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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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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矫治
解除强制隔离隔离人员精准帮教体系建设思考
2020-02-26 10:39:27 来自:江西省强制隔离戒毒所 作者:刘君平 刘思千 艾德文 阅读量:1
  近年来,我国禁毒形势依旧严峻,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人数近260万。如何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事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是党和人民赋予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神圣使命。然而,当前戒毒工作中,解戒人员回归社会是一大难题,成为制约整个戒毒工作的“瓶颈”。不少解戒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回归社会后,由于自身意志不够坚定,或没有脱离之前的“毒友”圈子,或缺乏足够的家庭支持,或无法顺利融入社会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再一次走上了吸毒的道路,从而陷入了“吸毒-戒毒-复吸”的恶性循环。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围绕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采取有效衔接措施,将解戒人员矫治成守法公民,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同时,延长“产品保质期”,促进解戒人员回归融入社会,是司法行政戒毒机关永恒的课题。
  
  一、解戒人员解除后面临的困难
  
  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由于自身适应能力不强,得不到家庭的理解和支持,加上社会歧视的存在,往往难以顺利融入社会。而随之产生的失落感和挫败感也往往会导致他们走上复吸的道路。
  
  (一)个人方面
  
  1.存在心理障碍。长期吸毒人员自身往往会产生一些阻碍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心理障碍。一是因吸毒给家庭和亲人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和情感上的严重伤害,而使吸毒人员产生自责、内疚;二是因遭到家庭的强烈反对和社会的孤立歧视,吸毒者总是千方百计掩饰过去的吸毒行为,把自己封闭起来,久而久之形成了自私、孤僻的性格,报复心强,逆反心理强,拒绝融入社会;三是对自己的前途难以把握,工作没有着落而对一切失去信心、悲观失望,由此而产生恐惧感、失落感,在他们看来,往往只有毒品是战胜恐惧和失落最好的良药。
  
  2.个人自律性“断层”。解戒人员在戒毒场所戒治了两年,已经适应了无毒的生活,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然而,这种习惯主要是由于戒毒场所严格的管理制度被动形成的,一旦解戒人员走出这个环境,缺乏强有力的后续监督,个人戒毒自律性出现“断层”,以前好逸恶劳等恶习重新萌发,就很容易再次走上复吸的道路。
  
  (二)家庭方面
  
  家庭环境是对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影响最大,也是最基本的因素,在解戒人员身心康复过程中起着非同寻常的重要作用,良好的家庭支持能够增强解戒人员与毒品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激发内心的强大能量。然而,导致吸毒人员难以融入社会的首要原因多数却是家庭的不接纳。
  
  1.从情感上来说。解戒人员家庭,特别是多次复吸解戒人员家庭,往往因吸毒导致夫妻离异、父子反目,变得支离破碎,家不成家。这使得家庭对他们失去了信任和耐心。据统计,有38%的家属对于解戒人员失去信心,对其仍然存在信任危机,放任自流的现象。二进宫以上人员中有60%存在家庭关系恶化等因素。很多解戒人员家庭对解戒人员的态度是不管不问、放任自流,甚至把他们逐出家门,让他们自身自灭。解戒人员大多因此感到心灰意冷,无所寄托。
  
  2.从经济上来说。由于解戒人员本就是无业人员或者回归社会后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他们回归社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接受家庭给予的经济援助,进一步加重了家庭的负担。很多解戒人员家庭无力或者不愿意为其提供经济方面的帮助,这使得他们生活无着。
  
  (三)社会方面
  
  当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迈出戒毒机关大门的那天起,就意味着重新踏上社会的门槛。然而,由于社会的不接纳,以及歧视现象的存在,导致解戒人员在回归社会前期四处碰壁。
  
  1.“毒友”圈子的影响。由于曾经的朋友很多都是瘾君子,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如果没有彻底脱离曾经的“毒友”圈子,在受到排挤的情况下,很可能会产生消极的厌世心理,有可能会接受来自“毒友”的“帮助”和“安慰”,重新接触毒品,走上复吸的道路。
  
  2.社会歧视的存在。社会歧视是阻碍解戒人员回归社会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部分新闻、案例的介绍和宣传,社会大众对吸毒行为普遍存在着种种成见。究其缘由,一是错误和单纯的认为吸毒者是十恶不赦的罪犯。社会大众提到吸毒者普遍联想到的是抢劫、盗窃,甚至杀人等犯罪行为,而基本不了解又或者是忽视了吸毒者本身也是受害者的道理;二是认为吸毒者是人群中的“人渣”。就算他们没有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欺骗、隐瞒、借债”也是普遍发生在吸毒者身上的事,往往一句“连自己最亲的人都骗”就可以把他们与“人渣“画上等号;三是认为吸毒是永远无法戒除的。众所周知的原因,吸毒是一个危害极大的行为,而戒毒又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普通大众潜意识里都藏着一个”一朝吸毒,终身戒毒“的固定思维,所以,大多数人对吸毒者并不抱任何希望。
  
  3.后续照管的缺失。解戒人员得不到有效管控是他们走上复吸之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有的为谋生计外出打工、经商,有的为逃避管理故意隐藏行踪,有的无所事事四处游荡,他们居无定所,管理的难度很大,造成大部分解除人员处于脱管失控状态。另一方面,承担后续照管工作的基层司法所日常事物多,人员编制少,社工流动性大,存在着重社区矫正,轻后续照管的现象,从而影响着实际照管力度。
  
  4.自主就业难度大。一是大部分吸毒人员本身素质差,比如好逸恶劳的恶习、自私自利的品质、不劳而获的心态,导致就业时好高骛远,嫌工资低、嫌工作累,宁愿闲逛也不愿去找份工作。据统计,有52%的解戒人员吸毒期间曾经从事过小额借贷公司、赌场“放水”、以贩养吸等不法勾当,养成了来钱容易、花钱大方的畸形心理,出所后又未能调节好心态,造成选择工作时高不成、低不就。二是企业为了声誉不愿接受吸毒人员工作,怕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也怕吸毒人员不好管理,给企业增加管理成本,甚至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三是社会整体就业形式不容乐观,僧多粥少的局面没有改变。
  
  二、什么是精准帮教?
  
  近年来,各地都针对解戒人员开展了后续照管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后续照管工作存在多头管理、责任不清、方法单一、精力有限等不足之处,对解戒人员的管理往往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很多情况下没有真正解决解戒人员面临的实际困难。精准帮教的任务就是要弥补当前后续照管工作的盲点。
  
  精准帮教就是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场所资源优势,对解戒人员采取民警结对、一人一策、责任到人、全程跟踪、综合施策等方法强化后续照管,帮助解戒人员及其家庭精准解决回归社会后面临的困难,防止解戒人员走上复吸道路,顺利融入社会。
  
  三、开展精准帮教工作的意义
  
  (一)社会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决胜阶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解戒人员不能顺利融入社会是其走向复吸的一个重要原因,并且成为影响家庭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因素。帮助解戒人员解决他们回归社会的后续问题,消除社会大众对他们的社会歧视,使他们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不仅仅是为了巩固戒毒治疗的效果,促进康复的需求,也是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建立健全法制社会的需要,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需要。
  
  (二)职能意义
  
  司法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意见》要求,通过2-3年的努力,建立以分期分区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的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通过前期的摸索和总结发现,各地众多戒治模式无一不把“延伸帮扶”相关工作包含其中。同时,大家不谋而合地将“降低解戒人员的出所复吸率,提高解戒人员的出所操守率”列为新时期我国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工作的最大目标。《意见》同时指出,“在衔接帮扶方面,通过采取出所衔接、出所调查、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好戒毒康复场所等措施,力争打通戒毒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可以断言,如何更好地帮助解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以及正确处理回归社会所面临的问题,将成为检验我们戒毒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
  
  四、精准帮教的主要任务
  
  解戒人员从社会中来,最终回归的还是其原来既定的社会生活环境,生活基础还是立足于其入所前和出所后的社会支持体系运行状况,而社会支持体系运行状况好坏直接关系到解戒人员融入社会后的心理康复、后续照管的实际效果。因此,精准帮教的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要帮助解戒人员构建一个良好的社会支持体系。
  
  (一)心理矫治
  
  在高速发展的今天,戒毒人员经过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后重返社会,或多或少会感觉与社会脱节,加上经济、生活等各方面的压力,很容易产生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这些不良情绪很可能导致复吸行为,因此,在戒毒人员解除后,有必要开展后续的心理矫治工作,帮助其逐步适应社会环境。
  
  (二)后续监督
  
  戒毒人员在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内,接受严格的军事化管理,一言一行都有明确的规范,一举一动都受到民警的监督。在解戒人员重返社会后,这些严格的管控手段突然间消失,压力突然释放,可能会使解戒人员出现不适应,诱发复吸行为。因此,在精准帮教期限内,应该定期采取尿液检查等方法,对其操守保持情况进行后续监督,使解戒人员感受到适当的压力,逐步适应离开监管场所后的环境。
  
  (三)修复家庭关系
  
  如前所述,家庭环境是对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影响最大,也是最基本的因素,然而许多解戒人员,尤其是由多进宫经历的解戒人员,在回归后会遇到家庭不接纳的情况。因此,在开展精准帮教的过程中,要找到家庭不接纳的原因,通过耐心细致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协调解决家庭矛盾,帮助修复家庭关系,使解戒人员在回归之后得到良好的社会支撑。
  
  (四)协调就业创业
  
  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是否能及时获得最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保障基本生活水平,是决定其能否立足社会,顺利融入社会的“第一稳定器”。正所谓“安其身”,才能“稳其心”。因此,在解戒人员回归后,能否及时解决经济来源问题至关重要。帮助解戒人员解决收入来源问题是精准帮教的重要任务。
  
  五、精准帮教实施路径
  
  (一)精准帮教的总体要求
  
  精准帮教的要义是“精准”,做到对象要精准、问题要精准、措施要精准、责任要精准、成效要精准,即明确什么人需要精准帮教,帮教对象回归社会面对的主要问题是什么,解决问题的措施有哪些,由谁来负责帮教,帮教预期的效果是什么。
  
  (二)精准帮教实施步骤
  
  1.出所提前筛选,确定帮教对象。中队每半年在所属的未来6个月以内强戒期满的初次吸毒人员中进行摸排,依据家庭结构是否完整、本人和其直系亲属戒毒意愿是否强烈、家庭居住地离本市30公里以内等方面的条件,经过大中队集体讨论确定帮教对象。考虑到良好的家庭支持和本人及家属戒毒意愿对于能够顺利保持操守,防止复吸就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进行对象筛选时,将其作为筛选条件。
  
  2.开展前期走访,摸清实际情况。帮教对象确定后,其所在大队要及时明确帮教责任民警,进行“一对一”结对子,在帮教对象出所前半月以内,责任民警与相关业务科室组成的帮教小组到该对象的所在地,走访所在基层政府和家庭,通报戒毒人员在所戒毒情况、后期戒毒诉求、了解实际困难,并与地方基层政府和家庭签订合作协议书和帮教责任书。
  
  3.建立帮教档案,制定帮教方案。根据前期走访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建立帮教对象档案,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直系亲属情况,常驻地地址,个人、家庭和基层政府的联系方式,主要实际困难,帮教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操守保持情况等。针对该戒毒人员出所后可能面临的困难,需要开展的帮扶,制定“一人一策”详细的帮教方案。
  
  4.开展定期回访,推进方案实施。责任帮教小组每月至少上门回访一次帮教对象,了解和督查操守情况,进行心理疏导,协调家庭矛盾,重建社会支持系统。按照帮教方案协调解决解戒人员个人困难,尤其是就业、子女就学、法律援助等重大问题,经常与基层政府联系了解情况。
  
  5. 建立工作联系点,形成工作合力。在帮对象5人以上的乡镇或社区,如条件许可,应与地方相关部门联合设立帮教工作联系点,所部派出民警协助开展联系点的具体工作。通过参与联系点建设,引导戒毒专家、社会工作者、戒毒志愿者、戒毒人员家属等参与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为戒毒人员在就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等各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为戒毒人员顺利回归清除障碍。
  
  (三)评估系统
  
  建立健全帮教效果评估系统。在精准帮教的实施过程中,应每半年从心理状况、家庭和社会支持、收入来源等方面进行一次系统评估,掌握半年帮教效果。
  
  (四)帮教的终止
  
  对每名帮教对象的跟踪帮教期限为三年(出所之日起)。在此过程中,如发生帮教对象连续两个月有复吸的情况,应停止对该对象的帮教;如在一年内间断的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复吸情况,停止对该对象的帮教。
  
  六、精准帮教案例
  
  (一)基本情况
  
  回归人员赵某,男,1995年5月生,江西省南昌市人,初中文化,未婚。赵某父母常年在外经商,自幼由爷爷奶奶看管,隔代教育的溺爱使其染上了一些不良的习惯。初中毕业后,赵某就辍学在家,经常与游手好闲的不良青年为伍,一次次陷入各种事端和纷争。2016年,其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后送入江西省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赵某属第一次强制隔离戒毒,于2018年9月解除强戒,也成为我所“精准帮教”工程中的一名签约帮教人员。
  
  (二)制定方案
  
  民警根据“精准帮教”工作方案,结合赵某是第一次强制隔离戒毒,家庭结构完善,有彻底戒断毒瘾的想法等各种有利因素,在其解除强戒前的一个月,民警就对他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谈心,并与其家人、社区进行了沟通和商谈,最后决定与其签订帮教协议,并制定帮教方案。
  
  1.摸排个人情况。走访所在基层政府和家庭,通报戒毒人员在所戒毒情况,并与地方政府和家庭签订合作协议书和帮教责任书。
  
  2.建立帮教档案。档案除基本情况外,还包括其存在的实际困难,帮教工程采取的主要措施,操守保持情况等。
  
  3.协调解决就业。根据赵某的年龄、兴趣爱好、家庭条件等,协调帮助解决就业。
  
  4.责任监督到位。责任民警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如有复吸,立即解除与赵某的帮教协议。
  
  (三)帮教过程
  
  1.前期走访摸清“前途路况”,做到心中有数。在距离赵某解除强戒还有半个月时,所教育矫治中心民警和大中队民警先后到赵某家及所在社区、司法所介绍了该所精准帮教工程的相关情况,通报了赵某的表现、想法及打算,并与赵某父母、社区、司法所签订合作协议书。
  
  2.完善基础信息搭建“回归路网”,建立帮教档案。根据掌握的情况,结合赵某本人和家庭的意愿,帮教民警对赵某建立和完善了基础信息数据和帮教档案,包含赵某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直系亲属情况、常住地地址、家庭的主要困难、帮教工程的主要措施、操守保持情况及基层政府的联系方式等。
  
  3.联合发力拿掉就业“拦路虎”,树立生活信心。赵某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大中队民警根据赵某的年龄特点,并结合他对驾驶、操纵和运动的浓厚兴趣,积极与当地公安、司法、人社保障部门及相关企业联系与沟通。经过努力,民警们帮助其在一家建材公司找到了一份机械操作的工作,赵某和家人也比较满意,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勇气。
  
  4.回访检查再念“紧箍咒”,督促保持操守。根据相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吸毒人员出所后一年内未复吸的人数占80%,两年内未复吸的人数占61%,三年内未复吸的人数占54%。因此,对与场所签订了精准帮教协议的回归人员,经常进行回访检查,显得尤为重要。负责帮教赵某的民警在每一个月内,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至少会有一次的上门回访,协助配合当地有关单位对赵某进行检查监督。
  
  (四)精准帮教的效果
  
  2019年春节前夕,赵某强制戒毒时所在大队的大队长、教导员及跟踪帮教民警一行3人,来到赵某的住所地对其进行跟踪走访。帮教组民警在赵某父亲陪同下,对赵某上班公司及居住地社区进行了走访调查。公司负责人介绍,赵某每天都能按时上下班,工作认真负责。社区工作人员反映,赵某能按时来社区参加尿检,每次尿检结果均正常。赵某父亲在交谈中,也对儿子的表现充满了信心,对民警的帮助表示了感谢。
  
  目前,我所另外47名回归社会并与场所签订了首批帮教协议的戒毒人员,通过民警跟踪走访调查,目前保持了良好操守,抗复吸的效果大多数都比较理想。
  
  七、结论和展望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做好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意向重要工作。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机关承担着收治戒毒人员的重任,必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担当,主动作为,把戒治延伸,帮扶延伸,防止回归解戒人员复吸,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为实现对禁毒人民战争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该论文获得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回归社会研究专业委员会2019年理论调研优秀论文优秀奖)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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