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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史、戒毒史
美国毒品合法化问题初探
2017-05-23 21:35:06 来自:经济研究导刊 作者:芦佳 阅读量:1
  毒品合法化问题的争论在美国由来已久。美国是世界上毒品问题最严重的国家,是最大的毒品消费国,吸毒者人数及毒品消费量都高居首位。根据美国国家滥用药物问题研究所的调查,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2.4亿美国人中,有5 400万人至少试用过一次大麻,约2 300万人经常吸食大麻;有70万海洛因成瘾者,而使用过海洛因的则有2 000万以上;有2 000万人试用过可卡因,其中500万人经常使用;有800万人试用过危险性极大的五氯苯酚、“克拉克”等合成毒品。据估计,接触过非法毒品的美国人约近1亿人,其中有4 000万人经常使用一种或多种毒品。美国每年的毒品消费量占世界毒品消费总量的60%以上。有多少人使用毒品,就有多少人会幻想毒品合法化,正是因为巨大的毒品消费市场的存在,才会有如此之多的人关注毒品合法化问题。
  
  一、美国社会历史上有关毒品合法化的争论
  
  美国社会有关毒品合法化争论的出现,与其政治、法律、文化、历史、经济是密不可分的。早在20世纪初《哈里森麻醉品法案》(美国第一个全面管制鸦片和可卡因使用的法令,代表着美国以司法惩治管理毒品模式的开始)颁布时,倡导从医学角度看待毒品成瘾,并试图通过开办麻醉品诊所来治疗或维持成瘾的社会运动也悄然兴起,这代表着美国毒品“合法化”运动初露端倪。从此,毒品问题,更确切地说是毒品的使用问题,由个人问题转化为社会问题,由合法问题转化为司法问题。二战后,由于担忧毒品走私的增加以及归国士兵较高吸毒率造成国内吸毒人数的大幅增加,美国国会相继通过了《博格斯法案》和《麻醉品控制法案》,将美国以司法惩治为主的毒品管理方式推向了巅峰。但同时质疑政府禁毒政策的声音又再度响起,医学界和法律界一些人士提议:在医学监督下让吸毒者通过合法手段获取毒品维持成瘾。
  
  20世纪60年代,盛行全美的嬉皮士运动及其所创造的嬉皮士文化在美国泛滥一时,而且,西方各国都不同程度受到其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嬉皮士文化成为六七十年代西方社会文化的一种象征。很多内涵甚至一直影响到今天,其中就包括被称为嬉皮士文化中心部分的“毒品文化”。受这种“毒品文化”的侵蚀,大麻、海洛因等毒品很快开始在年轻人中流行起来。嬉皮士文化这一思潮将毒品推向全社会,并宣传大麻对人体无害,不属于毒品,并以人权、自由等理由欲使滥用大麻得到社会的承认,即使用大麻的合法化。同时,医学的迅速发展和医学知识的普及使人们认识到,成瘾是一个需要给予关心和治疗的健康问题,而非对社会的威胁,这种观念上的转变日渐外化为一种修正现行毒品管制体系的社会运动。毒品使用者也从之前的底层阶级逐步发展到中产阶级,公众对毒品问题的看法发生改变。这在当时得到了美国公共卫生协会、美国基督教协会、美国律师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很多政府官员的支持。20世纪70年代末期,吉米?卡特总统对大麻非罪行化的支持,更把这一运动推向了新的高峰。由于吸毒者滥用毒品的行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特别是因吸毒导致艾滋病的传播,美国人对毒品和禁毒的认识逐渐趋于一致,毒品合法化的呼声逐渐减弱。
  
  20世纪80年代,里根政府加强了反对毒品的斗争,在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毒大战”。但是,毒性更强、价格更高、对人体危害更大的新型毒品层出不穷,吸毒者人数不断增加,与毒品有关的犯罪不断上升,政府的禁毒开支也不断增加,这使得人们对禁毒的可行性产生怀疑,从而毒品合法化的主张再度兴起。与嬉皮士想通过毒品合法化来追求人权、自由的目的不同,这次毒品合法化观点的支持立场已经发生了悄然改变。追求人权、享受自由虽然仍旧是他们的理由之一,但讨论的不仅仅是大麻问题、也不仅仅是毒品问题,宣扬者想通过使毒品“合法化”的手段来达到禁毒的目的,争论涉及面更广,因此这一主张在美国引起很大争论。更多人开始理性思考,似乎发现政府的禁毒越严厉,贩毒集团贩卖毒品的风险越大,同时毒品的种类越多、价格越高,用于禁毒的经费逐年增加,而吸毒人数却没有因为禁毒政策的严厉、投入巨大而减少。“禁毒无效论”明确被提出来,初步形成一整套理论系统。
  
  吸毒问题的回潮迫使之后的布什政府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遏阻吸毒问题的继续恶化。从现实出发,布什政府开始寻求一种综合平衡的政策,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来预防和减少毒品的使用。2002年初,布什总统公布了美国新的国家禁毒战略计划,提出在五年内将12~45岁的吸毒人口减少25%。同以往相比,这项新的禁毒战略更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并加大了对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的投入,试图大力减少新吸毒者的滋生。
  
  从中小学生到法官、检查官,从毒品使用者到大学教授,都对毒品合法化这个论题津津乐道。曾经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米尔顿?弗里德曼和加里?贝克尔也赞成毒品合法的主张。弗里德曼指出:“毒品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害很大程度上是由把毒品视为非法而引起的。”美国着名社会学家、马里兰大学犯罪学和犯罪司法系客座教授埃里克?古德为讨论毒品合法化而撰写了《政治与理性之间:毒品合法化之争》(《Between Politics and Reason :The Drug Legalization Debate》)。以及毒品合法化的主要代表人物埃内斯特?范登哈格教授在1985年8月8日《华尔街日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让我们使无法控制的毒品合法化》的文章,全面阐述了其支持毒品合法化的理由。
  
  二、毒品合法化的主要观点
  
  (一)软性毒品对人体的伤害较小,更多的伤害是因为吸毒者缺乏科学、正确的使用方法
  
  制毒者在毒品生产过程中添加其他物质以增加毒品的重量或者增大毒品对人体的效用,这些物质往往比毒品本身对人体的伤害要大很多。吸毒者缺乏卫生、科学的使用方法,无论吸食、口服、注射,或是其他工具,都得不到指导,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习惯,这样极易导致交叉感染而传播疾病或伤口发炎等。毒品的药理性决定了其在使用中还要严格控制用量,每个人的身体机能都是不同的,对每种毒品的使用量也是不同,仅仅靠吸毒者间的言传身教来把握用量是毒品对人体最大的伤害。与其让毒品在犯罪集团的控制下高额销售,吸毒者在不科学、不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毒品,不如让毒品合法化,降低毒品价格,提供规范的吸食场所和器具,毒品的危害性可能会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现在的禁毒政策并没有控制住毒品的滥用,反而有更多新型毒品出现,并且毒性、依赖性更强
  
  打击毒品犯罪的经验表明,禁毒力度越大,毒品的种类越多,毒性越强。当制、贩毒行为被法律禁止后,犯罪分子承担的风险不断加大,制毒者为了逃避法律的规制,必然会千方百计地研究生产新型毒品和毒性更强毒品,贩毒者也必然会选择那些体积小、含量高、赚钱多的毒品。国际社会中第一个禁毒公约――《海牙鸦片公约》仅将鸦片列为毒品,随着人类社会科学技术、医学、法律,甚至包括犯罪的不断发展,毒品的范围也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药物被制造出来,也有越来越多的药物被滥用,随后便被列入毒品的行列。这些在实验室通过化学方法制造出来的药品,相比较以前的传统天然毒品而言,无论是在毒性、药效等方面,要更加的强烈,同样对人体的伤害也更大。
  
  (三)使用毒品是一项个人的权利
  
  毒品合法化的支持者认为吸毒是一种个人行为,禁毒是对公民自由和权利的侵犯。毒品的直接危害仅仅是对个人而言,那么是否使用就如同是否使用香烟一样是个人的事情。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其行为准则,只要对他人和社会没有构成实际侵害。因而国家和社会不应对行为本身判断对错,而用司法手段惩治没有伤害他人的行为显然有失公允。实际上吸毒行为只会对个人造成直接的身体危害,与现行的毒品管制体系不同,毒品合法化会使吸毒者的“权力最大化”,令“成瘾者的痛苦最少化”,而社会上的其他人不但不会受到什么伤害,反会因此受益。
  
  (四)毒品合法化可以降低犯罪率
  
  人们通常所说的毒品的社会危害,到底是毒品本身带来的呢,还是因为政府对毒品严厉管制的政策和法规而间接引发的呢?长期的惯性思维让人们认为种植、制造、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等一系列毒品犯罪,尤其是因毒品而引发的有组织犯罪、洗钱、杀人、腐败等过错应该归咎于毒品自身。但似乎严厉的禁毒措施并没有解决毒品问题以及由毒品引发的其他社会问题,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刺激其发展,甚至出现更多其他的犯罪,这些由毒品引发的犯罪却比毒品犯罪危害更大、后果更严重。因此,如果使毒品合法化,将毒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纳入正常的管理渠道,降低毒品价格,消除人为垄断造成的暴利,那么由毒品引发的犯罪和暴力也将随之消失。美国着名的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认为,毒品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很大程度上是由将毒品视为非法而引起的。早在1972年接受《新闻周刊》采访时,他就提出了这个观点,并且以美国禁酒令来做对比:“禁酒破坏了法律的信誉,腐蚀了警察,造成一种颓废的道德风气――但并没能终止酒精的消费。使毒品合法化可能会增加瘾君子的数量,但并不一定会这样。不论瘾君子数量方面如何变化,如果毒品能够合法化,那么单个瘾君子方面的情况将会好很多。”
  
  (五)禁毒代价太大,而且无效
  
  近年来,关于毒品合法化讨论主要围绕对禁毒成效的反思,美国禁毒上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导致政府和公众认为禁毒无效。据统计,在美国政府每年用于禁毒的专项经费达到近百亿美元的,而每年有数以百亿的美元流入境外贩毒集团手中。毒品犯罪被贩毒集团控制,长期贩卖走私获取的暴利为其贿赂、拉拢政府官员提供了经济基础,进一步导致政府官员腐败的行为。只有毒品合法化,禁毒战争才能“双赢”。禁毒执法给社会和人们的生活造成负担。如果毒品合法化,政府不仅可以节省用于打击毒品犯罪的巨额支出,而且可以采取加重经营税额的办法增加财政收入,这笔节省下的支出反过来还可用于帮助吸毒者戒断治疗或宣传教育方面,控制现有吸毒者对毒品依赖性的增强以及使用毒品人数的增加,这样更有利于减少毒品的危害,从源头解决问题。
  
  (六)毒品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禁毒政策的不一导致一系列的外交纷争
  
  作为世界第一大毒品消费国的美国来说,一直将矛头指向毒品生产国:如果没有毒品的生产和走私活动,本国的吸毒问题就不会如此严重。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强化了与邻国合作扫毒的措施,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995年,美国向哥伦比亚等国提供的反毒援助已达7亿美元,并多次出动军队参与邻国的扫毒行动。但是,不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毒品输入美国的问题,相反却引起了一系列外交纷争,导致同巴拿马、哥伦比亚、秘鲁、墨西哥等国的关系紧张。因此,毒品合法化的支持者认为,通过毒品合法化将毒品贸易纳入市场经济,那么毒品的进出口问题自然会在供求关系的调节中得到解决,无须政府进行干预,毒品输入引起的外交纷争也就迎刃而解。
  
  三、美国社会对毒品合法化主张的反驳意见
  
  随着毒品在全世界的迅速蔓延,禁毒难度的不断加大,解禁派的看法开始被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所接受,司法机关的态度也出现了较大的松动。虽然有众多学者、官员支持毒品合法化的观点,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美国仍然很难形成使毒品合法化的广泛社会基础。社会各界、特别是处于禁毒工作前沿的人士对毒品合法化主张提出了尖锐的反驳意见。
  
  (一)毒品一旦合法化,对社会的危害必然增大,吸毒者会大量增加
  
  毒品合法化能够减少危害的提出是基于毒品蔓延形势无法迅速遏止的现状,是一种折衷的措施和做法,但是个危险的选择。现阶段各国实行的严厉禁毒措施,虽然没有彻底解决毒品问题,但在打击毒品犯罪上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吸毒人数减少或者得到控制,毒品缴获量的增加,破获案件上升,这些都能够表明,禁毒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成功的。正是禁毒法律的控制和惩罚才有效地限制了非法毒品市场的扩大,才威慑和阻止了潜在的吸毒和其他犯罪行为。犯罪与侦查是此消彼长,若是现在放弃打击毒品犯罪,可能会进一步恶化。
  
  (二)毒品合法化或许可以减少某些犯罪,但不是降低犯罪率的最好办法
  
  认为禁毒带来暴力和犯罪是谬误。事实上带来暴力和犯罪的是毒品。因为吸毒而导致人丧失理智的犯罪不在少数,绝大部分吸毒者的暴力倾向是毒品对人发生作用后的生理反应。为获取毒品而犯罪和因为饥饿而盗,两者在道德和法律上同样不被同情,因此,法律从来不会因为社会温饱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纵容犯罪行为。作为毒品合法化先行者的荷兰,拥有欧洲最高的犯罪率,存在着与美国相同的毒品犯罪。这些客观事实是毒品合法化与犯罪率下降之间并无明显联系的最好佐证,毒品合法化将减少犯罪的说法已经不攻自破。
  
  (三)毒品合法化虽可以节省政府的缉毒开支,征税也可以增加政府的收入,但这远远比不上吸毒者增多而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毒品合法化之后,节省最大应该是用于缉毒的经济支出,支持者片面的看到这一可喜之处,甚至加入对毒品合法征税的收益,但却忽视了更严重的问题,戒毒、禁毒宣传教育、国际禁毒合作以及用于打击毒品引发其他犯罪的支出、吸毒者长期使用毒品健康状况下降后所需要的医疗保障、失业救济等,因为吸毒人数的上升也将大量投入。同时我们还要考虑从毒品原植物的种植、毒品的生产到销售毒品的场所,使用者的开销等每一个环节,政府在管理、监督方面的投入也将是巨大的。
  
  (四)毒品合法化使人类道德观面临严重挑战
  
  毒品合法化打破了道德防线这层保护网,是一种道德上的投降,人们会对自己的以前的判断产生怀疑。这无疑会带来社会文明的颓废和倒退。违背了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也破坏了人们以血的教训换来的对禁毒的共识。如果仅仅站在狭隘的自由主义立场,就看不到使用毒品给家庭、他人以及社会带来的巨大伤害。一旦政府主动给毒品上瘾分子提供毒品,非但治疗的努力前功尽弃,而且把吸毒者往悬崖上更推进了一步。现实不允许社会承认毒品吸食合法化,即使是软性毒品也是难以被情感所接受。
  
  毒品危害着美国人的身心健康,威胁着美国的前途命运,这是绝大多数美国人的共识。因此毒品合法化是一种危险的选择,是不可取的。毒品合法化论者提出的较为激进的改革方案,也是不可能被政府和大多数人所采纳和接受的。毒品问题的极其复杂性和长期性,如何控制毒品的蔓延,还有赖于全社会在这一问题上认识的统一,以及与毒品相关的其他社会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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