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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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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构建“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模式的思考
2020-07-30 23:03:37 来自:江西省戒毒局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近年来,随着全面落实司法部“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工作要求,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病残戒毒人员数量呈急剧增加态势,给戒毒场所医疗安全带来严峻挑战。如何借助医联体建设有力契机,整合优化医疗资源,利用“互联网+医疗”开展远程医疗,提升所内医疗服务水平,减少戒毒人员外诊的潜在意外风险,是我们基层戒毒场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道难题。
  
  一、远程医疗的概念及发展现状
  
  远程医疗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遥感、遥测、遥控技术为依托,充分发挥大医院或专科医疗中心的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优势,对医疗条件较差的边远地区、海岛或舰船上的伤病员进行远距离诊断、治疗和咨询。
  
  美国是较早开展远程医疗的国家,距今已有近60年发展史。目前,远程医疗技术已经从最初的电视监护、电话远程诊断发展到利用高速网络进行数字、图像、语音的综合传输,实现了实时语音和高清晰图像的同步交流,已逐步呈现走进社区,走向家庭,更多的面向个人,提供定向、个性的服务发展特点,从疾病救治发展到疾病预防的新阶段,为现代医学的应用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我国,随着国家“十二五”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目标的确立及卫生健康行业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发展,远程医疗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远程医疗对于发挥大中心医院的技术优势,拓宽医疗服务覆盖面,弥补落后地区医疗水平低和设备资源的不足,减少医疗差错、提升下级医师诊疗水平、节约病患大量时间和金钱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疾病救治及预防保健服务需求的一项全新的医疗服务形式。
  
  二、当前司法行政戒毒机构“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模式面临的困难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大量病残戒毒人员长期滞留场所,给安全稳定工作带来极大隐患。今年,司法部、国家卫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工作的通知》,给戒毒医疗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戒毒场所内传统医疗模式及会诊方式无法为患者提供快速准确救治的弊端,有望在强制隔离戒毒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医联体建设后彻底打破。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的意识到:依托“互联网+”发展模式促进所内医疗服务水平及效能得到质的改观,还面临着许多的困难。
  
  (一)场所内基础建设无法满足接入需要。一是所内医疗硬件设施薄弱。现阶段,大部分场所内医疗机构在医疗用房、功能科室及设备设施等硬件方面远远无法达到国家卫生部规定的《戒毒医院基本标准(试行)》或《医疗机构戒毒治疗科基本标准(试行)》要求,抢救室、放射科、心电图室、医学检验科、消毒供应室等功能科室严重缺乏,心电监护仪、洗胃机等相应医疗设施严重不足。简陋的医疗条件,导致基本的医疗服务难以正常开展。二是所内医技人员配备不齐。受场所内医技人员编制短缺及所内相对封闭的工作环境影响,医务人员配备结构不合理,从事检验、影像、药事等辅助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奇缺。现有医务人员缺乏与专业戒毒医疗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专业知识更新及业务水平提升缓慢,依旧停留在过去常见疾病的诊疗和护理上,难以应对突发状况及危重疾病的抢救,安全有效的医疗救治难以保障。受场所内基本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功能科室配置不齐及相应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的制约,所内无法提供基础的辅助检查结果,难以为远程医疗专家提供科学、合理的诊疗思路,接入远程医疗也就没有起到实质性的效果,戒毒人员外诊最终也就无法避免。
  
  (二)远程医疗信息接入平台不统一。目前政府部门对远程医疗尚未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标准化系统,鼓励符合接入远程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由第三方机构搭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各家医院各自为政重复开发软件,导致系统不能兼容、医疗信息不能有效共享,接受远程医疗的场所医疗机构也将受系统运行所累,背离了远程医疗健康、高效、节约、可持续发展之初衷。
  
  (三)线上线下医疗就诊一卡不通用。目前,一般患者到不同医院要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办理不同的就诊卡。办理大量就诊卡造成资源浪费不说,关键不能一卡通用带来许多不便。戒毒人员患者作为特殊群体,身份证明并不能自我保管、随身携带。“互联网+医疗”之后,他们能否在跨地域、跨机构之间实现诊疗服务线上线下一码通用,推动电子健康码集人像采集、身份识别、医疗就诊、社会保障、信息查询、支付功能为一体,是我们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四)远程医疗实施过程中权责划分不明朗。在远程医疗实施过程中,会诊专家的医嘱以何种形式记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按照会诊专家的医嘱执行后发生的意外,提供者与执行者各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如果因为远程医疗引发的误诊或治疗不当,提供远程指导的专家又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明确。
  
  (五)患者隐私及医疗信息安全保障陷于困境。在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信息时代,“互联网+医疗”将是国家整体医疗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但如何建立完备的分类监管体系,以保护戒毒人员患者的隐私及保障医疗信息安全,也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
  
  三、司法行政戒毒机构“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模式构建思考
  
  不可否认,当前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有限的医疗资源与医技水平,决定了只能为戒毒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构建“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模式将有利于打破场所医疗的局限性,有效延伸大医院医疗服务优势,发挥医学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减少所内医疗差错的发生,让戒毒人员患者足不出所就能享受医学专家提供的医疗技术支持成为现实,还能充分利用社会医院技术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戒毒场所医疗服务水平,促进戒毒医疗科学发展,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一)完善所内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多形式的医技人员配置。完善所内医疗基础设施,以及探索多形式医技人员配置工作,是构建远程医疗模式的先决条件。所内医疗机构提供医学影像、病理、心电、超声等辅助检查结果,由受邀远程的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实现“所内检查,院外诊断”。司法部、国家卫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工作的通知》,不仅为场所医疗机构建设、医务人员专业能力建设和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支持,对场所医疗工作方式、工作理念也是一场突破性革命。借助戒毒场所医疗工作基础建设年活动补齐硬件短板,开展多元化用人办法、树立柔性引才引智理念,采取讲学、兼职、技术合作、购买社会医疗服务聘用卫技人员等方式灵活引进优秀卫生人才与智力,通过医联体内人才共享原则探索专业人才对口支援基层、晋升职称必须下基层医院工作等制度,实现省市高级人才资源下沉,推进基层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内医疗机构硬件实力、软件水平的提升。
  
  (二)建立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制,探索远程医疗发展标准化路径。目前在政府主导下,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正逐步形成上下联动、资源贯通的区域医联体发展模式,着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司法行政部门在加大对场所硬件建设投入的同时,结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服务现状,更应大力支持远程医疗的发展,加大和卫生部门的医联体合作力度。建立“专家请进来、人才送出去”的周期发展模式以加大远程医疗相关技术人才和医务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所内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指导和监督的同时,及早成立远程医疗管理机构,建立统一诊疗操作标准、技术信息标准和定价收费标准,规范远程医疗的基本功能、业务流程,为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搭建统一的业务平台。
  
  (三)推动医疗信息互认共享,探索电子健康码 “一码通用”。在建立统一信息接口标准前,实现全省乃至全国居民电子健康码一码通用是大环境所需、大形势所趋。电子健康码是“互联网+医疗”新形势下,线上医疗的应用延伸与服务形态的创新。以统一就诊卡推动医疗信息互认共享为目标,全面普及应用电子健康码,使得电子健康码在医联体内实现基层首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一码通用。从而实现诊疗服务在卫生健康、医保结算、第三方支付、信息查询等领域的“一码通用”,充分享受卫生资源共享和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高效便捷。
  
  (四)明确医疗责任与义务,探索建立远程医疗权责划分机制。远程医疗的应用对于医疗和科技来说,都是一个伟大的跨越。针对远程医疗发展中将出现的法律和责任问题,卫生健康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应齐心协力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工作,搞好上层设计,明确医疗责任,保护远程医疗过程中的各方,将医疗风险降低到最小。所内医疗机构与社会医院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实施远程医疗服务的,应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约定合作目的、合作条件、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各方责任权利义务、医疗损害风险和责任分担等事项。所内医疗机构根据戒毒人员患者的病情和意愿组织远程医疗服务,并向戒毒人员患者说明远程医疗服务内容,征得戒毒人员患者书面同意,签署远程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如有不宜向戒毒人员患者说明病情情形的,应当征得其家属或监管大队书面同意。
  
  (五)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探索建立信息数据保护章程。远程医疗服务产生的数据应当强调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既满足行业监管、戒毒人员患者家属查询需要,同时为今后大数据、人工智能积累更多数据。所内医疗机构和接受远程的社会医院应按照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及时完成病历资料,病历资料由实施远程医疗的双方分别归档保存。远程医疗服务相关医学检查、文书可通过传真、扫描文件及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等方式发送。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后,应当记录和保存咨询信息;参与远程医疗的双方应加强信息安全和戒毒人员患者隐私保护,建立信息数据安全保护章程,防止非法窜改、拷贝及利用戒毒人员患者隐私谋取私利的行为发生;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施、系统的定期检测、登记、维护及医疗文书的归纳、整理和存档,确保网络、系统、操作、信息、数据安全。
  
  (六)丰富远程医疗内涵,探索多形式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机构与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社会医院通过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发起连接,戒毒人员患者在履行正常手续下,凭借个人电子健康码由戒毒所医生通过所内账号代为发起远程医疗邀请,进行线上问诊、远程监护、在线续方、药品配送、批量结算,所内医生通过远程医疗平台就重点疑难病症发起综合会诊等实现远程医疗服务。
  
  一是线上门诊,应具备图文问诊、视频问诊、可视化导诊等基本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尝试探索VR虚拟技术问诊。戒毒人员患者带上VR眼镜就可以在虚拟现实中与医生交流,医生通过远程医疗设备隔空诊断。当戒毒人员患者病症初露端倪或晚间临时起病不便外诊在所观察时,快速网上问诊绝对是解决燃眉之急的好办法。二是远程监护,所内危重病号、慢病患者佩戴监测手环,监测到的生理信息和医学信号通过通信网络传送到所内医疗监护中心进行日常数据分析诊断,分析诊断数据载入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危重病人出现监护指标异常可实现智能一键联通所内医疗监护中心和远程医疗平台求救,所内民警、医务人员迅速行动的同时,远程医疗专家给予及时指导。三是综合会诊,戒毒人员病患区别于一般患者的地方在于他们的身体因为受毒品影响,已经产生系统性功能紊乱。在过去,这样一群综合情况复杂的特殊病人需要外诊时,往往需要把大医院各科室都过一遍。接入远程医疗平台后,一键点击综合会诊,线上专家可实现“面对面”多学科研讨。四是在线续方,近年来,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囤积了大量长期服药的心血管、重型精神障碍及慢性疾病患者。过去常常通过定期邀请协作医院专家入所会诊,或增派警力视病情逐个安排出所复诊。邀请专家入所往往受多种因素影响使得行程一变再变,若是增派警力安排出所复诊,即便抛去人力、时间成本不说,对于大量等着复诊的患者显得效率又不够高。在线续方使得戒毒人员患者无需出所,远程医疗专家便可根据电子档案结合现病史在线指导后续用药。五是药品配送,戒毒所内医疗机构受硬件设施、服务能力的影响,药房配备的还是经典常用、临床必须、价格低廉的基本药物,无法满足部分特殊患者用药需求。这部分患者因用药量小且特殊,医药配送企业不可能单独配送,往往需要定期去大医院挂号取药,十分不便。远程医疗客户端药品配送功能上线后,通过在线问诊或线上续方操作之后就可由线上医院通过物流实现闭环管理直接配送上门,安全、经济且时效性强。六是批量结算,戒毒人员患者个人电子健康码实现一码通用之后,司法行政戒毒场所与社会医院可协商通过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实现戒毒人员患者的“先诊疗后付费”,简化就诊流程提升就医体验。戒毒场所以组织为单位,定期与医疗机构开展线上对账、批量结算,有效解决戒毒人员患者医疗费用民警垫付、费用报销流程繁琐的现状。
  
  戒毒医疗工作是场所安全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病残戒毒人员在所内得不到良好的治疗与照管,将对场所安全带来严峻的挑战。现行戒毒医疗模式亟待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迫切需要借助社会医疗改革的东风,建立与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相适应的“智慧”戒毒医疗模式,以进一步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戒毒机构减少毒品危害、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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