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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矫治
试述强戒人员个案化教育矫治
2015-12-13 18:10:34 来自:天府戒毒网 作者:周永朝 阅读量:1

  一、什么是强戒人员个案化教育矫治

  强戒人员个案化教育矫治是指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民警和戒治工作者通过查阅戒员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和其它方式,切实掌握其性格特征、心理特征、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吸食毒品和交友等情况的基础上,运用戒治教育矫治理论知识及其相关技能和自身的人格魅力针对强戒人员个别的特殊的思想心理问题,采用面对面和一对一的,进行先进思想的影响、良好道德的熏染、法治精神的教化、积极向上的心理疏导、人间情感的沟通、生活技能技巧的传授,让强戒人员较快的恢复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的一种教育矫治活动。它是相对强戒人员的集中教育而言,就及时解决某一个强戒人员在强戒过程中出现的一个个具体问题而单独进行的一系列针对性教育。它要求场所民警和戒治工作者具备较好的人文素养、法治精神、优良品德、心理疏通技巧和情感沟通技能等综合能力和实践经验,因人、因事、因地制宜展开针对性实效性的感化教育矫治。

  二、开展个案化教育矫治工作重要意义

  开展个案化教育矫治是场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今后一个很长时期的一项重要战略方针,它也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指南,也为强戒执法和做好强戒人员转化提出更高要求。“以人为本”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它要求强戒场所必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理解和关怀强戒人员。个案化教育就是强调人的主体性和教育的针对性,尊重强戒人员人格和尊严,以拯救他们的生命为己任,将法治精神与人道主义、心理治疗与人文关怀有机结合,积极挖掘其潜力,重塑人生。在具体个案化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应根据强戒人员在脱毒期、康复期和回归社会准备期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以促进强戒人员向生理健康、心理健康转化,恢复社会功能,以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思想。

  开展个案化教育矫治是场所落实“首要标准”,深化矫治工作管理创新的重要途经。司法部《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规定》第五十七条指出:“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为戒毒人员逐个制定个案化教育方案,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这就明确要求场所按照“首要标准”,创新场所管理,根据每位强戒人员的吸毒史、个人经历、身心状况和现实表现,按照戒治诊断评估标准,制定脱毒期、康复期和回归社会准备期的教育目标制定方案而逐个的进行,彻底改变场所个别教育范围被人为缩小,只注重表现好的和表现差的,对大多数中间分子仅限于基本情况的掌握这种情况,同时要求彻底改变过去的那种个别教育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对强戒人员实施逐个的个案化教育,要充分考虑强戒人员的实际状况,主动出击,积极帮助强戒人员化解心理矛盾,改善心态。对强戒人员实施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等思想的影响;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化;进行心理疏导、人际关系沟通和情感交流,促使强戒人员从“犯错”的阴影中走出来,增强改好信心,积极向善,从而提高戒治实效。

  开展个案化教育矫治是掌握强戒人员思想心理动态,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强戒人员作为强戒场所一个主要的特殊群体,他们既有严重违法、毒品受害者和患脑疾病的共同特性,又有因社会经历、文化水平、道德水准、生理心理个性特点等不同的明显差异。这种差异在不同的强戒人员身上,其具体表现各异,切实掌握他们的思想心理动态,及时有效的因人而做好心理疏导,对于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是极为重要的。开展个案化教育,掌握主动权,从点到面,通过对每位强戒人员的言谈举止、喜怒哀乐的细心观察,从个性表现出的问题入手,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的共同影响场所安定的因素,再由面到点、由表及里的掌握强戒人员的思想变化和心理变化,从而寻求行为表现根源,及时给予针对性的疏导。这样不仅贴近强戒人员实际,提高戒治实效,也是为有力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强戒人员个案化教育矫治的特点

  个案化教育矫治重在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它要求民警和戒治工作者运用戒治教育规律及其相关知识技能和自身人格魅力针对强戒人员个别的特殊的身心问题,采用面对面和一对一的思想影响、道德法律知识教化、心理疏导、情感沟通和知识传授等方式,促进强戒人员朝着一个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方向发展。我们认为个案化教育矫治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呈现以下一些特点:

  (一)针对性。如果说,诸如课堂化、团体活动等集体教育形式,重在突出共性教化,那么个案化教育矫治特别注重于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手段和教育步骤对强戒人员个体的针对性。这是由于每位强戒人员生活经历各异,气质、能力、性格、需求也各不相同,因而强戒人员个体的思想、心理和行为等问题复杂多样。个案化教育则能及时发现和疏导集体教育过程中所不能发现和解决不了一些具体问题,针对强戒人员个体的思想、心理、行为特点而采用针对性的方法、手段进行教化,凸显“因人施教”的人文关怀思想。

  (二)灵活性。由于强戒人员个体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经历不同,还有他们在戒治的不同时段所表现和暴露出的思想、心理和行为方式差异,这就决定了个案化教育形式必须灵活多样,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疏导:如戒治过程中情绪低落者,则动之以情,给予温暖,达到情感沟通;落后悲观失望者,则点拨其可肯定的亮点,给予信心激励;对于目无纪律者,指其过错,施之以威,给予处罚。个案化教育还可以根据强戒人员的实际,问题的轻重缓急,随时随地进行,没有严格的时空限制,它程序简洁,时效性强,可疏导集体教育不能及时处理多种情况,体现人格的尊重。

  (三)沟通性。强戒人员的思想和心理问题比较复杂,平时较为隐蔽。个案化教育矫治是民警与其个体面对面最直接的谈问题、谈看法,交流情感,沟通心理,利于双方道出心里话。它不仅方便民警察言观色,更易于及时发现强戒人员在思想上、心理上的突出问题,不失时机的对其思想和心理问题进行疏导,施其影响,直至帮助强戒人员树立法纪意识,培养健康的心态,让他们的言行符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并受制于法纪底线之内,和谐身心,从而与社会和谐。

  (四)实效性。由于个案化教育矫治体现了尊重强戒人员的人格,民警与其谈话,便于摸清和掌握强戒人员的特殊心理,易于情感的交流,对于强戒人员的个人隐私,仅限于双方知晓,具有保密性。个案化教育是与帮助强戒人员克服和解决切身问题而密切相结合,特别是在面对面的激烈思想和心理交锋时,民警的严慈相济,情景交融,潜移默化,让强戒人员个体真正意识到民警在真诚帮助和感化自己,提供彻底改错机会,为他未来人生铺就希望之路,从而不知不觉让其把自己的精力集中放在寻找希望之路,他们的积极因素和信心增加了,彻底戒除毒瘾也就为期不远了,因而体现出个案化教育矫治明显的实效性。

  四、个案化教育矫治遵循基本原则

  笔者以为个案化教育矫治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以人为本,重在矫治的原则。即实施个案化教育矫治的过程中,民警和管理者应以强戒人员为中心,紧紧围绕激发和调动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而展开,以提高戒毒成效,实现强戒人员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全面康复。个案化教育矫治的目标、内容、方法制定和实施时机都要体现人文关怀,关注其的人生价值和需求,注重人格和尊严,维护其合法权益。这要求民警与强戒人员在人格上建立起平等的人际关系,时时处处为强戒人员着想,教育的态度和言行要真诚可信,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帮助和激励其自我成长。关注他们既是违法者,也是毒品最直接的严重受害者和慢性复发性脑疾病患者的三重身份,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启发自救意识,恢复良好习性,纠正不良行为,从而达到远离毒品,最终戒除毒瘾的矫治目标。

  (二)因人施教,突出重点的原则。即实施个案化教育矫治过程中,民警、矫治工作者应力求全面把握强戒人员个体吸毒史、个人经历、身心状况和现实表现,按照矫治目标和不同阶段要求,重在突出心理矫治、人格重塑和社会功能恢复,采取有区别和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化和心理疏导。因人施教,要求民警承认并尊重强戒人员个体差异,在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上特别注重针对性和灵活性。突出重点就是把康复强戒人员心理作为重点,根据他们的思想意识、法律基础、道德素质、文化素养和心理健康状况,在强戒的不同阶段,因势利导,逐步恢复健康心理和社会功能,重新步入和适应社会生活。

  (三)循序渐进,入情服理的原则。帮助强戒人员解除毒瘾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戒治规律,强戒人员的身心康复和社会功能的恢复,一般要经过脱毒期、康复期、回归社会准备期和步入社会期。强戒人员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都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也就是说解除毒瘾是循序渐进的过程,要与时间和环境较量。这就要求民警在开展个案化教育时,用较高的法纪意识、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高超的矫治艺术,去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耐心细致、循循善诱的帮助强戒人员算好“身体、经济、感情、社会、荣辱”五笔账,树立正确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增强信心,不断提高抵御毒品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以期达到戒除毒瘾的戒治目标。

  五、抓住个案化教育矫治的有利时机

  个案化教育矫治要求我们民警及其矫治工作者善于把握施教时机。时机包括时段、环境、氛围。

  (一)个案化教育矫治最佳时段的选择

  一般说来,我们民警应着重选择强戒人员在心理上易被触动时段和心理上处于难以抉择时段,此时他们最迫切需要别人的关怀、帮助、安慰、鼓励和引导。比较好的时段,如强戒人员刚入强戒场所时;受到奖励或惩罚时;探视前后或家庭发生变故时;逢年过节时;长时间无人探访或者家人不与其联系时;患病或生病住院时;情绪行为明显异常时;遇到变更执行方式、所外就医、临近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时。

  (二)个案化教育矫治环境氛围的选择

  选择合适的环境氛围开展个案化教育,能让施教的民警发挥自己的感化优势进行引导,让强戒人员切身感受到民警是在真诚友善的为自己指点迷津,给予强戒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规劝,不至于让双方出现尴尬的情景;给予强戒人员的心理疏导,更能激发其积极向善潜能,自助自救,走出心理阴影。作为场所和大队应根据强戒人员的构成,着力营造好两种开展个案化教育的环境氛围:一种是的温馨平和的环境氛围,主要适用于刚入所的、家庭发生变故的或长时间无人探访的、家人不予联系的情形的强戒人员。在这样的环境氛围里,对他们进行面对面的教育,更能让其感受民警的人文关怀,激发他们向善的潜能,从而让其全身心的投入到场所的戒治活动中去;一种是温和安静的环境氛围,主要适用于那些违纪违法的、情绪行为明显异常的等情形的强戒人员,对他们进行个案化教育谈话,有利于稳定其情绪,民警在这样的氛围中心平气和与之交心,而强戒人员也会从中感受到既温和又有安静,让教育谈话交锋更有利于触动强戒人员的心灵深处,翻然醒悟。一句话,我们民警选择合适的环境氛围开展个案化教育谈话,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个案化教育矫治行之有效的方法

  我们民警如果既能把握好个案化教育的时机,积极营造合适环境氛围,又能灵活运用行之有效的个案化教育谈话方法,那么,一定能从深层次激发强戒人员远离毒品,远离毒友,戒除心瘾的潜能和信心,为实现戒治目标就非常有希望和为期不远了。个案化教育大致有哪些形式呢?

  (一)个别谈话,这是个案化教育最主要的形式,它对于民警较为全面的掌握强戒人员的思想动态、心理状况、稳定其戒治情绪,促使其戒除心瘾向善转变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1、启发引导,通过面对面的启发引导,帮助强戒人员进行“阳光思维”,实现顿悟或彻悟,从而自觉弃旧图新改恶从善,可采用提问、对比、比喻等启发形式。

  2、开门见山,就是直接点出那些执迷不悟、知错不改或者耍滑狡赖的强戒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击中其要害,必须悬崖勒马。

  3、重锤轻敲,对那些确实一心向善而偶然违纪的强戒人员采用重锤轻敲的方式,引导思考,知错能改。

  4、激励促改,就是强戒人员在戒治过程中的某些闪光点给予表扬或肯定,让其得到及时的鼓励,在希望中快速转化。

  5、批评帮助,即当强戒人员因取得一点层级就沾沾自喜或出现一点小错时,给予适当的批评或帮助,让其继续保持向好。

  6、开导劝告,当强戒人员遇到问题或挫折而造成心理压力;或由于某种缘故而情绪出现反常或低落,通过开导劝告,重新振作精神面貌,继续向善转化。

  (二)感化鼓励法,这一方法要求我们民警运用积极心理学原理,以高尚的人格和魅力,用自身的语言和行为,促使强戒人员与民警一道通过情感交流和心理沟通,并由此产生心理与情感上的共鸣,让强戒人员积极朝着戒治目标迈进的一种好方法。它大致有下面几种形式。

  1、引导倾诉,即为强戒人员提供一个倾诉的时间和空间,让强戒人员敞开心扉畅谈内心想法,或宣泄情绪,民警在静心倾听和观察的基础上,加以正确引导,帮助其解除思想负担,减缓心理压力,促使转化进步。

  2、亲情感化,指民警直接联系强戒人员顾恋的亲人或其亲人愿意帮助的优势,让他们来所与民警一起开展亲情感化教育的方式,即借他力促使强戒人员转化的方法。

  3、以柔克刚,指民警用平静柔和的态度、方式去感化和转化那些性格偏执、性情粗暴的强戒人员,营造和谐戒治氛围,力促其转化。

  4、于法于情,指民警运用法治理念、法律制度、道德规范的讲述和场所行为守则的教化来引导规范强戒人员在场所的戒治生活的,让其感受人性和人文关怀的一种方式。

  5、鞭策激励,指民警通过检查、督促、规范强戒人员日常戒治生活行为、劳动行为和学习情况,促使其不断向善转化的一种形式。

  (三)咨询法,包括民警向强戒人员面对面的开展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

  1、法律咨询,就是要求民警主动为强戒人员开展和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法律释疑,维护其在戒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促进强戒人员守法意识,坚守社会生活法律底线,规范其行为。

  2、心理咨询,就是要求民警系统的运用积极心理学原理、技术对强戒人员展开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以期帮助其调节情绪、改善心理的一种积极活动。一是宣传推广心理健康知识,二是教会强戒人员自我进行心理调节,三是帮助其及时发现自身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四是在民警的指导下正确认知,五是改善不良行为模式。通过民警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逐渐恢复身心健康,复原他们的社会功能,使其尽快的步入正常人的生活。

  七、个案化的教育矫治方案编制执行

  要开展好个案化教育,减少盲目性,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是非常必要的。它的好处在于,一是目标明确,便于评估;二是便于因人施教;三是便于检查个案化教育实施情况;四是便于及时改进和改善形式和方法,提高实效。

  (一)为每位强戒人员制定个案化教育矫治方案。方案应包括教育矫治总目标、阶段性要求、明确时间表、教育矫治措施。

  (二)个案化教育矫治方案由强戒人员所在大队的民警和心理咨询师共同制定并具体执行,强戒所教育有关职能部门应给予指导并和大中队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三)个案化教育矫治方案的编制,要求大中队主管民警和心理咨询师在认真收集、阅读、分析强戒人员的基础材料之上,根据强戒人员的吸毒史、个人经历、身心状况和现实表现,按照戒治诊断评估标准,制定出入所脱毒期、康复期和回归社会准备期等不同阶段的教育目标、计划和措施。

  八、个案化教育矫治的工作记录

  个案化教育矫治工作记录是反映和记载民警具体执行个案化教育方案进程、做法,发现的新问题、解决的新办法和教转得失的重要文字材料,特别是其中民警个别教育谈话及其记录,它最能直接反映出民警在开展个案化教育矫治进程中最真的情况。做好强戒人员个别谈话教育是个案化教育最重要的内容和最重要的工作。前面已经讲了如何把握个案化教育,特别是个别谈话教育的最佳时机、如何营造和谐谈话教育的氛围和方法,这里主要讲一讲个别谈话教育内容的把握和个别谈话教育记录。

  个别谈话是民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强戒人员的思想心理实际状况,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强戒人员个体进行一种带有启发性或疏导性的个别教育矫治方式。

  (一)个别谈话教育主题要明确。谈话内容要根据个案化教育方案,明确每次谈话的主题,不能漫无边际,否则达不到谈话教育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与强戒人员的谈话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强戒人员的基本情况,以了解其存在的困难;二是其违法犯罪经历、吸毒历程及认知程度;三是目前的现实表现、思想心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举措。

  (二)个别谈话教育应当将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相结合,对戒毒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三)做好个别谈话记录。个别谈话记录在文体上属于工作笔记类,形式比较灵活,它作为强戒人员教育矫治专用文书,在形式内容方面都有自身的要求。它应有明确的主题和个别谈话教育的内容,其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强戒人员主述和民警谈话,谈话教育内容要具体记述强戒人员目前的现实表现、思想心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举措。个别谈话记录要保持客观真实性,要工整清晰,特别是跟踪个案谈话记录应有系统性和连贯性,以便与下一次的谈话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改进和增添新举措,并为撰写个案化教育矫治报告、探索强戒教育工作规律,准备好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四)民警个别谈话记录范例

  民警  XXX

  时间  2010年01月21日

  地点大队  谈话室

  学员姓名  江某 28岁 强戒2年

  谈话目的  该员出现违纪情况进行谈话教育

  谈话学员主述:我入所三个多月了,也清楚大队民警给了我许多关心和照顾,从内心上讲比较感激。今天早餐时,大部分学员吃完了饭,但还有小部分学员没有吃完,我就催民管组长喊收餐,民管组长讲还有几个没吃完,他没有同意,我气不过,我就拿着自己的饭盆擅自向餐厅外走,被带餐的王教导员叫住,我还反问他要怎么样,他在对我进行教育的过程中,由于这几天心里有事,我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将自己手中的饭盆摔到了地上,还骂骂咧咧的。我知道自己错了,违反了所规所纪,不尊重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在学员中影响较坏,我愿意接受处罚,并保证今后吸取教训,不再犯类似的错误,我将向王教导员道歉。

  民警教育要点:1、从入所以来我观察和了解的情况看,你与学员关系处得较好,乐于帮助,这一点给予肯定。2、今天早餐时出现的违纪行为实属不应该,在此提出严厉批评。其性质较恶劣,属不服从民警的正常管理,在学员中影响较坏,违纪将要受到严肃处理。3、有什么事多与主管民警沟通,或许能帮助你解决。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要冷静处理,凡事三思而后行。4、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积极投入到大队开展的“争做守纪学员”活动中去。5、要从事件中吸取教训,多多反省自己的行为。在今后的改造中要遵规守纪,搞好行为养成,积极完成习艺任务,争取有一个明显的转变。6、希望你向王教导员作出诚恳的道歉,在今后的改造中要尊重民警和其他学员,只有尊重他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

  民警教育效果通过教育,该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向王教导员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在今后要吸取教训,安心改造,服管服教。教育效果较好。

  民警处理意见:1、静观学员江某是否言行一致。2、是否及时向王教导员道歉,承认错误。3、观察江某接受处罚期间是否有真诚悔改的行为表现。4、根据前三点情况再找江某谈话交心。

  九、个案化教育应特别注意事项

  做好个案化教育是实现戒治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我们认为,民警在开展个案化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三大事项:

  (一)坚持以“正向激励”为主力避负性的说教

  强戒人员作为违法者、毒品受害者和脑疾病患者,我们在个案化教育的过程中,应坚持以“正向激励”为主,尽力回避负性的说教,为什么呢?这里可以借用绵阳强戒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模式创新》(作者蒋文剑等)一文中的一段话:纵观当今的戒毒理论,其共性是“矫正、治疗”,在思考如何戒毒时,常将焦点专注在上瘾行为上、集中在吸毒者的“错”上,“焦点就是戒问题”的观点几乎成为共识。“问题”戒毒者的基础观念让社会对吸毒者心存歧视,同时无论戒毒者还是社会人士均十分悲观,常言“一日吸毒,终身戒毒”,吸毒人员特别缺乏戒掉毒品的信心和希望感。最终导致一个“客观事实”:问题戒不掉,毒也戒不了。那么,能不能不把主要精力花在改错上,错了就错了;把精力更多的花在改错上,行不行?我们知道,对于一个吸毒的人,在吸毒的过程中已经消耗了他很多精力,如果最后把剩下的那一点余力都用在“改错”上,结果有一天发现这样比犯错更难受,就很可能会以烂为烂、破罐破摔。而如果把剩下的那一点余力都用在“做对”上,首先可以让戒毒者从犯错的阴影中走出来,把精力用在找寻“做对”的方法上;而在找寻的过程中,又会产生出很多创造,这些创造是“做对者”补充精力的燃料,心里有力创造,就能增加信心,有力自信,做对就容易多了,戒毒也许就成功了。因此,我们民警在开展个案化教育时,积极寻找出强戒人员的闪光点和其价值的优势,多采用“正向激励”,尊重他们,不先入为主,不将观念强加于人,而是把希望和乐观的信心传递给他们,培育积极的行动,激发他们的“自救”潜能,帮助他们逐渐恢复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我们的目的就实现了。

  (二)要有“四心”即诚心、耐心、细心、关心

  常言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改变强戒人员旧的思想观念,促使他们向着健康的心理心态转变,复原健康的身心和社会功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必须持之以恒,不懈努力。也就是我们开展个案化教育的进程中,必须要有“四心”,即诚心、耐心、细心和关心。诚心,就是要求民警当强戒人员的转化出现“低谷”时,不能嫌弃,要真诚的挽救他们;耐心,就是我们民警遇到强戒人员思想情绪忽冷忽热和出现反复时,不能急不可耐或急于求成,需要冷静观察,等待时机,再继续做引导转化;细心,是指我们民警要对强戒人员处处留心,不能放过他们的思想、情绪、行为上的细微指出,从蛛丝马迹中去发现问题,加以思索分析,及时采用可行的方式和措施去做转化;关心,就是要求我们民警将强戒人员的生活甚至于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对他们的困难不能漠然处之。一句话就是要用“春天般温暖夏天般热情”去进行个案化教育,精诚所至,教育矫治目标定能达到。

  (三)讲究“因人施教,对症下药”的教育艺术。  “因人施教,对症下药”,一是要求民警通过对强戒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特别是性格特点应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把握,从而选用适合方法方式去应对,如性格粗狂,争强好胜和自尊心强的强戒人员,我们民警须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来影响其言行举止;自卑多疑、抑郁心态较重的强戒人员,我们民警可采用情感触动法,循序渐进的点拨说理,帮助他们摆脱自闭,敞开心扉,恢复平常人的心态;等等。二是我们民警在进行个案化教育,特别是在对强戒人员个别谈话教育时,不能对他们挖苦讽刺而应相互尊重,否则会造成抵触增加其负性心理;民警谈话要言简意赅,要有感情,切忌随意性,切忌大话空话,正如俄国教育家别林斯基所说:“充满爱的语言,使无可反驳的劝说似熊熊烈火发出光和热,听到这种语言,心中感到暖洋洋的会让人心情舒畅,……”用简练深刻而富有感情的语言去激起强戒人员内心波澜,并能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从而转化为内心的信念,达到助人自救的特殊效果。

  十、做好个案化教育工作总结

  (一)个案化教育资料的收集

  个案化教育资料包括强戒人员的强戒决定书复印件、心理健康个人档案、学习劳动生活等现实表现情况、个案化教育工作记录和民警个别谈话记录等。这些资料,强戒人员所在单位,都及时收集整理成册。

  (二)撰写个案化教育情况报告

  1、个案化教育情况报告,实际上是我们民警对某个强戒人员从入所到回归社会之前或某个强戒人员某一时段的个案化教育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并从中去探寻强戒矫治规律而形成书面报告。因此,我们应在全面收集个案化教育工作资料的基础上,认真仔细阅读,通过分析、思考和比较,整理出个案化教育工作进程中,我们的个案化教育方案与实际教育举措效果的吻合程度如何;哪些方面做对好,哪些方面还有差距;值得借鉴的是什么,值得改善和改进是什么,为下一阶段或为某个强戒人员开展个案化教育积累和提供宝贵的经验,并发扬光大。我们认为,个案化教育情况报告应包含这样五个部分:

  (1)明确的主题;

  (2)强戒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入所时基本情况和个案化教育后的基本情况;

  (3)个案化教育方案中不同阶段教育目标、计划和措施;

  (4)具体实施个案化教育情况;

  (5)成功的经验和应汲取的教训。

  2、个案化教育情况报告的语言文字应简洁明了,层次逻辑清晰,具有可读性。

  我们深信,深化强戒人员个案化教育矫治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定能帮助强戒人员提高法律道德意识和对毒品危害的认知水平,改变不良心理,增强自觉抵制毒品,尽力减少复吸,最终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正常生活,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的社会公民。

  参考文献:

  1、《毒品成瘾矫治概论》(施红辉等主编)

  2、《心理咨询面谈技术》(陈祉妍等译)

  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工作规定》(司法部)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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