”在研讨会上,美国律师协会儿童与法中心主任霍华德·戴维森先生发表了这样的看法。

    根据美国研究人员的发现,良好的早期教育,即从出生到5岁的教育,是减少孩子在青少年时期和成人时期犯罪的一个重要方法。事实证明,良好的早期教育会帮助孩子长大后走上成功的道路。

    一项长期的研究发现,与5岁前受过良好早期教育的青少年相比,没有受过良好早期教育的青少年实施暴力犯罪的几率是前者的两倍,持有危险毒品而被逮捕的几率为7倍,因毒品重罪被逮捕的几率为4倍。受过良好早期教育的青少年会被判处比没有受此种教育的青少年明显短的监禁或羁押刑罚。

    这项长达22年的研究还发现,那些没有受过良好学前教育的孩子成为惯犯的风险比一般孩子高出5倍,并且,在孩子的早期教育上多投入1美元,就相当于为公众节约了至少7美元的特殊教育费、社会辅导费和刑事诉讼费用。

    “因为13岁就开始实施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长大后更有可能成为暴力犯罪者,所以9成参与一项全国性调查的警官将扩大5岁以下儿童照顾与学前教育项目列为最有效的预防犯罪方法。我们甚至还有一个由现任或前任警署官员们领导的全国性组织,来推动此类改革。”霍华德·戴维森先生告诉与会者。

    由少年人审判少年人

    在美国,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有类似我国的少年法庭。此外,还有一种别具特色的青少年法庭。

    美国律师协会会长凯伦·玛西斯女士说,青少年法庭是专门设立的在对未成年违法者量刑时有其他未成年人参与的审判庭,设在学校、司法机构或者社区等机构中。

    未成年人可以经其父母同意,自愿选择将案件提交到青少年法庭。这种青少年法庭通常让未成年人担任陪审员,有时也会让其作为公诉人、辩护律师、法官、法警或者法院其他人员来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在很多青少年法庭,少年人往往负责量刑,而非判定有罪或无罪。

    青少年法庭常常处理涉及盗窃、酒精烟草违法、破坏文物、扰乱秩序、故意伤害和殴击、交通违法和逃学等案件。

    青少年法庭的判决与正规法院判决有所不同。例如,除了要求赔偿受害人及下达最低200小时的社区服务令,青少年法庭还可以要求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多次充当青少年法庭的陪审员,向受害人正式书面道歉,撰写与案件相关话题有关的论文。其他判决方式还包括:强制咨询、参与关于物质滥用(比如酗酒酗烟等)的同龄人讨论小组或教育性研讨会、安全驾驶、受害人服务、严格遵守宵禁、定期毒品测试及正常上学等。

    跨部门合作依然重要

    美国律师协会会长凯伦·玛西斯认为,风险少年问题,是复杂的、动态的、多变的。单独的力量——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国家,是难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但是通过合作,我们可以突破障碍、展开交流,合作解决我们面临的问题,即使是最困难的问题。”

    据悉,几个月前,美国国会通过了《青少年协调法》。

    根据这部新法,美国建立了联邦青年发展基金会。该基金会旨在保证联邦青少年服务机构之间的交流,分析青少年的需要及相应联邦服务的质量和数量,为联邦青少年服务项目制定目标及实现目标的计划,发展特殊青少年群体示范项目,进行研究以及确定和推广示范项目。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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