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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滥用监测
《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与药物滥用监测
药物滥用监测
2007-07-08 17:43:31 来自: 作者:吕宪祥 刘志民 曾 岚 阅读量:1
    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在原卫生部药政局的领导下制定了《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自199511日起,在全国各地戒毒医疗机构实行药物滥用监测登记制度。《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至今已实施4年。通过各地药物滥用监测站和戒毒医疗机构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持之以恒的工作,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监测数据资料,为国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分析药物滥用现况和变化趋势,评估戒毒方法和戒毒药物的使用情况提供了重要依据。本文总结了《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在药物滥用监测中的实施应用情况,提出重新修订的几点考虑。

1  《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实施应用情况

1.1 报表情况

      1995年至1998年全国共有24个省(市、自治区),160多家戒毒单位 (包括卫生、公安、司法、民政、部队) 参加药物滥用监测登记工作。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接到各监测站上报监测登记表的数量1998 年比1995 年增长了1.5 倍,  经检查表格填写正确率已经达到91%。

1.2 推广应用

      《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是以戒毒医疗机构收治的吸毒人员为调查登记对象。由于表格调查项目设计上的适应性和它所具有的实用、易于操作等特点,为一些地区开展吸毒情况的流行病学专项调查研究工作的戒毒医疗机构或研究单位、学者引用。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全国性学术会议摘要近30篇;有的省市戒毒医疗机构将监测登记表作为吸毒人员的临床检查病历存档保管;贵州省药物滥用监测站依据监测登记表在本省药物滥用重点地区建立起3年期吸毒者追踪档案数据库。

1.3 监测数据分析

      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根据近年上报监测数据,分别对多药滥用的现况、并发疾病的发生流行情况、不同地区药物滥用流行比较、我国药物滥用的流行趋势与特征进行了评价分析;总结了戒毒医疗机构脱毒治疗方法与脱毒治疗药物的使用情况。监测登记表为了解我国药物滥用现况提供了基本参考信息。

1.4 促进与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

      监测登记表在戒毒单位的实施应用,也起到了及时发现问题,促进与加强戒毒医疗机构严格规范管理的作用。例如近年通过监测登记表填写工作:发现和破获借脱毒之名骗购戒毒药品案件;处理了采用假报、多报监测登记表以获取戒毒药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检查纠正临床诊断严重失误问题;已发现并报告地区主管部门,在戒毒单位出现的吸毒者冒用、盗用身份证件入院()脱毒的管理混乱现象。

1.5 脱毒治疗方法与脱毒药物

      从戒毒医疗机构针对吸毒者急性脱毒期所采取的脱毒治疗方法,可以总结归纳为:阿片类药物替代递减疗法 (63.1)以阿片类药物为主的多种药物梯度递减疗法 (12.5)非阿片类中药脱毒疗法 (7.1)非阿片类合成药物脱毒疗法 (6.0)非系统对症疗法 (5.0)以及其它方法 (6.3%)。

      采用的脱毒药物按使用比例依序为:(1)美沙酮, 61.2%;(2)中草药制剂,23.7%;(3)盐酸丁丙诺啡, 15.3%;(4)盐酸洛非西定或可乐定,9.4%;(5)莨菪类药物,5.1%;(6)戒毒药丸() ,4.6%;(7)其它药物或疗法(针灸,理疗,保健药,气功疗法,阿片酊,非麻醉性镇痛药,抗焦虑药,未用药物,等等), 3.7%。

1.6 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

      1997年上报监测登记表结果分析可以看到:

      药物滥用者入所时接受临床诊断,有96%确认为成瘾者,4%怀疑成瘾。但从各地反馈信息而言,对药物滥用者成瘾临床诊断掌握标准和尺度,戒毒单位之间尚存在着差异及差距。

      药物滥用者入所时64%进行尿样检测,其中98%检测结果呈阳性,2%呈阴性。值得注意的是,药物滥用者入所时未做尿样检测的仍占到36%。经诊断为药物滥用成瘾者并且尿样检测也呈阳性的约占60%。

      脱毒治疗期限最短3天,最长90天。其中:714天占50%,21天占23%,60天占15%,90天占2%。

      登记者既往脱毒24次占43%,既往脱毒最多达42次,其药物滥用年限登记为4年。

2  《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重新修订的几点考虑

      历经4年的实施应用,《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为药物滥用监测,为戒毒医疗机构的脱毒治疗以及药物滥用预防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获取了大量有益的数据资料。但是,随着药物滥用形势的变化和禁毒工作的进展,在总结分析监测登记数据时,从对表格项目的填写反映出监测登记表一些内容存在的不足与缺憾。一方面,有的调查项目因其分类标准与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不一致,致使监测数据难与全国人口资料进行比较分析;有的调查项目,或是分类过于概括集中,或是定义不够明确,影响到登记内容不能准确反映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结果;有的调查项目,已经相关学科研究验证可信度很低,失去对其继续评价的意义。另一方面,与药物滥用密切相关的吸毒者行为、家庭社会影响因素的评价指标则未包括在监测登记表中。此外,从基层戒毒医疗机构反馈的意见,表格的整体排列结构也存在着不易于阅读、影响正确操作的缺陷。上述问题需要及时地加以校正、修改、补充,使得监测登记表能够依据国家制定颁布的人口学分类标准和社会医学诊断检验标准,从药物滥用流行病学、药物滥用临床诊断与治疗的专业范畴给予明确的定义和解释,以适应监测工作发展的需要。

2.1 需重新修订的几个方面

2.1.1 身份证号码   根据《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规定,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从199971日起将由15位升至18位。《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也将随之做相应调整。

2.1.2 婚姻状况  参照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将原表中的分类修改为:未婚、有配偶、丧偶、离婚。有配偶释为,登记时日吸毒者已婚、再婚或同居。此外,从前瞻角度考虑,将目前虽然还是极少数人的非正常人际婚姻关系和有悖伦理道德的性行为作为特例加入该调查项目中。

2.1.3 职业   参考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有关职业的划分定义,将职业分为“在业人员”与“不在业人员”两大类。“在业人员”职业依调查时日吸毒者就业情况填写;“不在业人员”,则需要对罗列的四种不在业状况进行选择。

2.1.4 文化程度   参照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将原表中的五类重新划分为不识字或识字很少、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学、大学以上等八类。其中,“大学以上”指硕士、博士及博士后。

2.1.5  主要滥用方式    现将题目更改为“滥用途径”,调查者根据吸毒者自述,如果是多种途径交叉滥用,可以选择多个滥用途径分类项。

2.1.6 目前合用成瘾物质   原意指过去四周与“造成成瘾的主要物质”合用的精神活性物质。现据题意明确改为“近一个月内合用成瘾物质”。

2.1.7 因药物滥用引起的并发疾病   修订表中登记填写方式改为,先确定并发疾病是否存在,然后再续填写(或选择)与之相对应的疾病种()型或部位。

2.1.8 主要脱毒治疗方法   近年,随着脱毒治疗研究工作的不断总结完善,推陈出新,脱毒治疗方法目前比较集中在几种模式上。修订表将国家卫生、药政主管部门和麻醉品专家委员会倡导推荐的五种主要治疗方法:阿片类药物替代递减疗法、非阿片类中药脱毒疗法、非阿片类合成药物脱毒疗法、针灸经络疗法、纳洛酮催促脱毒疗法,以及其他脱毒治疗方法(包括非系统对症疗法)作为主要脱毒治疗方法的分类标准置于表中,除监测目的外,还将有助于戒毒医疗机构的临床脱毒治疗方法的规范。

2.2 修订表中不再保留的调查项目

2.2.1药物滥用史   原表意指吸毒者自初次滥用毒品之日起连续滥用毒品的期限,期间不包括无论何种原因中止滥用毒品的年限(包括劳动教养、服刑、戒毒期间和脱毒后至重新复吸的时间)。但由于理解程度的不同和各自解释的差异容易造成填写误差,难于计算评价此项结果。故在修订表中不再保留“药物滥用史”调查项目。

2.2.2 既往合用成瘾物质   指过去一个月至过去一年与“造成成瘾的主要物质”合用的精神活性物质,目的是探讨分析药物滥用升级演变与滥用史、滥用毒品种类的关联程度。但是,从报表情况分析,“既往”合用精神活性物质与“目前”合用精神活性物质无明显差别,许多表中“既往”合用精神活性物质即是目前“造成成瘾的主要物质”,这种应答结果使得这一调查项目失去了分析的意义。因此,在修订表中不再保留该调查项目。

2.3 修订表新增加的调查项目

      《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修订表中将增加下列调查项目:从对吸毒者滥用行为与自我人身伤害行为的了解增加了“是否与他人合用吸毒的用具” “有无过量中毒史” ;从对吸毒人员与家庭和社会的相互影响的了解增加了“家庭其他成员是否吸毒” ;从对既往脱毒治疗方法的了解与评价,增加了“既往脱毒使用过何种药物”

      《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的重新修订是总结了近年监测登记填写工作,并考虑到可操作性。它体现和反映监测登记工作在扩大监测覆盖区域的同时更为强调监测调查数据从数量到质量的变化,在有限项目上提高监测登记表的信息含量和填写质量,以求及时获取准确可靠的数据。

      致谢 对指导、审阅、参加修定《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的专家,在此一并感谢。

收稿日期: 19990206

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

1999年 第8卷 第2期

      编者按: 近年来我国药物滥用流行特征发生了一些变化。为适应新形势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需要,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委托,于1999126日在京召开了《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修订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领导,北京市卫生局药政处负责人,和来自北京、天津、湖北、内蒙古等地区部分戒毒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特别邀请蔡志基教授、姜佐宁教授、曹家琪教授参加。修订会议由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所长郑继旺教授主持。

      与会专家和代表对《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修订方案进行了讨论,删改和充实原监测登记表的部分内容。修订的《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将于19997月正式在全国启用。

      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整理总结近年来实施原《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的情况和本次修订会议讨论的要点,下文就这方面的内容予以报道,供参考。

[方法学介绍]

《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与药物滥用监测

吕宪祥   刘志民    
(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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