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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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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滥用监测
浅析我区药物滥用监测的现状
2013-02-15 23:23:50 来自:西藏日报 作者:娜珍 阅读量:1

  一、西藏自治区药物滥用的现状和特点
  
  1、药物滥用监测数据的处理。按照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要求,我区药物滥用监测部门每年对收集到的药物滥用调查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我区药物滥用发生、发展的特点与规律,预测其流行趋势,为全区禁毒和药物滥用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药物滥用监测对象户籍分布。近年来,随着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从四川、甘肃等外省到拉萨的流动人口也相应增加。目前,我区每年监测到的药物滥用人群中,四川、甘肃等外省户籍者居多。
  
  3、药物滥用监测对象年龄分布。我区监测到的重点高危人群仍以无业或从事娱乐场所服务行业者为主,这些人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以20-30岁的年轻人为主。就全球范围,青年人滥用药物高于其他年龄人群。滥用者不能够正确认识吸食违禁药物的危害,多数人药物滥用是受同伴影响或为了追求违禁药物一时带来的欣快和刺激,出于好奇而尝试初次吸食违禁药物并成瘾直至被收治。据有关资料显示,海洛因在我国麻醉品走私中也占重要比例。
  
  4、药物滥用监测对象主要是滥用的精神活性物质。目前,我区监测到的主要滥用的精神活性物质以海洛因为主。海洛因具有舒适和欣快感的药理学特征,能够使吸食者产生强烈的欣快感。实践表明,多数成瘾者第一次吸食后就有浑身困乏、非常难受的感觉,渴望第二次吸食,从而导致成瘾。海洛因使人产生的精神依赖和身体依赖,是吸食海洛因违禁药物者难以摆脱海洛因的主要原因。
  
  5、监测调查报表来源。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相对其他地区,具有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等特征。根据每年我区各地区监测点上报数据比例分析,拉萨市上报的占主要部分,已成为了我区药物滥用监测调查数据的重要来源。
  
  二、西藏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建议
  
  我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起步于2005年。工作开展以来,一直受到自治区卫生厅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公安、司法、禁毒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目前已在我区的6个地区和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药物滥用监测小组,负责本辖区内药物滥用的日常监测和上报工作,初步形成了我区药物滥用监测网,为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过去的“零”报表到现在一定数据的监测样本量,我区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已初见成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针对这些困难,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同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涉及同多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是做好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重要保障。由于我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刚起步,地市一级还未成立专门的药物滥用监测机构,各部门之间比较缺乏沟通。
  
  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是一项事关国家声誉、社会安定、人民生活幸福的工作。通过药物滥用监测获取的监测数据资料能如实记录滥用者的情况,反应药物滥用现状,为科学研究提供详实资料,为主管部门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目前,药物滥用监测人员对调查表的上报积极性不高,对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日常监测工作不连贯。每年集中一段时间上报,无法及时动态地掌握药物滥用的苗头信息和趋势,无法提供重要预警信息,无法及时提示监管风险。在此情况下,地市一级需要指定专职的药物滥用监测人员,定期定点同当地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取得联系,进而连续、系统地调查、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以达到药物滥用监测的目的。
  
  2、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监测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目前,国家还未出台药物滥用监测的相关管理办法,因此,收集药物滥用监测信息有很大困难。无法按照要求将调查表同药物滥用人员一对一填写,进而收集到的调查表很多重要信息无法采集,且收集到的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总数同公安禁毒部门统计的数据有一定的出入,从而对全年进行的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尽早出台和完善药物滥用监测相关法律法规,为我们以后的监测工作提供法律依据、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迫在眉睫。
  
  3、完善监测网络,拓展监测范围。戒毒是吸食违禁药物者重新回归社会的唯一途径。从监测资料来看, 我区目前绝大多数戒毒人员是公安禁毒部门收治后进行口头教育或劳动戒毒,然后回归社会。这样,对成瘾较大的吸食违禁药物人员而言,回归社会后复吸被再次收治,因而得不到真正的从身体到心理上的科学有效脱毒。据了解,西藏自治区首个综合性戒毒康复机构已投入使用,相信,戒毒康复中心的成立会为我区药物滥用的防治提供良好的平台。
  
  4、 加大药物滥用的预防教育和宣传、培训力度。正确理解药物滥用的概念是搞好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前提。由于缺乏药物滥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很多人对药物滥用概念上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将“药物滥用”一词与不合理用药中的“滥用抗生素”“滥用激素”等中的“滥用”一词概念混淆,甚至无法正确认识“药物滥用”和“违禁药物”之间的概念联系。
  
  药物滥用是指在一种已知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背离医疗、预防和保健目的,间断或不间断地自行过量用药,导致成瘾及出现精神混乱和其它异常行为。从行为角度来解释具有不论是药品类型、还是用药方式和地点的不合理;没有医生指导而自我用药,这种自我用药超出了医疗范围和剂量标准;使用者对该药不能自拔并有强迫用药行为;无节制反复用药,导致对用药个人精神和身体造成危害,并进而酿成对社会的危害等特点。“药物滥用”是国际上对吸食违禁药物行为的通用术语,“吸毒”是我国对非法吸食违禁药物行为的通俗称谓。
  
  我区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在完成好日常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同时需把药物滥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作为重点。经常深入基层与监测人员进行交流,加强对药物滥用知识的讲解和监测工作的指导,提高监测人员对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认识。另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广泛宣传药物滥用的相关知识,介绍滥用药物的危害,开设预防药物滥用知识讲座,普及相关常识,从而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正确认识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2001年,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内容充分体现了有关部门对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认可和重视。我国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早在1988年就已起步。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启动,有利于对不同人群药物滥用的发生和流行因素进行连续、系统观察或调查、收集、分析疫情和有关资料,并将信息迅速报告和反馈到有关部门,为制定防治对策和措施提供科学、系统的数据,以便使防治工作更有成效、更加完善。
  
  1、通过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能够描述某一地区的药物滥用的分布特征和发展趋势,了解疾病模式,确定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发现异常情况,查明原因并采取干预;预测流行趋势,预计卫生服务需求。
  
  2、评价干预效果。通过对药物滥用的监测,为政府制定药物滥用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从而有效控制药物滥用的蔓延,最大限度减少药物滥用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的危害。
  
  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对于禁毒、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科学管理及药物滥用防治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有效预防某区域药物滥用的发生和防治药物滥用的蔓延,必须要有该区域公安、司法、卫生、药监等各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积极配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明确新形势下我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神圣使命。总之,要使我区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走向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还需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为我区的禁毒、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科学管理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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