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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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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综合
关于加强我市禁戒毒工作的提案
禁毒资料
2009-05-13 08:13:16 来自:林淑玲 作者: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 阅读量: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即将实施的《禁毒法》和《禁毒条例》将原先应该处于戒毒管束状态的初次吸毒成瘾人员转为由乡镇(街道)社区负责实施社区禁毒和社区康复等工作。另外,禁吸格局也由原来的侧重于打击收治转为常态化的社区帮教和康复为主。《禁毒法》的这一系列规定突出了对吸毒人员的人文关怀,但也给我市禁戒毒工作带来了难度。如衔接不好,势必会带来新的问题。

  我市是浙江省毒品的重灾区。自1995年开始开展禁毒工作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禁毒工作。禁毒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禁毒保障措施逐步到位,力度逐步加大,禁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我市禁戒毒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我市现有的禁戒毒工作机制和模式与将要实施的《禁毒法》的相关规定还不相适应,面临着诸多的问题:

  一是我市吸毒人员增速迅猛。据市禁毒办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吸毒人员由1997年登记在册的8480名,上升到2007年底登记在册的37822人(尚未包括隐性吸毒人员),占全省吸毒人员总数的57%,居全国地级市登记在册吸毒人数之首。

  二是我市吸毒人员分布面广。全市11个县(市、区)均已涉毒,其中吸毒人员在1000名以上的县(市、区)有8个,占全省“千人县”总数的36%。全市涉毒的乡镇(街道)共有253个,占我市乡镇(街道)总数的86%,其中本地籍在册吸毒人员超过200人的乡镇(街道)45个,超过500人的有17个,超过1000人的有4个。

  三是我市吸毒人员反复率高。由于吸毒品问题极易反复,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有效解决。吸毒人员戒断巩固难问题突出。据悉,我市每年查获的吸毒人员中因复吸被劳教的有2500名左右,复吸占比达到40%,而且每年还新增1000余名吸毒成瘾人员。

  四是我市吸毒人员就业难,犯罪率高。据市禁毒办抽样统计,我市吸毒人员因吸毒引发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的比例达到45%。

  五是我市吸毒人员管理难。一些基层派出所和社区反映对吸毒人员的管理普遍存在“三难”,即帮教难见面难、走访谈心难、定期尿检难。

  六是我市现有禁毒工作机构的设置形式难以与《禁毒法》的实施接轨。至目前,我市已纳入戒毒帮教体系的吸毒成瘾人员为12000余名,占全省的71%,我市禁毒各项工作量均占全省二分之一以上。而我市目前基层乡镇(街道)的禁毒机构都是虚设的临时机构,没有编制和职级,人员不稳定,禁毒工作专项经费没有足够的保障。社区戒毒医疗机构几乎空白(全市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机构仅有市戒毒中心1家,共有50张床位),无法承担和满足社区繁重的禁戒毒工作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为确保《禁毒法》在我市能够顺利实施,建议:

  一、切实加强我市禁毒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市、县、乡三级禁毒组织机构,特别是要加强乡镇(街道)禁毒组织机构的建设。建议市、县、乡三级禁毒办均设置为实体单位。市、县二级禁毒办挂靠同级公安局(乐清市除外),设主任一名,职级分别为正处、正科。相关人员由目前禁毒专业队伍中调整和产生,县禁毒办内设机构根据任务和需要参照市禁毒办设置。各乡镇(街道)根据乡镇(街道)禁毒工作的任务和需求分类核定编制,设置实体单位,挂靠同级综治办,并设立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以切实承担起我市繁重艰巨的禁毒工作任务,确保禁毒各项工作平稳有序的过渡,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宣传、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快乡镇、社区戒毒医疗机构设置和美沙酮门诊的布点工作。一要尽快落实社区戒毒医疗机构。要在充分运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戒毒医疗机构的基础上,抓紧做好新的戒毒医疗机构“戒毒资质”的报批工作,并制订合理的工作规划,进行科学的布局,以及加强对戒毒医疗人员的培训工作。二要抓紧启动美沙酮门诊布点工作。扩大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服务网络,实有吸毒人员在200名以上的乡镇(街道)要在年底前建立美沙酮维持治疗服务药分点,100名以上的乡镇(街道)要逐步建立美沙酮维持治疗服药点,并充分整合资源,积极做好与社区戒毒医疗机构的统筹工作,让戒毒人员就近方便治疗。

  三、加快推进我市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我市吸毒人员反复率高,犯罪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戒毒人员戒断巩固难,就业难,回归社会难,缺乏有效的戒毒康复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戒毒人员作为一名特殊的病人,体现人文关怀,实施人性化的管理,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并解决其生存和康复的发展之路。要参照海南三亚市那样建设集就业、生活、职业教育、戒毒治疗和融入社会一体化模式的康复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可以选择适合区域特点和戒毒人员实际,有市场前景、效益好的劳动康复项目,组织戒毒人员自愿在康复场所劳动,并支付劳动报酬。方式上,可以由民企或者其他组织以市场化来运作,政府相关部门对戒毒康复场所的生产项目予以资金、税收、土地、市场等方面的支持。

  四、加大实施《禁毒法》的宣传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宣传《禁毒法》,开展《禁毒法》的全民学习与教育,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无毒市县、无毒社区等创建活动,广泛发动青年、妇女、企业家志愿者开展与戒毒人员的一对一跟踪帮教活动。实施社区矫助,为戒毒人员融入社会搭建过渡平台。并积极发挥人大对《禁毒法》实施的依法管理、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部门的司法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努力共建和谐社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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