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戒毒资源 > 戒毒所管理 > 正文
戒毒所管理
浅谈复吸毒劳教人员的特点及教育改造对策
戒毒所管理
2007-10-03 09:21:10 来自:四川省泸州市劳教所 张强 作者: 阅读量:1

  随着毒品危害的恶化,国际国内禁毒斗争的深入,复吸毒劳教人员在劳教人员队伍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复吸毒劳教人员与其他劳教人员在心理和行为表现上有较大差异。因而,积极探索复吸毒劳教人员的特点及教育改造规律,对于提高劳教戒毒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其特殊意义。

  一、劳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心理特点

  1、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抽样调查的128名复吸毒劳教人员(以下均以这128名戒毒劳教人员为基数)中,25岁以下的40人,占31.25%;25——35岁的64人,占50%;36岁以上的24人,占18.25%。毒品危害以中青年为主,有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

  2、文化素质低。在128名复吸毒劳教人员中,文盲4人,占3.13%;小学36人,占28.13%;初中80,占62.5%;高中以上8人,占6.25%。文化素质低,认知能力低下,是复吸毒劳教人员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也是难改造的根源之一。

  3、婚姻家庭情况。在128名复吸毒劳教人员中,未婚26人,占20.31%;离婚或长期分居的64人,占53.13%;已婚34人,占25.66%。家庭生活的困难和不幸,使复吸毒劳教人员得不到家庭的关心和温暖,使其在改造中极易产生以难为难的想法。

  4、法制观念淡薄。复吸毒劳教人员多数缺乏系统的规范化教育,法律知识淡薄,他们更具意识和认可社会上的“哥们义气”和“以牙还牙”习惯。而且,复吸毒劳教人员一般有较长的吸毒史和戒毒史,在长期的违法和改造过程中,淡化了法律观念、道德观念、家庭观念和荣辱观念,把违法和进出劳教所当作生活内容的组成部分,持无所谓态度。

  5、依赖心理严重。复吸毒劳教人员由于长期使用毒品,产生了对毒品的“生理依赖”和“精神依赖”,陷入不可自拔的恶性循环。生理依赖易通过治疗得到控制,但精神依赖的摆脱都是长期而艰苦的工作。复吸毒劳教人员对毒品的精神依赖在改造中易转化为对家庭、对同教、对管教干警的依赖心理。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戒毒后心理空虚无以寄托;二是由于吸毒造成身体虚弱,进而导致心理虚弱;三是在吸毒、戒毒、再吸毒、再戒毒的循环中失去了自我肯定,看不到自己的毅力和意志。这种依赖心理一旦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极易转化为自暴自弃的念头,影响复吸毒劳教人员的戒治和改造。如劳教人员马XX(复吸毒,二年教期),隔三五天家里没有人来探视、电话或汇款,就会有长时间一言不发或情绪异常暴躁等情况。当其家属有所联系或干警找其个别谈心,上述异常情况又会自然消失。

  6、人格扭曲,性情偏激。复吸毒劳教人员由于长期受到毒品的生理控制和精神控制,逐步丧失了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伦理道德标准及法制的正确认识,人格扭曲,性情偏激。在改造中时有异常反映,如自私心极重,自虐或虐待他人等现象。

  二、戒毒劳教人员的改造特点

  (一)部分复吸毒劳教人员在改造过程中,尤其是改造的初期,被动型认错心理表现突出。所谓被动型认错心理,是指复吸毒劳教人员在改造期间,对其违法犯错认识并不深刻,淡化罪错感的心理意识突出,但同时又能接受改造的心理特点。在相当一部分复吸毒劳教人员中,他们并不因为吸毒而感到内疚,认为吸毒纯粹是自己的个人行为,是与他人、与社会无关的个人喜好选择。同时,又能接受劳动教养这种方式来戒治毒瘾。他们在行为表现上以强烈的个人主义为中心,无视监管纪律,经常挑起事端扰乱监管秩序;不服干警管教,消极对抗干警的管理教育,极个别的甚至当面向干警提劲叫阵,等等,带有明显的反改造意识。

  (二)改造情况不稳定,反复性较大。一方面是由于其文化程度的低下和认知辨别能力的狭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其本身的性格心理特点使然。在改造中凭个人好恶及心情好坏行事的情况比较明显。他们的表现情况一般呈波浪式的曲线,时高时低,时好时坏,极不稳定。如劳教人员袁X(复吸毒,2年教期),自2001年4月入所以来,在近一年的改造中,受表扬1次,记功1次,当过小组长和值星员,受警告处分1次,禁闭反省1次,几乎是奖惩相当,表现出极大的反复性和不稳定性。

  (三)拉帮结伙现象较为突出。依据家庭经济情况、改造经历长短、吸毒专门化程度高低(即偶尔吸或专门吸),以及在所外影响力大小等诸多因素,个别复吸毒劳教人员在所内劳教人员中处于一种较高的“地位”。他们也常常利用这一点并结合地域、亲情等关系而形成以自己为首的小集团。如果管教工作失衡,这种小集团往往形成一股所内反改造势力。导致所内事故或对抗干警管理教育的情况发生。

  (四)复吸毒劳教人员在改造中千方百计寻求饮酒的现象普遍存在,酒后又往往导致严重违规或所内事件。分析其原因,一是失去自由的生活引起的心理矛盾和压抑,二是借酒精麻醉来寻找吸毒的类似感觉。在改造中,他们不惜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如用衣物甚至较为贵重的物品获取白酒。又因为其自控能力弱及性格冲动的特点,使得他们常在酒后肇事,甚至导致严重违规或所内事件的发生。自2001年1月至2002年1月一年时间内,6起戒毒劳教人员所内严重违规事件中,和酒直接相关的4起,占66.7%。如2001年12月,劳教人员裴XX(复吸毒,2年教期)饮酒后在劳动现场强行脱逃,被当场抓获。

  (五)高强度的刺激极容易导致复吸毒劳教人员实施脱逃等违法违规案件。所谓高强度的刺激主要是指:有严重的余罪未交待清楚并正在受到追查;在改造过程中家庭突然变故;在改造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行为或是违法违规行为等对复吸毒劳教人员强烈的现实刺激。据抽样调查统计,70%以上戒毒劳教人员实施脱逃是由于高强度刺激引起的。如劳教人员李X(复吸毒,1年教期)入所后表现一直很好,由于听说其妻被好友骗了三万元钱,当即于2001年10月1日下午15时25分从工地脱逃(已被抓获归案)。究其原因,乃是要找其好友算账。

  (六)复吸毒劳教人员对行政奖励异常敏感,表现出强烈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意识。他们大多不愿或不能客观地认识改造成绩与奖励的必然联系,而是片面或孤立地要求和对待奖励。一旦自己的愿望没有实现,他们则表现为偏激、固执、不听劝告,乃至抱着破罐破摔,以难为难的想法。如果教育工作跟不上,他们就在劳教人员中散播种种不满言论,或是借机生事,制造种种所内矛盾。如劳教人员陈XX(复吸毒,3 年教期),在2001年年终评审中未获奖,就在劳教人员中大肆散布不满言论,并扬言一有机会就要逃跑等等。在劳教人员中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七)畏惧劳动,对政治、文化、技术“三课”学习不感兴趣。对待劳动,一是他们体弱,多数存在不同程度的伤病,从事体力劳动有一定困难;二是抱着“泡”、“混”教期的思想,在劳动上态度不端正;三是好逸恶劳的性格使然。对待学习,他们普遍认为无关紧要,得过且过,敷衍行事。

  三、对复吸毒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对策

  对复吸毒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要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着力体现劳动教养工作特色,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复吸毒劳教人员的特点,除常规的教育改造工作外,应强化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监管工作

  1、坚持严格管理,堵注毒源。这是戒断复吸毒劳教人员毒瘾的关键,也是稳定场所改造秩序,营造有利于强制戒毒环境的前提条件。为此,应重点在单独编队、分类管理、入所检查、探视会见、通讯邮汇、安全检查、进出大门、包夹监控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毒品及其他违禁物品无法流入所内。

  2、重视“三种情况”,做好“四项工作”

  (1)高度重视可能对复吸毒劳教人员戒治改造产生负面影响的三种情况。一是吸毒亚文化的负面传播影响。如个别劳教人员在改造中别有用心地散播“是人戒不掉,戒掉不是人”、“少吃是补,多吃才是祸”、“一时吸毒,终生戒毒”等,企图抵消管教干警的戒治改造攻势。二是所内的一些情况。如所内改造秩序、改造风气不正常,存在讲地域、讲关系、拉帮结伙、饮酒赌博等现象。三是家庭变故。在复吸毒劳教人员家中所发生的某些能强烈刺激或左右其改造的情况,如离婚、妻子离家出走等。

  (2)要强化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信息管理及正面宣传工作。切实掌握周边社情及场所内外与复吸毒劳教人员改造密切相关的信息,该控制的要坚决控制,该封锁的要坚决封锁。二是加强所内监控和劳教人员思想动态分析。互监制度和信息员建设,要以所内案件、确保监管改造的正常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加强思想动态分析,重点是在思想动态分析的质量上下功夫,防患于未然。三是消除所内“毒瘤”工作。对于利用地域、亲友、金钱等关系形成的所内“小集团”、“小帮派”要坚决打掉;对于“所王所霸”要坚决打击;对于恶意制造种种所内矛盾及事端者决不姑息迁就。四是干警直接管理生产、生活、学习三大现场。对于“三大现场”的管理要坚持干警直接管理的原则,狠抓各项监管改造制度的落实,工作要做深做细做到位,切忌讲形式、走过场。

  (3)做好对复吸毒劳教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要坚持对复吸毒劳教人员进行量化考核的原则,切实做到日记载、周检查、月小结、半年评比、年终鉴定的考核工作“五步曲”,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在对复吸毒劳教人员的奖惩执法过程中,务必做到依法、公正、及时、准确,使劳教人员心悦诚服,从而更好地调动其改造积极性。

  (4)搞好复吸毒劳教人员的生活安排。要依据复吸毒劳教人员体弱多病的特点,在保证其吃熟、吃热、吃得卫生、吃够标准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复吸毒劳教人员的伙食标准和饮食结构;减轻复吸毒劳教人员的劳动量,缩短劳动时间,对其因身体原因引起的病痛给予适当治疗和照顾等等。这些措施往往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提高复吸毒劳教人员的改造质量,稳定监管改造秩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教育改造工作

  1、坚持正规课堂化教学,切实推进扫除“两盲”(文盲、法盲)为目的教学工作。由于复吸毒劳教人员多数是法盲,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扫除“两盲”教育,不失为亡羊补牢的一种有效手段。扫除“两盲”的具体工作要坚持正规化的课堂化教学,选择适宜复吸毒劳教人员学习的文化教材和法律知识入门(普及)教材,结合复吸毒劳教人员的实际及感兴趣的问题,以力度较大的灌输教育(因为复吸毒劳教人员的认知能力和性格特点等方面的原因,普遍存在不愿学或不好好学的情况)方式为主。并将其学习成绩与考核奖惩挂钩,实行教学升留级和发证制度,保证教学课时,从而保证教学工作的实际效果。

  2、政治教育除一般的形势、政策、道德、前途等内容外,应以近、现代中国深受烟毒危害,中国人民不屈不扰的禁烟斗争历史,新中国成立后禁毒工作的伟大成就,现在国际国内日益严峻的毒品形式和危害为重点,把禁毒、戒毒工作上升到爱国主义的范畴。使劳教人员清醒认识到吸毒、戒毒不只是个人行为,而是关系家庭、社会、国家的大事,培育其戒掉毒瘾的信心和决心。

  3、注重个别教育。在各种教育方法中,个别教育是最切合戒毒劳教人员特点,也是最为实际有效的教育手段之一。在进行个别教育前,干警必须对劳教人员的改造情况、思想动态、心理特征、违法犯罪经历等各个方面的情况综合了解,并制定相应的策略和确定要达到的目标。在具体进行个别教育时,既要考虑其性格特点,也要注意其心理承受能力和接收能力。要坚持以理服人的原则,以疏导教育为主,防止教育过程中的过激行为,坚决杜绝打骂、体罚等野蛮粗糙的压服方式。针对不同情况和特点,灵活运用“冷”处理和“热”处理,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不能急功近利或要求过高。此外,还要善于捕捉最佳的教育时机,如复吸毒劳教人员改造情况异常时,受到奖惩时,家庭发生变故时等等。以提高个别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在教育内容上,个别教育应贯彻“能戒”主旨,以“吸毒难戒、吸毒必戒、毒瘾能戒”为核心内容,从戒除毒瘾回归社会后的长远效应出发,重点在树立复吸毒劳教人员戒治信心,为其提供戒治心瘾的方法上下功夫。把复吸毒劳教人员的毅力培养作为重要教育内容,针对戒毒劳教人员个体的具体情况,不断探索新颖的教育形式因人施教。

  4、开展多方参与的社会帮教工作。社会帮教工作是新形势下教育改造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对复吸毒劳教人员改造工作实行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当前必须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大劳教戒毒工作及社会帮教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二是重点做好复吸毒劳教人员亲属的工作,提高他们对社会帮教工作的认识。同时,利用其亲属来所探视或通过信函等手段取得他们的支持并签订《帮教协议书》;三是要将《帮教协议书》所确定的责任和义务落到实处。

  5、开展对复吸毒劳教人员的心理咨询,加强心理矫治工作。重点是矫正复吸毒劳教人员关于毒品、吸毒危害、后果等方面的错误认识,帮助其建立正确完善的认知情感系统;化解、消除戒毒劳教人员内心的不满、痛苦和愤懑,纠正其偏差人格,恢复心理健康;消除戒毒劳教人员的心理障碍,重塑其健康向上的身心,使其自觉地积极地改造。

  6、加强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通过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充实复吸毒劳教人员空虚的心灵,提升戒治文化载体的品位,抵制吸毒文化的负面影响;同时,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可以占据复吸毒劳教人员过多的闲暇时间,从而避免由于空虚无聊而诱发吸毒念头、赌博、打架、寻衅滋事等不利于所内秩序稳定和劳教人员改造的事端。

  (三)干警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劳教工作人民警察队伍,是搞好劳教所工作最根本的保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充分发挥劳教工作人民警察对复吸毒劳教人员的榜样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影响效应,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重要途径。劳教戒毒工作是先人没有尝试过的,既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失败的教训可以吸取,只有在实践中探索与研究。这就需要劳教工作人民警察必须以认真求实的态度,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与文化修养,提高专业知识与研究方面的能力,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投入到劳教戒毒工作中,搞好对复吸毒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