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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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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史、戒毒史
虎门销烟鲜为人知的细节:有人用竹筒偷盗半融化鸦片
2017-06-14 14:16:07 来自:宜宾禁毒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虎门销烟自1839年6月3日始,至6月25日止,共销毁鸦片237万余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了大量的清代档案史料,通过查阅这批珍贵资料,笔者发现了一些鲜为人知的细节。
  
  1. 为什么派林则徐到广东禁烟
  
  林则徐是1838年12月31日被任命为钦差大臣赴广东禁烟的,当时他任湖广总督,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除了林则徐之外,清廷还有8位总督和众多京官,为什么道光皇帝选择林则徐来担此重任呢?
  
  这还得从清廷内部对于鸦片问题的争论说起。道光年间,主张禁烟和弛烟的两派官员一直争论不休。1838年6月2日,鸿胪寺卿黄爵滋上奏道光帝请求严禁鸦片,痛陈:“上自官府缙绅,下至工商优隶以及妇女、僧尼、道士、随在吸食。故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岁漏银一千七八百万两。自十一年至十四年,岁漏银二千余万两。自十四年至今,岁漏银三千万两之多。此外福建、浙江、山东、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数千万两。以中国有用之财,填海外无穷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渐成病国之懮,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臣不知伊于胡底!”此奏折说理清楚,利害关系剖析剀切,在朝廷引起震撼,但道光帝仍然犹疑不决,遂令各省督抚参与讨论,各抒己见。
  
  其实,林则徐早已于江苏巡抚及湖广总督任上严禁吸食和买卖鸦片,1838年8月27日,他在督署外公开焚毁所缴烟枪1264杆及其他烟具,随后向道光帝奏报《楚省查拿烟贩收缴烟具各情折》,言辞恳切地说:“当鸦片未盛行之时,吸食者不过害及其身,故杖徒已足蔽辜。迨流毒于天下,则为害甚巨,法当从严。若犹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道光帝在奏折上朱批“甚属认真”对林的做法加以肯定。由此,道光帝也看到了禁烟并非不可行,于是下决心严禁鸦片。鉴于林则徐“官声甚好,久为道光帝所知”,道光帝召林则徐进京陛见,在连续召见其8次后,于1838年12月31日颁给林则徐钦差大臣关防赴广东禁烟。
  
  2. 销毁地点和方法的选择
  
  林则徐到达广东之后,与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等斗智斗勇,最终义律屈服,表示愿意交出鸦片。1839年4月12日,林则徐在《为英贩烟趸船鸦片尽数呈缴折》中提出将鸦片收缴完竣之后运回京师销毁。道光帝同意并于5月2日下旨《着将钦差大臣林则徐等交部从优议叙并将收缴烟土查清解京》。后来,浙江监察御史邓瀛认为为押解鸦片进京劳民伤财,且鸦片容易被偷偷换掉,遂向道光帝建言:“可否饬令该大臣等,将起获烟土毋庸解京,俟收缴完竣,即在该处督率员弁,公同查核,目击销毁,以省解运之烦……”同时,他还指出就地销毁的意义:“使沿海居民及夷人等眼见销毁情形,咸晓然于今天子除恶务尽之至意,益当震慑畏服,不敢复萌故智矣。”道光帝采纳了邓瀛的建议,又颁旨令林则徐将收缴之鸦片就地销毁。
  
  5月18日,林则徐奏报英国等船只所呈缴之鸦片已一律收清,“核之义律原禀应缴二万二百八十三箱之数,更溢收一千袋有零”。遵照旨意,林则徐决定于虎门公开销烟,但当时采用了什么方法?如何具体操作的呢?后人知之不多。通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的《钦差大臣林则徐等奏报销毁烟土已将及半折》,我们找到了准确记载。林则徐曾使用传统的“烟土拌桐油焚毁法”,但膏余却会渗入地中,吸食者掘地取土,十得二三。后经了解,得知鸦片最忌盐卤和石灰,于是林则徐找出第二种方法——“海水浸化法”。“于海滩高处,挑挖两池,轮流浸化,其池平铺石底,纵横各十五丈余尺,四旁拦桩钉板,不令少有渗漏,前面设—涵洞,后面通一水沟……其浸化之法,先由沟道车水入池,撒盐成卤。所有箱内烟土,逐个切成四瓣,投入卤中,浸泡半日。再将整块烧透石灰纷纷抛下,顷刻便如汤沸,不爨自燃。复雇人夫多名,各执铁锨木爬,立于跳板之上,往来翻戳,务使尽化。俟至退潮时候,启放涵洞,随浪送出大洋,必用清水刷涤池底,不任涓滴留余。若甲日第一池尚未刷清,乙日便用第二池,其泡浸翻戳如前法。如此轮流替换,每化一池,必清—池之底,始免套搭牵混,滋生弊端。”由此可见,林则徐对销毁鸦片极其认真负责,尽心尽力。
  
  从1838年6月2日至25日,在虎门海边,林则徐亲督销毁鸦片19187箱、2119袋,除去箱袋,总重2376254斤,数量之巨,令人咋舌。销烟过程中,林则徐曾将广东发现的四种烟土每种各留了两箱,建议作为样品运至京师以便于朝廷分辨别处收缴烟土的真假,后道光帝降旨不必留存并令将其就地销毁。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销毁烟贩所缴鸦片外,民间禁烟也取得丰硕成果,《钦差大臣林则徐等奏报严办续获烟犯以杜外人窥伺折》记录:“至本年三月底止,计共获人犯拘捕吸毒者、烟贩一千六百名,烟土烟膏四十六万一千五百二十六两九钱八分,烟枪四万二千七百四十一枝,烟锅二百一十二口及烟具等件……”
  
  3. 销烟过程中的中毒身亡者
  
  为了保证鸦片悉数销毁,同时感谢道光帝对自己的信任,林则徐在销烟过程中特别注重现场的监督。除了自己和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巡抚怡良外,还召广州将军德克金布、副都统左翼奕湘、右翼英隆等前来公同查视。他命人在销烟现场设棚厂数座,以供文武员弁查看。在每天傍晚销烟结束后,“将池岸四周栅栏,全行封锁,派令文武员弁,周历巡绰”。
  
  现在想起来可能觉得文武官员眼见销毁鸦片是何其风光,其实,这对他们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很多官员病倒,博罗县典史陈熔竟中毒身亡。这是为什么呢?笔者从《钦差大臣林则徐等奏请将销烟中毒身故之陈熔议恤折》中可以找到答案。原来销烟过程中,鸦片经过盐水浸泡和石灰灼烧,化解为渣滓并下沉,同时散发出一股恶臭,让人心生恶心,不敢靠近。林则徐在奏折中写道:“在事大小文武先后患病者十有余员,均经调治就痊,照旧供事。”眼看鸦片已全数销毁,不幸却发生了。“迨至五月十三日(即1839年6月25日,作者注)烟土全数浸透,开闸放人大洋,而闸口所沤烂泥及池内所积滓涉,均须起除净尽,以免匪类淘挖。一经澈底翻腾,淫毒之气甚于往日,各员绕池巡视,无不掩鼻攒眉……”陈熔在巡视过程中“大呼好臭”,然后突然晕厥,两天后身故,“十指甲俱现青色,显因染受烟土晦气所致”。上述奏折就是林则徐等请求道光皇帝给予陈熔家属以抚恤优待,后得到允准。
  
  4. 对偷盗鸦片者严惩不贷
  
  由于当时吸食鸦片的人比较多,且贩卖鸦片可以获得暴利,所以林则徐对收缴来的鸦片格外小心,严防奸民盗窃。他在《销毁烟土已将及半折》中奏报:“相度堆贮之地,计每箱长约三尺,高宽半之,大房一间,才能堆至四五百箱之数。该处民房庙宇,均无宽厂可容,不得已合并数所,围筑外墙,添盖高棚,匀排封贮。内派文职正佐十二员,分棚看守,外派武职十员,带领弁兵一百名,昼夜巡逻。”同时,林则徐还对销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偷盗行为进行了周全考虑并采取了相关措施,他在《销化烟土已将及半折》中写道:“粤东天气炎热,所用人夫,仅穿短裤,上身下脚,向俱赤露,又于停工放出时,与执事工役,一同搜检,不许稍有夹带。”由此两点,足见林则徐对禁烟之尽心竭力。
  
  在《虎门销毁鸦片已一律完竣折》中,林则徐又对禁烟过程中出现的偷盗鸦片犯罪案件进行了实事求是地报告。“其间非无人夫乘机图窃,而执事员弁多人留神侦察,是以当场拿获之犯,前后共有十余名,均即立予严行惩治。并有贼匪于贮烟处所,乘夜爬墙,凿箱取土,亦经内外看守各员弁巡获破案,现在发司严审,尤当按律重办。”
  
  尽管防范甚严、惩处甚重,依然有人偷盗鸦片并逃脱惩罚。晚清小说家吴趼人在其着的《我佛山人札记小说》中的《禁鸦片遗事三则》,有一则这样写道:“当焚烟土时,公亲临监视,至烬灭乃已,所以防盗窃也。聚土而焚,外虽燃而中恐不得燕,则使人以竹杠翻复挑拨之,于是数十役夫,群杠并举。诸役相约,预去杠中竹节,挑拨时力故诗之,则土尽人杠中,一杠满,复易—杠。事后鸦片价骤昂,凡私售者,皆十倍取值,群役尽成富人。”这段话大致意思是说销烟的过程中,林则徐亲自监视,当时林公用石灰加海水焚化鸦片,但鸦片大多,外面热了里面还是冷的,于是请役夫用大竹棍翻动,于是就有人将竹棍中的竹节去掉,一插下去,半融化的鸦片就进入竹筒内,一根满了就再换一根,后来这些人趁销烟后奇货可居都发了大财。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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