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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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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吸研讨
对复吸的原因分析及防控措施探索
2015-12-12 17:27:07 来自:天府戒毒网 作者:蒲云华 阅读量:1

  一、戒毒人员复吸的原因

  (一)自身原因

  1、心理依赖性

  吸毒者对毒品的渴求心理强烈,具有很难戒断的心理依赖性。这种依赖心理主要是指吸毒者多次使用毒品成瘾后,所产的的在心理上、精神上对所用毒品的主观渴求或强制性的心理倾向。有的复吸者是追求吸毒后的感受而产生继续吸毒的强烈欲望;有的复吸者是为了逃避停药后所出现的烦躁不安等生理反应,而继续吸毒。毒品的心理依赖性是吸毒者在生理脱毒后复吸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人们常说“一朝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就是这个道理。

  2、错误的认识

  一是对毒品的严重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部分吸毒者经过戒毒治疗,回归社会后,随着身体健康恢复,经济收人增加,家庭恢复正常,就忘记了毒品曾经给带来的危害,而念念不忘毒品带来的异常欣快感,再次涉足毒品,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痛。特别是第一次戒毒时中毒不深的人,更容易产生这种想法:“戒毒不太难,康复也容易,只要有钞票,药粉慢慢用。”有的甚至误认为毒品对健康的危害并没有官方宣传的那样严重和可怕,只要自己注意节制点就是了,即使有危害,花钱治疗就是啦。因而无法抵挡毒品的侵袭而复吸。二是将使用毒品看作是高级享受,身份价值的体现,是交朋结友的交际手段。这种原因吸毒的,在戒除期间未获得彻底改造,树立正确人生观的,最有可能再次成为毒品的俘虏。三是误以为毒品可治病。小部分吸毒者是由于误信谗言而吸毒,戒毒中未能纠正其错误看法而复吸。有部分是因吸毒导致身体病变,在吸毒期间受毒品刺激尚无症状反映,但戒毒后病情发作,以为只有吸毒才可治病。也有一些是戒毒后出现了正常的失眠、食欲不佳、精神体力疲乏等症状时,误以为是体内毒素难除,毒瘾难断,因此失去戒毒信心而复吸。

  3、性格的缺陷

  戒毒人员在回归社会后,总是抱有一种好逸恶劳的恶习,觉得没有什么比的上吸食毒品更能找到幸福、快乐的感觉。性格上表现悲伤、孤独、忧郁、消极、自怜、焦虑、矛盾等复杂心情,甚至对任何事情漠不关心,看到别人的生活富有而自己穷无分文,觉得什么对自己而言都无所谓了。时间久后,戒毒人员从言行举止上反映出性格上所存在的缺陷,对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都会不同程度的改变和转化。在这关键时刻,戒毒人员会选择毒品来达到所想拥有而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东西。吸毒者往往不能正确对待现实生活中的困难,稍有不顺或挫折,十分容易意志消沉,对未来失去信心,继而自暴自弃,复吸而走向自我毁灭。

  (二)社会、家庭因素

  1、环境的影响

  一是国际毒潮的影响,禁毒形势日趋严峻。毒品犯罪案件、缴获的毒品数量、吸毒人员不断增加。二是帮教工作不到位。有的没有落实帮教人员。有的虽然落实人员,但没有认真负责做好帮教工作,只是图形式,敷衍了事。三是吸毒人员往往与涉毒的高危人群交往。吸毒人员在戒毒前,为了缩小知悉面,只与一起吸毒的毒友和购买毒品的毒贩交往。戒毒出所后,由于人们知道他吸毒而不愿与其交往,他也只能与原交往人员或在戒毒时新结识吸毒人员交往。所交往的这些人员容易接触毒品。当看到别人吸毒时,往往会在认同心理的作用下而重新吸毒。

  2、家庭的冷漠

  由于很多戒毒人员戒毒完后回到家里,大多数都会受到社会上很多人指责等行为,本来在强制戒毒所、劳教所里已经让他们受尽了痛苦,回归社会后有得不到别人的好眼色,让戒毒人员顿时适应不了回归的社会环境。长期的街坊、邻居的另眼看待,久而久之,家人也对其的态度有暖变冷,最终使戒毒人员觉得在社会、家庭里得不到应有的尊严和地位,从而让他们内心萌生起寻找平衡的支点,然而这支点导致戒毒人员重新选择昔日的毒品来找到归宿,从而戒毒人员又走上复吸的不归路。

  3、社会不接纳

  戒毒人员经过强制隔离戒毒解除回归,许多脱瘾人员回归社会后,不仅在就业、学习、婚姻等方面普遍遇到难题,而且在许多方面受到不公正,不公平的待遇。基于反对吸毒者、仇视吸毒者情绪所形成的强烈社会心理的巨大压力,大部份脱瘾人员几乎一直处于精神苦闷的煎熬中,深深感到孤立无援,前途渺茫,生活无望。这种缺乏社会关爱,丧失生活信念的心态,诱使着他们不得不“重操旧业”,甚至以破罐子破摔去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二、降低复吸率的基本措施

  我们都知道:吸毒可以导致成瘾,毒品成瘾包括心理和生理两个方面,而心瘾是指心理上依赖毒品,对毒品产生强烈渴求欲望。那么,该如何做好对复吸学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以帮助其戒除心瘾呢?作为多年从事基层戒毒工作民警认为:强戒所应找准其“软胁”,抓住其心理,对症下药,会收到一定实效

  (一)要注重吸毒人员生理及心理上的戒毒

  1、药物治疗的重要性

  我们目前的戒毒治疗原理主要采取药物治疗和心理康复结合的做法,而海洛因等毒品的毒性大,一般药物难以抗拒其毒性。据此,我们有必要设立专门的戒毒科研机构,加强对有效戒毒药品的研制工作。目前,美国医疗科研单位研制出一种叫做盐酸那曲酮的戒毒药物,这种药物具有极强的抗海洛因等毒品毒性的特点,无副作用。据有关专家介绍说,戒毒人员使用这种药物几个疗程之后,再吸海洛因的话,什么“刺激”也不会产生了,而且与海洛因产生对抗性,吸毒者会很自然地戒掉对毒品的依赖。这种药物已在部分地区通过临床试验,成功率达99%,已收到显著疗效。但它的缺点是:制作成本太高,一般戒毒人员无力购买。鉴于此,我们的医疗科研部门应责无旁贷地挑起这个重担——研制出一种价廉、安全、有效的戒毒新药,并大批量投入生产,为那些受害者解除毒魔缠身之苦。

  2、心理辅助与治疗的不可或缺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普遍存有的“海洛因人格”,是导致其吸毒及复吸的最重要因素。《禁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强制隔离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的训练”。对此,高彩祥认为要对对戒毒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的训练的前提,就必须面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普遍存在不良人格的问题,矫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扭曲的人格,帮助他们进行人格重塑,才能使其彻底摆脱毒品。设想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中开展以“五步一体”人格矫正心理治疗与康复模式,可能会取得较好的成效。

  3、排除社会的歧视

  在2008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第七十条还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歧视戒毒人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社会特别是基层社区、乡镇组织、相关单位和群众应对戒毒人员采取帮助、支持和包容的态度,一视同仁地对待戒毒人员,并协助解决他们的一些具体困难。这样一方面可以使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帮助、支持和温暖,有助于保持操守;另一方面,也减少了不稳定因素,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社区。

  (二)增强戒毒信心与磨励戒毒意志

  实事求是地讲,绝大多数人员主观愿望上是想戒的,而且也曾戒过,但不成功。首先是缺乏信心。毒瘾实质是一种脑疾病,吸毒瘾者可在脑内形成毒品依赖的“病理性犒赏性中枢”,使毒瘾者出现“强迫性觅药行为”。信心大小对于他们戒除毒瘾尤其是心瘾至关重要,只要加以科学引导,逐步培养戒毒的信心和毅力,并鼓起亲人和社会的信心与支持,给他们理解、关爱,完全戒除毒瘾是大有希望的,我认为该做好以下几点:(1)做好心理矫治。大多数成瘾人员最难戒除的就是“心瘾”。如果戒毒所的民警与戒毒之员进行交流,面对面,一对一本着互相相尊重,平等相待的心态,让他们消除阴影,坦陈相告,这样就能进行引导,疏通,缓解他们内心的压力,这样能使他们坚定戒毒信心,重树人生信念。据调查统计,全国的强戒所都在引进和培养心理咨询方面的人才,这是时代的需求,也是帮助戒毒人员树立戒毒信心的重大举措。(2)应尽量做到对戒毒人员进行“初进宫”与“多进宫”的分类编队,避免消极情绪交叉影响。(3)强戒所还可以经常性地邀请那些解除强戒后保持操守时间较长的戒毒人员回所对戒毒之员进行现身说法,树立戒毒典范,以榜样坚定信心。(4)将戒毒人员在所内的良好表现和戒毒成功事例反馈给家属和社会,唤起家属和社会的信心和支持。

  (三)重视对戒毒出所人员行为及生活上的关心

  1、对戒毒出所人员提供帮助与教育

  为了防止吸毒行为诱发违法犯罪的事情,危害社会治安,就必须采取一切形式包括社会帮教形式,对吸毒人员的教育挽救,使他们尽快地停止吸毒,从根本上消除诱发违法犯罪症状。同时,也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帮教。政府组织人员对吸毒人员进行全面调查与摸底,登记造册,进行跟踪调查与监测;同时,建立就业指导中心,在落实就业指标时可由家庭、个人、单位三方面签订责任保证书,为减少复吸率创造条件。

  2、回归社会所面对的就业问题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社会要给他们更多的关怀,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这也是我们政府部门在考核工作中一项重要的指标。由政府负责协调,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对戒毒人员创业以一定的优惠,真正让戒毒人员感到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四)落实好回归人员的帮扶指导工作

  后续照管阶段是指戒毒者回归社会之后,建立监督,扶持,帮教系统给予后续照管,以便对戒毒者提供心理,专业或职业辅导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作为一个正常人适应并融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之中,为了提高戒治率和降低复吸率,司法部提出了“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的戒毒基本模式。戒毒人员解教回家,并不意味着戒毒终结,强戒所应与社会实现无缝对接,回归后妥善安置帮教,为其创造继续戒毒的良好环境对预防和减少复吸现象就至关重要。中央综治委和司法部、公安部等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和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然而,现阶段不少地方的安置帮教工作其实还存在诸如重视不力,形式主义,人力财力有限,工作滞后等问题,其中重要一点就是戒毒人员从戒毒所回到社会,由于衔接工作不完善,导致脱管失控现象。因此,戒毒所应加强与当地政府合作,加强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后绪管理,教育和监督,确保离所后继续加以约束,隔离毒品,目前,很多强戒所派驻民警到当地司法局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的社区戒毒工作,这对净化社区,降低复吸率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另外,后续照管的优势在于加强了社区禁毒帮教工作的力量,因为管教民警对吸毒人员的整体特征和所内表现,家庭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同时又是有丰富的矫治工作经验,出所学员对其信任和依赖度高,另外从事后续照管工作的民警,都经过专业的业务培训,有较高亲和力和威慑力的双重人格特征,有利于戒毒人员延长操守和降低复吸率。据调查,新疆劳教系统设立了后续照管服务站,对外称“阳光家园”,据介绍说效果不错,这顶工作不仅是一项创新,更是对戒毒工作主动向社会延伸,积极利用社会力量进行综合治理,社会帮教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实现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是戒毒与社会衔接,提高戒毒效果,破解复吸率高这一难题推出的重大举措。

  (五)加大涉毒违法打击力度

  首先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高压态势。坚持贩毒必惩,种毒必铲,制毒必究,吸毒必戒。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禁毒综合治理,有利于净化复吸者赖以生存的土壤。现在《禁毒法》已颁布实施一年多了,应该严格执法,做到对吸毒和复吸人员发现一个,强戒一个。建立无毒社区,由基层派出所牵头,把街道委员会,居委会共同发动起来,为戒毒康复者及其他人员开展禁毒咨询及管理工作。同时建立《戒毒人员复吸跟踪卡》,工作做细点,以达到延长戒毒人员的操守时间,最大程度降低复率,将此项工作列入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考核指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只有社区得以“净化”,才能遏制复吸者。

  毒品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禁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各部门,戒毒者的家庭成员,以及社会各界都动员起来,全民参与为戒毒者积极营造“家庭”“社区”“就业”三个港湾,进一步巩固戒毒效果,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

  参考文献:

  1、许细燕,试析复吸毒品原因与降低复吸率对策——对广州市戒毒问题的调查,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2期

  2、万菊明,戒毒人员复吸率高的原因及对策,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4月第2期

  3、文晴、唐彬,戒毒人员复吸的原因分析,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版),2001年6月人文社会科学专辑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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