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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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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史、戒毒史
民国禁烟——销售鸦片竟有营业执照
毒品与禁毒史话
2007-07-08 21:25:22 来自:法制晚报 作者: 阅读量:1

  男子纳妾、女子缠足、吸食鸦片并称中国近世三大陋习,缠着小脚的妾陪侍着老爷一起吸食鸦片的场景成为近代中国病态生活的经典写照。以下几组证照反映了这些典型的中国病态生活图景,并记录了近代中国为废除这些生活陋习所作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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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6年的“两口子戒毒证明”,证明上有“送本院勒戒”字样,看来本次戒毒行动属政府强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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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元年五月,销售鸦片的营业执照

    鸦片宣统三年十月,吸食鸦片的许可证上,统计表占据了将近一半的面积,表明政府禁烟无门,只好提倡烟民计划型消费。

  我收藏的清朝宣统年间的“膏店凭照”和“吸户牌照”,就是销售鸦片的营业执照和烟民的计划供应证。这两张文书的年代离鸦片战争已经约70年了,吸食鸦片在中国早已“蔚然成风”,最终实现了绥靖派所希望的“合法化”。但是“以毒养毒”并没有阻止白银外流。

  宣统年间的毒品执照是公开的,表明吸毒是合法的,有的人还以吸毒来表明自己是有身份的。至于那份计划供应证可能是做做样子,只是在为吸毒设置一点障碍而已。也许它是一种无奈的表示,不敢得罪洋人,又不能过分伤害自己人,不能禁止就只好限制一下了。

  “两口子戒毒证明”是民国36年(1947年)的产物,证明当时的“大烟鬼”已经占到了人口的相当比例,出现“男女混双”也不算稀奇事了。从照片上看这两口子很体面,却“魔鬼”缠身,不得不进戒毒所。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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