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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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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综合
关于禁毒国际合作方面中国一贯的原则
国际合作
2007-07-08 21:20:26 来自: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 作者: 阅读量:1

    2000年10月11日,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务委员罗干在泰国曼谷召开的国际禁毒会议上提出了禁毒国际合作需遵循的四原则。

    罗干指出,为进一步推进国际禁毒事业,消除毒害,禁毒国际合作需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一,必须以各国政府为主体。各国政府应对禁毒负有首要责任。各国应根据各自情况,有重点地开展禁毒工作。

    二,必须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为指导。各国应相互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禁毒努力,确保共同受益。

    三,必须坚持非政治化、非歧视性原则。与毒品作斗争是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任何国家都不应将禁毒问题政治化,也不应采取歧视性做法。

    四,必须提倡全社会广泛参与。禁毒工作涉及许多领域,应综合治理,在执法、替代种植、康复和预防教育等领域加强协调和配合。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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