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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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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毒品与青少年药物滥用(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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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8 21:42:26 来自:反毒害联盟顾问 吴正坤典狱长 推介 作者:法务部 黄司长征男 阅读量:1

壹、前言

毒品问题是台湾治安三大毒瘤之一。近年来由于各执法机关积极查缉毒品,阻断毒品来源管道,海洛因、吗啡、高根以及安非他命等毒品取得较为不易,使MDMA(摇头丸)、LSD(摇脚丸)、FM2(强奸药片)、GHB(笑气)、恺他命(K他命)及神奇磨菇(magic mushroom)等新兴毒品趁势成为毒贩发展之新目标,于青少年经常聚集之场所如酒吧、KTV、PUB店、舞厅及网咖等场所贩售,目前已窜升为青少年吸食药物中的最爱。

当前吸毒人口有低龄化之现象,而摇头丸、摇脚丸等新兴毒品种类繁多,具有「通宵舞会」助兴之特殊药性,加上因特网发达,信息流通快速,青少年取得这些毒品均在酒吧、舞厅及KTV等特种场所购得,具有公开以及便利等特性,对我们新生代身心之戕害,更显严重。因此,今天有机会受中华民国犯罪学学会之邀约与各位与会先进探讨当前新兴毒品与青少年药物滥用之问题,本人在此先抛砖引玉,仅就常见新兴毒品种类特性、泛滥现况分析以及防治对策,向各位与会先进报告,也希望各位能就自己之专业领域、不同层面来讨论此一问题,大家脑力激荡一番,并将讨论之内容及结论,提供相关政府部门,作为日后执法修法、拟定政策之参考,谢谢!

贰、常见新兴毒品种类及毒性

法务部调查局于民国八十六年五月廿九日破获国内首宗非法制造FM2等管制药品的地下工厂,起出FM2(强奸药丸)四十万粒,安定安眠镇静剂减肥药(Benzodiazepine)三十五万粒后,替代性毒品消费市场逐渐形成(法务部等,民87),自此以后,包含MDMA(摇头丸)、LSD(摇脚丸)、FM2(强奸药丸)、GHB(笑气)、K他命及神奇磨菇(Magic Mushroom)等新兴毒品成为毒贩发展之新目标,结合青少年喜欢求新、求变、追求剌激流行的特性,加上科技的日新月异、网络四通八达,对于新兴药物的传递具有推波助澜效应。首先,吾人先对这些新兴毒品之种类及毒性,进行了解(李志恒、民91)

一、MDMA(摇头丸)

MDMA,属于中枢神经兴奋剂,为亚甲双氧甲基安非他命的简称化学构造属于安非他命类结构,俗称忘我、亚当、狂喜、快乐丸、摇头丸,目前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列管为二级毒品。其外观通常为白色药片、红色(白色)胶囊或粉末型态。口服后会有思绪不断流转、无法压抑的快感、甚至产生与别人非常亲近的感受、多话及活动力亢进等行为特征。服用后约二十分钟至一小时内,会引起振奋、知觉轻度扭曲,效果约可持续数小时。长期滥用者产生食欲不振、牙关紧闭、恶心、肌肉痛、运动失调、盗汗、心悸、疲倦及失眠。引起之毒性包含血管疾病、高血压、心律不整甚至并发肌肉损伤、凝血障碍及急性肾衰竭而导致死亡。

二、LSD(摇脚丸)

LSD属于中枢神经迷幻剂,为麦角霉菌生物制剂,学名为麦角二乙胺,俗称摇脚丸、加州阳光、白色闪光及方糖等,目前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列管为二级毒品。为无嗅、稍带苦味之白色结晶体。可以作成锭剂、丸剂、胶状、溶于饮料,或注射剂之用。使用后三十至九十分钟内会发生效果,瞳孔放大,体温、心跳及血压上升,使用者会有震颤、欣快感、判断力混淆、脱离现实、错觉及幻觉等感受,严重者会有焦虑、恐慌、精神分裂、自残及自杀等暴行。施用过量,会导致脑部及周边循环血管挛缩、身体抽搐、昏迷、甚至死亡。目前临床上禁止使用。

三、FM2

FM2属于中枢神经抑制剂-镇静安眠剂,巴比妥酸盐类,英文名字叫作Flunitrazepam,俗称约会强暴药丸,为欧州所流行的滥用药物之一,目前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列管为三级毒品。由于具有快速安眠作用(20分钟内安眠),作用强(为一般安眠药的十倍),安眠效果久(8-12小时),因此被一些有心人士加以利用,掺混于果汁、酒类等饮料中迷昏特定人物(一般为女性)以达到犯罪(性侵害)之目的。由于FM2数粒合用会产生快感,加上价钱便宜,因此上市不久即快速的被利用作为滥用的药物,导致许多人成瘾。施用后中毒症状包含嗜睡、昏迷、语意模糊,高剂量会产生低血压、呼吸困难、视觉障碍及深度昏迷如并用酒精类饮料,则会加强其毒性。台湾的中学生滥用药物的排行榜中,FM2仅次于安非他命及强力胶,位居第三名。

四、GHB

GHB属于中枢神经抑制剂,英文全名为Gamma-hydroxybutyrate,中文译为迦玛-烃基丁酸,自然存在哺乳动物组织之短链脂肪酸衍生物。俗称液体摇头丸、液体快乐丸、笑气。目前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列管为二级毒品。GHB具有欣快感与幻觉作用,常被滥用者与其它药物合并使用,尤其是酒精,以增加效果。然而服用后十五分钟内即产生昏睡、晕眩、恶心、暂时性记忆丧失、血压心搏减缓、痉挛、呼吸抑制等现象,高剂量会让人睡觉,最后昏迷或死亡,因为其个别纯度和强度不同,很容易造成过量,可能很快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与酒精并用更危险。1999年美国联邦缉毒局(DEA)宣布GHB、K他命与FM2并称为三大「强奸药」。

五、K他命(Ketamine)

Ketamine属于中枢神经抑制剂,俗称Special K或K,与PCP(phencycline)同属芳基环己胺类结构,为非巴比妥盐类,俗称恺他命,目前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列管为三级毒品。K他命原是用于人或动物麻醉之一种速效、全身性麻醉剂,常用于诊断或不需肌肉松弛之手术,尤其适合用于短时间之小手术或全身麻醉时诱导之用。然而于1970年代在美国西岸开始滥用,早期使用均与MDMA混合使用,惟近年来逐渐单独使用。K他命可以口服、鼻吸、烟吸与注射方式施用,施用后会产生幻觉、兴奋感、意识混乱、与现实解离或是有所谓灵异旅行的经验。较常见之副作用为心搏过速、血压上升、震颤、肌肉紧张而呈强直性、阵挛性运动等,部分病人在恢复期会出现不愉快的梦、意识模糊、幻觉、无理行为及谵妄等现象。长期使用会产生耐药性与心里依赖性,不易戒除。

六、神奇磨菇

神奇的魔菇(magic mushroom)即是指迷幻性菇菌类(hallucinogenic mushroom),其特色即是食用后会有类似迷幻药作用的菇类植物。事实上人类使用迷幻性菇类的历史,相当久远,近数十年来(1958),科学家才从其中分离出其主要的作用成份为西洛西宾psilocybin成分,目前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列管为二级毒品。从1958年起,迷幻性菇菌类自美国西岸开始被滥用,流传到澳洲、英国、欧洲大陆、日本等国家、台湾最近几年也开始有人使用。磨菇可以直接生吃或混入食物调味或泡入茶中饮用,气味与实用磨菇类似。食用20分钟后,会有肌肉松弛、心跳过速、瞳孔放大、口干、恶心感及迷幻作用,药性持续6小时。大量食用会有严重幻觉、精神失常、陷入恶幻旅行-会惊慌、焦虑与恐惧。然而目前并没有证据显示会产生生理上成瘾之副作用。

参、新兴毒品泛滥之现况分析

一、官方统计资料

自八十六年五月法务部调查局破获首宗国内非法制造FM2等管制药品之后,遂开启政府正视新兴毒品之泛滥程度,全面开始查缉。根据法务部统计摘要显示,目前各司法单位查获之毒品前五名分别是安非他命、海洛因、大麻、MDMA以及K他命,虽然甲基安非他命、海洛因仍分居第一、二名,但大麻以及MDMA之缉获量逐年增加,尤其MDMA于九十年共计缉获44.65公斤,与87年首次查获0.07公斤相较,成长634倍。而91年一至七月已缉获43.07公斤,数量持续上升。而K他命于民国90年查获数为9.54公斤,首次成为缉获毒品之前五名,91年一至七月查获数为11.94公斤,也持续增加,值得重视(法务部统计摘要,民91)(详表1)。

1 近年来司法机关查获毒品数量统计表

 

一级毒品

二级毒品

三级毒品

海洛因

安非他命

大麻

MDMA

K他命

87

133.42

886.71

16.35

0.07

--

88

107.77

1,215.14

47.92

3.25

--

89

277.33

836.24

73.98

4.93

--

90

362.50

1,421.01

106.99

44.65

9.54

91年1至7月

416.71

485.08

7.31

43.07

11.94

*注:1.表内数量单位:公斤。2.资料来源:法务部统计摘要91.9

另外,根据法务部调查局九十年度侦破毒品统计资料显示,二级毒品包含罂粟、大麻、安非他命及过去未特别标明的MDMA,计有31件,60人次,查获四十四万三百七十二公克;而第三级毒品K他命查获728公克,占所有三级毒品的71.3﹪,比例相当高(法务部调查局网站)。再根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所公布之历年破获毒品案件之资料显示,第二级毒品MDMA,87查获73.5公克,88年窜升至3,117.54公克,89年为2,577.88公克,90年更成长十余倍为30,146.59公克,数量惊人(刑事警察局网站)。其它新兴毒品可能由于数量太少,在一些官方统计数据中,归为其它毒品类型,故无法获知其查获数量的趋势。

二、学者研究调查

这些新兴毒品在青少年的滥用情形如何?根据学者周碧瑟所作青少年药物使用流行病学调查进行六年研究发现(81至83以及86至88),在81至83年青少年流行之药物前三名为海洛因、安非他命以及强力胶;但86年,前三名滥用药物为安非他命、强力胶与FM2,88年为安非他命、强力胶与MDMA。显示青少年药物滥用仍以安非他命为主流,但是FM2及MDMA等新兴毒品也已逐渐成为青少年药物滥用的前三名,值得后续观察(周碧瑟,民88)。

综合上述官方统计与学者研究资料显示,目前青少年药物滥用虽仍以安非他命为主流,但是FM2、MDMA、K他命等「俱乐部毒品(Club Drugs)」亦逐渐兴起,开始大肆侵入校园、KTV、Pub、舞厅及网咖等特种场所,戕害我国民族幼苗,值得政府及国人的高度重视。

肆、新兴毒品之特性

综合前面所述,吾人了解的新兴毒品的种类以及当前泛滥之程度,进一步值得探讨的是,这些新兴毒品具有哪些特性,容易与青少年药物滥用相结合,也就是为何这些新兴毒品会特别吸引我们这些青少年,其必定有一些特性或性质,与青少年的生活背景有关。根据个人研究发现,这些新兴毒品具有「群聚性」、「公开性」、「流通性」与「便宜性」等特性,致使青少年容易染上成瘾。

一、群聚性

从最近警方所破获的新兴毒品犯罪地点,绝大部分都是在Pub、KTV、酒吧、舞厅以及网咖等青少年易于聚集狂欢、消费的场所。尤其在舞厅等特种行业,在电子音乐的背景下,藉由服用新兴毒品助兴,狂欢跳舞,「摇头」、「摇脚」等放浪形骸行为,更是比比皆是。因此,每周的周三淑女之夜以及周休二日的假日前夕,几乎成为这些青少年滥用毒品的「朝圣日」。

二、公开性

所谓公开性是相较于传统毒品的「隐密性」。传统毒品的施用情形,虽然也有群聚性,如几位好友共同群聚吸食强力胶或安非他命,但绝对是私密性,如在私人寓所、偏僻公园草丛或是厕所等。然而新兴毒品的滥用场所,却是在许多公开的公众场合,当警察临检、取缔时,都是数十甚至数百位摇头族青少年,集体带回警分局或派出所进行验尿工作。

三、流通性

新兴毒品的特性之一,即是流通快速、取得容易。由于科技的发达,计算机、网络的发展日新月异,使得有心人利用网络资源,将新兴毒品的贩售或是交易场所,直接在网络上进行,或是告知在何处进行,毒品的交易甚为便利。甚至也有利用网络将毒品的制造方法与过程公布、贩售,造成警察取缔不易。经常在特种场所取缔者均是施用的下游毒犯,但是上游制造、运输及贩售者,仍不易追踪、查获。

四、便宜性

传统毒品如海洛因及大麻,甚至安非他命,交易价格经常昂贵,且若是司法机关查缉严格,这些毒品交易价格更是昂贵,并非一般青少年的经济能力可以负担。相较于传统毒品,这些新兴毒品的价格就低许多,一颗三百至八百不等,与海洛因动辄上千元相比,较符合青少年的经济能力。况且许多新兴毒品在国内即可制造、生产,例如警方也曾查获国内大学研究生在实验室进行毒品制造,因此不需走私,风险相对减少许多,相对毒品价格便宜,市场需求量大,获利就佳,莫怪乎许多毒贩铤而走险,趋之若鹜。

伍、抗制新兴毒品之防治对策

为有效吓阻药物滥用问题,政府于民国82年「向毒品宣战」,并于民国83年在行政院下成立「中央反毒会报」,确立我国的反毒策略可分为两大原则-减少供应、减少需求以及三大策略-缉毒、拒毒以及戒毒。这几年来在政府部门以及全民携手合作下,传统毒害问题已获控制。如缉毒方面,在一级毒品以及二级毒品的查获量均有显著成长;在戒毒方面,观察勒戒与强制戒治之人数有显著减少(详表2)。然而,鉴于新兴毒品的泛滥、日益猖獗,严重戕害我国青少年族群,基此,在现有反毒架构下,吾人愿意提出防治青少年滥用新兴毒品对策,与与会先进分享。

2  毒品案件办理情形统计表

年份

查获毒品数量

新入所人数

一级毒品(公斤)

二级毒品(公斤)

观察勒戒人数

戒治人数

88

107.95

1,362.55

40,066

13,490

89

277.45

1,039.59

33,412

15,705

90

368.12

1,688.66

21,411

12,294

91(1-8)

146.16

1,284.76

15,633

8,511

*资料来源:法务部统计摘要,民91.9。

一、拒毒层面

此可谓反毒的治本对策,不外乎从家庭、学校及社会着手。在家庭方面,父母应主动了解孩青少年的家庭生活、交友情况,从其言行举止中觉察是否有施用药物的情形,重视与青少年相处的时间与机会,规划、安排家庭的正当休闲活动,适时掌握青少年行踪与动态,发现有偏差或施用药物之情形,应给予导正、规劝,必要时应寻求司法机关协助。

学校方面,应结合法务部保护司有关毒品法令宣导,甚至安排毒害教育课程,老师应增加与青少年学生间非课堂上之接触与辅导,掌握学生动态;并且去除升学主义挂帅的迷思,妥适规划学生正当的社团活动与休闲娱乐场所,以利青少年学生有正常发泄精力之管道;此外,针对中辍生的问题,应该努力协寻,甚至将中辍生纳入全国学生辅导网络,以协助中辍生回归正常教育体系。

社会上,大众传播媒体应该负起净化社会风气的表率,不得传送不正确的药物知识或媒介非法药物的交易。政府部门应规划青少年正当休闲活动中心,如青少年育乐营等,提倡富而有礼的社会风气。

二、缉毒层面

行政院已指定法务部为反毒主要的负责部门,由法务部统筹检警调宪及海巡,严格查察非法毒品之走私、制造及贩卖。此外,针对上述新兴毒品的特性,法务部祭出「反毒大作战」。在预防毒品泛滥部分,除持续宣导毒品危害以及加强取缔新兴毒品走私、制造源头外,对于摇头店等特种场所采取经常性、持续性的清查、建档,依据行政执行法第28条之规定,课以怠金,并采取紧迫盯人方式调派警察站岗、监控,迫使业者自律;对于屡次取缔不悛者,则进一步施以断水断电、勒令停业等铁腕处分,必要时强制拆除。同时要求税捐稽征机关查缉业者逃漏税,检具相关事证移送司法机关侦办。此外,定期规划「全国扫毒大作战行动日」,结合检警调宪同步执行扫荡措施,让摇头族无所遁形。

三、戒毒层面

法律对策方面,法务部已着手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将现行三级毒品部分增加第四级毒品,纳入二丙希基巴比妥、阿普唑他及其它相类制品;同时,修正现行观勒、戒治流程。在观勒方面,在现行观勒期间增加「判后观察期」,使平均十日之观勒时程延长至18至20天,并强化宗教教诲以及毒品法治课程(自由时报,民91);在戒治处遇方面,简化毒品犯处遇流程,将现行「保安处分优先司法判决」的情况予以修正,对于五年内再犯毒品或三犯以上施用毒品者,判处徒刑矫正,免除保安处分之规定。从法务部主导对于毒品泛滥场所的铁腕作风以及延长观勒、戒治期间,强化毒品犯罪防治对策观之,法务部为免步入美国「反毒战争」失败后尘,采取强硬的反毒策略(get tough on drug-abuse),以达刑罚威吓、吓阻之目的,至甚明显。

矫治对策方面,在现有的观勒、戒治模式上,将持续罗致专业戒治人才,如临床心理师及社会工作人员、精神医师投入戒毒工作,并深入了解毒品犯特性与副文化俾便掌控,毒品犯戒毒动态;另外,朝向设置独立戒治所方向规划,让戒毒业务专责化,并引进完整且多元的戒治处遇课程,鼓励戒毒成功过来人积极参与戒毒工作行列,以提升戒治成效。为延续、衔接戒毒成效,政府应成立社区戒毒处遇中心,持续加强毒品犯追踪、辅导工作,以保持戒治成果。最后应延聘学者专家从事实证研究,改进现行模式之缺失,朝向建立本土化戒治模式方面迈进(黄征男,民90)。

陆、结论

反毒战争是一场长期、艰苦而永难终止的战争,也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面临一场痛苦的圣战。我国自民国82年5月正式向毒品宣战,迄今逾九年,从反毒战争中三个重要环节-缉毒、拒毒、戒毒,我国毒害问题稍获控制,然而毒品的多样性与快速流通性,结合信息科技的发达,新兴毒品不外乎又是「全民新公敌」。旧的毒品犯尚未戒毒成功,而新的毒品犯却似乎又源源不断地增加,恶性循环,再加上经济不稳定,结合其它如窃盗、诈欺、恐吓勒索、纵火、抢夺、杀人等犯罪,日益严重。毒品犯罪实是一个看不见的不定时炸弹,一般社会大众随时都有可能成为被害人,这是社会未来的隐忧,我们非但不能掉以轻心,而且必须统合政府与民间所有力量,共同投入这场永不休止的反毒战争,以赢得最后胜利。以上报告完毕,谢谢。

参考数据

刑事警察局网站:http://www.cib.gov.tw/cib10000/10000all.htm

自由时报(民91),观察勒戒新制平均18至20天,民国91.10.12。

李志恒(民91),药物滥用之防制、危害、戒治,台北市:行政院卫生署管制药品管理局。

周碧瑟(民88),台湾地区在校青少年药物使用流行病学调查研究,行政院卫生署委托研究计划研究报告。

法务部(民91),「青少年在营业场所使用毒品对业者祭出重罚」对策,部内资料未发表。

法务部、教育部、行政院卫生署(民87),反毒报告书,第六页。

法务部统计摘要(民91),民91年9月16日,台北市:法务部。

法务部调查局:

http://www.mjib.gov.tw/cgi-bin/mojnbi?/workitem/crime/statis3-90.html

施志茂(民89),安非他命危害与犯罪防治,台北市:华泰书局。

黄征男(民90),毒品犯之现况分析、矫治模式与处遇对策,文刊矫正月刊第108期。

蔡德辉、杨士隆(民90),犯罪学,台北市:五南图书公司。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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