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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与青少年
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及对策的思考
青少年吸毒
2007-07-08 20:26:29 来自: 作者:岳钢 阅读量:1

    青少年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地成长,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存亡和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当今社会,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竞争日趋激烈,各种矛盾不断显现,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随之凸现出来,成为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本文结合瑞丽实际,试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成因作一些分析与思考。

    一、任何犯罪都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正确认识和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有助于进一步分析其犯罪的原因,为治理和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提供对策。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是:

    (一) 犯罪团伙化特征突出,系列作案特征明显

    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中互相纠合为团伙犯罪比较突出,系列作案特征明显,特别是偷盗、抢劫、抢夺、伤害等刑事犯罪中,团伙犯罪突出。由于青少年犯罪人员在心理上、生理上相似,易于结成较为稳定的生活圈与作案团伙,并随着作案次数的增多,团伙成员犯罪心理进一步强化,团伙内部逐渐形成明确分工,作案手法也日益熟练。青少年团伙作案,一方面可以壮大胆子,减作案过程中的恐惧心理;另一方面作案分工明确,容易得逞,在意外情况下容易逃脱或抵抗。青少年犯罪团伙的形成多是一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同村或附近村寨的同龄人和流动人口中的不法分子,由于臭气相投,互相纠合结伙犯罪,有的是青少年在不良交往中结成的帮伙,经常纠合在一起进行违法犯罪。许多青少年团伙组织比较严密,作案手段老练,屡屡得逞,给公安机关造成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局面。如2002年1月,瑞丽公安机关破获的一个驾驶摩托车抢夺过路妇女的犯罪团伙中,该团伙8名成员两个月中在瑞丽团伙作案数十起。

    (二) 犯罪种类形式多样,暴力倾向显现

    青少年犯罪多实施诈骗、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犯罪。近几年来,瑞丽公安机关侦破的各类刑事案件都有青少年作案。同时,随着其犯罪心理的日益成熟,在个别案件中,未成年人明显表现出“做了就做大做绝”的倾向。另外,由于青少年本身自制力、判断力较弱,平时容易冲动,暴力倾向比较强烈,案件性质较为严重,且表现为明确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不计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如瑞丽公安机关侦破的2001年10月8日勐卯镇桥头旁的凶杀案中,案犯杨××和王××仅因在案发前与被害人发生口角,事后对此耿耿于怀,并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10月8日,杨××邀约王××携带凶器,窜至瑞丽勐卯镇桥头旁,趁被害人不备将其杀害。在该案中两名案犯平均年龄为22岁,而受害人仅17岁。

    (三) 作案地点公开化,且相对集中

    瑞丽青少年作案地点呈公开化,胆大妄为,且作案地点相对集中,多发于市区。特别是飞车抢夺案件(飞车抢夺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新的作案手段,作案者由两人共骑一辆二轮摩托车,沿街道来回行驶寻找作案目标,作案对象主要是独行妇女身上的手提包和挎包等随身携带物品,手段是驾车从被害人后方缓慢接近,到被害人身旁时,由骑乘在后的作案者突然抢夺被害人的包物后,驾驶摩托车迅速逃离现场)。由于飞车抢夺作案具有机动性强,容易得逞,作案所得财物价值高,作案后现场一般不留下证据和有价值的线索,受害人不易看清作案者的相貌等特征的特点,公安机关侦破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飞车抢夺曾一度十分猖獗。该类案件由于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惊吓和伤害,因此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民愤极大。如2002年1月,瑞丽公安机关破获的一个驾驶摩托车飞车抢夺犯罪团伙中,利用白天、晚上大胆公开作案,在市区几个主要街道相继作案38起。

    (四) 团伙成员低龄化日趋明显,文化素质偏低,青少年异地犯罪占较大比重

    青少年犯罪中,从年龄结构来看一般是20至25岁作案居多,但近几年来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出现了上升的趋势,且文化素质偏低。如2003年2月12日,在瑞丽市安泰酒店旁巷道内发生了一起恶性群体打架斗殴案件,该案性质十分恶劣,有十余人被砍伤、打伤,其中10人伤势严重。经过公安机关大量的侦查工作,次日将岩×等11名作案者抓获,这11人中除岩×年满18周岁外,其余均为15—17岁的青少年。而11名作案者中,无一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都是小学文化程度,文化素质低下,毫无法制观念。瑞丽市看守所2003年383名28岁以下在押人员中(包括瑞丽籍外),大学文化的有2人,占0.5%;高中文化有41人,占10%;初中文化有154人,占40%;小学文化有105人,占27%;还有文盲81人,占21%。这些人员大多数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出去后反复性强,是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外地青少年异地犯罪情况突出,2003年瑞丽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中28岁以下的有383人(包括瑞丽籍外),其中316人为外地人,占82%;2004年1—6月8日,瑞丽市看守所235名28岁以下在押人员中,外地人有198人,占84%。

    (五) 农村青少年进城作案突出

    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劳动时间和空间的减少,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青少年,在农村就业无门路、文化娱乐活动贫乏,很多农村青少年利用便捷的交通,纷纷涌入城市,有的务工,有的闲逛游玩,而有的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如2002年1月瑞丽公安机关破获的一个驾驶摩托车专门在城区飞车抢夺独行妇女的团伙犯罪案件中,8名案犯都是从乡村骑摩托车入城作案,作案后又迅速逃离现场回到农村,连续作案,直至被公安机关破获。又如2002年7月25日,瑞丽公安机关侦破了一个盗窃摩托车团伙案,抓获犯罪团伙成员21名,破获盗窃摩托车案件29起,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上述案件都是农村青少年入城作案的典型案例。瑞丽市看守所2003年28岁以下的383名在押人员中,来自农村的有296人(包括瑞丽籍外),占77%;2004年1—6月8日28岁以下的235名在押人员中(包括瑞丽籍外),农村的有211人,占89%。

    二、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犯罪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就当前瑞丽青少年的情况来分析,其犯罪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青少年独特的身心特点

    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心理状态不稳,有极大的可塑性。青少年心理上的不成熟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因素,其心理上不成熟的特征决定了青少年在个性上容易自以为是,比较冲动,判断是非能力较为薄弱,在团体中容易受他人影响,不少青少年都是因所谓的义气或显示所谓的胆量被他人利用进行共同犯罪。加之,青少年受教育时间短,缺乏应有的知识,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一旦受到坏人的挑唆和引诱,就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 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心态不正

    文化素质是人的起码素质,与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瑞丽市看守所2003年在押人员中28岁以下的初中以下文化占89%,其中小学文化的占27%,文盲占21%;2004年的1—6月8日在押的28岁以下人员中,初中以下文化占93%,其中小学文化的占30%,文盲占8%。由于文化素质低,其人生观念、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就很难端正。一是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把追求金钱作为人生目标,认为谁有钱,谁就是老大,就可以主宰身边的一切。因此,为了钱而犯罪的情形,在青少年犯罪中最常见;二是受不良社会文化现象的影响,讲“义气”,崇尚“为哥们两肋插刀”,为“哥们”往往大打出手。为着某种利益做出抢夺他人财物、打架斗殴等危害性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是非观念淡薄。青少年受年龄、文化水平、社会阅历等方面的局限,加之他们头脑简单、爱动感情、盲目模仿等弱点,缺乏辨别好坏真伪的能力,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和诱惑,遇事不能冷静思考,行动不计后果,胆大妄为,犯罪时往往先“动手”,后“动脑”。个别人受到社会上违法犯罪分子的影响、唆使,帮人打架、结伙偷盗、抢劫,走上犯罪道路;四是青春期虚荣心强,个别青少年想得到同伙的尊重,在他们面前抖威风,树形象,遇事叫得最响,冲在最前,杀得最凶,以显示自己的“勇敢”、“能干”,满足其虚荣心。个别的怕在朋友前丢面子,花钱大手大脚,没钱,先偷家里的,后偷外面的;五是自控能力差。青少年的情感世界脆弱,极易受外界刺激而迅速变化。稚嫩的理智控制不住情感,激情导致行为上的盲从。一些青少年在这种情感的波动下,骤然产生所谓“正义感”、“同情心”、“报恩”等主观意愿,头脑发热,“挺身而出”,不计后果,走上犯罪道路。

    (三) 家庭的影响和教育方法不当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对青少年影响最深远的社会结构,父母是孩子的启蒙教师,是子女的榜样,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的结构状况、父母的言行以及教育方法对孩子都有重大的影响。父母不和或分离,父母行为不检点以及对孩子采取溺爱、打骂的教育方法都会给孩子带来不良后果。有些孩子父母离异或丧失父母,使他们过早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和教育,过早地走上尚无法适应的社会,从而迷失了方向,走上犯罪道路。一些家长举止不健康、不检点,对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许多家长忽视了家庭环境“卫生清洁”,放黄色录像,聚众打麻将赌博,酗酒等等。有的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无条件地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放纵孩子的不良习惯,发现孩子有违法犯罪苗头不及时制止,而是走关系,保平安,以致孩子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有的家长“望子成龙”心切,不讲究教育方法,动辄“棍棒相加”,一味暴力施压,无法顾及对孩子的教育,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是由于文化水平低,无法教育孩子,使孩子极易被不良心态的人利用。

    (四) 学校教育存在问题,读书无用论盛行,辍学严重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是青少年集中的重要场所。学生在学校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缺乏基本的素质,走上社会后极易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学校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没有把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结合起来。有的学校为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把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看得高于一切,忽视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及基本的职业教育,学生的综合素质没有得到真正的提高。学习差的学生对前途渺茫,思想混乱,对学习失去兴趣,在学校抽烟、酗酒、早恋,甚至拉帮结伙、打架斗殴,经常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由于目前就业的困难,以及在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等的影响下,一大批学生甚至家长形成了愚昧、错误的观念——读书无用,特别在乡村相当普遍,随之出现了严重的辍学现象。学校每年都有一大批学生因升不了学而流失到社会上,有的学生由于种种原因“辍学”,过早地流入社会。这些青少年多是缺乏基本劳动技能,东游西窜,在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下,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五) 周边环境和社会不良影响

    社会是一个广阔的领域,每个青少年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活成长,与社会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社会环境中存在着诸多的不良因素,青少年受到影响极易误入歧途。

    1.不健康公共娱乐场所和乡村文化活动贫乏的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一个国家级口岸和优秀旅游城市,瑞丽的文化市场较德宏州其它县市有了大的发展,各种娱乐场所不断增多,如电影院、录像室、歌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室、桌球、茶室、足浴、啤酒屋等。这些场所来往人员较多,情况复杂,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有的不法分子专门在这些场所发展作案成员。加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营业人员或老板在经济利益的驱驶下,播放黄色录像、上演低级下流的歌舞、开设有赌博的游戏节目等等,对青少年产生不利影响。据调查,青少年迷恋电子游戏,已成为瑞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大部分是在校学生,青少年迷上电子游戏,不但对身心不利,而且消费较大,如果消费满足不了自己的欲望,就有可能走向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的极端。如瑞丽某行政单位陈某之子,自10岁迷上电子游戏后,经常玩到深夜才回家,后来由于消费较大,满足不了自己的欲望,就从家中偷走1500元现金去玩游戏,一去不归家,直到一周后被父母在电子游戏室找到。

    中国的城乡差距是不争的事实。相对于城区丰富的文化生活,瑞丽乡村的文化娱乐可谓贫乏,缺乏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来吸引青少年。一到夜晚无事可做的青少年,就开始成群成伙的开着摩托车东游西窜。由于青少年的仿效、盲从,在路上比快开飞车,超载,刻意制造噪音,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1997年至2003年11月,瑞丽城区摩托车肇事死亡56人,其中18岁以下18人,最小的14岁。甚至有的邀约从事飞车抢夺,瑞丽警方已破获数起青少年飞车抢夺的团伙系列案。

    2.黄、赌、毒的诱惑与影响

    黄色传媒历来被人们称之为“精神鸦片”,它在社会上的传播,严重毒害人们的思想,尤其是青少年。青少年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好奇心强,感情容易冲动。淫秽、色情、凶杀、恐怖的电影、录像以及图书刊物等黄色传媒,对青少年犯罪起着直接的诱发作用。

    由于瑞丽地处中缅边境,缅境一侧所开设的各类赌场和赌博活动,对我市青少年的影响不可低估,加之境内由于受赌博暴利所驱,不法分子也想方设法开设各种明目的赌博活动,屡禁不止。尤为突出的是在民间“赶摆”活动中以“赶摆”名义进行各种赌博活动,从城市到乡村,从年头到年尾,大摆小摆此起彼伏。真正成了“无赌不成摆”。而青少年首当其冲,成为了“赶摆”最直接的受害者,到摆场赶摆的人员大多数都是青少年,到了摆场除了赌博还是赌博,有的青少年为了通宵达旦的玩乐,就吸食“马都”(冰毒药片)、卡苦(鸦片制品)、四号海洛因等毒品来提神熬夜。据统计,青少年吸毒有70%余都是在摆场第一次吸食或吸毒上瘾。赶摆严重影响了瑞丽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当前,毒品象瘟疫一样在世界各地蔓延,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的稳定、进步和发展。在吸毒人数不断增加的过程中,青少年在吸毒者中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特别瑞丽作为毒品过境受灾最早的地区之一,成为了毒品的重灾区,青少年吸毒更是成为了瑞丽一个十分突出的治安问题。青少年由于个人素质不高,文化水平低,对于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和不良社会习惯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缺乏正确判断是非的标准和能力,以及青少年追求新奇、盲目自信、寻求刺激的心理特点,使其极易成为毒品的受害者。据统计,我市现有在册吸毒人员2097人,其中青少年1357人,占65%余。

    3.不良交往的影响

    交往是人生的正常需要,也是人生道路上非常重要的一方面。但不良的交往又是使一个人变坏的重要因素。俗话说:“跟好人学好人,跟着坏人跳假神”,就是这个道理。交一个好朋友,可以使自己一辈子受益无穷,交一个坏朋友,可以把自己的前途毁于一旦。社会是复杂的,人也是复杂的,由于青少年不成熟,对社会上的许多事物认识不全面,甚至一知半解,在交朋友中不把握交往的正常渠道,就会产生不良的后果,经常结伙出入酒吧歌舞厅、按摩室等不良场所,进行高消费,在互相影响下,行帮意识加重,人生价值观颠倒,产生不良心态,喜好不良的刺激,如调戏妇女、打架斗殴。有的直接与有劣迹、有前科的违法犯罪分子来往,受到教唆和感染。许多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就是在不良交往中诱发产生的,量变引起质变,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瑞丽某乡供销社家属子女麻某,在读初一时交上了一个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不久就学会了打架斗殴、偷盗、吸毒,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4.贫穷所引发的青少年犯罪

    贫穷也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进行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犯罪的原因多数是因为贫穷。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社会竞争日益激烈,许多人通过正常的渠道走上了富裕的道路,但有的人却把违法犯罪作为致富的途径。近年来,瑞丽公安机关破获了数起系列飞车抢夺案件,此类案件中抓获的作案成员都是20岁左右的青少年,基本上都是因为家庭贫困,无钱满足其贪婪罪恶的欲望,就打飞车抢夺财物的主意。如2004年5月10日,瑞丽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系列飞车抢夺案,该案中瑞丽姐相乡某村的依、岩等7人,为了找钱挥霍连续作案8起。

     (六) 对青少年犯罪打击方式单一,重点场所管控不力

    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对其处罚手段单一,或释放,或处少教,使之未受到处罚或受到更多的同类交叉感染,直接导致青少年容易产生侥幸心理,从而再次实施犯罪,其犯罪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亦将愈加明显。

    大部分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平时活动的场所大多集中在网吧、游戏室、舞厅等地,人员复杂,一些社会不良分子经常驻足其中,有些部门对这些场所管控还有些薄弱环节,管理、控制、发现违法犯罪的能力还较弱,以致一些青少年犯罪团伙甚至作案数十起才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之对策

    当前,瑞丽正向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豪迈奋进。建设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稳定压倒一切,如何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创建良好的治安和社会环境的一个前提。因此,治理和解决好青少年犯罪问题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对瑞丽青少年违法犯罪,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 全面加强教育,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教育是重中之重。一个文盲充斥的社会,绝不可能成为一个法制的社会,对这一点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把青少年的文化知识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在教育上舍得投入,多加投入,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强化教育,社会、学校、家庭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为教育好青少年积极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课堂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会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学校要开展好法制课,适时聘请法律专家举办法制讲座,现身说法。公安司法机关要起好带头作用,开展好送“法”下乡、送“法”进家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实行政府职能部门包社会成员、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家庭包子女的教育承包责任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层层具体落实,做好对青少年人生、理想、前途的教育工作。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要建立帮教措施,抓出成效,达到教育的目的。

    (二) 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充分行使职能作用,齐抓共管,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落实,加强检查指导,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遏制青少年犯罪案件多发,必须充分发挥社会方方面面的作用,人大、政协、团委、妇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相关职能要整合资源,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及时处理,尽量预防社会环境中诱发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因素。各群众团体要完善基层组织,开展正常活动,法制教育要制定详规,深入到千家万户。乡镇干部及各居委会要分片包干,联系到村,其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列入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

    政府应积极建设青少年公益活动场馆,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向上的活动场所,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就目前来看,瑞丽青少年活动场馆十分少,原仅有的一些场所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逐步缩减、消失,导致很多青少年娱没有乐处。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一个国家社会不断发展的前提基础,政府应有计划地加大投入建设的力度,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在剩余劳动力日渐增多的形势下,政府应广辟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让那些闲散的剩余劳动力有业可就。

    (三) 预防为主,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社会治安管理不严,漏洞多,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就会增多。治理和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强化社会治安管理,首先是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经常地开展清查工作,公安治安部门和文化管理部门要协同配合,订立有效的管理措施,规范文化市场正常、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准未成年人进出营业性歌舞厅、按摩室、电子游戏室等,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从严处理;其次是清扫黄赌毒现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查禁黄赌毒列为治安管理的重要任务来抓,工商、文化、公安等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对传播黄色传媒的舞厅、录像室、书店、音像制品出租屋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从事色情活动的发廊、酒吧、卡拉OK厅要坚决予以查封取缔,对开设赌博游戏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场所要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四)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对各类犯罪始终保持高压的态势

    首先要强化案件的侦破功坚力度,对发生的各类现行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一定要组织强有力的侦破队伍,专案专办,提高破案率,决不让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气候。其次,是对团伙性,专门性、连续性的犯罪活动要适时开展专项打击,重点整治,提高影响力。再次,加强办案取证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依法对那些情节严重的犯罪青少年进行及时准确的惩罚,体现法律的威严,震慑犯罪,使那些已经走到犯罪边缘的青少年悬崖勒马。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需要我们建立和完善这个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社会的建立又需要文化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来打好基础。如果单靠你犯法我治罪的手段去维持社会治安的暂时稳定,这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我们就永远走不出物质文明、精神匮乏这个阴影和怪圈。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全社会应负的责任,是该全民总动员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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