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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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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矫治
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戒毒人员教育矫治中的作用
2016-12-04 21:43:52 来自:甘肃省戒毒管理局 作者:罗盘山 曹洪 阅读量:1
  加强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是戒毒场所的法定职责。我们综合运用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不断充实教育矫治内容,在戒毒人员中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就是其中一项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对教育戒治的突出作用,有必要对我系统传统文化教育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
  
  一、在戒毒人员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意义
  
  “建国君民,教学为先。”,这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教育专著《礼记·学记》中的话,意思是建设国家,管理公众事务,教育是最优先、最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最为迫切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尤其是《弟子规》教育,对扭转社会风气、塑造人的灵魂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戒毒场所更应当加强作为中华民族的“根”和“魂”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重塑戒毒人员的道德观念,激发内在的戒毒动力,对进一步强化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大有裨益。
  
  二、当前我省戒毒人员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现状
  
  近年来,我省各戒毒场所对戒毒人员传统文化教育每年都会做相应的安排,也做了一定工作,但传统文化教育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薄弱环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授课时不足,现有课程制度仍未全面落实。戒毒场所重劳动教育,轻文化教育的现状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改观。极个别老师对传统文化是否真实有效有一定怀疑,甚至不认同优秀传统文化教学能够启迪开悟戒毒人员心智、能够提高戒毒人员认知水平、坚定戒毒信念、发挥维护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的作用,没有起到教育者真信、真教,受教者真学、管用的目的,教育传统文化的时间仍然十分有限。
  
  (二)课堂教学的效果仍不够理想。一是部分民警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不足。自身业务素质不过硬,对传统文化一知半解,又不能刻苦钻研。二是不善于将课堂教学与戒治实际有机结合,教育过程基本上局限于课堂教育,戒毒人员缺乏一些最接近其情感的实践方式。
  
  (三)教师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个别场所民警教师队伍人员仍然不固定,职责过繁杂,难免顾此失彼;教师专业性不强,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传承不深,不能够领会到传统文化的精髓,不能把这种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传授给戒毒人员,使其祛除以往的错误理念,树立正确的生存态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培训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常态化。
  
  (四)场所戒毒文化中优秀传统文化的气息不浓厚。传统文化教育多数情况仅仅局限在课堂上,不能贯穿于戒毒人员整个教育矫治过程进行潜移默化的感化。有的所采用“民警讲堂”、“学员说吧”等环节,有的所利用“文化周”活动等形式,在其中引入了关于传统文化的内容,但整体来看,形式多于内容,只是作为近年来教育要求的简单探索,缺乏有效实践,效果不是很明显。
  
  三、拓展教育方法途径,更好推动传统文化教育广泛扎实开展
  
  (一)抓好关键环节,有效增强教学针对性。一是精选教育内容,编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精品教材,使之具备较强的实用性。以《弟子规》为主要内容,围绕“孝悌仁爱、明礼诚信”的场所文化价值体系,组织编写《戒毒人员传统文化教育教材》。二是引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讲碟、书籍、优秀电影、电视和宣传资料片等,做为戒毒人员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教育内容。
  
  (二)打造一支骨干教师队伍,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矫治新突破。要不断加强专业化培训,全面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师资队伍水平。传统文化的教育是要贯穿于整个戒毒人员教育矫治过程的,各所抽调一些民警组成传统文化教师队伍进行专业化培训。要充分发挥省局戒毒教育指导中心及各所聘任专家团队的教育指导功效和“五支力量”的作用,推进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有效开展。
  
  (三)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堂教学开展常态化。把传统文化教育纳入教学大纲,规定一定的教学课时,实施集中教育,成为长期教育内容;把传统文化教育纳入戒毒人员教育戒治全过程,贯穿到各级各类教育,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戒毒人员头脑,融入到戒毒人员学习各个环节,使戒毒人员在学习知识过程中,自愿地做出改变的做法,自觉接受教育。
  
  (四)以建设场所文化为依托,营造传统文化实施新境界。完善戒毒人员的文化娱乐、文化宣传、舆论导向阵地建设,建好图书室、教室、活动场地。在戒毒人员“四大现场”张挂传统文化经典诗文、小故事、格言名句;在所内广播站开辟传统文化专栏,定时广播传统文化知识;在所内报刊专栏上开辟学习辅导专栏和讨论专栏,交流学习心得。让戒毒人员在浓厚的氛围中耳濡目染,受到心理暗示,在潜意识里产生认同感。
  
  (五)坚持知行合一,积极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动实践。一要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重大节日,定期举办传统文化讲堂和各种专题讲座。二要开展知恩报恩教育活动。戒毒人员要给来所探访的父母、爷爷、奶奶洗脚,感恩亲人的不离不弃。三要利用深入加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全体戒毒人员践行雷锋精神,让戒毒(康复)人员体会奉献社会、助人为乐、仁爱诚信的传统美德。四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教育活动。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促使戒毒人员发羞耻心、勇于改过,养成向善向上的良好习惯;开展主题班会,以大队为单位,分别组织戒毒人员开展“学传统文化,经典伴我行”主题班会,形成人人学习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
  
  (六)女性戒毒人员更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结合女性戒毒人员特点,进一步丰富矫治内容,着力提高教育戒治科学化水平,引导女性学员悦纳自己。
  
  女性戒毒人员不是一般的人。古人云,女子(姑娘)为世界的源头,女人是国之母、家之妇、人之妻;欲世界好,国家好、社会好、家庭好、必从姑娘身上好。而女性吸毒人员反倒沦为“瘾君子”,未当好姑娘、妻子、媳妇,不能尽一个姑娘、媳妇、妻子、母亲的责任,是一件十分遗憾的事,使她们早日戒除毒瘾,回归社会,过正常人的生活,我们每一名从事戒毒工作的民警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清醒认识到,女性戒毒人员一味遭受毒品危害,不能自拔,后果将十分严重,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七)在少数民族(回族)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开展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的伊斯兰文化教育。结合我省个别场所回族戒毒人员较多、管理难度较大的特点,在少数民族(回族)戒毒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加强伊斯兰文化信仰教育。吸毒是同穆斯林的伊斯兰信仰格格不入的行为,伊斯兰教经典之一的《古兰经》告诫人们,“不自我损害,也不损害别人”。这与《弟子规》中“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观点是相一致的。毒品对人体的伤害众所周知,以任何方式食用毒品都是在残害自己,且浪费了自己大笔财富,给社会增加了巨大的经济负担,也违反了伊斯兰文化禁令。作为在伊斯兰文化中熏陶长大的一名成员,要严格遵行经训精神,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扬善止恶,远离毒品。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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