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流调监测 > 毒品检测 > 正文
毒品检测
现场毒品检验与识别
毒品检测
2008-11-08 10:12:52 来自: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 作者:徐倩倩 阅读量:1

  【摘 要】对毒品、易制毒品化学品进行识别与检验,进而掌握毒品犯罪案件的情报与线索是从事公安禁毒工作的警察必须掌握的一项技能。毒品的识别与检验主要运用化学、物理、仪器等分析方法。检验从贩毒者或贩毒集团处所缴获的物品是否是毒品。其种类和含量如何、来源如何,为侦破、审理毒品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毒品检验是揭露和证实贩毒等犯罪行为的重要技术手段。

  【关键字】毒品;常见毒品;现场识别毒品

  目前,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毒品危及人类健康,破坏家庭和睦,危害社会风气,耗费大量资目前,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威胁。财,诱发违法犯罪,破坏社会稳定。在探究如何在现场识别毒品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毒品,如何界定毒品。只有明确了什么是毒品及毒品的一些相关知识之后,才能在现场识别毒品,并将其作为毒品嫌疑犯定罪的依据。                                               

    一、毒品的概念、特征及其来源

  (一)概念: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醇(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呵精神药品。这是我国《刑法》第357条对毒品的定义。这一定义是具有法律效力,是公检法机关认定毒品和打击与防范毒品犯罪的法律标准。

  (二)特征:毒品能使滥用者产生心理依赖性,亦即精神依赖性(俗称心瘾)。表现为在心理上、精神上驱使吸毒者具有一种周期性或连续性吸毒的欲望。这种欲望可压倒一切,产生强迫生吸毒行为,为了得到某种毒品,吸毒者会不惜一切代价,不择手段地行事,其他无论什么兴趣、爱好、刺激都难以使毒瘾转移。.毒品亦产生生理依赖性,即躯体依赖性。吸毒者需要反复使用毒品才能避免因中断毒品而出现的戒断症状--俗称"犯瘾"。"犯瘾"症状与"心瘾"互相影响,互为重叠,二者不能截然分开,通常因"心瘾"大而加重"犯瘾"症状,因"犯瘾"症状以强化了"心瘾"的感觉和欲望。毒品可以产生不同程度的耐受性,使用毒品的量越用越大,但这各表现也可以不明显。对多种毒品同时滥用的可以产生交叉耐受性。

  (三)来源:毒品有两大来源,其一是从毒品原植物如罂粟、大麻和古柯叶中提炼;其二是用有关的化学药品合成。但目前世界上的毒品90%以上来自原植物,来自世界三大毒品产地,即“金三角”(东南亚的缅甸、泰国、老挝三国交界处)、“金新月”(西南亚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伊朗三国的交界处)和“银三角”(南美洲的哥伦比亚、玻利维亚、秘鲁和黑西哥等几国交界处)。 这三大产地被称为“恶魔的温床”,形成了特殊的“毒品经济圈”。

  二、我国常见的毒品

  目前,我国吸毒者常用的毒品是:海洛因、鸦片、大麻、冰毒、摇头丸等。

  海洛因,它又被俗称为“白面”、“白粉”、“四号”等,是鸦片类毒品中危害最大的品种,目前被世界各国列为头号毒品。我国吸毒人员主要以吸食海洛因为主,大约占70%以上。海洛因依赖性强,只要二、三次甚至只吸一次便可成瘾。成瘾者一旦停用,甚至几个小时不吸,就会难受至极,痛不欲生。长期使用可以破坏人的免疫功能,并导致心、肝、肾等主要脏器的损害。注射吸毒的方式更易传播艾滋病等疾病,过量吸食海洛因可因呼吸中枢衰竭而死亡。

  鸦片,俗称大烟、烟土。是催眠性罂粟科植物的凝结汁。我国法律严禁非法种植罂粟。罂粟是一伞生草本植物,一般高1.5米左右,春、夏季开花,花朵颜色极为艳丽。花瓣脱落后十余天,生成球形或椭圆形蒴果,所流出的白色汁液,干燥凝结后即为生鸦片。割过浆的罂粟壳也是国家规定管制的一种麻醉药品。一些不法商人把罂粟壳作火锅底料,使人成瘾。

  冰毒,苯丙胺类毒品,又名安非他明,其主要化学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因其形状与冰相似,所以俗称“冰毒”。它具有强烈的中枢兴奋作用,可以引起焦虑和紧张,会产生强烈的生理兴奋,能大量消耗人的体力和降低免疫功能,严重损害心脏、大脑组织甚至导致死亡。吸食成瘾者还会造成精神障碍,产生错觉、幻听及被迫害的感觉而引发暴力行为。

  摇头丸,以MDMA、MDA等苯丙胺类兴奋剂为主要成分。由于滥用者服用后,可出现长时间难以控制随音乐剧烈摆动头部的现象,故称为摇头丸。外观多呈片剂,形状多样、五颜六色。摇头丸具有兴奋和致幻双重作用,在药物作用下,用药者的时间概念和认知出现混乱,表现出超乎寻常地活跃,整夜狂舞、不知疲劳。同时在幻觉作用下使人行为失控,常常引发集体淫乱、自残与攻击行为,并可诱发精神分裂症及急性心脑疾病。

  氯胺酮,俗称“K粉”,静脉全麻药。一般人只要足量接触二、三次即可上瘾,是一种很危险的新型毒品。外观是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易溶于水,可随意勾兑进饮料中服下。服药后一旦接触狂放的音乐,便会条件反射般强烈扭动,可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同时对记忆力和思维能力都造成严重损害。

  大麻,吸食初期会产生幻觉和妄想,情绪激动,行动异常,好斗,继而出现焦虑猜疑,倦怠昏睡的状况。长期吸食易使人产生精神障碍,导致判断力、记忆力减退,运动功能受损,免疫功能下降。吸食过量则通常导致精神失常,因而易诱发车祸和暴力犯罪。

  另外,还要特别注意安定、三唑仑、咖啡因等受国家管制的药品。这些药品当被作为医疗用途时并不是毒品,但一旦出于非医疗目的而被滥用,就成为了毒品,也和其它毒品一样对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些毒贩经常将这些药物出售给青少年学生,千万不要上当购买这些“药物”。

  三、现场毒品检验与识别

  现场毒品的发现,毒品案件中最重要的犯罪证据就是查获在案的毒品。毒品是揭露和证实毒品犯罪的直接证据。在毒品案件侦查中,如果能做到“人赃俱获”,犯罪分子一般对其所犯罪行无法抵赖。缉毒人员在侦破毒品案时应力求查获涉案毒品,了解毒品的理化性质,毒品形成毒品生产国及销售国,熟知毒品犯罪的特点,是缉毒人员查获毒品案件中涉案毒品的前提保障。通过特情,贩毒嫌疑犯,警犬等发现毒品是现场发现毒品的主要方法。毒品的识别与检验主要运用化学、物理、仪器等分析方法。检验从贩毒者或贩毒集团处所缴获的物品是否是毒品。其种类和含量如何、来源如何,为侦破、审理毒品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毒品检验是揭露和证实贩毒等犯罪行为的重要技术手段。毒品的现场识别通过现场检验来实现。

  (一)现场检验毒品的目的、作用及其装置

  为了提供刑事警察,海关,边防缉毒人员随时检验毒品走私携带可疑物品是否为毒品,有关专家研制了快速,简捷的检验毒品的方法及小型,携带轻便以提供上述人员在现场快速识别毒品。其目的是为了达到快捷,方便,机动性好,有利于缉毒人员抓住战机,使贩毒得到有效打击。

  现场快捷检验能起到初检、筛选的作用,供缉毒警察、海关、边防缉毒人员对可疑物品作出快速识别,是否可视为毒品,起到拘留毒品嫌疑犯的作用。由于目测人的经验,化学显示反应的干扰,因此现场快速检验结果不能起定罪的证据作用,要确证可疑物是何种毒品,含量多少,含有哪些成分算问题,必须通过有关实验室作毒品的定性定量分析,做出全面地、科学地鉴定,以获得定罪作用的证据。

  1、检验箱 可全面检验常见毒品。如联合国麻醉药品公司提供的“麻醉药品箱”可检验五类十多种毒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及某些省、区、市公安厅(局)研制出的毒品快速检验箱,其检验对象包括了国内常见的毒品。

  2、单项检验装置 包括各种毒品检验包、检验管、检验板、试纸、喷雾瓶等都是针对某一类毒品设计的。

  (二)毒品现场识别的方法及其细节

  1.初检 通过目视、鼻嗅等方法观察可疑物的外观形态、气味和颜色。根据其外部特征判断可疑物是否为毒品,以此决定是否拘留贩毒嫌疑人,必要时可使用显微镜进行观察。毒品种类繁多,但流行毒品却为数不多,这些流行毒品通常是具有一定的外部特征。如4号海洛因多为白色粉末,合成毒品多为白色片剂等。通过观察可疑物的气味、形态和颜色,可初步判断可疑物是否为上述毒品。

  2.化学检验方法 可疑样品的现场检验可用很多办法来进行,最常用的办法是在滴板上进行。将样品置于滴板的凹槽中,再往上滴加试剂。常见的滴板是白色的,以利于观察反应得到的颜色。用滴板试验操作简单,但是使用某些试剂并不方便,有些试剂也不能在上面进行。滴板在每次使用完毕后需要用水及有机溶剂(丙酮或甲醇)洗净,以防污染。毒品的常见化学检验方法有:马改氏试剂鸦片类及安非他明类毒品;快兰B试剂检验大麻类毒品;硫氰酸钴试剂检验可卡因及安眠酮;亚硝基铁氯化钠、碳酸钠试剂检验甲基安非他命等。

  3.薄层分析法 薄层分析法是近二十年新发展起来的一种简易、快捷、微量分析方法。由于它是具有操作简单、快速(十几分钟或几十分钟)、分离效果好(能分离混合组分)、灵敏度低、能使用腐蚀性基色剂、成本低等优点。在我国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是司法鉴定中常规分析法,也是毒品检验的主要分析法。

  为了使检验结果更加可靠,操作者须掌握下列细节:如果样品数量少,不能同时满足现场检验和试验检验的需要时,应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对粉末样品,仅需要很少的几粒就可进行试验,但如果模糊不清需要试验时,则应增大样品至火柴头大小;对药片、固体样品或树脂状的样品(如大麻、鸦片)则需先取出一小块粉碎后再进行试验;对胶囊,小心地打开后,再进行试验;对植物样品,取出少部分磨碎后进行试验;对香烟样品,打开其中一支,取出少部分植物样品,磨碎后进行试验;如果植物样品的试验结果为阴性,但有怀疑它做药品或毒品处理或混合过时,应该将样品送实验室进行分析现场检验的方法。

  (三)现场行动人员应遵守一下程序

  1.当关闭秘密加工场所时,应按制秘密加工场所的所用人员。

  2.现场内及附近严禁吸烟。

  3.照相机不得使用闪光灯,如需照明,应使用频闪光源。

  4.如果现场有浓烟,应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但用于搅拌材料装置或构成化学工艺一部分者除外。

  5.应特别注意使用锂、铝氢化物的任何现场,因为这种物质遇水极易爆炸。

  6.离开现场区域时必须清洗双手和面部。

  7.应避免个人物品的交叉污染,不要让个人物品接触被污染的材料或将个人物品带入污染的环境。

  8.现场内被污染区严禁观察。

  9.非经合格医生同意,应避免使用药物。

  对毒品、易制毒品化学品进行识别与检验,进而掌握毒品犯罪案件的情报与线索是从事公安禁毒工作的警察必须掌握的一项技能。

  【参考文献】

  [1]《禁毒缉毒卷》.于凤玲等编.[M].群众出版社,2001.

  [2]《缉毒教程》.夏健祥等编著.[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3]《毒品犯罪研究》.杨鸿著.[M].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

  [4]《毒品犯罪》.赵秉志,于志刚著.[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