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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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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传真
泰国的毒品问题
2010-01-13 21:46:10 来自:北京禁毒在线 作者:孟东/译 吴东升/校 阅读量:1

  打击毒品和执法方面:在泰国,对于毒品交易者实施死刑

  泰国的许多社会结构与英国的相似。这并不是巧合。泰国与英国的学术联系源远流长,在过去,许多泰国的皇室成员在英国接受教育。

  一方面,两国的法律非常相似,特别是在打击毒品及其判例上。但是,两国在执法以及处罚方面完全不同。

  两国法律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死刑的判罚上。在泰国,对于持有一类毒品并用于交易目的的人执行死刑,当然这一法律在2004年之后不再使用。毒品法案对于某一类毒品的定义含糊不清,仅仅表述为例如海洛因的危险毒品。

  在泰国,对于任何类型的毒品吸食者,康复咨询都是强制性的,即使对于吸食大麻的人,也必须接受课堂教育。

  在英国,最严厉的惩罚是终身监禁。通常,对于携带A类毒品并且意图出售的毒犯实施此类刑法。英国内政部对于什么是A类毒品有明确的表述:摇头丸、LSD、海洛因、可卡因、快克、迷幻磨菇以及用于“推射(注射吸毒)”的安非他明。安非他明最近刚刚由B类专为A类。我很想知道在泰国安非他明属于哪一个类别。

  在泰国,除了正规警察以外,还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毒品控制办公室(The Office of Narcotics Control Board),来打击毒品犯罪。同时,泰国还有一个反洗黑钱行政机构。据我所知,除了苏格兰有犯罪和毒品执法机构以外,英国其他地区没有专门打击毒品犯罪的部门。(英国的内政部负责大多数反洗钱活动。)

  泰国的毒品法案规定,当对付毒犯时,相关权力机构(由部长任命,负责本法案的执行,我认为包括所有的警察机构)具有审讯、拘留、搜查房屋、搜查人身,以及没收毒品和相关器具的权利。同时,法律也办案人员做出了一些规定:必须诚意地执行任务,给出怀疑嫌疑人的充足原因,以及记录办案内容等。

  英国的法律与此非常相似。虽然2005年英国的毒品法案赋予了警察审讯、搜查和拘留毒品嫌疑犯的权利,英国治安和犯罪证据法案还是对关于警察的义务、相关官员的职责以及拘留所的条件有明确的说明。

  泰国的禁毒执法过程

  英泰两国表面上的法律框架是几乎相同的,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事情变得完全不同。

  首先,泰国警察长期受到滥用权力的指责。最近,一名外国教师由于持有大麻而被逮捕并送进监狱。被逮捕后他被告知,被没收的大麻有95%的可能被警察重新出售。需要强调的是,这件事我只是听说,并没有证实其是否属实。

  其次,由于泰国地理位置接近金三角地区和用毒品换取武器的种族抵抗组织,泰国的海岸存在大量的毒品交易。泰国毒品犯罪的机会可能很大,但是迅速打击毒品犯罪的机会同样很大。

  问责制:不要指望泰国警察会“好说话”

  泰国没有投诉警察的机构或任何类似的部门。在民间曾多次发生要求对警察实施更多的控制和问责的事件,关于改组警察机构的呼声也时常发生。但是,这些努力毫无例外的遭到严重抵制。泰国顶尖大学的三名学者曾经出版了一本分析泰国非法经济的畅销书,指出:“警察不可能打击连他们自己都牵扯其中的犯罪活动。”( Phongpaichit,Piriyarangsan,Treerat,1998年)

  有多少人与毒品有染

  很难对泰国和英国因毒品相关犯罪而被拘留的人数作统计比较。我所能告诉你的是,因毒品相关犯罪而逮捕的人数在2002年是215209,在2003年是102407,在2004年是58853。

  我能得到的英国的该项数字为在1999年是134101,在2000年是124345。

  毫无疑问,2002年的拘留人数在2003年急剧下降,在2004年又急剧上升。其原因就是:向毒品开战。

  泰国向毒品宣战

  2003年,当时的泰国总理他信向毒品宣战。他信说这样做是为了回应国王陛下的讲话,泰国国王要求解决困扰泰国多年的毒品问题。

  他信进行了一场精彩的演讲,他说不论谁与毒品有染,不论他们在哪,他们都会受到打击。他的演说清晰而有力,这次讲话非常鼓舞人心。

  之后,噩梦开始了。有2000人死于之后的3个月。对警察的抱怨不胫而走,因为警察力量被要求或者制造当局需要的结果或者面临严重的后果。突然间,数百名被指控进行小剂量毒品交易者被枪杀,而每一次都会在他们身上发现一小包安非他明。警察几乎在进行一场沉默的屠杀,屠杀是一方交易商为了阻止毒品射杀另一方交易商。

  对毒品宣战的可怕之处在于关于打击毒品犯罪的公众演讲背后的死亡人数。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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