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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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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传真
香港禁毒工作
域外传真
2007-07-08 11:40:27 来自: 作者:何京文 阅读量:1
    对抗毒祸,从来都不容易。我们的禁毒工作包括立法、执法、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预防和宣传以及国际合作和研究。通过以上的工作,1999年香港的禁毒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年内,被呈报的药物滥用的人数(16 198人)较1998年(16 965人)减少了4.5%,被呈报的滥用药物的青少年人数也较1998年减少13.6%。
    虽然滥用药物的个案有持续减少的趋势,但禁毒处对付药物问题和药物滥用情况的工作从未松懈。在执法和立法两方面,首要任务是尽量增加贩毒代价,令毒贩知难而退。警务处毒品调查科辖下有超过550多名人员,他们一直严厉执法,全力遏止贩毒活动和管制化学品原料转作非法用途。此外,本港执法机关的合作也取得成果,多次侦破全球规模最大的贩毒活动。1998年10月,香港警方和澳洲联邦警察在一次联合行动中拘捕了18人,并检获400 kg海洛因,总价值2.56亿美元,打破澳洲历来的最高记录。1998年12月,香港和美国两地海关携手合作,在一架中途停留香港修理的飞机后备轮胎内检获156 kg可卡因。1999年1月-2月,香港警方联同日本警察厅,在日本破获了两宗案件,成功检获300 kg“冰” 毒,总价值1.65亿美元。
    在香港,稳健和全面的法律架构对禁毒和打击清洗黑钱的工作至为重要。年内,禁毒处曾多次深入检讨本港部分法例。其中一次是检讨《贩毒(追讨得益)条例》和《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根据检讨结果,政府建议在现行的《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中增订条文,强制规定货币兑换商和汇款代理人采取反清洗黑钱措施,例如确定客户身份和备存交易记录。完成这次检讨后,多项法例修订现已准备就绪。经修订的法例条文最终会起很大作用,不法之徒在香港从事与贩毒和与清洗黑钱有关的活动时受到重重阻碍,而且要付出极高的代价。
    教育和宣传一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付药物滥用问题策略的重要一环。年内,我们深入检讨了推行预防教育和宣传工作的手法,并修订了学校活动的各项内容,使这些活动更着重服务对象的参与和切合不同年龄学生的需要。我们认识到需要及早教育青少年,使他们明白药物滥用的危害,因此,把学校药物教育讲座的对象推广至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我们特别为小学五年级学生制作了一套全新以《健康小老虎》为主角的录影带,并举办了一连串的宣传活动,宣传这套录影带和推行教育宣传工作的新手法。
    1999年政府与非政府机构以及私营机构在预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方面的合作更为紧密。1999年2月,我们为学校校长、教师和社工举办联校研讨会,探讨向学生宣传禁毒信息的最佳途径。这次研讨会出席者众,人数逾350人,在教育和宣传工作上迈进了一大步。
    除加强与本港社会各界的伙伴合作关系外,我们也与国际社会保持紧密合作,并把握每个可以加强国际合作的机会。年内,香港积极参加多个以药物和清洗黑钱为题的国际会议,其中包括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的第四十一届联合国毒品问题委员会会议,分别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和法国巴黎举行的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全体会议,在奥地利维也纳就药物原料管制问题举行的国际麻醉品管制局专家咨询小组第三次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的亚洲/太平洋反清洗黑钱组织第一次会议,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堡举行的拟定国家管制药物原料政策研习班会议,在大连和厦门举行的管制药物原料培训研讨会,以及在香港举行的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区管制化学品培训研讨会。参加这些会议让我们得知世界各地打击贩毒,清洗黑钱和非法转变化学品用途方面的最新趋势和措施。香港在上述方面的管制不断改进,深受与会者赞许。
继1994年首次接受互相评核之后,香港在年内第二次接受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评核小组评核反清洗黑钱制度。在1998年的互相评核中,香港在改善法例方面的进展,所进行的执法工作,举报可疑交易的数字超过十倍的升幅,以及金融规管当局改善所发出的反清洗黑钱指引,均受到特别组织称许。此外,香港法律,执法及财务机构方面的紧密合作,也获得国际赞扬。
    随着跨国罪案的增加,各国之间的互助更趋重要。《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由1997年5月起适用于香港。香港已具备落实公约所需的所有法例,并已获授权与海外司法管辖区签定双边协定。事实上,从1997年6月至今,香港已经与七个国家签定了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这七个国家是美国、澳洲、法国、英国、新西兰、意大利和韩国。同时,香港现正与其他多个国家商议签定协定。此外,又与11个国家签定了移交逃犯协定,所有协定已经生效。这11个国家是澳洲、荷兰、加拿大、马来西亚、印尼、印度、美国、英国、菲律宾、新加坡和新西兰。目前,香港还继续与其他国家商议签定此类协定。
    随着国际合作日趋紧密,如何分配被没收的贩毒和其他严重罪案所得资产问题便日益受到关注。1998年香港与美国政府就一宗贩毒案件平均分配了被没收的犯罪所得资产的净值,并付给美国1700万港元。这是香港首次与海外司法管辖区分配被没收的犯罪所得资产。
    自1996年成立至1998年期间,禁毒基金动用收入资助社会各界举办超过98项禁毒计划。这些计划与政府多管齐下的禁毒策略相辅相成。基金的资本为3.5亿港元。截止1998年年底,基金分三期接受拨款申请,批出的款额达3850万元,资助各项禁毒计划,以配合政府通过中央资源分配所推行的工作。为提高申请机构甄选准则的认识,并鼓励社会各界推行更具创意的计划,基金会在1998年11月举办经验交流会,吸引了超过120间正接受基金资助的机构和将要申请的机构参加。
    禁毒处在1997年全面订立《理想、使命和基本信念》宣言后,在1999年凭着干劲和坚定的信念,把香港的禁毒工作推向新高峰。展望未来,禁毒处还会继续面对新挑战。在禁毒常务委员会的指导和社会的支持下,我们有信心再度突破,精益求精,迈向新纪元。收稿日期:2000-06-23

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

2000年 第9卷 第4期


[毒品与社会纵览]


香港禁毒工作

何京文
(香港戒毒会, 香港)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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