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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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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管理
劳教场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集中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戒毒所管理
2008-04-22 07:53:19 来自:中国劳动教养网 王晓钦 作者: 阅读量:1

  近几年来,四川省新华劳教所收容的劳教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下简称“HIV感染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02年收容HIV感染者45人, 2005年达到141人,平均每年增加32人。特别是2006年4月至5月之间,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新收容HIV感染者100余人,这些人员中大多在收容之前已经由有关部门明确告之其感染了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的突然猛增,使许多民警和劳教人员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给场所安全稳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非常严重的隐患。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严峻形势,新华劳教所采取果断的措施,经请示省劳教局同意,于当年5月17日成立了HIV感染者专管大队(以下简称“专管大队”),全面正式启动了HIV感染者集中管理工作。

  一、基本模式

  (一)管理机构

  设立专管大队,但对劳教人员、对外不称专管大队,按全所统一编队称为X大队。专管大队下设入所管理、常规管理和出所管理等专管中队,从入所到出所实施“一条龙”式管理服务。专管中队的民警职数按收容HIV感染者总数的18—20%配备。专管大队和中队的民警除按非专管大、中队的岗位配置外,在专管大队增设了心理咨询师和主治医师岗位,在专管中队增设了心理辅导员和医疗卫生干事岗位。

  (二)管理形式

  将HIV感染者集中在专管大队(拟设在专门建设的隔离区内,目前隔离区正在建设中),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这里的全封闭式管理是相对所内其他劳教人员而言,即将HIV感染者与其他劳教人员完全隔离。

  (三)管理模式

  按照劳教人员三种管理模式的要求,根据HIV感染者的心理、生理和行为特征,采取“管理从严,待遇从宽”的原则,对HIV感染者主要实行封闭式管理模式和半开放式管理模式,适当提高不同模式的处遇标准。原则上不实行开放式管理模式。封闭式管理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以法律学习和纪律、队列、日常行为训练为主。在半开放式管理模式中,实行以医疗照顾、心理咨询辅导和人文关怀为主,习艺劳动、康复训练和强制措施为辅的管理办法。

  (四)适时告知

  告知是集中管理的重要标志。实行“定时告知、专人告知、直接告知和为HIV感染者保密”的告知工作原则。成立了告知工作小组;告知时间为入所管理阶段的中后期;告知对象仅为HIV感染者本人或本人认为可以告知的配偶和其他近亲属以及其原籍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或疾病控制中心;告知内容为HIV感染者的阳性检测结论、艾滋病可防可治、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不能传播艾滋病病毒的有关法律规定等;告知时机选择在天气晴朗、HIV感染者心情舒畅的时候,并且安排在环境幽雅、适合交谈、能确保HIV感染者人身安全的地方进行。

  (五)治疗

  对HIV感染者全部实行抗病毒治疗。

  二、工作方法

  (一)强化“五个突出”,狠抓规范管理

  1、突出制度建设

  制定了《四川省新华劳教所劳教人员HIV感染者集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总体原则与警力配置、收容与告知、日常管理与教育矫治、关怀与救助和预防与控制等方面规范了对HIV感染者的集中管理工作,《办法》辅以《HIV感染者日常行为规范》、《HIV感染者管教工作规范》、《民警防止职业暴露工作规范》、《警戒具使用、管理和消毒制度》、《HIV感染者理发剃须用具使用管理制度》等十余个规章制度,从每一个细节入手,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2、突出依法严格管理

  从严开展入所教育,强化纪律、队列和日常行为训练,严格执行劳教人员有关管理制度,运用心理学中的“去个性化原理”,使法律的威慑效果得到充分体现,以帮助HIV感染者彻底改掉自由散漫等不良习惯。

  3、突出爱的主题

  运用柔性管理使HIV感染者感到被尊重和接纳。在管理教育中,一是坚持“不歧视”原则,与他们促膝谈心,帮助寻找思想症结,将心理咨询知识运用于个别教育,进行反复疏导和正面引导;二是在生活和精神上给予关心帮助,开展爱心家访,邀请爱心自愿者来所慰问演出、题字赠画和结对帮教等,使他们切身体会到被尊重、被关爱,从而逐步正视现实,愿意接受教育,改变自己。三是与三种管理模式相结合,充分利用处遇手段,在管理待遇上适当提高奖励层次,增强他们的改造信心,调动其主动接受教育矫治的积极性。

  4、突出日常管理

  严格执行《HIV感染者日常行为规范》,日常文体活动中不安排HIV感染者参加对抗性竞技活动或其它可能造成肌体破损受伤的活动,防止外伤接触性感染。同时,针对不同情况,选择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心理行为不稳定的强化心理安抚和疏导教育,实施保护性监控管理措施。对出现躯体症状者,实施保护性隔离管理。加强群控式管理,防止有危险倾向的HIV感染者单独活动,以减少安全隐患。

  5、突出预案演练

  制定了《HIV感染者专管民警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和《HIV感染者恶意攻击他人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民警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如:2006年9月,成功的举行了HIV感染者恶意“咬伤”并劫持民警的预案演练。

  (二)采取“五项措施”,创新教育模式

  在对HIV感染者的教育矫治工作中,结合三种管理模式,综合运用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采取“五项措施”,初步形成了“以人文化和谐氛围为教育环境,以个案矫治为基本方式,以心理行为干预为主线,以心理咨询与训练、拓展训练、健身康复训练、生活技能训练、励志教育、关怀教育、体验式教育等为特色,以规范化流程为运行机制”的教育矫治模式。

  1、建设人文化的和谐教育环境。在生活区内摆放绿色植物,张贴和悬挂壁画、名言警句、心理暗示牌、HIV感染者综艺展示板等,在宿舍内设置床头镜框,刊置HIV感染者与民警、与亲人的合影以及HIV感染者自己喜欢的图片等,每个宿舍还设置了主管民警与全舍HIV感染者的合影。通过美化环境,营造了直观文化氛围,使HIV感染者感受到人文化关怀,感受到家的温馨。

  2、开展健身康复训练。对HIV感染者来说,如何尽量延长其生命是最重要的问题。实践证明,通过开展健身康复训练来增强其身体素质和抵抗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专门聘请绵阳师范学院的专家制定了HIV感染者身体康复训练计划,并大力开展器械项目、体操项目等的科学健身。通过训练,HIV感染者的身体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生存下去的信心极大的增强。

  3、强化心理行为干预。在专管大队配备了两名取得资格证的心理咨询师,每个中队配备了1-2名心理辅导员,以确保日常心理矫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所心理咨询中心将对HIV感染者的心理矫治列为工作重点,每周请来绵阳师范学院的心理学专家和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志愿者到专管大队对HIV感染者施以心理帮助。建立了心理动态监测机制,对HIV感染者的心理动态进行直接掌握和监测,帮助他们及时发现和缓解日常改造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和矫治。

  4、积极开展各类专题和辅助教育活动。通过课堂化教学、个别教育、同伴教育、专题讲座、健康处方式教育、小组活动等多种形式对HIV感染者进行针对性教育矫治,使其进一步改善认知,矫正不良行为,学会健康生活方式,消除对他人、对社会的敌对情绪和报复心理。开展丰富多彩的辅助教育活动,寓教于乐,以文化人。

  5、充分发挥习艺劳动的矫治功能。选择无意外传播危险的手加工项目开展习艺性劳动,充实HIV感染者矫治生活,以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的矫治功能。同时,依托习艺劳动大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免费为HIV感染者培训一门以上实用技术,以保证他们在解教前掌握一技之长。

  (三)落实“三个保障”,稳步推进工作

  1、落实人才保障。做好集中管理工作,队伍是关键,人才是保障。因此,在建设HIV感染者专管民警队伍时,一是将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强、管理工作经验丰富、教育矫治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强、对HIV感染者有真诚爱心的民警选入专管队伍;二是通过专业培训、技能练兵、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强对专管民警进行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和伦理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结合,建立激烈竞争机制,对在集中管理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民警,从政治待遇、晋职晋级、评选先进等方面予以奖励,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切实解决专管民警的后顾之忧,一方面为专管民警购置了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设施,确保其人身安全,一方面落实了高危补贴,营造出良好的工作环境。

  2、落实经费保障。通过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从全所劳教人员习艺劳动收入中提取资金和在企业经营中提成等渠道积极筹措专管大队建设、提高HIV感染者管理、教育和生活卫生标准、弥补HIV感染者医疗经费不足和解决专管民警高违岗位补贴等所必须的经费,基本落实了集中管理的经费保障。目前,HIV感染者每人每月管理、教育和生活标准生活标准为:伙食费130元、零花钱10元、医疗费30元、衣被费15元、杂支费15元、教育费15元、警戒护卫费115元,按人平每年1000元的标准设立了HIV感染者生活救助基金,同时还落实了专项医疗设施和专项教育设施费用以及抗病毒治疗所需的经费。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落实了专管民警的岗位津补贴,并按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落实了专管大队的公用经费保障。

  3、落实医疗卫生保障。一是建立了《HIV感染者卫生防疫操作规程》、《HIV感染者环境卫生消毒制度》、《HIV感染者医疗巡诊制度》和《HIV感染者所外就医制度》等,使HIV感染者的门诊、住院、所外治疗等运行规范,确保了HIV感染者患病后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二是为专管大队配备了主治医师,负责处理日常医疗事务;在所医院设立了HIV感染者专门门诊和住院病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首诊医师负责制;实行所医院医护人员到专管大队巡诊制度,确保了为HIV感染者提供优质的医护服务。三是加强与部局、四川省卫生厅及疾控中心、绵阳市卫生局及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医疗设备和技术等方面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较好地解决了医疗设备和技术落后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技术水平。如:在四川省卫生厅的支持下,2006年11月建成了一次可检测2300人的艾滋病病毒初筛实验室;在部劳教局和四川省卫生厅的帮助下,2007年4月开始了对HIV感染者实行抗病毒治疗。

  三、几点体会

  (一)有效地防止了艾滋病病毒在所内的传播

  将HIV感染者集中在专管大队,实行隔离式封闭管理,避免了HIV感染者与其他劳教人员的接触,防止了HIV感染者与非HIV感染者之间的交叉感染,截断了艾滋病病毒在所内的传播途径,既保护了非HIV感染者在所内避免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劳教场所因其非HIV感染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所产生的法律纠纷隐患。

  (二)民警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

  对专管大队的民警采用专业的保护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专管民警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而对其他民警则没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

  (三)充分保障了HIV感染者的合法权益

  集中管理,严格依法推进了国家艾滋病防治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管理、治疗和救助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实,让HIV感染者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四)提高了教育挽救质量

  通过与HIV感染者的面对面交流和沟通,初步掌握了HIV感染者的共性和个性,探索出了对HIV感染者进行教育矫治的基本规律,使对HIV感染者的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大地提高了教育挽救质量,进一步促进了场所的安全稳定。如经过一年来深入细致的教育工作,全所70%以上的HIV感染者实现了由自暴自弃、不服从管理教育到重新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积极接受教育矫治的转变。

  (五)充分发挥了劳教场所在“防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对HIV感染者实施集中管理,一方面集中财力加强了劳教场所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一方面集中人力加强了艾滋病预防和控制的理论研究,提高了劳教场所对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能力,极大地发挥劳教场所在全社会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中的特殊的重要作用。

  四、存在问题

  (一)法律保障制度还不完善

  一是没有对恶意传播艾滋病行为进行惩罚的法律依据。二是HIV感染者专管民警和医护人员职业暴露风险大,但国家对劳教场所职业意外感染风险的防范保险机制尚未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集中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相关政策和经费保障措施难以完全落实

  对于提高HIV感染者管理、教育和生活卫生标准所需的经费,给予HIV感染者专管民警和医务人员的高危岗位津贴、意外保险所需的经费,配置艾滋病防治和检测等相关设施、装备所需的经费以及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等都难以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对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对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治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经费保障”的规定落实到位,集中管理工作还缺乏具体的、有力的政策和经费支持。

  (三)影响场所安全稳定的因素增多

  一是由于HIV感染者普遍存在不幸感、失落感和恐惧感以及强烈的报复思想,易发生自伤、自残和自杀事件。二是将HIV感染者集中在一起,其情绪势必受到相互影响,从而诱发群体性情绪,引起群体性事故。三是部分HIV感染者相关疾病严重,在办理所外就医时其家属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愿承担义务,继续滞留在所内,如果这些HIV感染者在所内死亡,必然会对其他HIV感染者带来心理阴影,造成思想上的不稳定。

  (四)无法全部实行集中管理

  实行集中管理后,在专管大队的民警和劳教人员中就变相地公开了那些不愿意公开自己病情的HIV感染者的身份,这明显不符合《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HIV感染者和病人的相关资料以及其它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的规定。但是,如果要依法对不愿意公开自己病情的HIV感染者的身份信息进行保密,就难以对其实行集中管理。

  五、对策思考

  (一)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以保证集中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要尽快修订《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监狱劳教等特殊场所对HIV感染者或病人的管理、教育和治疗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确保集中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恶意传播艾滋病等行为,要从法律的角度予以严厉惩治和坚决打击,以保证场所的安全稳定。与此同时,要尽快建立劳教场所职业意外感染风险防范保险机制,制定职业意外感染的防范、评估和处置等制度,制定并落实保险政策,以消除专管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建立财政保障体制,统筹解决集中管理所须经费

  配备和完善集中管理的保障设施,是提高集中管理效果的前提条件。但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仅靠劳教所自身的力量,是无力承担专管大队建设以及相应保障设施配备所须的巨额经费。为此,必须建立国家财政保障体制,以统筹解决HIV感染者集中管理劳教所或专管大队建设,配备管理、教育、检测、治疗、救助、控制、防护等设施所,落实专管民警高危岗位津贴和人身意外保险以及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所必须的经费。

  (三)加强沟通,建立全社会多方位合作的协调机制

  HIV感染者集中管理工作,既是整个社会防治滋病的一个重要环节,又是一个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因此,集中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的原则,加强与社会有关部门的交流、沟通和合作,才能确保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一要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沟通和协调,以及时了解国际、国内艾滋病防治工作动态,吸纳艾滋病防治的先进经验。二要加强与医疗卫生部门的合作,主动接受其医疗服务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防治工作水平。三要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预防和处置职业暴露的长效应急处理机制,以保障专管民警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职业安全。

  (四)尊重人权,依法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HIV感染者和病人的相关信息属于机密资料,必须站在尊重人权的高度,依法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一是在称谓上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使用专管大队或特殊病管理劳教所等称谓。二是HIV感染者的资料和档案要设专人管理,并明确其法律责任。三是专管大队或场所的民警和直接接触HIV感染者的工作人员不得将HIV感染者的相关信息告诉其家人或他人,同时严禁在工作之余与他人谈论工作情况,以防止有意或无意泄露HIV感染者的相关信息。四是要严格把好新闻采访报道的审批关,防止HIV感染者的相关信息通过网上、电视影像和报刊等途径失密。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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