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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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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矫治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课堂化教育改革初探
2015-12-09 08:19:21 来自:天府戒毒网 作者:冯永 阅读量:1

  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相比,强戒所的课堂化教育在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推行好课堂化教育,提高教育挽救质量,不仅是为了帮助戒毒人员走出“吸毒—戒毒—再吸毒—再戒毒”的怪圈,更关系到场所的安全稳定,社会的和谐。但是,现阶段的课堂化教育受到历史沿革的劳教制度和探索新的戒毒模式等因素的影响,教育功能受到削弱,被社会所诟病。因此,当下必须以“大教育”的眼光对强戒所的课堂化教育进行改革创新。搞好课堂化教育的创新,必须对以往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有条不紊的分析和解决,摒弃陈规,创造出新途径和新方法。

    一、现阶段强戒所开展课堂化教育的不足之处

  1、教育理念的因循守旧

  一直以来,强戒场所是着力管理还是强化教育存在较大的争辩。虽然在戒毒康复中确立了“教育中心地位”的观念,但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文明管理,管理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实行一票否决制,使得教育只能是从属地位,起到的是辅助性的功效。这种重管理轻教育,甚至以管代教的现象,不仅与上级精神相悖,更忽视了教育的长效治本功能。

  传统的教育还有强制灌输教育之嫌。迫于安全管理的压力,传统的课堂化教育实行的是“一锅端”的策略,无论戒员对教育内容是否有兴趣有需要,皆被强制灌输,违背了“因材施教”的基本教育规律。

  2、教育内容似管中窥豹

  目前多数强戒所执行的课堂化教育内容主要包括禁毒戒毒教育、卫生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所规队纪教育。这些都是劳动教养制度所制定的教育的基本内容。但是,由于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特别是教育对象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那么,强戒所内课堂化教育的内容以及方法手段等是否也应该与时俱进呢?

  3、教育模式的一层不变

  至今强戒所依然采用的是劳教制度下的传统教育模式。如重集中教育轻个别教育,在传统的认知里,似乎只有集中教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而个别谈话聊天就等同于个别教育。重所规队纪教育轻个人素质发展教育,传统认为所规队纪学好了,行为养成教育做好了,对学员的教育就搞好了。集中教育主要集中在大队上进行,民警教师主要由值班民警勉为其难担任,而实际上并不是所有民警都愿意或者能够胜任教师这一角色。

  4、民警教师队伍的良莠不齐

  强戒所要求所有的值班民警既要避免“五防”事故,还要负责戒员的日常卫生、纪律和习艺等管理,甚至“赶鸭子上架”,要求人人都是教育能手,这本身就存在不合理性。教师这一行业有其自身的职业要求,比如个性特征,知识结构,专业修养,职业道德等。所内多数民警的专业背景是两劳管理、法律或是警校毕业等,受过教育专业教育培训、有一定教育技能和经验丰富的人员较少,因此授课之时多数教师“照本宣科、生搬硬套”,缺乏灵活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而能够科学有效地开展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的民警更是凤毛麟角。现在戒毒系统似乎也没有专门针对民警教师的专业培训。

  二、对戒毒人员课堂化教育的创新策略

  1、转变教育理念,完善财力物力保障体系

  在戒毒教育工作中,必须要跳出传统劳教教育模式的限制,解决习艺与教育的矛盾,确保教育的中心地位,充分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坚决抵制强制灌输式的教育,树立“以矫治人员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大胆尝试,为戒毒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戒毒所的教育矫治活动,实质上是一个以强制为前提的条件的教育活动,而且强制也是教育。矫治戒毒人员的三大手段,即管理、教育和习艺,实际上都体现着教育的功能,其中管理是基础,教育是根本,习艺是手段。因此,只有寓教于管,寓教于劳,充分发挥教育矫治的攻心治本作用,才是真正坚持“教育为本”。按照戒毒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目的,还应该积极理顺财政体制,加大财力投入,逐步建立足额财政保障体制。只有这样,强戒场所才能彻底摆脱经济困境,民警的思想压力才能得到缓解,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强化教育硬软件设施,扩大教育成果,提高教育质量,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

  2、创新教育内容和教育模式

  创新教育内容上,首先应坚持所规队纪、禁毒戒毒教育等传统教育项目;其次增加形势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优良传统文化知识以及职业技术技能教育,尤其应加强职业技术技能教育的分量。因为传统教育项目有其优势,而新增教育项目又有其特殊的意义。在教育模式上,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必选教育与自选教育相结合;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教育相结合;本所教师教育与外来专家教育相结合;授课式教育与影像视频资料教育相结合;戒治康复教育要以心理教育为主等。

  3、突出相关职能科室的领导作用。如教育科、管理科、生活卫生科,以及心理咨询中心等

  在所内课堂化教育的执行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应该是相关职能科室,而一般大队只是担负“五防”责任。如课堂化教育可以成立专门的课堂化教育研究中心,隶属于教育科,专门负责课堂化教育的相关事务。在课堂化教育的执行过程中,教育科和管理科一定要做好沟通协调,抱着相互促进的信念。在讲授专业性较强的知识时,相关科室需起指导作用,如生卫科,心理咨询中心等。

  4、强化民警教师队伍的培养

  在强戒所课堂化教育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关键在于人的因素,因此优化专业的民警教师队伍势在必行。这些特殊的教师不仅要做到“传道有术,授业有方,解惑有法”,还得具备教育矫治转化的能力。建立一支专业的民警教师队伍,首先要在选拔上下功夫,要选拔那些“愿意讲、能够讲、重实效、实践经验丰富的民警,宁缺毋滥;其次是专兼职相结合,专职带动兼职的模式;再次要加强培养,用“请进来”(请专家、教授来内讲课),“走出去”(派出高校学习深造)的方法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事物总是在创造中发展的。在这一场所转型的契机,教育应该走在前面。只有通过学习,民警和戒毒人员才能真正领略《禁毒法》、《戒毒条例》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精髓。只有通过课堂化教育,才能在根本上帮助吸毒人员解决思想和心理问题,为他们能够回归社会和真正适应社会创造自身的必要条件。新形势下,我们必须适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审时度势,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拯救这些扭曲的灵魂,促进戒毒教育矫治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禁毒法》

  [2]《戒毒条例》

  [3]《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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