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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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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管理
浅议强制戒毒所勤务模式改革的对策
戒毒所管理
2007-07-08 14:50:01 来自:宁波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 周国其 作者: 阅读量:1

    摘要:公安部党委决定:2006年为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明确提出了“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决策思路。最近,全国公安监管战线“三基”工程建设现场会议暨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工作会议又对监管战线“三基”工程建设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强制戒毒所要结合自身实际,抓住机遇,突出重点,以勤务模式改革为抓手,科学合理地调整强制戒毒所作息时间和勤务方式、方法,大力实施五个制度(值勤倒班制、戒室承包制、主协配合制、巡控合一制、医管协作制)和五个转化(化巡逻为巡更、化检查为巡查、化值班为值勤、化上班为上岗、化谈话为疗心),建立起以确保监管安全为核心,以落实岗位职责为重点,以科技应用为支撑,以动态信息为主导的勤务机制。

    关键词:强制戒毒所 勤务模式改革 对策途径

    强制戒毒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是维护稳定的重要防线,是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是强化职能的重要环节。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坚持不懈,一抓三年,是公安部党委在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公安工作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强制戒毒所的“三基”工程建设千头万绪,抓住了勤务模式改革就抓住了“牛鼻子”,牵一发而动全身。可能有人认为,强制戒毒所自推行等级化管理以来,勤务模式已经逐步规范。我们宁波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1997年建所,2001年强制戒毒所首次等级评定中被评为二级所,2002至2003年和2004至2005年度获全国一级强制戒毒所二连冠,并由此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勤务模式,运作基本顺畅。现在,为什么要提出勤务模式改革,改革有什么意义,改革要解决什么问题,改革有什么对策,这就是本文要逐一回答的三个问题。

    一、强制戒毒所勤务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思想上的问题是最严重的问题,理念上的制约是最严重的制约。因此,抓好强制戒毒所勤务模式改革,必须首先解决民警思想认识问题,教育民警充分认识勤务模式改革,对于充分发挥强制戒毒所职能作用,提高强制戒毒工作水平,更好为禁毒斗争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改革强制戒毒所勤务模式,是推进禁毒斗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从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来看,改革强制戒毒所勤务模式,确保戒毒人员收得进、住得下、管得好、治疗好、康复好,无事故,至少有三个有利:一是有利于禁毒斗争的顺利推进。随着禁毒斗争的不断深入,人民对毒品深恶痛绝,戒毒人员越来越多。据统计,我们宁波所从1997年至2005年,共收戒毒人员9583人,其中:近三年就收戒毒人员5536人,占总数的57.77%,预测今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戒毒人员只会增多,不会减少。戒毒人员日趋增多,复吸复戒数量居高不下,在所戒毒人员管理难度加大,改革勤务模式势在必行。二是有利于给强制戒毒所等级化管理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我们宁波所自实施等级化管理以来,二度创建全国一级强制戒毒所,全所连续九年无事故、无违纪、无投诉,被市局评为监所整顿先进单位,被省厅评为安全无事故单位,二次被公安部评定一级强制戒毒所,荣立集体三等功和二等功各一次。这时,有些人坐井观天,认为我所的荣誉已经够多了,可以松口气、歇歇脚,不思进取的精神状态油然而生。因此,改革勤务模式,创新工作机制,深化等级化管理工作已迫在眉睫,不抓不行。三是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成为现实。一个人一旦吸毒成瘾,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家庭,殃及亲朋好友,很多吸毒者因此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众叛亲离。吸毒是家庭不和谐的祸根,毒瘾不除,家无宁日;戒毒是家庭和谐的开端,坚持戒毒,家庭美满。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没有家庭的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因此说,改革勤务模式,推进戒毒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

    (二)改革强制戒毒所的勤务模式,是创新戒毒工作机制的需要

    对吸毒成瘾的人实行强制戒毒,是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被强制戒毒人员既是违法人员,也是病人,这就决定了强制戒毒所不同于看守所,既不能采取以管代治的方法,也不能采取以治代管的做法,必须管治结合,双管齐下,提高戒断率,减少复吸率。为此,必须通过改革勤务模式,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通过改革勤务模式,解决依法管理问题,进一步规范强制戒毒所的执法程序。目前,强制戒毒是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实际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尚需一部完整的《强制戒毒法》。例如,戒毒收费问题,60%以上的戒毒人员无钱交费,但强制戒毒期限却一天也不能少,其经费怎么解决,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另外,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社会各界对强制戒毒所的关注程度和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在所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管理是强制戒毒所的基本要求。二是通过改革勤务模式解决科学治疗问题,进一步提高戒毒治疗效果。脱毒治疗,减轻、减缓戒毒症状,治疗戒毒人员的其他疾病,是强制戒毒所的重要职能工作,也是强制戒毒的目的。为戒毒人员进行脱毒治疗,是强制戒毒所区别于其他监管场所的重要特征之一,强制戒毒办法是否成功,关键在戒毒治疗。通过改革勤务模式,重视治疗,科学治疗,巩固戒毒效果,其意义深刻。三是通过改革勤务模式解决爱心教育问题,进一步巩固戒毒人员的心戒成果。生理毒瘾可戒,心理毒瘾难除,是导致复吸复戒恶性循环的重要原因。如何把对戒毒人员的心理矫治列为强制戒毒过程中的重要课程,通过有效的心理疏导和矫治,引导戒毒人员构筑心理拒毒防线,是改革勤务模式面临的重要课题。鉴于上述原因,改革勤务模式无疑是一条创新戒毒工作机制的新路子。

    (三)改革强制戒毒所勤务模式,是确保强制戒毒所安全的需要

    安全,始终是强制戒毒工作的永恒主题,是强制戒毒所基础工作的核心内容,关系到戒毒工作的秩序和戒毒效果的好坏,是强制戒毒所开展管理、治疗、教育、康复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据分析,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戒毒人员成份复杂,住所戒毒人员出现“三多”现象:一是外省市戒毒人员多。以我们宁波所2005年入所戒毒人员为例,全年共收戒毒人员2467人,其中外省市戒毒人员1303人,占总数的52.82%。外省市戒毒人员来自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尤其是新疆和东北籍及西部的戒毒人员比较凶悍,管理难度较大。二是复吸复戒拟转劳教、刑拘、逮捕的戒毒人员多。2005年,我们宁波所共收复吸复戒人员890人,转劳教240人,转刑拘58人,转逮捕8人,这些人明知自己要转劳教、刑拘、逮捕,为逃避法律制裁,他们采取吞食异物、自残、自杀手法或伺机脱逃,潜伏着许多不安全因素。三是刑事犯罪嫌疑人多。2005年,我们宁波所在戒毒人员中查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6人,其中:有网上逃犯、贩毒、抢劫、盗窃、伤害等类型的犯罪嫌疑人,这些人一旦自己的罪行败露,就会铤而走险,做出人们想不到事情来,是戒毒所里的不安全因素。此外,戒毒人员文化低、素质低、心理脆弱、层次差别太大,安全管理是重点也是难点。只有通过勤务模式改革,建立起有效的安全工作机制,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才能确保强制戒毒所万无一失。

    (四)改革强制戒毒所勤务模式,是加强强制戒毒所“三基”工程建设的需要

    按照公安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重要战略部署和“警力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素质要提高、管理要规范、机制要创新”的要求,强制戒毒所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增强基层实力,增强基层活力,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水平。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强制戒毒所建所时间迟,基础相对比较弱,队伍素质不够高,改革勤务模式,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是当务之急。

    二、强制戒毒所勤务模式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我们宁波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是在安康医院的基础上成立的,目前是强制戒毒所与安康医院合署,一套班子,资源共享,各有侧重,强制戒毒所的民警基本上来自安康医院,38名民警,其中医务技术人员27名,占总数的71.05%,7名戒毒区主任、副主任,6名是医生、护士,因此,强制戒毒所的勤务模式基本上是医院式的勤务模式,一切围绕治疗转。1999年,强制戒毒所新的领导班子调整后,虽然在安全工作上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对勤务模式触动不大,目前,实行医院化的勤务模式的主要弊端有四点:

    (一)警力配置不够到位

    当前,在公安机关一线警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强制戒毒所配足警力是不现实的。但是,从我们宁波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的发展情况看,警力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1997年建所之初,市编委核定强制戒毒所事业编制民警25名,目前日均住所戒毒人员突破500人,如果单靠民警管理,4个戒毒区的工作就无法开展。目前,我们是借用了安康医院警力资源优势,统一调配,优势互补,同时,外聘了一部分工勤和专业技术人员,以确保戒毒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按照公安部《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规定精神,事业民警及外聘人员是没有执法权的,我们现在这样做是合理不合法,并影响了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二)岗位设置不够合理

    目前,我们按照公安部、省厅关于强制戒毒所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的管理原则,参照安康医院的勤务模式,每个戒毒区内设医务组、管教组、生活组,设戒毒区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医师、护士、管教、协管和生活管理员等岗位,偏重于戒毒治疗,管教这块工作相对薄弱,巡视监控岗位职责不够明晰。由于对安全工作心里不够踏实,所领导是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以前没出事,担心以后出事;今天不出事,担心明天出事,事事处处防出事,小心翼翼保平安。

    (三)勤务制度不够健全

    我们宁波所对强制戒毒所的勤务制度曾进行了整理、修订,人手一册,勤务制度说有也有,说全不全。由于在勤务理念上是突出治疗为主,制订制度的是医生,自然对治疗制度轻车熟路,越订越细,但对管教和巡视监控,确保安全,狱侦破案等方面的勤务制度却稍有欠缺。戒毒民警长期没有流动,从安康医院到强制戒毒所,从管肇事精神病人到管戒毒人员,习惯于用老制度,走老路子,守旧有余,创新不足。

    (四)信息渠道不够畅通

    民警对信息主导监管勤务的理念没有真正确立,认为强制戒毒所的主要任务是“一收二戒三放人”。由于思想观念滞后,导致戒毒所信息工作起步较晚,信息渠道不够畅通,信息平台作用不大,戒毒人员信息库的信息不全、不准,有的民警对信息不会用、不去用,深挖违法犯罪工作停留在对戒毒人员的谈话教育上,戒毒所为禁毒斗争提供的有效信息不够多,没有充分显示出戒毒所是一座“活的信息库”,戒毒所的信息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和利用。

    三、强制戒毒所勤务模式改革的对策途径

    改革强制戒毒所勤务模式,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应经济社会、民主法治、信息科技的发展变化和规律特点,革除弊端,创新监管工作机制,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结合强制戒毒所实际,要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线,以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为核心,以落实岗位职责为重点,以监管工作动态信息为主导,以科技应用为支撑,建立起岗位设置科学、职责任务明确、勤务制度健全、执勤行为合法、信息反应灵敏、科技运用充分,管、教、医三位一体的新的强制戒毒所勤务模式。具体对策途径有四条:

    (一)要给强制戒毒所补充警力

    人往基层走,力往基层使,钱往基层用,基层才有活力。宁波市局对强制戒毒工作是重视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强制戒毒所的性质仍是事业单位,定编的25名民警也是事业民警,据说,全国还不止我们一家。改革强制戒毒所勤务模式,必须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解决体制性问题。强制戒毒所是监管场所,是执法单位,理应列为国家行政单位序列,其民警应当享受公务员待遇。强制戒毒所民警与其他警种的待遇是相同的,民警的流动也就顺利了。二是解决保障性问题。首先,是警力保障问题。按照公安部《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规定,强制戒毒所100张床位以下的,配备民警不少15人,床位在100张以上的,按床位数的百分之十五配备。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强制戒毒所需要,按规定配足民警,以利于勤务模式改革顺利进行。其次,是经费保障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戒毒是收费的,但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没钱交费或有钱不交费,强制戒毒所也无可奈何。唯一的出路是,全国统一规定,强制戒毒免收戒毒费或不足部分由政府财政补助。其三,在目前无警力补充的情况下,可以借鉴安康医院与强制戒毒所合署的模式,整合警力资源,统一调配便用,做到院所工作一盘棋,综合科室一条线,辅助服务一条龙,既节约警力,又使先进医疗设备得到充分利用,在不增警员的情况下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精神病人收治和强制戒毒“双赢”。

    (二)要合理设置勤务岗位

    勤务岗位是强制戒毒所开展勤务工作的基础,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警力的合理使用和警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改革勤务模式,必须从科学设置勤务岗位入手,从有利于提高快速反应和安全控制能力、有利于提高管教和医疗水平出发,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勤务岗位设置要加强三个重点岗位:一是加强管教岗位。管教民警是管理和教育戒毒人员的主力军,管教岗位民警要配强配齐。管教民警实行承包戒毒室AB岗责任制,主辅配合,以A岗为主,对戒毒人员做到“四知”,掌握动态,因人施管,因人施教,B岗协助A岗管理戒毒室,在A岗民警休息时代行管理职能。管教民警通过对戒毒人员管教工作树立威信,达到“形”管与“心”管相结合的目的。二是加强巡控岗位。巡视和监控民警是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的关键,要根据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设置24小时值班巡视和监控勤务岗位,实行巡视监控二岗合一,戒毒一、二、三、四区安全责任承包到组,责任到人,以保证对在所戒毒人员的控制警惕性常年不减。三是加强医疗岗位。强制戒毒人员是被监管对象,但他们又是吸毒成瘾的病人,一些戒毒人员同时患有其它疾病,对戒毒人员精心治疗是强制戒毒所的特殊职责。因此,要根据需求,配强医务人员,科学诊疗,细心护理,保证戒毒人员的生理脱毒率达到100%。总之,强制戒毒所的勤务岗位设置要围绕“管得住,安全好,治疗好”的目标,把警力用在刀刃上。

    (三)要建立健全勤务工作制度

    勤务制度建设是勤务改革的保证。我们要建立健全职责明确、配合协调的勤务制度体系,用制度来管人管事。主要是抓好四件事:一是明确岗位职责。制订各勤务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勤务岗位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每个民警做岗位之事,尽岗位之责,创岗位之绩。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在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规范每一个岗位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目的和工作标准,使民警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操作,保证戒毒工作正常运转。三是建立应急预案。根据在所戒毒人员动态,建立预警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警力部署、处置措施及程序等,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力争把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始发阶段。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发文给相关公安机关和巡特警支队等单位,并组织演练,以防万一。四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按照求真务实的要求,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民警实行勤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创优、奖励惩处挂钩,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奖惩兑现,以调动民警的积极性,保证岗位责任的落实。

    (四)要抓好戒毒信息平台建设

    戒毒动态信息平台建设是勤务改革的核心。随着信息化的发展,戒毒工作对信息的依赖和需求越来越强,以信息主导勤务是提高监管能力的有效手段。当前,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确立信息主导勤务理念。要把改革勤务模式的着力点放在获取和运用信息上,并通过整合研判与应用共享,将民警的“脑袋信息”、“口袋信息”、“纸袋信息”变成全警共用的有效信息,实现“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的目标。二是建立动态戒毒信息平台。利用计算机管理戒毒人员档案,工作台帐、统计报表,及时采集、输入、传递戒毒人员信息、狱侦破案信息,设立戒毒人员前科查询系统,为现实禁毒斗争服务。三是拓展监管信息渠道,建立监管动态信息网络。利用监控、录像、巡视、教育、回访等手段,及时获取戒毒人员的动态信息,不断提高防范、发现、控制、预警突发事件的能力。总之,要建立一个信息基础设施完备、应用种类齐全、采集、研判、输入、应用制度健全的强制戒毒所信息平台,真正实现勤务工作信息化。

    参考文献:

    1、郭振久、张卫航同志在全国“三基”工程建设现场会暨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4月8日,见公安部监管局网页)。

    2、2005年12月29日,巫波伦同志谈公安基层基础工作(2005年12月29日,见宁波市公安局网页)。

    3、公安部《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2000年4月17日,见浙江省公安厅六处编印的监管工作政策法律选编)。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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