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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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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管理
戒毒场所智慧法治建设研究
2021-05-04 22:44:16 来自:江西省戒毒局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一、智慧法治场所建设的意义
  
  (一)推进戒毒场所智慧法治建设,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必然要求
  
  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不断推进,全民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让以往相对封闭的戒毒场所在社会舆论中受到高度的关注。司法行政戒毒机关法治建设必须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方略、大布局中统筹推进。作为执法人员的我们应当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所,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的核心领导作用,把法治场所创建同平安场所建设、五型机关建设、规范化场所建设与智慧戒毒平台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全系统的法治观念,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全程留痕,有迹可循。把法治惠民作为法治场所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最大努力维护好、解决好、发展好民警职工和戒毒人员最关心、最直接的根本利益。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创建带发展,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贡献戒毒机关力量,为全面依法治国添砖加瓦。
  
  (二)推进戒毒场所智慧法治建设,是确保阳光执法的根本保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由于戒毒场所的特殊性,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对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期限、诊断、就医等所属执法工作内容,都应当加强法制性,将提高戒毒机关执法公信力作为己任。通过规范执法权、限制裁量权、保障知情权,依法及时公开执法权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相关信息、规范三项制度审批程序,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法治场所建设紧跟时代发展,搭乘“互联网+”高速列车,利用网络将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执法依据、裁量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通过智慧平台进行公开,提高“阳光执法”公开内容的深度和所公开的载体的广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畅通群众与执法机关间的沟通渠道。让法治更加透明化,依靠全社会的有效监督来规范执法与管理行为倒逼执法更加公平公正,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法治场所建设的意义所在。
  
  (三)推进戒毒场所智慧法治建设,对于推进智慧戒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司法行政戒毒机关是政府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戒毒场所创建法治场所是戒毒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戒毒机关与其他政府机关一道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职责使命。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从法治上解决戒毒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智慧戒毒”平台是以统一戒毒基本模式和戒毒业务规范系统为基础,开展各类业务系统,旨在提高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的平台。与法治工作结合,开展智慧法治场所建设,让戒毒工作更加透明,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禁毒戒毒法律法规正确实施,让智慧戒毒更加规范,也进一步扩展了智慧戒毒的广度与深度,网络平台有迹可循的功能提升了群众对执法的信任。给法治“植入”人工智能这个“芯片”,构建法治场所建设新方式,是深入推进智慧戒毒,诠释更深层次现实意义的必要选择。
  
  二、当前智慧法治场所建设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智慧戒毒在推行的过程中得到人们的热切支持,它在信息化、专业化、标准化以及智慧化等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这给推行智慧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但是由于我国法制建设仍然处在不断发展中,在智慧戒毒法治场所建设的过程当中,我们不可避免的会碰到许多问题。面对新形势,我国戒毒法治场所建设应在解决问题中谋发展。
  
  (一)场所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法治思维不强
  
  从一定意义上看,法律法规遭遇执行难,与一些人的守法意识不够有很大关系。对于戒毒人员,有人不把法律法规当回事,甚至觉得被拘留、蹲监狱也是一种“人生经历”。对于执法人员,在极少数民警身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法治意识淡薄,在日常执法管理中固守惯性思维,工作随意性强。打骂体罚戒毒人员、违规使用警戒具等现象仍有发生。有些领导依法决策存在差距。主要是对一些重大行政行为作出决策前,没有认真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再比如社会现实中一些人动辄把“哪条法律规定了”挂在嘴边,言外之意“警察没管我”“别人也这么干的”都透露出一部分人法治意识淡薄的无奈现实。对公序良俗的遵从,对他人利益的兼顾,对法治原则的体认,是一个需要花大力气引导、培育和建设的过程,执法人员更要遵从并坚守。
  
  (二)法律专业性人才匮乏,法治场所建设推进困难
  
  法治场所创建工作对专业性要求度高,法律专业人员匮乏且无法一时解决是司法系统的现状。而智慧法治场所建设需要有大量的信息专业人才与法律专业人员去配合运作,造就了在推进智慧法治场所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困难;专业性人才的缺乏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现有人员平均年龄偏大、老化导致学习能力不强,无法迅速而顺利的完成新时代信息化相关操作。在执法过程中会容易忽略掉一些新的规则与制度,导致执法程序不严谨。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缺失,目前的场所法治工作不再是简简单单的要求结果不违法,而是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做到公平公正,程序严谨合规,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这就需要执法人员知法懂法,能将专业法律知识与工作相结合。过去的封闭式执法模式早已不适应当前法治社会建设的理念,所以上一辈的执法民警在没有专业法律理论知识及信息化技术实际操作的支撑下很难达到智慧法治场所建设下的要求。
  
  (三)智慧平台运用技术不够成熟,没有统一标准
  
  虽然当前各戒毒所在大力推行智慧戒毒,但由于目前法治场所创建项目还是刚起步,一些制度规定还不够完善,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因此在进行规划的时候会出现各种各样临时的问题,对法治工作与智慧平台的融合造成了一定的困难。还有场所规范执法存在差距的问题。主要是一些采购、基建等制度还不完善,没有与时俱进的进行修改修订。也存在有个别民警不按规定进行管理和执法的情况。因此在推行法治场所建设的时候要先统一相关工作流程及标准,再利用智慧戒毒平台对日常执法工作的信息汇总,进行数据整合分析。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找出执法问题所在。对执法过程与结果进行公示。要在法治工作标准化的基础上,坚持标准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同步推进,才能更好的实现智慧法治场所创建。
  
  三、推进智慧法治的对策
  
  (一)培育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思维
  
  戒毒机构必须以法治为根本,确保新时期戒毒机关依法行政治理,提高法治素质,尊重和落实宪法法律:一是要高度重视法治场所建设创建工作,深刻认识创建活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开展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总结法治场所建设的成绩和问题,摸清制约发展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既要补短板、强弱项,也要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在破与立、新与旧的循环更替中螺旋式上升发展,努力推进法治场所建设向前进。二是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跟进时代,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与专业能力。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以适应法治在不同发展时期的不同内涵和要求。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平台,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所内各种平台进行宣传引导,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不断提升民警的法治素养,增强民警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加强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高素质的执法人员是全面推行戒毒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一是要重视法治场所创建中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高素质队伍。二要加强法制审核人员资格管理。建立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健全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切实提高法制审核和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队伍稳定性。要积极推进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保证法制机构及人员能够承担其担负的职责任务。鼓励法制工作人员取得公职律师身份。三要落实法制机构民警、法制员培训考试制度,对法制机构的民警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考试。新形势下的互联网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可以借助互联网丰富的数据资源,通过远程服务的形式来整合现有资源,还能实现部分专业任务,诸如法律事件分析、远程授课等等,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依靠智慧平台来缓解我们场所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
  
  (三)统一各项制度标准,加强执法监督
  
  社会法律体系建设的加强,离不开当前国内规章制度的不断健全。法律制度体系是否完善和健全是戒毒场所能否长期安全稳定的关键,司法行政系统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也要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着力推进戒毒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确保戒毒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举措。
  
  地方公安机关对强制隔离戒毒的解除、减延期决定等的审批标准条件不同,多重标准审视戒毒场所的诊断评估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行政戒毒机关戒治效果。相关执法部门要共同推进,不断完善戒毒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统一标准。并把现有的法律法规、工作中需要遵守规章制度及时上传到智慧戒毒平台,将执法过程清单化,让执法人员能够及时在实际应用中了解最新规章制度并学习。还可以适时公布戒毒人员的有关管理条例、制度便于戒毒人员及其家属能够随时查询,解决疑惑,化解矛盾,提升大家的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场所建设。
  
  (四)推进智慧法治,让执法在阳光下进行
  
  一是要对戒毒人员的考核、评估做到全程留痕,让执法全部在监控之下。在阳光下执法也就是在监控下执法。为此必须完善戒毒医疗场所的监控设备以及监控系统的规划,对于戒毒人员进行可视化的管理。对整个过程采用透明化的模式去落实和实施。这样不仅能够让戒毒人员明白自己的戒毒过程,也能够监督执法人员,让他们耐心负责的落实好自己的职责,更好的帮助吸毒人员戒毒。二是要着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要结合“智慧戒毒”工作,加快推进全所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已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逐步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戒毒执法信息化体系,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实现对重大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 三是执法项目的落实与跟进应该要有明确的记录,智能戒毒网络为这一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应该要将这些重大执法事项流程及过程及时上传网络平台,这样能够使得执法程序,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开展,同时也能够使台账更加规范,实现标准化提升效率。
  
  (五)完善智慧法治场所建设系统
  
  “智慧法治”建设的目的在于规范执法工作,让执法工作更加透明,并借助科技手段有效破解法治工作难题,应遵循“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的思路,注重运用建设成果,逐步实现戒毒场所管理、技术、模式、人才等创新驱动发展。一是积极构建“智慧法治”各项业务应用体系。二是鼓励开展技术、装备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研发应用。三是全面提升警察队伍“智慧法治”应用能力。四是要在推行智慧戒毒的同时,完善智慧法治场所建设,以智慧戒毒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为支撑,数据分析为方法,实现信息网上自动采集、分区流转自动推送、评估结论自动生成,确保各环节有效衔接,提升法治工作的专业性及有效性。
  
  结语: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建设中,戒毒场所法治建设的强化是一项重要内容。戒毒场所应当不断加强自身管控,严格按照法规制度执行,使戒毒人员感受到国家法规的平等公正性。为适应时代潮流,“智慧法治”场所建设应被加快推进。此外,社会稳定的现实需求不仅要靠法规和机构来维护,也应该使公民意识到法治思维的重要性,为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提供一份动力。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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