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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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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纪实•调查
邱泽奇教授论中国的吸毒问题
毒品与社会、女性
2007-07-08 10:42:01 来自:北京禁毒在线 作者: 阅读量:1
    今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Let's Talk about Drugs”根据联合国禁毒署的解释,这个主题的宗旨是希望鼓励家人、亲友、教师和孩子、年轻人讨毒品问题,晓之以吸毒的危害,让更多的人来预防吸毒。

  在这个主题的背后,有一个不言而喻的暗示就是,吸毒是可以预防的。而本文希望说的另一个观点是,用同样的方式,戒掉毒瘾也是可能的,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家庭联系紧密、亲友关系浓厚的社会中。

  中国到底有多少人吸毒?

  讨论中国的毒品问题,不可回避的一个争议就是中国到底有多少吸毒人口?在可见的中文资料中,至少有两个数字是必须提到的。第一个数字是国家禁毒委员会每年公布的数字,从1989年中国正式公布被公安机构登记的吸毒人口以来,1991年到2002年,中国吸毒人口的总数从14.8万上升到了2002年的100万,平均每年的增长率达到25%。不过,有人认为这个数字并不真实,并且用其他中国的统计数字中的问题对这个数字进行质疑。当然,2003年春天北京SARS感染人数的变化又给这种努力提供一个很好的证明。

  另一个数字就是出于对上述数据的怀疑而产生的估测数。有人引用WHO的估测模型,认为一个显性吸毒者的背后大概还有9个隐性吸毒者,两者的比例是1:10,理论依据是流行病的传染模型;如此,则2002年中国吸毒人口的总数大约为1000万,这个数字相当于1949年初中国吸毒人口的一半,很容易让人想起遍地烟馆的东亚病夫。当然,也有人认为这个数字太过耸人听闻,也看不到如此估计的证据。并认为把WHO的模型直接搬到中国来似乎不符合中国的国情。

  由此产生了第二个估计数,引用英国1999年全国调查的结果,认为中国一个显性吸毒人口背后大约还有5个左右的隐性吸毒人口,两者的比例是1:4-7。这样,2002年底中国吸毒人口的总数最少也有500万。显然,这个数字也不低,已经几倍于美国成瘾人口的总数。当然,这也只是专家的估计,没有任何实证资料的支持。

  为了解中国吸毒人口的规模,2001年我们分别在吸毒问题比较典型的云南省昆明市和浙江省温州市的乐清市采用14 - 69岁年龄段人口随机抽样(样本量为0.1%的所有年龄段总人口,有效样本量在80%以上)办法,对吸毒人口的规模进行了估测。在进行样本人口用药习惯问卷调查和尿样检测(包括现场吗啡尿检板的初筛检测和初筛后的实验室检测)的基础上,我们所得到的结果是,一个登记在册的吸毒者背后大约有0.5个左右的隐性吸毒者。考虑到两地禁毒工作基础较好以及各地的差异性,即使在对全国的平均状况进行估计时将这个结果放大一倍,两者的比例也仅为1:2。换句话说,2002年底中国吸毒总人口的数量在100-200万。

  这个结论得到了另一项估测的证实。云南省药物依赖研究所的李建华研究员在云南省个旧市城乡采用三种方法(捕获-再捕获,滚雪球-乘数,专家估测)所获得结果是,前两者的比例在1:2-2.5,只有专家估测法的结果为1:3。

  事实上,四种方法估测的结果都证明了一点,专家们过多地相信了WHO或者国外的经验,在没有对中国的实际进行研究的情况下,过高地估计了中国吸毒的总人口。需要进一步提醒的是,这种科学上的崇洋和浮躁不仅存在于吸毒人口估测方面,而且比较广泛地存在于这些可以直接照搬外国模型的工作领域,包括艾滋病预防与治疗。

  中国吸毒者的社会特征和吸毒行为模型

  在了解吸毒人口的规模以后,人们更加迫切需要知道的是到底是什么人在吸毒。根据我们2000-2001年的调查和另一研究小组在1998年的调查,尽管两个研究小组采用了不同的方法,但却得出了几乎完全一致的结果,并且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布的结果非常接近(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公布数字的可信性)。这些人我们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城镇、年轻、男性、无业,即主要是城镇的年轻男性无业人口。在吸毒者中,75%左右的年龄在35岁以下,其中女性的年龄小于男性;80%以上为男性;80%左右为城镇人口;65%左右只有初中文化程度;50%左右初吸时已婚;20%左右来自问题家庭;50%左右初吸时为无业人员。

  那么,这些人到底是怎样染上毒瘾的呢?从初次吸毒的情况来看,92%的人第一次吸毒时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与两个以上的人在一起,并且是被邀请;80%以上的人初次吸毒时是完全被“请客”的;85%以上的第一次吸毒尝试就是海洛因;97%的人初次吸毒是在本地的聚会场所,而不是在外地;而在吸毒之前,95%的人对毒品的危害并没有深刻的了解。

  其次,我们来看吸毒的原因,我们的调查和其他研究小组的调查都表明,70-80%的人第一次尝试毒品的主要原因是好奇,其次是“与朋友起哄”。这个结果同时也说明,年轻人在不了解毒品危害的状况下,好奇心的驱使使得他“勇敢”地迈出了危险的一步,而这一步之后如果也没有得到控制,那么他们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在2-15天之内第二次尝试,并在2个月左右成为“瘾君子”。

  当然,问题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提,即为什么这些人成为了吸毒的脆弱人群了。尽管没有这个问题的直接答案,但我们仍然从两个方面来解释这个群体的好奇心和“勇敢”。第一,时间的富裕。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中国失业人口的总量和占劳动人口的比例都在不断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92年登记失业人口393.9万人,失业率为2.3%;1995年519.6万人,2.9%;1998年571万,3.1%;2001年,681万,3.6%。但根据我估算,到20世纪末期,失业的劳动人口总量大约在21300万人左右,是现在劳动力总量(74432万)的28.6%,其中绝大部分是16-29岁的年轻人,这就是这个群体无所事事而演变为脆弱人群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精神的失落。中国20多年的改革是中国人经历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剧烈的社会变迁,甚至法国大革命和工业革命都不能与之相比,原因是那样的变迁正如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所说,革命在社会变迁的意义上只是一个振荡而已,而在革命之后,一切又恢复了原样;而工业革命是经过了百年时间才完成的变革,虽然彻底的改变了人类的社会生活,但是这样的改变是在悄然中完成的。而中国的社会变革,从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几乎是在转眼之间进行的,人们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就已经不得不要适应一种必须接受的制度,政府除了“经济增长”以外,似乎还没有腾出精力来关注社会,社会自身对涂尔干所说的这种“失范”似乎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个急剧变革的社会中,新旧制度之间的混乱足以让人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这一点,同样也可以部分解释在中国政府不断加强禁吸戒毒的背景下,吸毒人口迅速增长、毒品市场迅速扩大和和向多元化发展的现象。

  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一旦成为瘾君子,他们就进入了另一个生活领域,这是一个很难被常人理解的世界。我们的调查资料表明,成瘾后的吸毒者90%左右都是在隐蔽的地方一个人吸毒。为了维持失衡的生理状态,瘾君子必须坚持不断地往自己的身体内“输入”毒品,而且数量要不断增加。根据我们的访谈调查,成瘾后的吸毒行为只能维持身体有限时间的“常态”,只要不吸就会进入“非常态”,所以一天要吸上3-4次甚至更多才能够保持身体的“常态”,事实上,欣快与痛苦的交替已经使他们进入一个无法平衡的世界。

  而为了维持这样颠三倒四的日子,每人每天的花费平均在200-500元左右,对于很多中国人而言,这个费用是他们一个月的收入。如此,在缺乏毒资的情况下,吸毒者常常采用非常手段,最常用的办法就是“骗”;接下来就是各种犯罪手段如抢劫、偷扒,甚至暴力犯罪。已有的资料表明在吸毒成瘾者中有犯罪行为的人在85%以上。

  人们为什么要吸毒?

  Erich Goode有一本很好的书,Drugs in American Society,1999年出版(McDraw-Hill)到第五版。在这本书中,作者概括了学术界对吸毒原因的几种主要观点,包括从生物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学不同视角的讨论。
不过在我看来这些不同的理论基本可以被归纳为两类:一类来自生物学和医学。在医学工作者看来,人们要使用毒品本身就说明他“哪里”有问题,而这个问题本身是病,因此要吸毒就证明他生病了。在这个基本假设之下,生物学试图从遗传因素中找到答案,提出如果吸毒是先天因素决定的,那么就应该能够从个体的遗传物质结构中找到答案。生物学家用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向人们解释了这个命题:如果一个人在幼年的时候就能够喝酒,那么他长大了一定是一个酒鬼。这就说明遗传物质在起作用。此外,也有生理学家提出,吸毒是因为人体内的代谢失衡,就像糖尿病人渴望胰岛素一样,吸毒者就是渴望毒品。

  按照这样的逻辑,吸毒是一种从娘肚子带来的不治之症。就像糖尿病人每天要注射胰岛素一样,对于吸毒成瘾者,除了采用替代维持以外,别无他法。

  可是到今天为止,我们已经发现了糖尿病人的遗传缺陷,也发现了一些人之所以能够喝酒是因为他们的体内有一种分解酒精的酶;可是我们并没有发现吸毒者遗传缺陷的证据。有的只是吸毒者成瘾以后的相异于正常人的脑成像图。换句话说,医学和遗传学的研究只是找到了吸毒导致脏器变化和生理变化的证据,而没有找到人们为什么要尝试吸毒的证据。
另一类来自于心理学和社会学。心理学的行为主义认为吸毒并成瘾,实际上是行为报酬积极强化的结果,从吸毒中所获得的欣快感强化了人们再次吸毒的心理,并由此形成一个不断循环的行为链条。同样,心理学也只是解释了成瘾以后的行为,而没有能够解释初次吸毒的原因。

  对初次吸毒的解释主要来自于社会学的学习理论。Edwin Sutherland认为人的行为是习得的,而且是通过面对面的互动习得的。在面对多种选择的情况下,习得某种行为往往取决于人们对行为的优先性定位、对行为获得的急切程度和习得行为所需要的时间长短;除此以外,还取决于行为的技术性、学习者的动机、态度和对自我的定义。后来其他学者对这个理论的修订主要是修改了两个前提:第一,习得可以在非面对面的情况下发生;第二,习得还因为强化过程而产生差异。

  如果回顾前面的资料,我们就会发现这个理论已经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在聚会的场合一些人的好奇心会驱使他们尝试毒品。当然,对于初次尝试毒品的行为还有一些其他的解释,如亚文化解释、选择性互动解释等等,这里没有必要一一列举。如果综合多数社会学的有关吸毒行为的理论,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理论不仅能够解释人们的初次吸毒,而且能够解释人们的成瘾和复吸。

  换句话说,与其把吸毒当作是不治之症的疾病,还不如从人们可以正常解释的逻辑出发把吸毒看着是一个由行为习得所产生的社会问题。

  中国政府的努力和面临的困境

  自从20世纪80年代毒品问题在中国社会重新出现以来,中国政府和社会正是把毒品问题作为社会问题来处理的。近20年来,中国先后颁布了有关禁吸戒毒的法规和政策,如国务院发布了《强制戒毒办法》,有关部门制定了《阿片类成瘾常用戒毒疗法的指导原则》和《戒毒药品管理办法》,用以规范各地的戒毒治疗工作。并由此建立了以强制戒毒为主体,多种办法并存的戒毒网络。根据中国的法律,对吸毒成瘾者,一经发现就要被送到由各级政府统一建立的戒毒所强制戒毒;对强制戒毒后的复吸者,就要送到司法部门管理的劳动教养所,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此外,很多地方在实施前两项政策和法规的同时,也实施自愿戒毒,包括医疗机构开办的戒毒治疗,一些地方也在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戒毒社区如云南的Daytop。而对一些不易进行机构性戒毒的人员,国家政策和法规也容许在家属监护下和住地公安派出所的教育、管理下,令其限期戒毒。还有,各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也建立了吸毒人员脱毒后重返社区的工作模式,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社区帮教制度,家庭参与制度;云南省昆明市和福建省厦门市的多种社区监管制度。

  简而言之,中国对吸毒问题的管理基本上是由政府操办的。20多年来,尽管中国吸毒人数的总量在不断增加,但这并不能抹煞中国禁毒制度的成效,也不能因此否定这些做法的积极影响。一个简单的理由是,在全国范围内,这些做法不仅阻止了相当部分的脆弱群体演变为吸毒者,而且让不少的吸毒成瘾者戒掉毒瘾重返了社会。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做法正在受到另一种意识形态和运动的冲击,那就是所谓的“降低危害”。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对待吸毒的问题上,就存在两种意识形态之争,一种认为没有安全使用毒品的方式,另一种认为有,即“减少需求”和“降低危害”的对立。

  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局主席Philip O. Emafo在《国际麻醉品管制局2002年报告》的前言中尖锐地指出,“真实的情况是不存在任何安全的滥用药物的方式……各国政府都不应当放弃其既定的政策,也不应当允许合法化的鼓吹者左右其国家药物政策。各国都不应当被少数主张非法药物合法化的人的雄辩所吓倒。”尽管“主张使之合法化的人们认为,药物滥用者的基本权利不应当受到侵犯”;而且在他们看来,“药物滥用者侵犯其家人和社会的基本权利的事情似乎从未发生过”。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家人和社会也同样拥有其应当受到尊重和维护的权利。”因此,“各国政府都必须尊重大多数守法公民反对使用非法药物的意见。”

  然而,主张“降低危害”和“合法化”的意识形态并没有停止发展,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展开了大量的、“具有煽动性的社会运动,并倾注了传教士般的热情”。在中国,不仅一些社会团体接受了这样的意识形态,并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实践他们的理想;而且还努力在政府部门进行游说,试图说服一些与它们具有相同利益的机构加入他们的阵营、支持他们的实践,譬如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交换等。加上商业机构如制药厂的推波助澜,已经对现有的各种做法提出了激烈的挑战。

  当然,我们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意味着中国的禁毒已经做的非常完善;相反,这恰好说明中国的禁毒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进入本世纪以来,我们在禁毒方面的一些做法至少说明,在两种意识形态的冲突面前我们的政府有些暧昧,甚至接受吸毒病源说的观点,试图推卸自己的责任,或者对吸毒合法化的鼓吹与实践听之任之;而我们社会中一部分人也不明真相,以为类似于美沙酮维持之类的活动真的为了中国人口的健康,就如相信当年英国人把鸦片当作良药在中国推广一样。

  除此以外,在禁毒方面我们的政府过多地包揽了一些本应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活动如脱毒后的康复和重返社区工作,而政府的能力又有极大的有限性。事实上,我们必须认识到的是,中国社会对毒品有着自己的、基于历史和文化的理解与观点,家庭在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生活中的意义比之很多其他国家都重要得多。因此,与其说今年的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针对全球每一个家庭的,还不如说是专门针对中国社会的,因为我们的研究有太多的例子说明,家庭和社会的参与对解决毒品问题有多么的重要。一个直接的例子是,在我们的研究中,已经脱瘾并重返社会、维持操守至少三年的一些前瘾君子中80%以上的人认为,家庭的关爱是他们得以重返社会的最重要外在力量。

  除此以外,我们还必须纠正的一个逻辑是,如果认为“降低危害”意在其外,那我们还不如重根本上做起,通过解决吸毒问题来彻底解决“降低危害”所需要解决的难题。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邱泽奇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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