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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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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矫治
一例病残戒毒人员综合性教育戒治案例
2020-02-27 20:22:20 来自:江西戒毒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案例背景】
  
  随着“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工作要求的全面落实,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收治了一批特殊人群——“病残人员”。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各种原因曾被戒毒所拒收过,普遍存在好逸恶劳、不安心戒治、一心想要所外就医的侥幸心理,在其他戒毒人员中产生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场所的戒治秩序和安全稳定。
  
  【案例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刘某,男,34岁,江西省萍乡市人,高中文化,已婚,育有一子,无业;8岁时父母亲离异,系母亲独自将其抚养长大;四年前,开始吸毒,花光了母亲买断工龄的5万元钱;因吸毒与妻子离婚,儿子由母亲抚养。
  
  一、初入所情况
  
  刘某自2018年4月入所以来,思想悲观消极,情绪不稳定,戒治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个人卫生差;既往有高血压病史、心脏瓣膜手术史,经常头痛头晕。常常以“身体有毛病,干不了”为借口,拒绝生产劳动。刘某的消极表现不仅给同伴留下了不良印象,导致许多同伴不愿与其正常交往,无形中将自己孤立开来,渐渐形成了内向孤僻的性格,也给大中队的整体戒治环境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中队民警观察一段之间后主动找刘某谈话。谈话中,刘某表示自己不适应戒毒所生活,且之前因为身体原因被拒收过,刘某此次入所,一直存在侥幸心理,不安心戒治,时常想着能所外就医回去;思想上存在偏差,认为“我身体都这样了,这辈子也没什么希望了,除了吸毒我还能做什么呢!”“我和社会完全脱轨了,完全不能适应社会了”。这种绝对化的观念引起了不良情绪的反应,不良情绪又引起了不良的躯体反应,从而导致了行为上的偏离。
  
  二、方案制定
  
  通过对刘某入队一段时间的观察了解,中队制定了以下戒治措施:
  
  1.开展思想教育,疏导心理问题。刘某思想上的偏差,实质上就是认识上的偏差,必须应对其加强国家政策法规教育;同时,针对其思想症结所在,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疏导,重点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2.矫正日常行为,量身康复训练。通过一日规范化管理及所规队纪教育,让刘某养成较好的生活习惯;针对体质较弱的情况,打破传统的康复训练模式,为刘某量身定做体能训练方案,以培养其积极的生活态度和自信心。
  
  3.强化康复医疗,减轻身体痛苦。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制定医疗方案,缓解病情,把病情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减轻刘某的身体痛苦和心理负担。
  
  4.强化人文关怀,感化孤独心灵。一是积极关注刘某的生活,针对性地加配营养餐,促进其身体机能恢复。实施关爱互助,成立“关爱互助小组”,建立“一对一”帮扶照顾。二是实施关怀救助,积极与当地民政部门沟通,使国家利民政策惠及刘某及其家人,使其感受到政府的支持。
  
  三、实施情况
  
  1.加强思想教育。第一阶段对刘某开展当今戒毒形势、国家政策法律的逐一讲解,加强法制观念、遵规守纪等教育,让其尽快认清形势,顺势而为,明白“不管之前发生任何事情,只要跨进戒毒所的大门,遵规守纪就成为了每个戒毒人员的义务”;帮助刘某认识到吸毒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端正思想认识,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毒品戒治中去。第二阶段对刘某积极进行个别谈话,纠正思想偏差。通过个别教育,及时了解戒毒人员思想变化,通过不断的教育引导,进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2.开展心理咨询。针对刘某的特殊情况,民警改变过去那种等戒毒人员找上门的方式,主动联系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在心理咨询初期,咨询师遇到了很大的阻抗,刘某对心理咨询抱怀疑态度,对心理帮助非常敷衍、消极应付。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后,刘某才逐渐地接受并表示愿意配合。针对刘某极端化的思维方式,如 “我这辈子就这样了,没有希望了”“这次出去后还是要吸毒的,戒不了,除了吸毒我还能做什么呢!”等,民警运用合理情绪疗法,引导其认识到自己的不合理看法,接着运用辩论技术进行辩论,帮助其认识到这种极端化的思想是错误的,助其从极端化的思维模式中走出来。同时,对其错误的观念给予纠偏,使刘某认识到事实并非他所想象的那样。对于刘某不愿与他人接触的问题,心理咨询师多次以“家庭作业”的方式来教育引导其与人接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尽快适应所内的戒治生活。
  
  3.开展康复训练。刘某存在纪律观念淡薄、行为懒散的缺点,民警严格按照一日生活规范要求进行管理,促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针对刘某的身体情况,康复训练师量身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训练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训练活动,一方面使其身体得到康复,另一方面强化纪律观念和服从意识,促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落实人文关怀。刘某患有高血压3级(高危),曾因身体原因被拒收过,为此,刘某存在侥幸心理,不安心戒治。为了让刘某对自己的病情有清楚的了解,民警专门安排他去九四医院进行专项检查,确诊病情。医生明确告知刘某,没有所外就医的可能。据此,场所医院根据其病情,制定了新的诊疗方案。大队民警监督其按时服药,并将其列入重点病号管理,定期检测血压、复查肝功能、血脂等,及时记录病情变化,依据病情变化调整诊疗方案。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病情得以控制。2018年7月,刘某因天气原因病情有所反复,大队民警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医院,医院在开出5种口服降压药后,病情未见明显好转,当天即办完所外就医程序送到社会医院住院治疗。此后,大队民警在季节变换、气温变化大的时候都会密切关注刘某的身体状况。对此,刘某心知肚明,在与民警的一次谈话中说:“警官所做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吸毒后,已经很久没有人这么关心我了,就像家人一样。”浓浓的关怀,使刘某对戒毒所产生认同感,在心理上消除与民警的排斥。
  
  5.争取社会支持。2019年3月,刘母胃癌去世。刘某的心理一下子崩溃,心理咨询师立即介入,及时疏缓其情绪。与此同时,大中队民警一直想方设法寻找其父亲,终于在刘某母亲去世半个月后,与其父亲取得了联系。通过沟通,其父亲同意来所探访。探访那天,在十几分钟的相对无语后,父子间才开始彼此的对话。之后,民警又积极鼓励其与父亲电话联系,通过话机那头的耐心劝导,刘某感受到了久违的浓浓亲情!对刘某儿子无人照顾的情况,民警积极与其父亲沟通,最终刘父在刘某戒毒期间承担起对孙子的抚养责任。鉴于刘父能力有限,所、队民警又赶赴当地与所在社区、民政部门联系,帮助其办理好低保、医保等手续,彻底解决了刘某的后顾之忧,使其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通过上述的措施和民警的耐心教育,刘某对自身存在问题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戒治态度也有了明显改变,人也变得开朗自信起来,人际关系也慢慢变的融洽和谐了,在纪律、内务卫生等方面进步很大,由一名落后份子成功转化为积极向上的戒毒人员。
  
  【案例思考】
  
  “病残”戒毒人员是戒毒所里一类特殊的群体,要想帮助他们成功戒除毒瘾,我们需要从以下几点着力:
  
  1.找准症结,注重因人施教。病残戒毒人员与普通戒毒人员既存在共性问题,但更多的是此类人员的特殊问题,如因为有病,心理、感情都比较脆弱;认为不会在戒毒所长时间呆,不安心戒治,所外就医的念头强烈等。常规的矫治手段对他们不仅没什么效果,反而可能引起厌烦心理,必须根据他们的特殊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矫治方案。这要求民警在感情上多关注,在生活上多关心,在生产劳动中合理安排任务、工种。同时,民警要密切关注其身体情况,做到及时就医,积极医治身体上的病痛,从而卸下他们心理上的包袱。对不符合所外就医条件的,要及时明确告知,彻底断绝他们不切实际的想法。
  
  2.从“心”切入,支撑戒毒信念。如本案例中刘某对母亲的愧疚。“从小就记得母亲有胃病,一个多月前,得知母亲患胃癌去世的消息,想到母亲含辛茹苦将自己抚养长大,母亲对我的关爱历历在目;自我吸毒这几年来,母亲就没有过一天好日子,不仅让她提心吊胆,还花光了她的钱,导致她有病无钱治。我想戒毒,戒毒后多挣钱让母亲过点好日子。”刘某的自诉中包含着戒毒的原动力。民警从其母亲的离世引发到其年幼的儿子,激发潜藏父爱,增强戒毒人员的责任感,进而增强戒断毒瘾的自信心。
  
  3.延伸帮扶,解决实际困难。伤残与贫困相依相伴。在传统戒治教育基础上,把该类人员解除戒毒后的后续帮扶工作作为另一着力点,把所内教育戒治向社会延伸。场所主动联系协调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帮助戒毒人员解决户口、低保、廉租房等事项,切实解决生活困难。针对特殊戒毒人员的实际情况,场所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帮教活动,助力戒毒人员顺利适应社会、回归社会,提高解戒人员的操守保持率,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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