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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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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综合
戒毒康复场所急性脱毒工作情况调查
2015-03-29 22:11:47 来自:白泥湖戒毒康复所 作者:洪建国 阅读量:1

  一、戒毒康复场所急性脱毒工作现状
  
  (一)收治对象基本情况
  
  2009年8月-2012年11月共收治自愿戒毒人员1165人次。收治的自愿戒毒人员中,急性脱毒病例1150例,急性脱毒病例中男性占全部病例的95%;年龄30岁以下占26%,31-40岁占42%,41岁以上占32%;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占全部病例的82%;职业情况:无正当职业占86%;滥用方式:静脉注射者占全部病例60.4%;滥用时间:5年以下34%,5-10年占42%,10年以上占24 %;毒品滥用类型: 海洛因成瘾者占78.4%,冰毒麻古成瘾患者占13%,丁丙诺啡成瘾者占4%,K粉成瘾者占3%,其他为美沙酮、曲马多、咳嗽水、神仙水成瘾者,在所有病例中有40%为多药物滥用者或者曾有多药物滥用史,主要类型有:滥用海洛因合并使用安定258例,滥用海洛因合并冰毒、麻古的50例,滥用海洛因合并曲马多的150例;戒毒动机:本人意愿强烈、主动寻求戒毒帮助的占30%,迫于亲人朋友压力被迫的占34%,社区或当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责令8%,因经济拮据、想减少吸食量的占20%,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占8%,甚至有极个别贩毒者为获取更大的非法利益而来结识更多的吸毒人员;健康状况:基础性疾病占35%,其中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哮喘为主)占10%,消化系统疾病(消化性溃疡为主) 12%,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病为主)占8%;因吸毒感染传染病(乙肝、丙肝)占56%,合并静脉炎的占35%,合并精神障碍的占45%。
  
  (二)戒毒医疗基础条件保障
  
  1、设施设备保障。为开展急性脱毒治疗工作,该所建立了专门的功能区-急性脱毒区。同时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配备了必要的设施完备,办理了麻醉药品使用印鉴卡,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了戒毒医疗资质。开设中药熏蒸、韩氏戒毒仪穴位理疗等特色治疗项目。
  
  2、人员保障。2009年9月,该所收治第一例自愿戒毒人员,开始进行急性脱毒治疗。当时医生、护士各1名,2009年、2010年年底分别招录医生、护士各3名,在编医护人员达到8名。自2011年6月起,收治规模扩大,最多时日均在区脱毒病例达到40例,医护人员难以承担当时的医疗护理工作,经省戒毒管理局协调,从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借调2名医护人员支援该所急性脱毒工作,从而使医护人员达到10人。根据实际需要还配备了1名管理人员和1名心理咨询师,聘请社会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担任B超、心电图及化验检测工作,同时聘请戒毒专家来所进行专题讲座,指导场所急性脱毒工作。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急性脱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3、收治渠道保障。为拓展收治渠道,扩大收治规模,该所通过媒体、网络和在社区建立戒毒康复指导站等形式做宣传。该所与湖南公共频道合作,开展了“善行2010千人免费戒毒公益行动”,通过电视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到目前为止,在本省18个社区进行了免费戒毒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册1500份。通过当地禁毒办的联系已与4个社区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戒毒康复指导站,该所工作人员定期到戒毒康复指导站进行社会帮教与免费戒毒宣传。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免费戒毒宣传后,到目前为止,超过1000人因免费戒毒受益。
  
  (三)经费保障
  
  据统计,该所急性脱毒治疗费用人均1500元,按照政策性拨款,只能满足戒毒人员的伙食、住宿等基本开支,医疗脱毒费用没有专项拨款。从2009年至今,该所一直坚持公益办所免费戒毒,未按照省物价局核准的2400元/次收取急性脱毒费用,因此政策性拨款明显不足。为弥补财政拨款不足,在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支持下,该所成立了戒毒康复爱心基金分会,省局、所领导带头想方设法筹集爱心捐款支持戒毒康复事业,到目前为止用于戒毒人员的戒毒医疗资金超过50万元。
  
  (四)综合性矫治手段保障与效果
  
  1、安全有效的医疗脱毒方案。参照卫生部关于海洛因、苯丙胺类物质成瘾治疗的指导原则,结合本所3年脱毒治疗临床经验,该所目前制定了较系统的医疗脱毒方案,包括海洛因、冰毒麻古、K粉、丁丙诺啡、美沙酮等成瘾物质的脱毒方案及急危并发症救治方案。对海洛因成瘾者的急性脱毒治疗仍是目前本所戒毒医疗的主要工作,该所不断自主创新,制定了适合戒毒康复场所的海洛因成瘾中西相结合医疗脱毒方案。医疗脱毒方法为“非成瘾性对症西药、戒毒中药、韩氏戒毒仪治疗+成瘾性西药”。3年累计收治急性脱毒病例1150例,救治急危并发症15例,其中重症哮喘2例、癫痫大发作3例、严重心率失常2例、甲亢危象1例、急腹症5例、不明原因高热、昏迷各1例,因抢救和转诊及时未出现因病死亡,确保了场所医疗安全。
  
  2、科学合理的心理矫治措施。该所针对急性脱毒病人的特点,在急性脱毒期开展的心理矫治措施主要有四种:第一、摄入性谈话。对新入院病人,均在两天内进行了摄入性谈话,及时掌握病人吸毒史、戒毒意愿的强弱、家庭支持情况等,并在急性脱毒的整个过程中由主治医师单独谈话3次以上,密切了解患者心理的变化。第二,普查性心理测试。对每位新入院病人都进行了SCL-90测试,掌握其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心理问题较突出的病人,并对今后矫治提出个体化建议。第三,心理危机干预。在病人面临环境适应困难、戒断症状较重等情况,而出现紧张恐惧、暴躁激惹或不愿坚持继续戒毒时,心理咨询师会及时予以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安抚其情绪,防止过激行为,继而进行交流与沟通,利用认知行为治疗和合理情绪疗法,鼓励病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并给予积极心理暗示,必要时联系医生提供适当的医疗帮助。利用动机强化技术,帮助他们将外在动机内化,增强自我效能感。安排情绪易激惹、攻击性言语或行为较突出的病人到宣泄室进行宣泄治疗,释放心理压力,缓解负性情绪。对部分心理危机状态持续久、程度重的,利用多通道生物反馈仪进行焦虑障碍治疗。第四,家庭干预治疗。对思想出现波动,戒毒意愿动摇的病人,主动与其家属联系,由亲属对其进行规劝,建立亲情防线,强化戒毒动机,增强戒毒信心。该所在急性脱毒区系统开展心理矫治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100%的摄入性谈话率,让心理咨询师熟悉每位戒毒人员,在他们出现心理危机时,能够给予及时的、针对性的心理干预,保证了干预的有效性和成功率。100%的心理测试率,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心理问题较突出的戒毒人员,并安排相关咨询和治疗,目前已为187名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戒毒人员进行了主动介入式的个体心理咨询。多种心理矫治措施,能帮助病人增强戒毒动机,稳定情绪,延长在所治疗时间,保证戒毒效果。到目前为止,累计进行宣泄治疗185人,焦虑障碍治疗46人,家庭干预治疗139人,成功挽留200余名想要提前解除协议,放弃治疗的急性脱毒病人。
  
  3、宽严相济的管教措施。加强入所安检和不定时的尿液毒品检测,严防毒品入所;实行工作人员包管包教责任制,即脱毒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借调人员)分成三个小组,每个小组工作人员不仅要对自己分管的病人的脱毒治疗负责,还要负责日常管理和心理辅导工作,这样有利于强化工作人员责任,细化管教职能,提高矫治效果;借鉴TC戒毒模式,结合急性脱毒期戒毒人员的特点,组织晨会讲评活动。以晨会为载体,让戒毒人员熟悉所内制度、相关法律知识及急性脱毒医疗常识;让他们背诵戒毒信条,在团队中学会自我表白、寻求帮助、你帮我改、真情祝福,从而坚定信念、重塑人格、矫正不良的行为模式;加强日常考核,通过开展文明病房评选活动和严格落实日考核和星级评定等形式规范病区管理秩序。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病区安全、无毒,戒毒人员的团队意识明显提高、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加强、行为养成明显改善,普遍尊重工作人员,主动与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营造了和谐良好的戒毒氛围。
  
  4、强度适中的体能康复训练。急性脱毒期戒毒人员每周进行五天的体能训练,每天半小时,训练项目有跑步、俯卧撑、仰卧起坐、戒毒康复操等。常态化的体能康复训练,使病人在急性脱毒期就开始了体能康复,有利于病人早日康复。从今年320例完成脱毒治疗的戒毒人员体能测试结果看,达标率达到95%。
  
  5、科学规范的评估流转机制。为科学流转病人,本所设置了五个方面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急性戒断症状及稽延戒断症状控制情况;体能康复情况;心理康复情况;行为矫治情况;否定指标:尿液毒品检测呈阳性;明显自杀、暴力倾向;严重精神障碍。主管医生负责评估病人的戒断症状控制情况评估,管理人员负责体能康复与行为矫治情况评估,心理咨询师负责心理康复评估。评估合格后病人方可正常流转出院进入后期康复。
  
  6、符合戒毒规律的康复矫治手臂延伸。 急性脱毒只是戒毒康复工作的第一步,脱毒治疗主要解决戒毒人员的急性戒断症状,他们的心理状态、生理功能还未恢复,行为也未得到完全矫正。这些都是导致复吸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延伸康复矫治手臂进行后期的康复训练,解决完成急性脱毒后的稽延戒断症状、心理扭曲和行为变异等问题。本所规定戒毒人员戒毒康复期限为3个月,急性脱毒时间为15天左右,急性脱毒完成后的2个多月时间为康复阶段,并有系统的康复矫治手段帮助戒毒人员解决上述问题,这种后期康复矫治手臂延伸,既符合戒毒规律,又巩固了戒毒效果。
  
  二、问题与建议
  
  (一)、增加人员编制。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日均住院病人为20人左右,按照2009年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戒毒治疗科基本标准(试行)》和《戒毒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4名医师(至少有50%的医师其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8名护士和相应的临床药学、医技、心理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卫生部要求,该所卫生技术人员应为17人。根据上级部门规定,该所编制为50人,现已满编,不能再招录医务人员。从全国司法戒毒康复场所的编制设置情况看,多为新建制机构,在编制设置时,一般未按戒毒治疗科或戒毒医院标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因此建议人事部门与编委根据目前戒毒康复场所的工作现状增加人员编制,特别是医技人员编制。
  
  (二)、加强医疗队伍专业化建设。目前戒毒康复场所在戒毒医疗专业领域缺少学术带头人,专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与社会专业戒毒医疗机构的医技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应多安排医护人员进修培训和进行技术交流,建议部局、省局牵头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戒毒康复专业人才库,定期开展学术交流、专业培训。
  
  (三)、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戒毒工作是一项关系国家稳定的重要工作,戒毒治疗费用较高,家庭困难者难以承担。建议社会保障部门将戒毒治疗项目纳入国家医疗保障体系,适当减免戒毒费用,鼓励吸毒人员自愿戒毒。减少因吸毒导致的严重社会危害。
  
  (四)、适当给予医务人员特殊津贴。吸毒人员作为特殊病人,恶习重,矫治难,同时脱毒风险客观存在,因此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面对艾滋病、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高危人群,医务人员意外职业暴露感染风险客观存在。因此建议建立意外职业暴露保险机制,适当给予医务人员特殊津贴,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五)、打造戒毒康复品牌。戒毒康复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维稳工作,司法系统应争取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扩大收治规模,利用戒毒康复场所优势,开展多方位的科研攻关,创新和打造戒毒康复品牌,争取戒毒工作的制高点,引领全国的戒毒康复工作。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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