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使用吸毒人员瞳孔快速检测仪进行检测时,可能会遇到各种不同的情况,下面给出一些常见的情况给大家进行参考。
1、本仪器目前只能针对阿片类毒品(大烟、吗啡、海洛因等)吸食者,对于吸食其它毒品的吸食者尚无法进行检测。任何对本仪器的检测结果有异议者,应结合尿液定性检测及其它手段进一步确认。
2、本仪器在最后一次吸食毒品72小时内具有较高的检出率,随时间的推移,检出率降低。
3、本仪器对下列情况可能无法准确客观的作出检测:
(1)吸毒未成瘾者,主要包括初次吸毒者、偶尔吸食几次者、吸毒戒断后再次初次开始吸毒者,此时应结合尿液定性检测。
(2)吸毒者处于发瘾状态,此时可以从吸毒者的部分外在表现作出初次判断,比如:瞳孔较大、水样眼等特征。
4、本仪器应在普通室内光线条件下使用最佳,不要在阳光直射的条件下使用。在阳光直射条件下使用,易把正常人误判为吸毒者。
5、本仪器在具体检测时,应让被测者紧贴眼部戴好仪器,防止外部光线进入(如果被测者未戴好仪器,以及有外部光线进入,此时电脑屏幕显示的瞳孔图像将会很模糊)。在开始检测时,应注意观察屏幕显示的瞳孔图像不再由小到大变化,处于稳定状态,并且让被测者正视、平视前方。开始检测后,要求被测者不要胡乱转动眼球,在前五秒尽量不眨眼。
6、在正确完成一次操作后,瞳孔图像处理后的红蓝线应是吻合的,此时测试数据有效。如果红蓝线吻合度较差,并且上下抖动比较多,此时应认定测试数据无效,从新进行再次测试。
7、 在正常人中,存在极少的个别正常人与阿片类吸毒成瘾者瞳孔变化相似,此时仪器会将其判别为吸毒者,此种情况可使用纳络酮滴眼液及尿液定性检测排除。
8、55岁以上老年正常人与阿片类吸毒成瘾者瞳孔变化相似(瞳孔对光反应迟钝),此时仪器会将其判别为吸毒者,此种情况可使用纳络酮滴眼液及尿液定性检测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