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戒毒资源 > 戒毒所管理 > 正文
戒毒所管理
强制戒毒所形象建设初探
戒毒所管理
2007-07-08 10:32:07 来自:宁波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 作者:周国其 阅读量:1

    摘要:强制戒毒所是公安监管战线上的特殊部门,既不同于看守所,又不同于社会上的戒毒机构,是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强制戒毒场所。因此,强制戒毒所的形象建设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公安机关的形象。随着强制戒毒所等级化管理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强制戒毒所把形象建设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从戒毒环境、戒毒民警、戒毒效能三个方面铸造新形象。本文以宁波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为例,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强制戒毒所的形象建设作一些探索。
    关键词:强制戒毒所 形象建设 理论和实践探索

    2000年11月27日,公安部印发的《强制戒毒所等级评定办法》对强制戒毒所的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安全工作、生活和卫生、治疗工作、教育和康复工作、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无一不与形象建设相关连,因为,强制戒毒所的形象是判断等级化管理优劣的综合反映。因此,强制戒毒所创等级工作就是形象建设。

一、强制戒毒所形象建设的重要意义
   
"形象"一词的词义是指能够引起人们思想或感情共鸣的具体形状或姿态,它包括客观的存在和主观的感受二个方面,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强制戒毒所形象的客观存在应当是全所戒毒工作综合状况的反映,并引起人们相应的主观思想或感情的活动,从而产生对强制戒毒所的总体印象和评价。从强制戒毒所整个戒毒工作过程分析,能够表现其等级状况的载体主要是戒毒环境、戒毒民警、戒毒效能。由此说明,强制戒毒所形象就是指人们对强制戒毒所在戒毒过程中所显示的戒毒环境、戒毒民警、戒毒效能的总体印象和综合评价,并以此为依据评定等级。其重要意义有四点:
    1.1 良好的强制戒毒所形象是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强制戒毒所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年12月1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1990年12月28日公布施行)、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令第170号发布)成立的,是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戒毒所戒毒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强制戒毒是国家禁毒工作的组成部分,与数以万计戒毒人员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一切为了人民利益,一切为了社会安宁,是强制戒毒所的最高价值取向。因此,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戒毒工作,体现了强制戒毒所执法为民形象。
    1.2 良好的强制戒毒所形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强制戒毒所以先进文化占领戒毒阵地,通过营造积极向上的先进文化氛围,使戒毒人员在先进文化的熏陶下矫治心灵,重新扬起新生活的风帆,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出贡献,以实际行动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3 良好的强制戒毒所形象是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具体要求。吸毒者是违法者,强制戒毒是其咎由自取。吸毒者又是毒品的受害者,而且是一种脑病人,对他们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根据药理学、神经生物学研究表明,吸食毒品会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几乎不可逆转的病理现象,使人体对毒品产生严重的生理和心理依赖。因此,对待戒毒人员要象对待病人那样帮助其解脱病苦,戒毒为民。
    1.4 良好的强制戒毒所形象是密切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强制戒毒所是对外封闭场所,与社会公众接触不多,群众对其知之甚少,人们误认为强制戒毒所象监狱一样,对它有一种敬而远之的心理。所内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则有一种自卑心理,自然不愿对强制戒毒所形象妄加评论。所以,戒毒所的警民关系不够密切。通过强制戒毒所形象建设,拉近民警与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距离,并通过他们把强制戒毒所形象向社会展示,既密切了警民关系,又提高了强制戒毒所形象。

二、强制戒毒所形象建设的主要载体
   
强制戒毒所形象建设的标准是公安部《强制戒毒所等级评定办法》和浙江省《强制戒毒所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渗透在戒毒活动的诸环节。强制戒毒所形象建设主要是通过以下三个载体来实现的:
    2.1 戒毒环境。戒毒环境是最外观最直接最有效的形象,体现了强制戒毒所的现代文明程度,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方面。硬环境即基础设施建设,是物质文明的体现。几年来,我们宁波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注重硬环境建设,新建戒毒大楼5328平方米,三个戒毒大队和自愿戒毒康复部各占一个层面,内设办公区、戒毒治疗区、学习教育区、文体活动区,建筑风格美观,设施功能齐全。安装了监控系统、电子计算机系统、电化教育系统,实现了智能化管理。购置先进的心电图机、脑电图机、X光机、B超机、气相质谱仪、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及毒品、性病、艾滋病检测等医疗设备。强制戒毒所的硬环境逐步正规化、科技化、现代化,为戒毒人员创造了良好的戒毒环境。软环境包括所内净化、绿化、美化和文化氛围建设,是精神文明的体现。所内种植花木草坪,建造亭台楼阁、假山喷泉,设置亲近自然、回归自然、拥抱自然的大型宣传画及张挂健康人生、奋发有为的名人名言。从而,营造了安定、祥和、和谐、温馨、亲近的环境,消除了戒毒人员恐怖、紧张、压抑、抵触、对立的心理,起到了"此地无声胜有声"的作用。
    2.2 戒毒民警。戒毒民警的形象建设是提高强制戒毒所整体形象的关键部分。戒毒民警形象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因此,我们在强制戒毒所等级化管理中,着力于民警形象建设。首先,抓好民警的外在形象建设,包括警容仪表、礼节态度、内务卫生等看得见的形象,彻底改变"脏乱差"和"稀拉松"的现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戒毒民警的风采,撑起门面。戒毒民警的外在形象的具体内容可以归纳为:着装严整、仪表整洁、举止庄重、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文明礼貌、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由于每个民警外在形象的养成程度不一致,十个指头伸出来不一样长,所以,我们以公安机关"内务条令"为依据,制定了统一的形象制度,以制度促使形象养成。戒毒民警的外在形象只给人们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实质性的形象建设要在民警的内在素质上做文章。民警的素质与形象建设相辅相成,有什么样素质的民警就有什么样的民警形象。民警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医务素质、执法素质、文化素质等。为了提高民警素质,我们采取了政治建警、业务强警、作风立警、从优待警等多种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2.3 戒毒效能。戒毒效能是指戒毒工作所达到的水平、成效和等级,是强制戒毒所形象的最本质因素。六年来,我们着重在八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一抓管理秩序。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的管理原则,落实所、队、组三级管理责任制,坚持民警对戒毒人员面对面管理,要求见面率、谈话率、知晓率达100%,充分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无民警违纪违法现象。二抓安全工作。建立24小时全天候的安全制度,构建总值班、智能监控、大队巡视三级安全网,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到"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确保六年安全无事故。三抓生活、卫生。确保戒毒人员的基本的生活条件,确保所内卫生清洁,确保无传染病源传播,确保戒毒人员身体有效康复。四抓治疗工作。戒毒治疗及时、规范、有效,护理观察细心、耐心、有爱心。五年内有5000余名戒毒人员生理脱毒回归社会,500余名戒毒人员在所内治愈了其他疾病,康复出所。五抓教育、康复。采取大课教育、电化教育、谈话教育、现身说法、家属规劝等多种形式对戒毒人员进行戒毒系列教育,使其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吸毒的严重性、戒毒的反复性、戒断的幸福性,坚定其脱离心瘾的决心和信心,做一个正常人。六抓台帐建设。所建资料室、档案室、图书室,队有台帐橱、档案橱、资料橱,天天有人记台帐,月月有人建档案,强制戒毒所的底数清、情况明、一目了然。七抓深挖犯罪。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协破各类案件,展示戒毒民警素质,提高戒毒所诚信和地位。我们通过对民警的破案培训,设立破案奖励基金,引入深挖线索竞争机制,挖出了一批有价值的违法犯罪线索,协破出一批有影响的毒品案件和其它刑事案件。八抓对外宣传。立足新闻媒体,开辟网上新区,创建禁毒教育基地,制作画册,拍摄DVD录像片,邀请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视察,强制戒毒所的形象频频亮相于报纸、电台、电视台,留在群众心中。

三、强制戒毒所形象建设的途径
    据有关资料表明,全国吸毒人2002年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达100余万人,据专家对显形吸毒人员推测,一名吸毒者背后一般有5至10名隐性吸毒者,那么,我国目前实际吸毒者至少有500万人。但是,全国强制戒毒所只有500余家,加上地方上的一些戒毒机构,远不能满足戒毒的需要。整合强制戒毒资源,提升强制戒毒形象,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企盼,应当摆在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强制戒毒所的重要议事日程,调查研究,共谋良策。笔者认为,进一步加强强制戒毒所的形象建设的对策途径主要有四条:
    3.1 确立理念,把握机遇。首先,要使民警认识到加强强制戒毒所的形象建设是进一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需要,是进一步深化强制戒毒所等级化管理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戒毒工作效能促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需要。因此,戒毒所工作重心要从一管二戒三放的工作模式向创新形象、把戒毒所办成一所特殊的医院、特殊的学校转移,从工作机制上实现管理与治疗、教育、康复、深挖违法犯罪线索相结合的转变。其二,要把握机遇,迎接挑战,以强制戒毒所等级化管理为契机,勇于争先,敢于创优,在竞争中前进。上等级难,保等级更难,要有一种不怕困难、克服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和勇气,打造全国强制戒毒所的"精品"。其三,强制戒毒所的形象建设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有实效,与等级化管理同步进行、同步发展。
    3.2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东西,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能够创造出来。民警是强制戒毒所形象建设的中坚,离开了民警,形象建设只能是纸上谈兵、画饼充饥,一事无成。因此,加强强制戒毒所形象建设首先要加强民警队伍建设,以高素质的队伍推动高速度的形象建设。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是强制戒毒所形象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他们对强制戒毒所形象的感受最直接、最深刻,因此,强制戒毒所必须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强制无情人有情,把人性化理念融入强制戒毒的各个环节之中,用民警的真诚、真心、真情为戒毒人员的心灵疗伤,探索亲情化的戒毒新路子。
    3.3 整体着眼,个别着手。强制戒毒所的形象建设是一项集警务改革、理论创新、队伍建设、戒毒工作于一体的综合性工程,涉及到戒毒环境、戒毒民警、戒毒效能的方方面面,必须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逐一到位、循序渐进、平衡发展。但是,在不同的强制戒毒所、不同的地区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队伍现状和民警素质,必须有不同的形象设计和要求,一级、二级、三级或无级别的强制戒毒所的形象标准自然是不同的,同一级别的强制戒毒所的形象也千差万别。就是同一强制戒毒所内部不同的形象建设内容,也要一项一项地去做,大到整体形象,小到个体形象,统筹兼顾,逐个落实。有的时候,就是因为一个人、一件事的形象不佳而毁了整体形象,不少先进所为此而扼腕叹息,这种教训当牢牢记取。
    3.4 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形象建设不是只抓一阵子,而是要抓一辈子。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经历了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而形成,一个单位的一种好的风气也是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而形成的。强制戒毒所的形象建设如同此理,要经常抓、反复抓,常抓常新。一是要所领导带头做出样子,凡是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民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凡是要求民警遵守的制度,自己首先模范遵守。组看组,队看队,全队看队长,队长看所长,所长的模范带头作用,就是无声的命令、最有说服力的标杆。二是要完善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树形象。国有国法,所有所规,形象建设包含在规章制度之中,有了制度就有事可循,只要狠抓落实制度,使规章制度规范化、法制化、经常化,良好的形象自然而然会冉冉上升。三是采取考核奖惩办法,确保人人做维护形象促进派。要通过对民警的形象教育,树立整体形象、人人有责的观念,同时,辅之以考核奖惩的办法,奖优罚劣,弘扬正气,引领新风,形成人人关心形象,个个注意形象,形成强化强制戒毒所形象建设的合力,达成形象建设共识,团结一致树立强制戒毒所的新形象。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