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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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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所事故成因及对策
戒毒所管理
2009-04-27 07:57:33 来自:杨成兴 郝淑琳 龚万红 作者: 阅读量:1

  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实施。我国的戒毒模式与戒毒期限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的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被强制隔离戒毒所取代。戒毒模式由原来的自愿戒毒、强制戒毒、劳动教养戒毒扩展为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等多种模式并存的新格局。戒毒期限由原来的3至6个月改为2年,并确定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一年后进行评估。戒毒模式与期限的改变,充分体现我国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理念。但2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确定,却又极大地引起绝大部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恐惧与不安。从而增加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不安全因素。为了确保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安全,现就近几年我省强制戒毒所发生的事故规律、特点及原因进行分析,就预防事故的对策谈点粗浅的意见,仅与同行共讨。

  一、我强制隔离制戒毒所安全现状

  我是毒情比较严重的省份之一,毒品违法犯罪突出,新增吸毒人员数量不断上升,加之强制隔离戒毒所基础设施简陋,警力配备严重不足,民警年龄老化,班子不够健全、管理相对滞后等原因,禁吸戒毒任务仍十分繁重,戒毒人员集体脱逃、自杀、殴打至人死亡等事故时有发生。

  据统计,2003年至今,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3起,涉及戒毒人员 223 人。按事故性质分类,戒毒人员脱逃事故 23 起212人;戒毒人员自杀事故 4起4人;戒毒人员殴打戒毒人员至死事故 5起 5人;其他事故 1 起 2 人。

  目前,我强制隔离戒毒所事故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脱逃事故突出。2003年以来,全省共发生戒毒人员脱逃事故23 起 ,分别占事故总数的 69.6 %;二是群体性脱逃事故所占比例大,暴力袭警脱逃及一次脱逃5人以上的事故达16起174人,分别占脱逃事故和人数的69.7%和82%;三是脱逃人员及组织者多为复吸人员;四是大多数事故都发生在深夜及节假日等在岗警力少、值班人员易疲劳等时段;五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自伤、自残倾向增加,多数复吸者由于怕家庭不接纳、社会不认可等原因常常产生绝望及抵触情绪,进而采取过激行为逃避强制隔离戒毒。六是脱逃人员对毒品的渴求十分强烈。多数吸毒者由于不能抵御对毒品的生理与心理依赖,往往不惜铤而走险,胶尽脑子,想尽办法脱逃。

  二、事故原因

  造成我省强制隔离戒毒所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因,也有内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公安机关领导对强 强隔离戒毒所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将强隔离戒毒所工作摆在与其他各项公安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有的领导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认为强隔离戒毒人员不是犯罪嫌疑人,违法行为轻微,没有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社会的危害性去认识,因而很少到强制隔离戒毒所检查指导工作,有的领导检查工作走马观花,流于形式,不能提出指导性意见,也没有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有的领导为了应附上级公安机关的检查,将老弱病残民警推到强隔离戒毒所工作岗位;有的领导甚至在民警配备上不给予满足、在财上不给予倾斜、在物上不给予支持,造成强隔离戒毒所工作处处被动,安全隐患不断增多,从而导致各种事故频频发生。

  二是民警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监所的投入力度,我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基础设施不断得到改善,安全性能逐步得到提高。然而,投入再大,设施再好,仍然有部分所发生这样那样的责任事故。就其根本原因,主要是由于民警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在麻痹思想内因与外因的共同作用下,民警的麻痹思想在工作实践中逐渐形成,从而为安全埋下严重的隐患和事故种子。部分所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后,相当部分民警过于依赖物防与技防,认为强制隔离戒毒所有门、门上有锁、门外有门、门外还有墙、甚至墙外还有民警值班,戒毒人员是跑不了、逃不掉的。如2008年3月29日,我省XX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7名在戒人员集体脱逃事故,此事故与民警工作不到位,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有很大关系。事发当日,所长XXX因修理暴裂管道外出,导致外值班失控,并违反管理规定,把治疗区中门钥匙交给协勤人员管理,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缺乏应有的警惕性,从而使7名在戒人员顺利脱逃。

  三是监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强制力度弱,安全隐患较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公安机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硬件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28个所得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入新建或改造,部分所配备了监控设备,安装了红外线报警系统等装置。但由于各种原因,强制隔离戒毒所硬件设施的投入还相当有限,与等级化管理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多数所没有安装监控,与看守所强制设施----高墙、武警、电网等相比,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安全防范显得苍白无力,缺乏应有的威慑力。这也是戒毒所容易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四是警力配备量少质弱,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等级化管理的要求,全省40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应配备民警1336人,但目前实际配备民警才466人,缺编 858人。如:某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应配备民警12人,但实际只配备民警9名,而且在配备的民警中还有三人不适宜值班(一名盆骨坏死、一名患有脑血栓、一名耳朵失聪),此外还有一名民警受过处理;某强制隔离戒毒所日均在所人数400人以上,分别只配备民警12人和9人。因为民警量少质弱,使得民警兼职过多,不能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迫使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很多工作只能交由没有执法权的协勤人员代替,这不仅影响执法的严肃性和工作效果,同时也给强制隔离戒毒所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五是医疗卫生条件差,经费保障严重不足。按照有关规定,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配备医护人员152 名,目前实际配备医护人员42名,缺额 110名。据统计,全省共有 27 个所没有注册医疗机构;12个所没有配备民警医务人员;25 名医务人员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缺医、缺治疗设备问题给强制隔离戒毒所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2007年12月,虽然省财政已下文明确每位戒毒人员参照看守所每人150元的生活费标准执行(120元伙食费、10元治疗费、10元衣被费、10元公杂费)。但戒毒人员是病人,与正常人有很大区别,与其他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也不一样,每月除需要部分药物进行戒毒与治疗外,还需要尿检、初筛、吗啡检测等等,10元治疗费远远不够。由于经费保障不力,很多所出现了药品供应严重不足现象,一些所连最起码的常用药品都不能保证,更谈不上使用辅助性的戒毒药物,大多数戒毒所只能采取“干戒”,有的所“干戒”率达100%。由于医务人员量少、药品短缺、医疗设施较差等原因,戒毒人员难以经受戒断反映和戒断综合症的病痛,医疗卫生条件也成为强制隔离戒毒所事故引发的潜在隐患之一。

  六是法律滞后,制度不完善且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得不够好

  首先是现行的制度不够完善,民警在管理过程中失之于软。由于戒毒人员的特殊性,戒毒所往往在管理过程中过于提倡文明管理、人性化管理,这使得与之对应的强制管理变得弱化,戒毒人员违反管理制度后的惩处制度不够健全。民警对违反所纪所规,故意扰乱管理秩序,冲监、袭警脱逃等行为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能采取禁闭、不能动用警械,不能使用武器,常常感到束手无策。其次是对脱逃人员的责任追究没有明确规定。戒毒人员脱逃后的法律责任如何界定,法律责任的追究如何进行,以及承担这一责任的法律后果与贩卖少量毒品案件所判刑期和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关系,都成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变化的诱因,当部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认为脱逃的法律后果小于或等于强制隔离戒毒时,他们就会铤而走险,密谋脱逃。同时,部分脱逃戒毒人员抓获后,由于得不到法律的应有惩处,常常对其他戒毒人员达不到应有的教育警示作用,一些戒毒人员因此仿效而行之。第三是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得不够好。尽管《强制戒毒管理办法》、《强制戒毒所等级评定办法》、《强制戒毒所基础工作规范》等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各个管理与执法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因各种原因,部分强制隔离戒毒所仍将规章制度作摆设,落实力度不大。如安全大检查制度、24小时值班巡视制度等制度落实得不好;管教民警对戒毒人员谈话教育不深不细;耳目工作形同虚设;存在利用戒毒人员管理戒毒人员现象等问题。使得民警对所情动态不能及时掌握,有的所甚至形成“所头室霸”,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三、对策及措施

  针对我省强制隔离戒毒所事故发生特点、规律及成因,为确保安全,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着重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民警队伍管理和教育、增强民警的事业心与责任感

  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是决定因素。戒毒治疗应以人为本,戒毒安全同样要以人为本,因此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民警麻痹思想形成的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要加强警示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警示教育放在民警克服麻痹思想教育的首位,时常将其他监所发生的事故、事件组织学习,引以为戒,并做到举一反三,使民警常紧绷“监所安全无小事”这根弦。二是要加大对麻痹思想的纠查、清除力度。强制隔离戒毒所各岗位民警要加强相互监督,及时纠查和总结民警麻痹思想形成的各种因素及表现形式;各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也应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发现民警存在麻痹思想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三是要从领导抓起,防止麻痹思想首先在领导中形成。领导班子及领导的作用对民警的影响是无形的,领导的率先示范本身对民警就是一种鼓舞、一种激励。我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数起事故充分证明,领导的麻痹思想一旦形成,其扩展之速度、造成的危害将是不可估量的。四是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民警的荣誉感、事业心与责任感。要采取绩效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实行比武竞赛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加大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对做得好的民警及时进行表杨,以此增强民警工作的事业心与责任感。五是要坚持民警轮岗交流制度,对在戒毒所工作5年以上的所长和8以上的民警要进行交流轮岗,事实证明,在一个岗位时间长了会造成“职业麻木”。

  (二)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经费保障力度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经费保障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安全防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过硬的基础设施及强有力的经费与装备保障,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规范化建设及安全防范将成为一句空话。各级公安机关应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及公安机关开展“三基”工程建设的机遇,极积争取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投入,千方百计加大强制隔离戒毒所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与经费保障力度。一是要紧紧抓住全国公安机关加大“五所三队”基层基础建设,特别是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极积向上争取国债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加快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硬件环境,提高监所安全系数。二是要将强制隔离戒毒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时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解决好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的配套资金,切实解决好在戒人员生活费、治疗费及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办公经费不足等问题。三是要努力改善和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要以开展等级化管理为契机,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大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科技投入,配齐配优监控、计算机及受虐报警装置等设备,最大限度的发挥科学技术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四是要组织戒毒人员适当进行生产劳动,弥补强制隔离戒毒所经费不足,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所自我保障能力。除部分收入用于改善病员的伙食外,还应当将部分劳动收入用于所内医疗卫生建设,使病员在所内有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切实减少因缺医少药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中的保证作用

  在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安全防范体系中,物防、技防是基础,人防是关键。要从根本上减少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安全事故,必需下大力气解决、用足用好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人力资源。一是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按《某省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配强所长、配好班子。切实解决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班子配备不齐,班子年龄偏大,没有进取精神及班子内耗等问题。二是要配齐、配强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要按照《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配备民警:床位数在一百张以下的,一般不少于15人;床位数在一百张以上的,民警一般应当按床位数的15%配备。对于确实无法配齐的,要用足用好当地编委的政策,尽量将责任心强、执法水平较高、年富力强的民警充实到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岗位上来,以缓解警力严重不足造成的工作被动。三是要配齐、配强医护人员。要按要求配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的医护人员,床位数在一百张以下的,医护人员的配备一般不少于4人;床位数在一百张以上的,要按床位数的5%配备。四是要加大民警培训力度,提高民警综合素质,打牢人力资源知识基础。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让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特别是新调入民警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毒品常识、医学、心理学等等与戒毒工作有关的知识。同时还可通过组织赴省外及境外参观学习、开阔思路、借鉴经验、发展自己。只有打牢基础知识,才能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源的利用效能,从而确保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安全。

  (四)严格落实制度,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是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管理水平,确保监所安全的基本保障。事实证明,我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多起安全事故都与制度落实有很大关系。因此,必须加强制度落实力度。一是要认真落实好稽查制度,排除安全隐患。各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要通过稽查或开展现场督察的方式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隐患的稽查力度,并根据稽查情况填发《整改通知书》,着力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堵塞各种安全隐患和漏洞,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保障能力。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戒毒人员一日生活制度。管室民警要亲自到病室安排事务,严禁利用“拐棍”管理病室,从源头上预防“所头室霸”的形成。要按照等级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规范化建设,要严格队列训练,严格作息时间,严格组织纪律,进一步培养戒毒人员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组织戒毒人员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让戒毒人员在精神上得到放松,思想上得到反思,增强他们戒毒的自觉性,纠正不良习惯,促进心理康复。三是要认真落实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值班、巡视、安全大检查等管理工作制度。多起事故充分说明,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事故与值班、巡视及安全大检查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很大关系。所以,强制隔离戒毒所要根据警力配置情况,合里安排警力,严格按照每20分巡视一次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值班、巡视任务的完成。与此同时,强制隔离戒毒所还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围墙、门窗、防护网、床铺、照明、消防与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是否有损坏、松动,是否完备、有效,生活劳动场所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院内与通道是否存在有可供戒毒人员利用的不安全物品等等。对于发现的问题或漏洞要及进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以确保所内安全设施完好及正常运转。四是要切实落实好戒毒人员劳动生产管理制度。劳动生产是促进戒毒人员身心康复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解决戒毒所内经费保障不足的有效途径。但生产劳动必然带来安全风险,所以,开展劳动康复必须认真落实好劳动生产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以促进戒毒人员身心康复为目的,要根据戒毒人员的身体状况,选择劳动强度适宜、安全性能高的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培养戒毒人员的“一技之长”,尽可能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条件。五是要严格落实戒毒人员就医制度。强制隔离戒毒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千方百计解决好所内缺医少药问题,并按戒毒人员就医制度开展工作,确保戒毒人员在所内生病得到及时医治,进一步保障他们的生命健康权利。

  (五)充分发挥教育疏导的重要作用,强化戒毒人员安全动态信息预警。

  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外部管理漏洞与戒毒人员自身行为共同作用造成的。其中,戒毒人员处于主导地位,在事故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密切掌握戒毒人员的思想动态,从而获取可靠的预警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将事故处置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扼制事故的发生。

  1、加强教育疏导工作,竭力提高戒毒人员的自制力。教育疏导有两层意义,即教育与疏导,二者职能不同、作用也不一样。前者主要是改造戒毒人员的内心世界,从根源上矫治其违法违规意识,最终引导其实现自我管理;后者主要是帮助被监管人员减轻思想压力,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地位,从而摆正心态,消除戒毒人员自伤、自杀及脱逃等不良心理。要使教育疏导在预防事故中充分发挥作用,戒毒所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强化文明管理,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吸毒人员,特别是初吸人员被强制隔离戒毒后,由于环境陌生、加之有的对法律法规不太了解,往往伴随着高度紧张,思想压力增大,极易采取过急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所以民警必须及时告之他们的权利与义务、告之他们在所内遇到紧急情况的处理办法,并做好谈话教育。组织戒毒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根据戒毒人员的心理状况及时为其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等等。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帮助他们了解新环境及自己所处的法律地位,减轻思想压力,消除思想顾虑。二是教育的方式方法要力求针对性,实效性。由于每位戒毒人员的文化水平、个性特点、心理承受能力等存在很多差异。所以,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教育方式方法除了要具有共性特点外,还要有的放矢、因人施教、对症下药。如通过开展广播电视教育、亲情教育、社会帮教等形式帮助戒毒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自律意识;通过个别谈话消除在戒人员的不稳定情绪等等。用戒毒人员的“意识稳”控制“行为稳”,从而实现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平安。

  2、密切掌握戒毒人员思想动态,扩宽安全预警信息来源。戒毒人员都是吸毒成隐者,他们心态不平衡,自控能力差,抵触情绪大,常以自杀、自残、自伤、脱逃、打架闹事等来对抗管理教育和治疗。如果管教民警对戒毒人员的思想活动和行为表现不能随时掌握,特别是对一些有计划、有预谋的行为不能及时掌握,势必给所内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因此必须摸清戒毒人员的思想动态,获取有价值的安全预警信息,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一是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所内执法管理工作。通过同病室其他人员反馈、安全耳目的提供、个别谈话中索取,家属会见中搜集及民警观察等方式掌握戒毒人员思想动态,从而获取有价值的预警信息。二是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召开所情分析会。每位民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有可能引发事故的不稳定因素的掌握是不一致的。召开所情分析会不但能达到互通信息,而且分析了所内戒毒工作现状,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以及有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因素。有时还能集思广益,博采解决安全的措施及办法。通过上述办法,既能充分调动每位民警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扩宽了安全预警信息的获取渠道。三是要及时主动查找安全隐患,获取安全预警信息。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要在值班巡视、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等工作中主动查找安全问题,及时发现隐患,为监所安全主动预警,以便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如2008年8月20日,都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通过夜间巡视,及时发现并成功处置了一起戒毒人员预谋挖墙脱逃事故,从而避免了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

  (六)建立和完善安全保障机制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法制保障体系。呼吁国务院尽快出台《强制隔离戒毒条例》,对强制隔离评价体制、经费、设备、人员等进行规定。通过司法途径,对扰乱戒毒所管理秩序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二是要尽快建立起操作性强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评估实施办法。对于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表现较好,经评估确以戒除毒瘾的,要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为戒毒人员提供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机遇与希望,进一步减轻他们的精神压力,消除戒毒人员因新法的实施造成的对抗情绪;三是要建立起领导与民警事故责任问责制。对发生的事故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因领导不够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要及时收集与整理工作中发现的困难与问题,并运用正确的方法予以解决。要将制度不够完善、规章不够健全及法律方面存在盲点和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争取得到权威的,操作性强的答复。五是要积极探索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途径与方法。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真正体会到民警的温暖、关心和爱护,从而积极配合戒毒,服从管理。六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质量考评及民警绩效考核体系,将考评的结果与领导任免、警衔晋升、年终评优、岗位轮换等挂起勾来,以此提高领导与民警的工作责任心与紧迫感,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从而确保安全。

  安全工作是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整体工作的基石,强制隔离戒毒所一旦发生事故,其他工作成绩搞得再好都会因此黯然失色。因此必须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树立人防为主,物防、技防为辅的安全意识观念,消除民警的麻痹思想,加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获取的安全预警信息将事故处置在萌芽状态,以此实现防范效果的最大化,确保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万无一失。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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