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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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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史、戒毒史
解放初期上海如何禁毒
2015-06-15 18:08:23 来自:东方早报 作者:黄臻睿 阅读量:1

公安机关捕获的毒贩和搜缴的制毒工具、毒品

公安人员取缔烟馆 

  在世界近代史上,中国是受毒品祸害最深的国家。而上海曾是制贩运毒的主要口岸和转运站、集散地,进口鸦片货值居全国各口岸之首。新中国建立初期,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上海展开了一场波澜壮阔的禁毒群众运动,把乌烟瘴气的百年沉疴彻底清除。

  毒品交易大本营

  1840年鸦片战争后,清朝政府与英国订立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使上海沦为帝国主义列强的通商口岸。从此,上海逐渐成为制造、贩卖、运送毒品的中心。据统计,在1843年5月至11月的6个多月内,通过吴淞走私进口的鸦片就达8000箱,价值600万元。1858年,清政府被迫与英、法、美签订《通商章程善后条例》,承认卖鸦片为合法贸易,鸦片称作“洋药”,交纳进口税后,即可通行无阻。从此,上海的吸贩毒活动更加猖獗。1872年,上海有烟馆1700余家,有“上海烟馆甲天下”之称。

  外国毒品商人通过鸦片贸易,从中国人民头上攫取大量钱财,获得巨额利润。以1849年为例,这年中国经由上海输往国外的全部出口货的总值是843149元,数目却只及同年上海进口鸦片货值的62.6%。也就是说,经由上海运销国外的丝、茶和土特产,不仅换回的全部是鸦片,而且其价值只能抵输入鸦片价值的62.6%,其余37.4%要以白银去支付。

  民国政府取代清王朝统治以后,烟毒的流行泛滥并无改观。上海不仅鸦片充斥市场,而且用鸦片提炼的海洛因制品红珠子、白珠子等烟毒品种,由英国和日本商人源源不断贩运来沪,风行一时。在军阀混战时代,上海鸦片更加泛滥。1919年,浙江省督军卢永祥委派何丰林任淞沪护军使,伙同江苏省淞沪警察厅厅长徐国梁,霸占上海鸦片烟土市场。1922年11月,徐国梁拉拢上海最大的烟土商,集资1000万元,合股设立聚丰贸易公司,贩运鸦片。1924年9月,江浙两省军阀为了争夺上海的烟土倾销地盘和贩卖鸦片的财富而爆发战争,有人称之为“国内的鸦片战争”。

  上海的大流氓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都依靠在法租界从事贩毒起家。他们以巨款贿赂警务人员,为烟土买卖取得保护伞。当公共租界声言禁烟时,法租界公董局乘机拉拢烟商到法租界落脚,以此获取巨额烟税收入。于是,法租界迅速成为上海鸦片贸易中心。1923年,杜月笙要求法国领事甘格林准予烟土公卖,征收烟税,还成立烟枪捐公司,收购烟枪执照费,凡是上海经销的烟土,均由他支配。法租界设有大烟土行12家,小烟土店40家,烟馆90多家,公董局每月征收特别税12万元。1924年,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联合潮州帮烟土商21家,开设三鑫公司,控制法租界鸦片贸易,每年盈利5600万元。

  上海沦陷期间,日军驻上海军事代表楠本和里济夫勾结大汉奸盛幼庵,在上海开设“宏济善堂”,总揽日本侵略军占领地区制造、贩卖、运送毒品的勾当。宏济善堂每月供给日本驻华特务经费,还供给汪伪高级人员生活津贴20万元。1944年,陈公博兼任汪伪军委会禁烟总监,陈实秋任禁烟总局长,总揽上海和汪伪占领地区的烟毒贩卖,从日本、朝鲜贩运大批鸦片烟土,还在安徽淮北开辟种植罂粟特区,并在安徽巢县、江苏太仓以及张家口、天津、北平开设吗啡工厂。抗战胜利后,国民党上海市警察局长宣铁吾等人开设23处制毒场所,并利用火车、轮船、飞机将毒品运销各地。1948年上海市警察局统计,全市有制造毒品工厂23处,出售毒品和供吸毒品的“燕子窝”2000多处,从事制、贩、运毒的有3万多人,吸食毒品的约10万余人。全市平均80户中有1户吸毒。每年发生烟毒案8000多件。因吸毒而倾家荡产、卖儿鬻女,沦为盗匪、娼妓者甚多。

  历史上的禁毒

  在国际禁毒史上,世界最先禁止烟毒的是中国,世界第一个以销毁鸦片开展禁毒斗争的是中国的林则徐,世界第一次反鸦片毒品的多边会议是在中国召开,世界上较长时间禁绝毒品也只有中国政府。但是,从清朝到民国的百年禁毒,由于政府腐败,措施不力,又不依靠发动群众,结果都是屡禁不止。

  1906年9月,清政府颁布法令,禁止种植罂粟。上海华界县城内的土行烟馆于同年6月关闭,同时上海道敦促租界当局予以合作。1909年2月1日,万国禁烟会在上海召开,与会的包括英、美、法国等13国代表,经过25天的议程,通过了禁毒决议。这是世界上首次多边性的国际反毒禁毒会议,对上海租界的禁烟有巨大的推动。租界内的1436家鸦片烟馆分批停止营业。公开挂牌的烟馆不见了,然而,隐蔽私设的“燕子窝”(低级烟馆)应运而生,挑膏店和土行依然如故。鸦片行情反而大俏。鸦片价格从禁烟协定前的每箱平均700两左右,到1913年上升为每箱平均5950两,1915年11月竟达到最高峰的9012两。禁烟成为有名无实的幌子。

  1912年3月2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严禁鸦片通令》。同时,沪军都督府发出《禁吸鸦片告示》。1919年1月17日,北洋政府总统徐世昌委派禁烟专员张一鹏到上海,会同地方当局,将发行2000万元公债收购来的1206箱烟土,运到浦东陆家嘴予以焚毁。事后经人揭发,主持人采用小箱换大箱,以假充真,偷天换日等手法,贪污受贿,勾结分肥。

  国民政府对烟毒采取“寓禁于征”的办法,一面设禁烟局,颁令禁毒,一面又实行鸦片公卖专营。1933年,国民政府为进一步筹措军费,在上海设立禁烟督察处,专管特税收入,正式实行鸦片专卖,管辖采办商12家,南市和闸北等地的土膏商行和售吸所,成为鸦片专卖机构,还在南市和浏河建立两处吗啡制造厂。1946年1月12日,上海市政府发出禁烟布告,宣布禁烟工作由市警察局负责,并在上海市警察局设立烟毒联合查缉处,警察局长兼任查缉处长。至6月底,到警察局登记的烟民6060人,到医院调验和平时查获的烟民2137人,所谓当年6月底禁绝烟毒,根本无法实现。同年8月2日,国民政府发布《禁烟禁毒治罪条例》。9月,内政部派出江苏兼上海区特派员到上海督导禁烟工作,组建上海市肃清烟毒委员会和上海禁烟协会。1947年3月20日成立上海禁烟协会,6月3日,上海市法院和市警察局在浙江路养济院和外滩公园(今黄浦公园)焚毁收缴的烟具、毒品。国民政府表面上标榜禁烟,在上海设立“禁烟局”,实际上是借此征收高额烟毒税,垄断烟毒买卖,把征收烟毒税和对吸毒者的罚款,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当时“禁烟局”与烟土官卖行合署办公,前门办理税收、罚款,后门大量倾销烟毒。全市烟馆林立,曾有“烟馆多于米店”之说。街头巷尾也到处可见吸毒贩毒者。旧上海仍是制造、贩卖、运送毒品的大本营。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上海解放后,制贩毒品的活动从公开转入隐蔽,继续毒害人民。大毒贩陈坤元、钱荔荣等20多人,匿居香港,制作海洛因,装进避孕套内,派人运来上海销售。大毒贩马伯文、张顺贤等,一面大肆贩毒,一面从事特务活动。破案后,从两犯家中缴获电台1部,毛瑟枪、马牌手枪6支,子弹162发。制毒犯郭寿堂、任炳鹤等,以开设酱油酿造厂、磨制辣椒粉厂为掩护,大量制造、贩运毒品。有的毒犯还与海轮、铁路员工及公安局内留用旧警勾结,继续进行制贩运毒活动。为根治旧社会遗留的这一丑恶现象,保护人民的健康,上海公安机关将查缉毒品列入户口调查的主要工作,并加强侦察破案,严厉打击烟毒犯。1949年6月至年底,静安公安分局、北站公安分局、水上公安分局等相继查获了1634起烟毒案。

  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限期禁绝制造、贩运、售卖毒品,在农村地区禁止种植罂粟,收缴散存于民间的烟土毒品,对吸食毒品者限期戒除,违者依法惩处。同年5月,政务院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毒犯条例》,规定对制造、贩卖、运送毒品的罪犯,按主犯、惯犯以及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查获了虹口区中州路安宁里22号大毒窟,捕获张润贤等案犯35人,缴获鸦片、海洛因330两、制毒工具两套及手枪6支、子弹百余发。针对制贩运毒品的活动特点,公安、司法机关运用以毒攻毒,以案破案,集中打击毒品帮贩,相继破获山东帮、湖北帮、安徽帮、河南帮等贩毒集团案,依法判处集团首犯11人死刑,打击了一批首恶分子,使一些贩毒集团的活动有所收敛。至1952年初,全市共破获烟毒案7600余起,捕获人犯1.2万余名,缴获鸦片等毒品1.5万余两,制、吸毒品器具一批。这段时间虽然给了烟毒贩一定的打击,但制贩毒品的犯罪活动仍时有发生,吸食者不绝。

  群众性的禁烟运动

  1952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为了彻底根除鸦片这种旧社会的恶劣遗毒,指出要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大张旗鼓地发动一次群众性的禁烟禁毒运动,给烟毒犯罪活动来一次彻底的扫除。并对肃毒运动的方针、政策、打击重点,作了明确规定。同年7月,上海市成立了肃清毒品委员会,由公安局、法院、检察署、民政局、卫生局、市委宣传部、总工会、妇联、青年团、铁路公安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上海市公安局局长许建国、副局长扬帆任正、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成立肃毒分会。广泛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开展禁毒运动。禁毒运动采取“严厉惩办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方针,实行打击惩办少数,教育改造多数的政策。首先把吸毒的人与制、贩、运毒犯严格区分开来,对制、贩、运毒犯采取“小犯、从犯、偶犯从宽,大犯、主犯、惯犯从严;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对罪行严重的坚决惩办,对偶尔犯罪、贩毒数量较小、解放后已洗手不干,或坦白交代较好的,予以从宽处理,并发动他们检举揭发大犯、惯犯的罪行,从而很快查清一批制造、贩卖、运送毒品案的犯罪事实。8月8日,组成市禁毒委员会总指挥部,由许建国、扬帆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群众动员部、宣传部、作战部、量刑部、登记部、检查巡视部。各区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市公安局抽调警力1000余人,各分局干警全部投入,民政局、妇联、检察署、市委宣传部也抽调干部参加。8月13日,在全市范围统一集中搜捕,共捕获重大烟毒犯501名,传讯350名。8月21日,许建国在全市各界人民代表扩大联席会议上作关于禁毒问题的动员报告。9月17日,在虹口体育场召开公审大会,到会的有市、区各界人民代表、里弄积极分子、部分坦白登记的毒犯、毒犯家属和吸毒者等约2万余人。在公审大会上,依法判处重大烟毒犯死刑4人,死缓1人,有期徒刑5人;对投案自首、彻底坦白、真诚悔悟、检举立功的毒犯20人当场开释,以体现政策。各区同时召开联合公判会14次,并召开群众大会和各种形式座谈会,控诉帝国主义的毒化政策,揭露毒犯的罪恶活动。全市共召开大小会议3万余次,直接受教育人数250万人。宣传工作做到广泛深入,家喻户晓,掀起检举揭发高潮:坦白登记的毒犯有4000余名;收到群众检举揭发贩毒、吸毒材料2.2万余份;毒犯及其家属主动交出毒品2800余两,出现了妻子规劝丈夫,父亲督促儿子戒绝毒瘾的许多事例。有两名毒犯在三轮车上成交,被三轮车工人发觉后,连人带毒品一起扭送公安机关。至11月,肃毒运动基本结束,全市共破获制贩运毒大案159件,处理了毒犯1.3万余名,其中依法逮捕3500余名,判处死刑60名,无期徒刑21名;集训、传讯1万余名。缴获毒品1.3万余两及制毒、吸毒器具6000余件。

  在肃毒运动中,为贯彻教育改造、治病救人的方针,把吸毒的近10万人与制、贩、运毒犯区别开来,对他们主要是通过教育,规劝他们自动戒绝。同时,规定戒烟限期为一年,由监督小组帮促,限期戒绝。此外,民政、卫生部门组织大批医务人员和医疗物资,积极帮助烟民戒除烟毒,人民政府拨款3.6亿元(旧币)作为戒除烟毒医疗费及补助家属困难费。30家医院准备了病床,使少数烟瘾大、年老有病的可以住院戒烟;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免费住院戒烟。人民政府的一系列有效措施,终于帮助10万烟民戒除了烟瘾,开始新的生活。同时,公安、边防、海关严格检查防止毒品走私和海外毒品输入。到1953年底,由于搜缴了残存毒品、毒具,切断了境外毒品来源,吸毒者戒除了毒瘾,上海已成为无毒可吸和无人吸毒的城市。

  (作者系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档案处工作人员。田春玲编辑,工作邮箱:tiancl@thepap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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