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戒毒资源 > 戒毒所管理 > 正文
戒毒所管理
锻造戒毒警察必备素质 提升戒毒执法能力
2018-06-21 11:15:35 来自:甘肃司法行政戒毒网 作者:郝雪梅 阅读量:1
  【内容摘要】锻造戒毒警察必备素质提升戒毒执法能力,是从“顶层设计”到“最后一公里”的法治推进践行人,戒毒警察必备素质的提升是戒毒工作的矫治力度成效的动力主体。五大发展理念下锻造戒毒警察必备素质提升戒毒执法能力,坚持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破解发展难题,补齐发展短板,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提供提升戒毒水平能力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法治新思维要锻造戒毒警察必备素质提升戒毒执法能力,突出以人为本,创造性的守护着“净土清源”的生态高地,把法治中国量化成警察职业执法为民的日常践行,以时代为引领,把戒毒工作航向更加宽广的法治领域。全面提高戒毒警察队伍素质,是戒毒场所改革与发展对人民警察的要求,是适应新形势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内在需要。在建设高素质人民警察队伍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完善的体制机制、科学的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戒毒警察的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进一步提升戒毒警察的政治素质、生理素质(警务实战技能)、心理素质以及科学文化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从而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科学发展。
  
  关键词:戒毒警察;素质;提升;探讨
  
  司法部提出把向社会输出合格公民作为衡量工作的最终目标。锻造戒毒警察必备素质提升戒毒执法能力,是从“顶层设计”到“最后一公里”的法治推进。只有戒毒警察的必备素质提升到一定高度,戒毒工作的矫治力度才会更有成效。五大发展理念下锻造戒毒警察必备素质提升戒毒执法能力,坚持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破解发展难题,补齐发展短板,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为全面提升戒毒工作水平提供人力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法治新思维要锻造戒毒警察必备素质提升戒毒执法能力,突出以人为本作用,创造性的守护着“净土清源”的生态高地,把法治中国量化成警察职业执法为民的日常践行,以时代为引领,把戒毒工作航向更加宽广的法治领域。
  
  锻造戒毒警察必备素质提升戒毒执法能力,全面提高戒毒警察队伍素质,是戒毒场所改革与发展对人民警察的要求,是适应新形势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内在需要。在建设高素质人民警察队伍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完善的体制机制、科学的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戒毒警察的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进一步提升戒毒警察的政治素质、生理素质(警务实战技能)、心理素质以及科学文化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从而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科学发展。
  
  古人说“尚贤者,政之本也”,“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量才使用、用人得当适用于各种行业。素质,是指一个人在先天生理、心理条件的基础上,通过生存环境、接受教育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个性品质。“素质”一词在《辞海》中有两种解释:一是指人或事物在某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二是人们在实践中增长的修养。据此解释,现代型人民警察的素质,就是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的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基础和修养。戒毒警察的素质,是指戒毒警察应该具备并在日常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大众认可的基本行为规范。当前,人的素质的研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关于人的素质的构成,却有多种不同的观点。有研究者统计,关于各种素质的称谓就有30多种。在此,我们仅就戒毒警察必备素质谈一下,总体来说包括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或者可进一步细化分为政治素质、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戒毒警察之必备素质,在我看来,戒毒警察的必备素质也就是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满足一定高度的综合素质。
  
  一、戒毒警察必备素质的内涵及特点
  
  (一)戒毒警察的公务员特征
  
  戒毒警察作为公务员队伍的一分子,必须具备公务员的普遍特征。尽管每一个公务员的思想品质、道德水平、文化程度、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工作职责等情况各不相同,但作为履行公务的政府人员,戒毒警察必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主动性——受其思想支配,其行为是自动的、自制的,他要求行政领导在公务活动中要注意其发行,发挥公务员的主观能动性;
  
  2、目的性——公务员行为具有较强的目的,要求公务员个人行为目标与群体目标以及行政目标基本上趋于一致;
  
  3、服务性——其行为是依法执行公务,服务于国家和人民;
  
  4、持续性——这种行为从公务员被录用开始直至离开国家公务员队伍,是一个完整的行政行为的全过程的具体体现;
  
  5、可塑性——公务员可以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更新知识,拓宽业务,在职位平调或升迁中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适应新的工作需要。
  
  (二)戒毒警察的执法特征
  
  1、阶级性
  
  戒毒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军队、警察、法庭一样,是国家权力的支柱。作为戒毒机关执法主体的戒毒警察,依法担负着对戒毒场所进行管理、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教育矫治的任务,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人民的意愿,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因而具有明显的阶级性。
  
  2、目的性
  
  戒毒警察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要出色完成任务,把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成为遵纪守法的有用之材,要求警察不仅要依靠法律手段、科学的方法去教育矫治他们,还要以自己高尚的人格魅力去影响、感染他们。在这里,戒毒警察的必备素质已经成为做好戒毒工作的必备条件,是为出色完成教育矫治任务服务的。
  
  3、约束性
  
  戒毒警察综合素质在特定的场合、特定的条件和特定的环境下,是以职业道德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各种法律法规对戒毒警察应有的素质要求、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素质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且提出了必须遵守的具体要求。因此,戒毒警察必备素质不仅对自己有道义上的规范作用,而且还体现了对自身在法律上的约束。
  
  4、职业性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生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戒毒警察的任务具体为管理教育矫治挽救戒毒人员的执法职能。所以,戒毒警察具有鲜明的职业性。
  
  5、连续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戒毒警察有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力,是一个持续性执法的过程,不会因为某个时期而中断,所以说,戒毒警察的执法具有连续性。
  
  (三)戒毒警察的素质特征
  
  1、道德素质
  
  在我国古代典籍中,“道”主要是指一种普遍的最高原则,并引申为人们应该遵循的社会行为准则和规范:“德”是指人们对所谓最高原则有所得,即人们认识“道”,遵循“德”,内得于己、外施于人的一种自然养成的行为规范标准,更是“德”的核心价值体现。“道”“德”二字连用,始于春秋时期。在《管子》《庄子》《荀子》的著述中,都是用了“道德”一词,并赋予了它确定的意义,即道德意识、道德修养、道德行为原则和规范等。在西方,“道德”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魔里斯”(mores),原意指风尚、风俗、习惯,以后又引申为规则、规范、行为品质、善恶评价等。
  
  现在我们所说的道德,是指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总和。道德分为婚姻家庭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种。
  
  职业道德是指与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并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恩格斯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社会上有多少种行业,就有多少种职业道德。
  
  戒毒警察的道德素质是长期在从事戒毒工作中养成的对某些事物共同的兴趣、爱好、习惯和心理传统,产生“应当怎么做”“不应当怎么做”的满足工作需要的职业责任感。
  
  戒毒警察道德素质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强烈的政治性。作为公务员队伍的一分子,戒毒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服从国家的意志,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办事,处处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这就为戒毒警察的职业活动打上了深刻的阶级烙印,使其具有强烈的政治性。二是重大的责任性。戒毒警察的职责就是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执行对戒毒人员执行管理、教育、矫治、挽救、救治、矫正等一列国家公务。因此,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守护社会安宁的责任,可以说是其他行业所无法相比的,具有重大的责任性。三是掌握和行使一定的权力。历史上各级各类公职人员都拥有各自相应的权力,并借以领导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公务员同样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与前者不同的是权力的来源和服务对象是人民,而不是剥削阶级。强制隔离戒毒的权力也是服务于民的权力。
  
  2、专业素质
  
  戒毒警察工作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它涉及到政策、法律、技术、管理等各类学科知识。作为戒毒警察,必须熟悉和掌握岗位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操作方法,必须具有复杂情况下临危不惧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能力,必须善于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和依靠群众的力量打击犯罪活动,才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和促进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
  
  司法工作是一门包罗万象的综合性工作,它所涉及的领域之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之紧密,其职业特点是其他职业所难比拟,望而生畏。一般而言,监狱、戒毒的警察业务专业素质主要包括了刑侦学、狱政管理学、法律学、犯罪学、心理学、禁毒学、教育学、人文学以及医学、生物、物理、毒品化学等各门类的学科知识。作为基层警察,其业务专业素质则更强调具体、实用、灵活。而这些专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实践,有助于提高人民警察自身的思维能力、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这些能力也是人民警察业务素质的综合反映。戒毒警察业务专业素质既是戒毒警察职业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标志,也是戒毒警察正确履行其职责的基本保证,更是戒毒警察素质构成要素中的技术性基础。作为基层民警、一线民警,他的必备业务素质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岗位专业能力。必须熟悉和掌握做好本岗位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操作方法,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分析综合能力。必须具有复杂情况下临危不惧、处变不惊的胆略,并善于审时度势,准确判断,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害或少受损害。最大可能帮助戒毒人员矫正恶习从新做人,为矫治他们回归社会做一个有用之人而孜孜不倦、努力进取。
  
  第三、群众工作能力。必须善于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力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维护场所和谐安全稳定工作,保障社会秩序长治久安,开展综合治理,达到社会法制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净化作用。
  
  第四、写作表达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宣传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能写一般常用的戒毒工作的应用文章。一般的戒毒工作业务就似敲门砖,是戒毒警察队伍必备素质的文字基础。
  
  第五、廉洁履职能力。廉洁就是清廉、白洁,不贪、不占。古人云:“不受曰廉,不污为洁”。廉洁履职就是指在工作中清正廉洁、一心为公、遵纪守法,不得有索贿、受贿、贪污、弄权渎职、敲诈勒索等贪赃枉法的行为。当领导就要负责任,做党员就要当模范,干工作就要创一流。这是共产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个基本要求。
  
  目前,戒毒所制度健全,文化深厚,给所有的警察提供了可贵的学习锻炼机会。新的东西要学,党的优良传统也不能忘,要积极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深刻领会依法治所,从严治警的精神实质。积极参加所里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时时处处以一名模范警察的身份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请消假制度,遵守所规所纪,强化法规意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领导监督之下。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现代化、利益分配多元化、各种诱惑复杂化的社会面前,要能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自觉抵制消极腐蚀思想的影响。在消极思想面前,要坚守自己的工作原则,严于利已,宽以待人,不人去亦去,随波逐流,严守道德底线,守住法律红线,使自已随心所欲不逾拒。在筑牢思想防线上,要把别人的事故和教训,当成自己的的一面镜子,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依法尊重和保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戒毒工作方针、政策,文明执法,科学施教。以良好的自身形象来切实践行依法治所,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法治理念。要始终树立廉洁履职能力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基础。
  
  第六、效能兼顾能力。效能简而言之就是效率和能力。效能监察是针对预防工作中拖拖拉拉、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能力平庸而出现监察行为。
  
  效能监察又称勤政监察,是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各种失职,渎职行为和事件进行监督、纠举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行政管理工作必须注重效率和效力,特别是在当今,为适应改革、开放和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形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更是尤为重要。而各种失职、渎职、违反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一止的现象,必然会造成行政工作秩序的紊乱,给国家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效能监察正是针对行政管理中的失职、渎职现象的监察活动。其主要任务和监督、检查政府和国家公务员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力,查处各种失职、渎职案件,从而保证政府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一致,保障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公务员的尽职、尽责和工作的高效率。
  
  而效能兼顾能力表现在工作中最多的地方就是工作风貌。作风建设是关乎我们党生死存亡的生命线,对单位来说就是风正心齐的依据。要提高胜任工作的能力,关键是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工作作风,坚持说实说,办实事,重实际,求实效。把学到的理论及时用在对学员的教育工作上,否则,都是虚对虚、空对空,最后贻害的是自己,误的是工作。现代条件下的工作,都是立体交叉式的办公模式,每名警察的工作,都绝不是独立的工作,都要和周边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要提高胜任工作的能力,还必须紧密联系群众,友善地待人借物,正确处理和同志们之间的关系,注重倾听和采纳他人的意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谦虚谨慎,言行一致,虚怀若谷。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每日三省吾身。这样,通过及时沟通、交换意见,才能增进团结,化解矛盾,净化思想,促进工作。
  
  3、人文素质
  
  戒毒警察的人文素质,是指通过戒毒警察学习和积累而具有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的素养和水平。如果生理机制作为一个生命体称其为人的物质条件,那么人文素质则是决定这个生命体是人还是非人,或者是人才还是非人才的最主要的内在因素之一。不同的戒毒警察人文素质会有不同的个性表现,人的性格、气质一方面取决于与生俱来的生理基因,另一方面取决于与其后天形成的人文素质。戒毒警察人文素质一般体现在戒毒警察的语言、思维、情感、意志、仪表以及文艺等相关技能方面,是构成戒毒警察的气质、风度和人格的内在因素,是可以通过努力逐步培养和完善的。
  
  人文素质也可以包括生理素质、心理素质、科学技术素质、文化修养素质等等。
  
  第一、生理、心理素质。戒毒警察作为一种特殊职业,在管理教育戒毒人员过程中必须体现其执法的强制性。所以,戒毒警察必须具有强健的体魄,有更强的身体灵活性、体力耐久性和在不同环境工作执法的适应性。在心理素质上有更强的记忆力、观察力、自控力、应变力、承受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应该说作为从事特殊职业的戒毒警察,其身体、心理素质是戒毒警察综合素质的载体,也是其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
  
  第二、科学、文化、修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戒毒警察作为现代社会的治安秩序的维护者和守护者,高标准的科学文化基础是其素质构成的必备内容。有统计显示,人类社会的科学知识90%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三十余年获得的,可见人类的科学文化的发展是非常迅猛的。戒毒警察在掌握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后,会有助于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适应各种挑战的能力。修养素质是文明执法、科学管理、教育挽救所必备的素质,是一项综合素质的体现。
  
  二、戒毒警察必备素质的功能
  
  实践证明,戒毒警察良好的必备素质在凝聚警心、激励斗志、陶冶情操、树立形象、推动戒毒工作和戒毒警察队伍建设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
  
  (一)戒毒警察良好的必备素质有利于树立戒毒机关和戒毒警察良好的社会形象。
  
  “人民警察为人民”是对戒毒警察的最高政治要求,也是最基本的工作要求,要达到这个要求,至关重要的是要通过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提高各级组织和广大民警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而要做到这一点,有赖于戒毒警察必备素质的不断提高。只有在戒毒警察具有良好的必备素质的前提下,以提高警察自身的影响力为基点,才能使戒毒警察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更好地对戒毒人员完成教育矫治挽救权利和义务,进而进一步获取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促进警察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使自己的形象更加高大。力求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执法为民、廉洁公正、公开透明,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戒毒机关和戒毒警察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和知名度,最终取得人民的信任。
  
  (二)戒毒警察良好的必备素质有利于增强戒毒警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司法机关作为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和促进者,在当前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司法民警必须具有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新目标的过硬本领,只有不断自我完善、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才能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任务,才无愧于这个时代。戒毒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管理队伍,要凝聚队伍、提高战斗力,既要有铁的纪律作保障,还必须要有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共同的理想信念作支撑。戒毒警察良好的必备素质无疑是形成强大精神动力和共同理想信念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必备素质,才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强化戒毒警察职业的自豪感和认同感,激发戒毒警察对本职工作的热爱,抒发他们亲切、热情和疾恶如仇的内心情感,展现他们工作中勇敢无畏的真实感人的警察风采,肯定他们积极向上、专研进取的精神风貌,彰显他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求真务实的工作实操。进而促进戒毒警察队伍整体必备素质的全面提高,改善戒毒警察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戒毒警察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戒毒警察良好的必备素质有利于提高对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质量。
  
  戒毒警察是教育戒毒人员的灵魂工程师,其一言一行都可能成为戒毒人员学习的楷模,具有极强的导向性和示范性。从这一点上说,戒毒警察良好的必备素质,不仅是高尚品质的体现,而且是教育矫治戒毒人员的一种手段。警察良好的素质不仅关系到戒毒警察自身,而是关系到教育挽救戒毒人员的教育质量的提高,所以戒毒警察的素质高低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戒毒警察要用严以律己、以身立教、以身作则的人格魅力,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严肃纪律、文明执法、保障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父母之心、医生之责、教师之情,循循善诱、不厌其烦的做好戒毒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要以为警清廉、公而忘私、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反对腐败的行为等构成对戒毒人员的正面影响力,这些都是正规课堂教学所达不到的境界,是任何教育矫治手段都不能代替的教育力量。
  
  (四)戒毒警察良好的必备素质有利于促进戒毒场所“五大发展”理念的协调发展。
  
  戒毒警察良好的必备素质不仅仅限于戒毒警察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更重要的是戒毒警察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敢于献身戒毒事业的热情和建功立业的事业心。因此,戒毒警察良好的必备素质,做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在戒毒工作中的运用,既是戒毒场所加强“五大发展”理念的引领,又是促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五大发展理念变为物质力量、推动戒毒场所管理、教育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强大推动力。
  
  (五)戒毒警察良好的必备素质有利于保障执法公正廉洁透明,提升执法履职能力。
  
  良好的必备素质全面具体的规范了戒毒警察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奢侈浪费、不得贪赃枉法等行为标准,强有力的制约了警察贪污腐败行为,正面强化了警察艰苦风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积极行为,为党和国家的廉政建设提供了条件,奠定了基础。良好的必备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民心所向、执法公正透明、提升履职能力等具体细节。
  
  三、戒毒警察必备素质的培养
  
  戒毒警察是戒毒工作的主体,他们集管理、执法、教育、矫治、救治等多种任务于一身,既是戒毒场所的管理者、又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同时还是戒毒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教育者,担负着惩罚、矫治戒毒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光荣而圣神、艰巨而繁重的任务。戒毒警察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强制隔离戒毒事业的成败与兴衰。
  
  当前,戒毒工作需要我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警察队伍,充分发挥戒毒工作职能,完成国家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任务和使命,为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以下,笔者将结合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现状,就戒毒警察必备素质的培养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较好政治素质的培养
  
  政治素质是指个体从事社会政治活动所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品质,它是个人政治思想、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态度和政治信仰的综合表现。一个人的政治素质与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政治生活经历有密切的关系,它是随着个人的成长,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发展和成熟的。
  
  戒毒场所是国家的执法执行机关。戒毒警察代表着国家的意志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较高的政治素质是戒毒警察必备的条件。
  
  1、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们时刻要保持清醒头脑,把握自己,坚持“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操守“四个自信”“四德养成”,要从“两学一做”的学习党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践行新时代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新思路、新理念的新常态的创新工作,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贯彻执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是体现一个人的政治素质的标准之一。作为一名警察,要时时关注国内外形势,理解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等知识,不断丰富、完善自己。要坚持刻苦学习和实践,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用先进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言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能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合格、思想坚定。
  
  (二)良好的身体素质及过硬的警务实战技能培养
  
  良好的身体素质是个人最基本的素质,尤其是戒毒警察,扮演着教育者、管理者、执法者等多种角色,承担的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没有健全的体魄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就失去了工作最起码的条件。同时,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戒毒警察还存在着很大的职业风险,而且面临的威胁往往是突发性和致命性的。因此,除了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外,警察还应具备过硬的警务实战技能。尤其是目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变化,收管人数增加、抗拒矫治情绪都给教管安全工作造成了威胁,加之戒毒人员吸食毒品的扭曲人性和高墙内监控下生活状态,以及心里压抑感明显增强,暴躁、抑郁、烦闷等不良情绪滋生蔓延,都可能爆发导致过激行为发生。这些因素,也有可能导致暴力脱逃、强行冲所、暴所、自杀、袭警等恶性案件的发生,这就要求戒毒警察要有过硬的自卫擒敌的技能,在实战时不仅能够取得胜利,还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避免和减少无谓的伤亡。
  
  (三)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
  
  在戒毒场所,警察作为教育矫治戒毒人员的主体,在促使他们戒除毒瘾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警察具有的良好心态不仅可以使其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其自身的榜样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而且也会对罪犯的矫治起到有益的推动作用。相反的,由于职业的特殊性,警察长期处于高风险、高压力、高强度工作环境中,容易导致心理健康水平下降。加之,工作对象的特殊性,警察心理健康状况不佳,则会带来比其他从业人员更加严重的后果,如:警察长期处于焦虑状态,那么就会产生遇事不够冷静,或者产生过激反应,或者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粗暴等,从而导致收管对象产生误解甚至抵触心理和行为,降低了教育矫治的质量。还有,心理健康状况不好的警察,还会产生职业倦怠、人际关系不协调、身体健康受损等不良现象,严重影响警察的生活、学习、工作。因此,作为一名戒毒警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必备的条件。
  
  (四)较高文化素质的培养
  
  文化素质是指个体适应环境及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础知识是警察知识结构的基础。专业知识警察是知识结构的核心,也是区别于其他专业领域人才知识结构的主要标志。戒毒警察部分从专业学校毕业,接受过良好的专业技术教育,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对场所要求也越来越高,职能也发生了新的变化。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戒毒人员的来源各行各业,运用心理学、病理学、教育学、禁毒学等专业知识对收治人员进行矫治已成为重要手段。收治人员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都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这就要求戒毒警察必须具备法学、心理学、行为学、教育学、医学、禁毒学、管理学等各种专业知识。
  
  四、提升戒毒警察必备素质的几点建议
  
  (一)要学会做有良知、有智慧、有修养的人。一位名人说过:“留心你的思想,思想可以变成言语;留心你的言语,言语可以变成行动;留心你的行动,行动可以变成习惯;留心你的习惯,习惯可以变成性格,留心你的性格,性格可以决定命运。”戒毒警察要从自我做起,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戒毒人员信任的人。要历练达到正气凛然、儒雅有度、德才兼备、气宇轩昂的境界。
  
  一要加强自身修养,规范自身行为,时时注意自己一言一行,表里如一;
  
  二要与人为善,宽厚待人,言行一致;
  
  三要注重自身品德培养,古人云:“德胜才,是君子,才胜德,是小人;德才兼备,就是圣人。”要做德才兼备的人;
  
  四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用科学文化知识来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提高综合素质。
  
  (二)要学会团结,讲究大局意识,具有团队精神,要善于团结他人,发挥赏识力量。戒毒警察要在团结中配合工作才会事半功倍。要做到以诚待人、心胸开阔、虚怀若谷、处事公道、舍己为人、高风亮节、耐心倾听。
  
  一要学会做人、学会团结人,学会容人、容事、容言;
  
  二要心胸开阔,做到虚怀若谷,保持一个健康的心态;
  
  三要学会倾听,做到要听取不同意见,以诚待人,相互沟通;有一种说法叫学会“八听”,即刺耳的话要冷静地听,奉承的话要警惕的听,反对的话要分析的听,批评的话要虚心的听,正确的话要诚恳的听,错误的话要参考的听,长辈的话要尊重的听,晚辈的话要耐心的听。
  
  四要学会在竟争中团结,在竟争中合作,发挥赏识力量,与同事和谐相处。
  
  (三)要学习认识自我,改造自我、超越自我。
  
  戒毒警察要做到认识自我,改造自我,超越自我,消除负面情绪,懂得换位思考,驾驭把握自我调控,做到从严律己、抵御歪风邪气、工作不懈努力、生活满腔热情、学习举一反三、人格决不气馁。
  
  (四)要善于总结、讲究方法、精益求精、全面提升。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工作中,戒毒警察要善于总结工作方法和经验,要理论联系实际,博采众长,厚积薄发,举一反三,精益求精,达到业务技能和修养素质的全面提升。
  
  治本安全观下锻造戒毒警察必备素质提升戒毒执法能力是从“顶层设计”到“最后一公里”的法治推进的关键人,是五大发展理念下,坚持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破解发展难题,补齐发展短板,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提供提升戒毒执法能力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法治新思维就是要以人为本,创造性做好“净土清源”守护,我们要杜绝以事择人的用人误区,“骏马能历险,力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说,“我们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
  
  锻造戒毒警察必备素质提升戒毒执法能力是人才培养的过程,也是发现人才使用人才的一种渠道,笔者希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以时代为引领,挖掘大批好干部,把戒毒工作航向更加宽广的法治领域。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