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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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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综合
戒毒者的社会帮教简述
基本概念
2009-03-02 08:07:58 来自:杜新忠 作者:实用戒毒医学 阅读量:1

  社会帮教是完整戒毒治疗的第三阶段,在国外又将此阶段称为后续随访照管,我国香港等地则称其为中途宿舍。社会帮教是戒毒者回归社会之后,建立一系列监督、扶持、支持系统,以便对戒毒者提供心理、行为、职业辅导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之能作为一个正常人适应并融于正常社会生活。该阶段需要1~3年或更长时间。

  (一)开展社会帮教工作的重要性

  1.从吸毒成瘾的机制分析,社会帮教对吸毒人员戒毒十分必要 毒品会使人产生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生理依赖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解决,吸毒人员接受脱毒治疗后,十天左右就能基本消除。心理依赖机制不明,也无特效药物,几个月的强制戒毒乃至数年的劳教戒毒后仍然顽固存在,"一朝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主要由于心理依赖所致。不少帮教工作做得好的社区,吸毒人员的复吸率明显降低,有的做到了基本没有复吸。实践已经证明,戒毒主要靠吸毒人员本人的意志和决心,也十分需要社会的帮助和教育。

  2.从吸毒人员的滋生方式分析,社会帮教对遏制吸毒人数的增加十分重要 吸毒违法,贩毒犯罪,二者都处于十分隐蔽的地下活动状态。一般社会人员,即使好奇或为了追求刺激,也难以接触、购买到毒品。据调查,毒贩一般自己不吸毒,也多不向陌生人贩卖毒品,初吸者的毒品绝大多数来自于原吸毒者,也即新吸毒人员绝大多数是由老吸毒人员带出来的或以吸带吸、或以贩养吸。吸食海洛因者多为小群体吸食,吸食摇头丸者多为大群体吸食,二者都有一个群体效应,吸毒者常会"好心"地鼓励与其交往的亲友、同事吸食毒品,形成以吸带吸。吸毒者需要花费大量的钱财购买毒品,而多数人又是无业或无固定职业者,为搞到毒资,不少吸毒者或早或迟会走上以贩养吸之路。吸毒人员多少、增加速度快慢是衡量一个地区毒情轻重及发展趋势的主要指标。毒品问题也符合市场经济的供求发展规律,吸毒越多,贩毒必然也越多,毒情就越趋严重。如不能对吸毒人员开展有效的社会帮教工作,原有的吸毒群体不能缩小,新的吸毒人员会不断滋生,甚至形成恶性循环。

  3.从禁吸戒毒的目标分析,社会帮教是最关键的环节 通过禁毒宣传教育,可以使多数人远离毒品,但仍然会有少数人或因没有受到有效教育,或意志薄弱而染上毒品。涉毒排查主要是将隐性吸毒人员变为显性,为后几步工作创造条件。收戒治疗一般只能解决生理成瘾问题,戒毒人员出所后,一方面仍有对毒品顽固的心理依赖,另一方面又处于一个有毒环境之中,如不能接受严格有效的社会帮教,不但会复吸,甚至会以吸带吸、以贩养吸。只有强化社会帮教工作,才能使前几步工作效果得到最终体现。在已有吸毒人员存在,特别是已有较多吸毒人员的地区,社会帮教无疑是禁吸戒毒最为关键的环节。

  (二)开展社会帮教工作的有利条件

  1.戒毒出所人员绝大多数愿意戒断毒瘾 戒毒人员经过戒毒所长达数月至数年的治疗、教育,已深知吸毒的危害。经对强制戒毒所初次接受戒毒的吸毒人员调查,几乎百分之百都表示出所后愿意并有决心戒断毒瘾。据对某省劳教戒毒所327名在戒人员调查,尽管都是复吸人员,但仍有312人表示有决心戒断毒瘾,占总数的95.34%;有15人表示没决心戒断毒瘾,其原因也并非是自甘堕落,而是由于多次戒毒没有成功,丧失了信心,由于吸毒人员绝大多数具有戒断毒瘾的意愿,使开展社会帮教具备了依据和工作基础。

  2.部分戒毒人员的毒瘾不十分严重,易于挽救 近几年我国不断加大排查力度,部分吸毒人员染毒不久即被排出并收戒,这些人不少尚处于吸毒初期或吸"花烟"阶段,毒瘾尚不深。这部分吸毒人员进入禁毒部门的工作视线后,只要在其出所后及时跟上社会帮教措施,则必然能有效地降低复吸率,如处于失控漏管状态,则多数人会复吸并使毒瘾不断加深加重。

  3.干部群众和吸毒人员家属支持社会帮教工作 通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广大干部群众禁毒意识、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都得到明显提高,尤其是不少社区村居的干部群众成了参与社会帮教工作的热心人,为开展社会帮教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一人吸毒、全家遭殃,吸毒人员的家属、亲友都是希望吸毒者能戒断毒瘾的,只要禁毒部门组织严密、方法得到,社会帮教工作完全可以得到每一位吸毒人员家属、亲友的支持和参与,他们与吸毒人员生活在一起,参与进来,就能使帮教工作开展得更为顺利、更为有效。

  4.社会帮教已经取得了一些良好有效的工作经验 近年我国不少省市都明确将帮教工作的职责、要求纳入其中。通过实践,在帮教衔接、责任制落实、方法措施、跟踪尿检等方面,已经形成一些有效方法和成功经验,为进一步搞好社会帮教打下了基础。

  (三)社会帮教的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

  1.严格检查考核制度 鉴于帮教工作在禁毒工作中的重要性,各级禁毒委都要设立多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机构,确立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要动员、组织充足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并对帮教责任人实行"先培训、再帮教","边帮教、边培训"。通过培训了解毒品成瘾机制,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帮教水平。基层党政组织或禁毒部门要制定严密的帮教工作规范和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确保帮教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

  2.摸清底数,全员纳入,防止失控漏管 各地要开展经常、广泛的涉毒排查工作,尽可能缩短隐性吸毒时间,减少隐性吸毒人员,摸清吸毒人员底数。要明确社会帮教的对象范围,不但要把禁毒部门易于掌握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出所人员纳入帮教,还要把自愿戒毒人员、限期戒毒人员、因吸毒未成瘾而被治安处罚人员、受刑罚处罚后释放而原有吸毒史人员,以及吸毒嫌疑人员全部纳入帮教范围,并要健全档案,定期检查,防止失控漏管。全员纳入帮教,不仅能使吸毒人员得到帮助教育,还能营造一种无毒环境,有利于吸毒人员戒断毒瘾。

  3.工作目标 对吸毒人员开展社会帮教工作,目标有三个,一是防止以吸带吸,二是避免危害社会,三是戒断毒瘾。三者不能偏颇,如单独理解为戒断毒瘾,则会使措施偏少,成效偏低,进而挫伤帮教信心和工作积极性。要使帮教对象戒断毒瘾,需教育与治疗并举,长期坚持不懈方能逐步显效。只要对吸毒人员实施严密的帮教管理措施,防止以吸带吸、以贩养吸,避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从毒瘾难戒的实际出发,社会帮教要把防止以吸带吸、避免危害社会作为第一层次目标,达到这一层次目标,就能较好地把握禁毒工作的主动权。要把戒断毒瘾作为第二层次追求的目标,这也是最终目标,只有达到这一目标,才能长期巩固第一层次目标。同时,社会帮教的开展也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

  (四)社会帮教的工作方法

  1.帮教前移,确保戒毒出所人员能及时接受帮教 要抓好出所前后三个环节的帮教工作。一是要做好思想准备工作。戒毒所要在吸毒人员戒毒后期开展针对性教育,使每一个在戒人员都能深刻认识身瘾易脱、心瘾难戒;所内无毒环境易下决心戒毒,所外有毒环境考验十分严峻;戒毒要自己有决心,也需要他人的帮助;做好戒毒人员出所后接受社会帮教的思想准备。二是要做好帮教衔接工作。戒毒所要在戒毒人员出所前二周告知其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告知当地禁毒部门及其家属,落实帮教责任人,并与其家属签订共同帮教协议书。家属凭协议书到戒毒所办理出所手续,并领出所戒毒人员到派出所报到。三是要及时开展社会帮教工作。吸毒人员出所报到后,由帮教责任人与其签订帮教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立即开始具体的帮教工作。

  2.明确职责,确保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要明确帮教责任人:为每一个戒毒出所人员选择一名党政干部为第一责任人,一名吸毒人员亲友为第二责任人;要选好帮教责任人,选择责任心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党政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吸毒人员少的地区可主要由基层党政干部或派出所民警担任,吸毒人员多的地区,则应广泛动员村居干部、共青团员和妇联干部、单位和企业人员参与。第二责任人应在吸毒者家庭成员中选取合适人员为先,或在其亲友中选择一位威信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要明确帮教工作职责: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对吸毒人员的教育、尿检及联系治疗等工作,第二责任人主要负责控制其社会交往及经济收支情况,二者既有分工又有配合,以全程教育、管理、监控受帮教人员。

  3.帮教工作要做到四结合 帮教工作要采取使吸毒人员易于接受的帮教方法,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个别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帮教责任人要坚持经常性的谈话制度,掌握戒毒人员思想动态,矫正不良心理,帮助增强戒毒信心。基层帮教组织要多开展集中教育活动,通过现身说法、音像播放、图文展示等形式,以戒毒成功者生活幸福、事业有成,复吸者人财两空、家破人亡的典型事例,帮助吸毒人员正确选择人生道路。二是日常管理与尿样检测相结合。要充分发挥第二责任人及其他吸毒人员亲友的作用,有效阻断吸毒人员与"粉友"及可能吸、贩毒人员接触,严格控制经济支出,防止偷买偷吸。要充分利用尿检手段,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尿检,切实掌握有无复吸。三是严格管教与热情帮助相结合。吸毒是违法行为,但吸毒成瘾者也是病人,也是毒品的受害者。因此,在严格管理教育的同时,要切实帮助解决吸毒人员生活、就业上的一些困难,使其感受到社会的关爱、温暖,真正回归社会。四是改进完善与开拓创新相结合。在改进完善现行帮教方法的基础上,鉴于毒源难断、毒瘾难戒,帮教工作艰难而长期的客观现实,要不断开拓创新,探索方式方法,提高帮教工作的实际成效。

  (五)社会帮教的辅助措施及发展方向

  1.组建戒毒帮教信息系统 该系统作为禁毒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应能容纳吸毒人员基本情况、帮教责任人基本情况、实施教育情况、尿检情况、治疗情况、戒断情况、复吸情况及其他违法犯罪情况等信息,并具有实时录入、查询、比对、考核及统计分析等功能。其主要作用在于掌握每一个在册吸毒人员有无落实帮教、帮教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每一个帮教责任人的工作情况及成绩与不足,分析各地区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成败得失,管理、检查、督促,全面推进社会帮教。

  2.研究开发微量毒品检测手段 尿检是帮教工作中查证吸毒人员有无复吸的最为有效手段,也是防止复吸的有力武器,但目前普遍使用的尿检板一般必须在吸毒后1~2天内检测才有效,实际工作中要对戒毒人员每天作尿检很难做到。毒品进入体内后即使经过一定时间,体内仍会有微量毒品或其代谢产物存在,此时借助于高敏试剂或仪器,在吸毒后较长的时间内检出毒品,技术上完全可行。因此,要组织人员,投入经费大力研究开发。如能研发出吸毒后十天左右甚至更长时间仍然能够检出的检测手段,则作定期检测即可监控有无复吸,对开展社会帮教工作十分实用、有效。

  3.广泛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 美沙酮维持治疗有许多好处,接受治疗者可以与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还可以防止HIV经血液传播。在社会帮教中,对符合条件者实施该疗法,再辅以严格管理、有效教育,就能有效提高帮教成效,萎缩毒品市场。因此要积极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的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尽快推广。

  4.创办戒毒农场或工厂 戒毒出所人员无业可就、无所事事、无人管理、难以管理是复吸的一大因素。创办戒毒农场或工厂,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就业和接受戒毒教育、治疗的场所。在广泛开展社会帮教的基础上,可动员、选择一批毒瘾较重、无业可就又难以管理的戒毒人员到戒毒农场或工厂就业,在法律许可或本人自愿的范围内,实施羁押戒毒与社会戒毒相结合。要允许吸毒人员阶段性就业,让其接受社会有毒环境的考验,在出场、出厂期间严格实施各项帮教工作。

  5.开展形式多样的戒毒方法 吸毒是一种十分隐蔽的行为,强制戒毒出所后,吸毒人员为逃避复吸后劳教,吸毒行为会更隐蔽。尽管可以加强帮教和排查工作,但仍会有不少复吸人员不能及时发现。戒毒人员多数内心愿意戒毒,应考虑给他们一条出路,在加强帮教工作的同时,应鼓励复吸者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向帮教责任人报告,允许其到自愿戒毒所戒毒或限期所外戒毒,初吸人员也可如上受理。这样就能把尽可能多的吸毒人员纳入帮教视线,减少隐性吸毒人员,防止以吸带吸。

  (六)存在的问题

  1.帮教责任没有落实,部分吸毒人员失控漏管 主观上,有的地区对帮教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把每一个吸毒人员纳入社会帮教,少数地区甚至基本没有开展社会帮教工作。客观上,吸毒人员外流较多,行踪不定,缺乏有效的方法跟踪帮教。据对某省劳教戒毒所315名复吸劳教对象调查,有249人强制戒毒出所后没有得到社会帮教,占总数的79.05%。

  2.工作措施不落实,部分地区帮教工作流于形式 帮教工作必须长期严教严管,环环相扣,部分地区、部分帮教责任人没能做到这些,以致措施不落实,效果不理想,对帮教中最为有效的监控手段-尿检工作,有的也落实不到位,上述调查中已列入帮教的66人,接受规范尿检的只有34人,仅占51.5%。

  3.帮教责任人数量、经验不足,方法措施简单 有些地区参与帮教的干部不多,而相对吸毒人员却较多,造成吸毒人员难以人人得到帮教,具体措施难以落实。有的帮教责任人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少方法和经验。帮教措施主要为定期谈话和尿检,但对吸毒人员出所后面临的心理矫治、稽延性戒断症状,生活、就业困难等诸多问题,上述帮教方法是难以解决的,因而也难以取得良好实效。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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