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戒毒资源 > 戒毒所管理 > 正文
戒毒所管理
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成因及预防对策
戒毒所管理
2007-07-17 16:00:32 来自:冯先荣 王品松 作者: 阅读量:1

    摘要  通过一个时期某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基本情况的分析,从心理、生理等角度阐述了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的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戒毒管理、提高戒毒医疗水平、加强对戒毒人员教育等一系列预防对策。

    关键词  戒毒人员  自杀  自伤  自残  原因  对策

    强制戒毒所的职责是限制吸毒成瘾人员自由,对吸毒人员进行戒毒治疗和法制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确保安全,是强制戒毒所开展管理、治疗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强制戒毒实践中,戒毒人员自杀和自伤自残是安全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本文主要根据某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近期发生的戒毒人员自杀和自伤自残事件,分析戒毒人员自杀和自伤自残的原因,提出相关的工作对策。

    一、戒毒人员自杀和自伤自残的基本情况

    2001年1月至2002年6月,某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共收治戒毒人员4523人,发生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事件83起,其中自杀未遂3起,自伤自残80起。涉及戒毒人员83人,占该期间收治戒毒人员的1.9%。

    (一)实施自杀、自伤自残的戒毒人员情况
   
    1、性别:男性50人,占自杀、自伤总人数的60%;女性33人占40%。

    2、年龄:最大为36岁,最小为16岁,23岁以上的有75人,占自杀、自伤总人数的90%。

    3、成份:初吸人员为34人,占自杀、自伤自残人数的41%,复吸人员为49人,占59%。

    4、文化程度:均为初中以下,绝大多数为小学或文盲。

    (二)自杀、自伤自残的方式

    1、自杀的方式:主要是悬梁自尽和割腕自杀,具有致命性。

    2、自伤自残的方式:一般不会危及生命,主要有:

    (1)吞食异物:有74.6%的自伤自残人员将铁钉、螺丝、门窗风钩、生产材料等物吞进体内。

    (2)刃伤:自伤自残人员用磨尖的牙刷柄、筷子、磨锋利的牙膏皮、敲碎的玻璃块切割自己。

    (3)其它:火烫、撞墙等。

    (三)自杀、自伤自残的发生时间及后果:83起自杀、自伤自残中有72起发生在入所后,有11起发生在入所前。其中涉及的戒毒人员有38人需要到医院进行手术处理,其余的经过简单的治疗就能痊愈。

    二、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的成因

    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戒毒人员自身生理和心理上存在的问题、戒毒人员家属及社会对戒毒人员的影响、强制戒毒所管理不善等因素,都单独或综合地导致戒毒人员实施自杀、自伤自残。通过对83起自杀、自伤自残事件的调查及有关资料,我们发现,导致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的成因主要有:

    (一)企图逃避强制戒毒或劳动教养

    一些戒毒人员为达到所外戒毒目的,在装疯卖傻,假装有病未能得逞的情况下,不惜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企图籍此摆脱强制戒毒。一些复吸的戒毒人员不甘于劳动教养,通过自伤自残,寄望戒毒劳教所拒收,从而逃避劳动教养。此外,戒毒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嫌贩毒、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为了逃避制裁而自伤自残,乃至以自杀。上述83起自杀、自伤自残事件当事人中,有72人表示不愿强制戒毒或劳动教养,占自杀、自伤自残人员总数的86%。

    (二)不堪承受戒断症状及病痛的折磨

    由于强制戒毒,吸毒人员机体业已形成的代偿平衡破坏,少数戒毒人员出现严重的戒断症状,苦不堪言。与此同时,戒毒人员情绪往往失控,极易出现冲动行为,如撞墙等。部分吸毒人员本身疾病缠身,有的为治病而吸毒,有的因吸毒而染病,吸毒时,毒品的魔力掩盖了吸毒者疾病的主观症状,而一旦戒毒,疾病的症状便暴露无遗,特别是患有艾滋病等严重疾病的戒毒人员,身心俱疲,自感苦海无边,往往选择伤害自己甚至以求一死。今年4月26日,刚进所一天的戒毒人员杨某趁管教不注意突然撞向大门玻璃,虽被及时制止,但已造成轻伤。事后据本人反映主要是因为难以承受戒断症状的痛苦所致。

    (三)被家庭朋友抛弃而失去生活的信心

    吸毒,对于吸毒者家庭的危害往往是灾难性的,甚至是毁灭性的。吸毒者被强制戒毒,普遍担心被亲人和朋友遗弃。“失去亲人,失去自由,泪水化作苦水流,从今后无颜不再见亲人面……”,这是绝大多数吸毒人员被强制戒毒后的真实心理。尤其是青少年和女性戒毒者,一旦失去来自家庭的关怀和温暖,他(她)们强烈地感到无助而绝望。由此,一部分戒毒者以自伤自残来争取家庭和朋友的同情,一部分戒毒者则在走投无路中决意自杀以求一了百了。聋哑戒毒人员潘某在戒毒期间因从未有父母的看望而一时想不开,就吞食一支吃饭的筷子。

    (四)逃避同室戒毒人员的欺凌 

    2001年1月至2002年6月,某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收治的4523名戒毒人员中,1899名戒毒人员曾有“前科”,占收戒人数的42%。这些人劣迹斑斑,入出看守所、监狱、劳教所和戒毒所,并将不良风气带到强制戒毒所。部分强制戒毒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老戒毒人员欺压新戒毒人员现象。少数戒毒人员不堪承受同室戒毒人员的欺压,通过自杀、自伤自残与同室戒毒人员作消极抗争,或以此引起管教民警的注意。某市某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曾发生7名戒毒人员连续3次殴打戒毒人员曾某致死事故,充分反映了戒毒人员欺压戒毒人员的严重性,该所一位企图自杀的戒毒人员曾说“与其被同室的戒毒人员打死还不如自己自杀”。

    (五)对吸毒成瘾的后悔、内疚而形成的极度自责

    吸毒成瘾者一般具有矛盾心理,既有对毒品的强烈渴求,又有摆脱毒品强烈渴望。吸毒者被强制戒毒后,在清醒和良知面前,深深后悔沾染了毒品,深感对不起家庭和亲人,从而陷入极度的自责中,不惜以自杀求解脱,或以自伤自残表达强烈的戒毒决心。小王姑娘是一个来自丽水山区的戒毒人员,6个兄弟姐妹中有4人吸毒,家庭陷入困顿。本来连父母亲在内的全家人在温打工,倘能摆脱毒品,或许还能过上美好的生活。但是,小王无法摆脱毒魔的控制,当被再次送入戒毒所时,负罪之心油然而起,去年9月的一天中午,趁同室戒毒人员睡觉时,用牙刷柄刺向自己的右眼角,幸被及时发现和救治,才未酿成大祸。

    此外,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甚至对戒毒人员变相施暴,也极有可能导致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事件的发生。

    三、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的预防对策

    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不仅影响强制戒毒场所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危及强制戒毒所安全,而且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声誉,后果严重。做好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的预防工作,必须针对强制戒毒人员的不同特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严密的防范体系。我们认为,预防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的对策主要有:

    (一)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自伤自残歪风,营造健康向上的戒毒氛围

    1、完善制度。公安机关要根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和公安部《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强制戒毒所工作实际,制订惩处戒毒人员自伤自残的规定,对自伤自残的戒毒人员进行坚决打击,不让戒毒人员因自伤自残而得到任何好处。今年4月,某市公安局为了制止自伤自残现象的蔓延,专门制发文件,规定劳教对象自伤自残的,一律加重处罚,不准办理保外就医。今年上半年某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对22名较严重的自伤自残者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理后,全部依照规定严肃处理,有力地遏制了戒毒人员自伤自残蔓延势头。

    2、强化教育。要加强对戒毒人员的法制教育,广泛宣传国家关于强制戒毒工作的有关规定,纠正戒毒人员中存在的错误认识。要组织戒毒人员开展反自伤自残专题教育,让戒毒人员认清只有自觉接受强制戒毒,才是拯救自己的唯一选择。自伤自残,只有更加损害自己身心健康,无益于自己,无益于家庭,无益于社会,到头来只是自食其果。

    3、区别对待。对于自杀者,要进行及时的救治,并努力化解其消极心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对于吞食异物的,在检验和确诊后,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理,不能迁就戒毒人员的不合理要求,更要防止戒毒人员趁到医院看病而实施逃跑;对于确需手术治疗的,要努力取得医院的配合与支持,尽可能在戒毒所进行治疗,避免让戒毒人员因出所治疗而沾到便宜。

    4、强化激励。要建立健全对戒毒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对于表现好的戒毒人员实行奖励,从而调动戒毒人员遵章守纪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戒毒氛围。

    (二)加强医疗科研工作,提高戒毒医疗水平,促进戒毒人员身体康复

    1、提高医疗水平。强制戒毒所要重视和加强戒毒医疗工作,改善医疗设施,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探索有效戒毒办法,努力减轻戒毒人员戒断症状,最大限度地消除戒毒人员痛苦。某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的医务人员采用美沙酮、丁丙诺啡相结合的治疗方法,对戒毒人员实施戒毒治疗,在消除迁延性症状方面效果明显,受到戒毒人员的欢迎。

    2、改善医疗服务。强制戒毒所医务人员要把戒毒人员当作病人对待,增强责任感,提高服务质量。要善于把握戒毒人员的病情,认真诊断,制订科学的治疗方案;要关心戒毒人员,做到每日巡诊,交接清楚,不贻误治疗时机,使戒毒人员在得到戒毒的同时,其它躯体疾病也能得到有效的治疗。

    (三)努力取得社会、戒毒人员家庭和亲人朋友的配合,使戒毒人员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

    1、加强宣传。强制戒毒所要积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强制戒毒的法律法规,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戒毒所,举办戒毒人员演出,推出吸毒人员戒毒成功的典型事例等途径,努力消除社会对戒毒人员在升学、就业方面的歧视,使吸毒人员坚信戒毒成功后还能够回归主流社会,防止吸毒人员破罐破摔,在毒品的泥潭中越滑越深。

    2、做好沟通。强制戒毒所要通过家属会见、召开戒毒人员家属座谈会、邀请戒毒人员家属到所参观等方式,介绍戒毒人员在所的生活、学习情况,教育戒毒人员家属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戒毒人员与其家属间的亲情,使戒毒人员心理不断得到抚慰。

    3、共同帮教。对于悲观绝望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要动员家属一起开展工作,解决戒毒人员的困难,消除戒毒人员的心理压力,帮助戒毒人员树立摆脱毒瘾、走向新生的信心与勇气。

    (四)改善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工作,杜绝戒毒人员欺压戒毒人员现象

    1、实行面对面管理。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要深入病区,严密控制戒毒人员,督促戒毒人员落实一日生活制度和行为规范,维护良好的病区秩序,防止戒毒人员打架斗殴。

    2、坚决打击各种违纪行为。强制戒毒所对各种违反所纪所规的行为,要坚决查处,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警告;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给予治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发挥四种管理手段的作用,实施有效的监管。

    1、谈话深入。戒毒人员入所后就要及时找其谈话,了解戒毒人员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吸毒原因、有否涉嫌犯罪案件等基本情况;每隔一段时间,还要进行谈话教育,及时掌握戒毒人员的思想动态,尽可能地帮助戒毒人员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2、监控巡查到位。使用监控技术控制戒毒人员的动态,可以直接掌握戒毒人员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对可能自杀、自伤自残戒毒人员的监控,对防止产生严重后果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对戒毒人员实施监控的同时,也要组织人员对病区实施不间断的巡查,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问题。

    3、秘密控制落实。强制戒毒所要培养和选择一些相对可靠的初吸人员为我工作,通过他们掌握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的苗头,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把自杀、自伤自残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4、安全检查细致。强制戒毒所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病区实施安全检查,严防各种危及安全的物品流入,及时消除可供戒毒人员利用进行自杀、自伤自残活动的各种隐患。

    (六)不断提高戒毒民警的素质,推行人性化管理

    1、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预防和减少戒毒人员自杀、自伤自残,关键在于强制戒毒所工作是否到位,取决于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因此强制戒毒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素质高、业务精、战斗力强的工作人员队伍。

    2、推行人性化管理。戒毒人员是违法者,又是毒品的受害者,也是患有“脑病”的病人。因此,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要本着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付出真心和爱心,帮助挽救每一个戒毒人员。对于戒毒人员的某些过激行为,甚至戒毒人员辱骂时,工作人员也要克制自己的情绪,切不可打骂体罚戒毒人员。要组织戒毒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排遣戒毒人员不良情绪,矫治他们的心理。要通过给戒毒人员过生日,对老弱病残的戒毒人员给予特殊照顾等方式,让戒毒人员深切感受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从而让那些失去生活信心的戒毒人员重新扬起生命的风帆。

    参考文献:

    1、郭建安  李荣文主编   《吸毒违法行为的预防与矫治》  法律出版社  2000年1月第1版

    2、高叙法主编  《毒祸猛于虎》  上海三联书店  1998年6月第1版

    3、孙大虹主编  《冰毒危害与防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1年6月第1版

    4、赵大青  苏智良主编   《禁毒全书》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