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戒毒治疗 > 教育矫治 > 正文
教育矫治
创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思路
2014-09-25 20:23:51 来自:广西戒毒管理局 作者:吴 卿 阅读量:1

  一、 端正思想,树立“教育为本”的理念
  
  从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的实践来看,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矫治活动,实质上是一个以强制为前提条件的教育活动,而且强制也是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三大手段,即管理、教育和劳动,实际上都体现着教育的功能,管理是基础,教育是根本,劳动是手段,因此,只有寓教于管,寓教于劳,充分发挥教育矫治的攻心治本作用,才是真正坚持“教育为本”。但由于历史原因致使大多数强制隔离戒毒所肩负着一边抓生产,一边抓管教的“双重性质”、“双重任务”,严峻的经济形势给教育矫治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当教育矫治遭遇场所安全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生存发展两大要务时,也只能无奈的望洋兴叹,甚至忽视了教育矫治人、塑造人、引导人的本能作用,触及实际问题,教育往往让道于场所安全和生产经营,出现了法律地位很高,实际地位较低的现象。熟不知,适得其反。由于人的教育工作没有放在第一位,所以教育矫治人的工作也不能固本根源,容易触及具体问题时,引发许多负面的影响,从而影响了场所安全。
  
  从目前教育矫治工作所处的社会大背景及戒毒工作自身发展的趋势看,环境与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党和政府对戒毒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社会的关注支持参与加大;场所安全的首位意识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机制大大加强,场所设施明显改善,“向教育要安全,向教育要效益,向教育要质量”已成为戒毒工作者的明确共识和统一目标。
  
  二、加强警察队伍建设,是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的基础
  
  在戒毒工作中,提高教育矫治工作质量的关键在于人的因素,取决于警察队伍的构建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了适应当前社会大环境和场所教育矫治形势发展的要求,为了更好的实现提高教育矫治工作质量这一中心任务,首先必需加强警察队伍建设,大力开发警察人力资源。提高警察资格准入标准,最大限度地把优秀的专业人才吸收到警察队伍中来。其次,要健全和完善警察的培训制度,加大警察培训力度,进行有重点、分层次、分门类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特别要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对基层警察进行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的传授和培训,不断更新其知识和观念。了解新时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吸毒的趋附性和思想动因以及影响其思想矫治的众多质的因素,真正使教育工作能够做到对症下药。第三,实行戒毒警察的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戒毒警察工作定性定量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警察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提高他们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待遇。
  
  三、 因势而变,完善教育内容,提高教育的社会化程度
  
  目前戒毒人员情况:一是新形势下,二进宫、三进宫甚至四进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断增加;二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趋于低龄化,且文化程度偏低;三是吸食新型毒品成为戒毒人员的新的特点。
  
  根据新形势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构成的新情况、新特点,运用目标实现等科学原则,从大目标着眼,从小目标着手,准确把握教育的切入点,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思想转变和恶习矫正为立足点,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做到宽严相济、宽严有度、区别对待、因人施教、有的放矢;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向往新生的愿望为支撑点,多种形式拓宽教育渠道,以戒毒文化潜移默化感染净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灵;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与家属的亲缘关系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亲情力量的影响作用;多维并举,强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及应对诱因的适应能力,为终极目标的实现,实施切实可行、步步为营恩威并举的实施矫治。
  
  (一) 强化基础教育工作
  
  “惩罚失足的行为,修补残缺的心灵”,戒毒民警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是在已经成形的树干上修剪残技、嫁接新芽。意味着要灌输新思想,就要摒弃他们原来的思维模式。
  
  (1)个别谈话教育制度化。每周安排两天时间开展谈话教育,由分管民警深入包干小组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逐一谈话交流,大队(中队)对民警深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小组情况进行书面考核,经谈话民警签字确认,大队领导书面点评后留存备查。上级教育部门在谈话教育时间深入监区督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2)顽危犯攻坚教育经常化。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特点制定详细的攻坚教育计划,并经常就教育情况组织会诊,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取得实效,要提高全所确定的顽危犯转化率,保证思想稳定。
  
  (3)行为规范整训常态化。经常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查找学习、劳动、生活中存在的不足,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的原则,开展行为规范整训,强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身份意识和规范意识。坚决打击对抗管教、自伤自残、企图逃避矫治等严重扰乱场所秩序的行为,促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学规范、讲规范、守规范。
  
  (二)拓宽教育渠道,丰富教育矫治内涵
  
  (1)抓好出所前教育,巩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矫治成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教育是教育矫治工作最后一个环节,是巩固矫治成果的关键时期,更是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做好与社会衔接工作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要完成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矫治效果的综合和复吸的预测,它主要是法律、政策、就业信息的教育,要在内外结合上下功夫。完善出所教育措施,出所教育按照“相对集中时间、相对集中人员、相对集中教育内容”的办法落实出监教育的基本内容,重点是进行形势政策前途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内容不可单一,形式要多样。并结合实际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介绍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就业形势,加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吸毒人”转变为“社会人”的步伐。出所前,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重新吸毒可能性评估,评估率要达到100%,同时,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戒毒情况和评估意见寄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积极做好帮教安置的衔接工作,实现戒毒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无缝对接,共同降低戒毒人员的复吸率。
  
  (2)突出个别教育“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针对性功能。在开展心理矫治教育的同时,要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思想教育相结合,要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要与分析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深层次思想动态相结合。民警在谈话方式上注重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心灵上沟通,产生共鸣,更加注意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生理、心理特点,改变那种把因心理素质不佳、情绪易变、好激动引起的问题简单地当作思想品质问题,而一味采取惩罚、处分了事的状况,化解抵触情绪,帮助其消除不良心理。在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个别谈话教育工作中,推行一人一本谈话记录本,详细记载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心理测试结果,并全程记录其戒毒期间的谈话教育情况;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往哪里,记录本跟到哪里,戒毒可实行跟踪回访制度,要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育人机制,这样便于民警全面了解掌握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以来的矫治动态,为不同时期个别教育做好充分资料准备。
  
  (3)实施关注弱势群体的帮扶工程,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针对近年来外省籍戒毒人员增多,“三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增多,家庭发生变化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增多的趋势,为了缓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来自外界的压力,对特别困难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子女,建立相关的帮扶解困救助基金,利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民警和社会力量为一些特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里汇款,解决其子女就学、家属就医等困难,对激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矫治将会起到较好的作用
  
  (4)加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力度,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创造就业条件。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和职业院校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开放式”办学的教育格局,提高办学档次和质量,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学有所得,学有所获,为回归社会择业,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创造条件。真正打破目前“干什么,学什么”局面,转变为组织每个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学好一门实用技术,放宽入学条件,保证学习时间,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真正在所狱内能学会和掌握出所后就业谋生的技能。
  
  (三)进一步拓展教育矫治工作的社会化路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感教育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矫治质量是原点、是种子、是基石。一旦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中播洒了感恩的种子,培植了感恩情怀、感恩文化,心中有了爱,良心有所发现,那么戒毒人员担当责任的意识、诚实守信的意识、关爱生命的意识,乃至其它健全社会人格就易逐步培养、建立,重塑灵魂、走向新生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1)做到精神感动。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文明管理,无私奉献,清正廉洁。在生活上关心,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真切地感到关心和挽救,从戒毒人民警察高尚的人格和无私奉献精神的中受到感染,树立矫治信心。
  
  (2)做到真情打动。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矫治中遇到的诸如婚姻变故、子女辍学、财产纠纷、经济困难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排除,主动关心,用真诚的帮助打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3)做到亲情牵动。大力开展联合帮教活动,拓宽教育矫治工作的社会化路径,利用社会、家庭的力量,影响感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通过亲情聚餐、亲情电话、亲情会见、亲情寄语、亲情救助以及双向录音录像等形式,演绎人间真情,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和可贵。
  
  (4)做到社会互动。由于社会问题引发各种吸毒行为而到了矫治的环节,一味归病戒毒,难堪重负。许多社会问题,还需要社会各有关部门协手解决。因而要加强戒毒所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扩大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经常邀请社会知名人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原居住地党团、社会组织等派员到戒毒所作报告,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结成“一对一”帮教对子,一方面,规劝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明白家乡亲人没有抛弃他们,欢迎他们早日回归;另一方面,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关心的出所就业政策等进行解答,帮助清除疑虑;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逐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帮教体系,营造社会化的矫治环境,实现矫治力量、矫治手段、矫治内容的社会化。
  
  四、坚决落实教育质量年活动,降低复吸率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戒后要回归社会,降低复吸率的工作也相应由戒毒所延伸到了社会。这就要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有效并逐步优化资源、整合职能,强化戒毒人员的帮教安置和管理,与戒毒所内进行的教育矫治工作有机结合,相互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复吸。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预防和减少重新复吸工作。降低复吸率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把降低复吸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复吸率。要会同社会保障、公安、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帮教安置措施,给戒毒人员提供谋生的机会和平台,鼓励他们依法从业、创业,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戒毒康复中心的建设,不断提高对戒毒人员的安置能力。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戒毒人员戒毒成功案例,宣传他们就业和创业的典型,增进社会各界对他们理解和关心,消除社会歧视,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总之,教育矫治工作在新形势下,在教育质量年活动的指导下,要紧紧抓住提高教育矫治质量这个中心,围绕降低复吸率这个标准,适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审时度势,兼程并进,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教育人、矫治人、促进人的灵魂工程,促进戒毒教育矫治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