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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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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传真
防微杜渐思维下的韩国禁毒策略
2021-11-26 22:05:49 来自:中国禁毒报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自20世纪90年代起,韩国就不遗余力地打击毒品犯罪,探索完善毒品犯罪治理体系。近年来,随着新型毒品犯罪的扩张,韩国毒品犯罪呈现出严峻化、低龄化的新态势。尽管如此,从整体看来,韩国毒品犯罪仍相对处于低发状态,且近几年的新型毒品犯罪人数呈缩减状。分析可见,韩国的毒品犯罪治理策略呈现出鲜明的始端遏制、防微杜渐特征,体现了向预防侧倾移的思路。
  
  始端管制新型毒品  
  设立“临时毒品类指定制度” 
  
  韩国的“临时毒品类指定制度”是指依据新型物质在被滥用和误用时会对身体产生严重危害或有严重危害的潜在可能性,对急需按照毒品类标准处理和管理的物质、药物、制剂、产品等,由食品医药品安全处与相关部门协商指定为临时毒品类,且同时将其临时分类为毒品类进行管理的制度。“临时毒品类指定制度”在2011年韩国的毒品类管理法中就已经规定,在该制度下,指定临时毒品无需经过施行令裁定程序,只需要食品医疗安全处认定其有健康上的危害性,急需按照毒品类标准处理和管理,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进行指定。在新型毒品隐蔽性高、扩散性强的背景下,设立“临时毒品类指定制度”系前端治理毒品犯罪的有效路径,能够较好预防新型毒品泛滥,在毒品管制上做到始端遏制。
  
  源头控制需求市场  
  严打吸食毒品犯罪行为 
  
  韩国系将吸食毒品的行为作为犯罪严厉打击的国家之一。根据韩国刑法规定,非法从事栽培毒品原植物,非法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持有、使用、管理、吸食毒品,以牟利为目的提供毒品吸食或提供场所均是犯罪行为。其中,非法吸食毒品罪,是指未经法律允许、非医疗、科研目的吸食或者注射毒品的行为。据韩国毒品类管理法第61条规定:吸食毒品,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刑。若是习惯性吸毒,则会根据案情,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处罚,根据吸食毒品的次数、场所、计量、中毒程度等综合考虑之后,作出决定。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韩国非法吸食毒品犯罪数占毒品犯罪总数50%以上,其中吸食大麻类毒品和冰毒、MDMA的占比较大,吸食海洛因、鸦片、可卡因的相对较少。无论是从构罪标准还是刑罚力度来看,韩国对吸食毒品的立法态度均体现了从严的策略选择。另外,将吸食毒品的行为列为犯罪行为来打击,也是毒品犯罪治理向前端倾斜的典型表现,这是基于供需关系的经济学分析。需要明确的是,虽然吸毒行为犯罪化对治理毒品犯罪确有一定成效,但是需要结合各国国情和毒情形势理性分析。
  
  及时戒治毒瘾患者  
  施行入院戒毒治疗方略 
  
  韩国的戒毒模式依托于戒毒医院,以成瘾者是否具有吸食毒品以外的犯罪行为为标准,可以将戒毒模式分为治疗保护和治疗监护两类。在治疗保护中,行为人若自愿戒毒可以从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由此体现对戒毒的自愿性重视和鼓励,有利于提升戒毒实效;而治疗监护则同时兼顾治疗戒毒和保安监护。目前,韩国所有医院均已配置相关科室配合入院戒毒工作的开展,入院程序包括检察官提请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戒毒治疗措施包括传统的药物治疗、有针对性的精神康复治疗及其他辅助治疗三种类别。入院戒毒治疗相比社区戒毒具有工作人员更专业、治疗设备更齐全、治理手段更丰富、治疗环境更适宜、治疗程序更规范的优势。
  
  科学设置禁毒队伍  
  发挥部门协同作用 
  
  韩国对毒品犯罪的重视程度较高,相关部门对禁毒工作的分工非常明确。大检察厅毒品暨有组织犯罪搜查部是专门针对毒品犯罪管控开设的管理机构,其在韩国各个地区均开设了分支机构;各级警察厅和检察厅负责毒品犯罪行为的稽查与堵截,海洋警察厅和关税厅配合开展海上毒品犯罪和海关走私毒品犯罪的缉查;国家情报院和食品药品安全厅协同管制,由14个部门联合组成且隶属于国务总理室的禁毒对策协议会协助治理。总之,韩国的毒品管制主体在实践中形成了较为默契的协作配合机制。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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