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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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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综合
推进重点地区禁种铲毒工作的“四点意见”
2010-03-03 07:30:51 来自:杜新忠戒毒网 作者:网络 阅读量:1

  一是要深刻认识非法种植罂粟活动的反复性,增强抓好禁种铲毒工作的主动性。各地特别是非法种植活动较活跃地区的禁毒部门要引起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部署和督导、支持力度,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防止非法种植罂粟活动反弹。要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切实落实各级禁种铲毒领导责任制,进一步重申党政主要领导是当地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加大问责力度,对因禁种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导致大面积种植罂粟的,要追究责任。禁种任务较重的区县禁毒办可根据当地禁种工作实际确定一批禁种任务较重的乡镇列为区县重点整治乡镇。要切实加强对禁种工作检查力度,督促重点乡镇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禁种铲毒工作常抓不懈,力度不减。

  二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禁种宣传,大力营造禁种铲毒的舆论氛围。既要抓好阶段性集中宣传活动,又要注重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既要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又要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既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的宣传,又不放松其它地区的宣传;既要面向群众宣传,也要面向领导干部宣传。列入“天目”行动遥感监测的地区,要紧密结合卫星遥感监测的特点开展禁种宣传教育。要落实群众举报非法种植罂粟活动的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禁种工作的积极性。各级禁毒部门要结合本地罂粟生长物候规律及早进行工作部署,努力做到罂粟种籽不落地,疑似地块不失控,不漏报,不漏查。

  三是要高度重视“天目-10”行动,全力提升对毒品原植物发现、控制能力。充分认识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对提升发现、控制非法种植罂粟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党委、政府增强对禁种铲毒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主动性,确保非法种植罂粟持续下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天目-10”行动新的任务,严格按照国家禁毒办《关于印发国内卫星遥感监测非法种植罂粟工作规程的通知》(禁毒办通[2007]55号)的规定,全力配合做好地面核查和数据收集等工作。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管控、踏查措施,努力提高执法实效。各地特别是禁种重点乡镇要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对疑似地块进行登记整理备案,适时组织力量开展巡查。要充分利用罂粟生长期,采取措施,克服困难,及时组织形式多样的踏查铲毒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遏制非法种植现象。抓好严格执法,是取得禁种实效的保障环节,公安禁毒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始终保持对非法种毒行为的高压态势。各地特别是重点乡镇,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深挖细查,下大力量提高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破案率。要重点解决毒品地下生产销售渠道问题,特别要注意发现集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跨地区犯罪集团,彻底摧毁“罂粟经济”链条。在加大禁种铲毒力度的同时,各地禁毒部门要从发展经济,扶贫解困,巩固禁种成果的角度,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本地种植毒品问题的治本之策,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地区群众开辟新的脱贫渠道,引导合法致富。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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