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料统计:从1984年至2004年底,我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为114万多人,其中7成为35岁以下青少年(未登记在册的吸毒者可能更多)。的确,有如此多的吸毒人员不可能让每个人在戒毒所或劳教所完全戒掉毒瘾,对于初吸毒者和解除戒毒后回家巩固戒毒成果者,当今国家提倡让以家庭为主要场所,进行家庭督促继续戒毒——远离毒品,在公安、卫生医疗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由家庭监护其在家庭中进行戒毒。
一是因为家庭成员的亲密关系是任何社会团体都无法比拟的,最容易察觉吸毒者的吸毒违法行为的是家庭,最直接有效地帮助吸毒者戒毒的也是家庭。
二是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妻子、子女以及亲戚朋友等,对吸毒者有亲切感,在他们的时时处处的监护督促下,同时进行思想生活上的照料,关怀,以亲人般人性化的关怀照顾,就是一时仍依恋毒品的,但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就是怀有铁石心肠的吸毒者,也会软化,也会改变,也会感动的。
三是如果已经经历了强制戒毒或劳教所戒毒后,总归要回到家庭中来,对原先的吸毒“朋友”,环境要作一点警惕和改变,最好尽可能搬一次家,改变周围的环境,切断吸毒者的狐朋狗友,切断吸毒者的经济来源,相信在家庭亲情的帮助下,可以巩固戒毒成果,远离毒品彻底戒了毒瘾是能够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