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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史、戒毒史
国外大麻“合法化”问题面面观
2018-11-26 22:24:02 来自:善禁善美的博客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2018年10月17日,加拿大大麻“合法化”相关法案正式生效。这个世界上陆地面积第二的大国成为第二个在全国范围推行大麻“合法化”的国家。随着媒体热炒,一些人“喜大普奔”,以为加拿大的大麻可以“大家拿”,种植、制作、批发、零售、吸食都不受任何限制,也不用担心警察来找麻烦,有的人甚至因此对我国现行的毒品管制政策产生怀疑和误解。因此,必须对国外的大麻“合法化”问题有更加全面的了解,才能擦亮眼睛。
  
  事实上,一年多前,2017年6月,乌拉圭通过法案,成为首个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大麻交易“合法化”的南美国家。在最近几十年的少数西方国家大麻“去犯罪化”进程中,荷兰是走在最前面的国家之一,从20世纪70年代起,荷兰就对“软毒品”大麻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政策。2012年11月,美国华盛顿州和科罗拉多州在公民投票中分别以55.3%和54.9%的支持率通过了将娱乐用大麻合法化,在全美开创先例。纵观这些所谓的“合法化”都是有限的“合法化”,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娱乐用合法化。加拿大的这次“合法化”正是此种类型。其法案规定了比较具体的情形。合法购买大麻年龄为19岁(魁北克为18岁);每人在公共场合可以携带30克(在家里的限制各省不同);每个省份对可使用的区域规定不同,原则主要是身边不得有未成年人和涉及驾驶环境;一些省份可以自家种植大麻,每个住宅(不是每人)最多允许种植4株大麻植物;各省对于购买渠道有不同的规定;大麻所制产品有限制,如食用大麻包括蛋糕和糖果目前没有开放;大麻产品的广告宣传有相当的限制。对在一些公共场所吸食大麻也明有确规定。如在正在驾驶中的交通工具内、任何有儿童活动的场所、学校及其公共空间的20米内、儿童游乐场及其公共空间的20米内、体育场馆及其20米内均绝不允许吸食大麻。另外,无论是其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不允许携带大麻出入境。乌拉圭和荷兰也有类似的规定。
  
  (二)医疗用合法化。医疗用大麻合法化从2001年开始就已经在加拿大推行。2017年1月19号,德国政府出台规定:自2017年3月起,大麻将被作为药品完全合法地在药店出售,但是私人种植大麻仍然是被禁止的。法规同时也严格把控着大麻的生产、销售以及获得方式,规定,大麻只能由国家专门机构种植和出售,并且药店出售的大麻必须是干叶形式或者萃取物形式;只有重病患者在持有处方的情况下才允许在药店购买大麻,费用将由医保承担。
  
  (三)地域性合法化。美国即属于这种情形。迄今为止,全美除了7个州完全禁止大麻交易之外,其他州都或多或少允许一定程度大麻交易。
  
  (四)“俱乐部”合法化。有些国家规定在特定的区域和情形下可以吸食大麻。在西班牙,交易大麻或在公众场合吸食是非法的,但个人私下吸食则不违法,因此西班牙出现了许多大麻俱乐部。
  
  尽管以上有关各国推进大麻合法化的原因和背景各不相同,但综合起来也无外乎以下几种。一是“兑现”类。有的国家政党在竞选时曾作出承诺拉取选票,当政后要给选民兑现。加拿大娱乐用大麻合法化就是现执政的联邦自由党在2015年大选时的竞选承诺。二是“妥协”类。有的国家感到禁止大麻投入较大,但效果不很明显,民众不满意,与其“出力不讨好”,不如推进合法化,以降低走私毒品的犯罪率和谋杀率,以及减少洗钱活动。三是“增收”类。有的国家把大麻合法化当作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加以推进。如乌拉圭政府将大麻合法化的动机,则是希望借此打击乌拉圭国内的大麻黑市交易,每克大麻售价的 1.3 美元中,有 90 美分是由两家种植大麻的公司赚得,剩余的由药店和政府瓜分。有专家估计,大麻合法化第一年可以为加拿大带来高达87亿加元(约合66亿美元)收入。
  
  不管出于什么样考量,一些国家推进大麻合法化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引发认知纷争。一些国家推进大麻合法化后,在全球范围内引起较多疑惑:大麻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对毒品的定义到底是由其本身的危害决定的还是由当地的历史文化背景决定的呢?等等。其次是触发执法分歧。根据1961年联合国通过的《禁毒(麻醉品)单一公约》,将大麻、可卡因、海洛因列为三大毒品。有了这个基础,全球警方才能共同打击贩售毒品行为。加拿大等国的做法其实是在破坏全球打击毒品共同标准,势必造成严重执法分歧,结果只能有利于毒品贩子。再次是促发预后焦虑。大麻合法化之后,加拿大吸食大麻人口会以何种速度增加?对老年人、孕妇和婴儿、青少年健康的负面影响到底有多深远?加拿大公共卫生系统,是否会因此承受额外压力?所有加拿大人,不管是否心甘情愿,都已置身于这一场全国大麻合法化的实验之中,难免会出现这些焦虑。尽管加拿大宣称,《大麻法》将有效阻止大麻落入青少年之手,但实际效果有待时间的检验。在德国法兰克福等大城市,人们可以很容易就或者大麻卷烟等制品。其中12岁-25岁的年轻人也是吸食大麻的受众人群之一。数据显示,7.8%的12-17岁的孩子已经至少使用过一次大麻。5.6%的年轻人在过去12个月里消费过毒品。1.3%的年轻人在过去一年里频繁消费大麻。
  
  尽管大麻对人体生理上的危害相对较小,但由其引发的致幻失控是很危险的,在心理上的长期影响也很难估计。一系列的研究都表明,人在吸大麻时,短期记忆、平衡能力、注意力、判断力等都会受影响,长期吸大麻很可能会对大脑的结构和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新西兰研究者跟踪对比了1000多人在13岁和38岁时的智商情况,发现那些在青少年时期开始吸大麻的人,其智商会下降,38岁时的智商与13岁时的智商相比,平均下降了8个点。
  
  我国自1985年加入《国际禁毒公约》以来,对包括大麻在内的管制药品的政策与国际通行做法是一致的。早已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大麻是毒品的一个种类。这是确定无疑的。在日本,携带大麻可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进口或贩卖大麻可被处以最高10年的监禁和高达3000万日元的罚款。在英国,大麻属于B级毒品,大麻携带者最长可判5年有期徒刑,对贩卖者最长可判14年有期徒刑。
  
  云南师范大学教授莫关耀告诫大家,不要被西方少数国家的大麻合法化实践所误导,也不要被西方亚文化所影响,更不要不切实际、不论国情,妄议吸毒合法化,甚至出现毒品合法化的奇谈怪论;要看到各国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法律制度,呈现出差异性不足为怪。尊重别人的选择是一种礼仪,更是一种智慧。盲目跟风、效仿、追随才是一件可笑的事情,属非理智的行为。同时他强调,在中国宣扬吸毒合法化是有害的,宣扬毒品合法化是有罪的,与中国历史、传统、文化和道德相悖,更与国际禁毒法律和我国禁毒制度相对立。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总是与国情相一致的,毒品管制制度也不例外。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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