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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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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康复
如何依法推进禁毒社会化工作
2023-12-17 22:08:37 来自:中国禁毒报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禁毒社会化工作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新时代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应当加强和改进的重要方面,也是落实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具体内容和制度载体。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禁毒社会化工作本质上是要把禁毒工作嵌入或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之中,即把禁毒这根“藤”,牢牢缠绕在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工作的“柱子”上,形成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制度机制,从而实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在禁毒工作中切实做到立足预防、立足教育、立足法治、立足基层。
  
  1、如何落实禁毒社会化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的“总则”一章明确规定禁毒社会化。禁毒法第3条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第4条第2款规定:“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禁毒法第7、8、9、10条分别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与此相应,《戒毒条例》在“总则”第8条规定,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戒毒科研、戒毒社会服务和戒毒社会公益事业。对在戒毒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禁毒法的“禁毒宣传教育”一章具体规定了禁毒社会化工作。第11条第2款规定,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第12条第2款规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第13—18条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禁毒宣传教育的义务。
  
  禁毒法的“毒品管制”一章具体规定了禁毒社会化工作。第19条第2款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报告的义务。第20条规定了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的义务。第23条规定了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下,案发单位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报告的义务。第26条第1款规定了民航、铁路、交通部门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的义务。第3款规定了邮政企业防止邮寄毒品和非法邮寄易制毒化学品,加强对邮件检查的义务。第27条规定了娱乐场所建立巡查制度和发现娱乐场所内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后向公安机关的报告义务。第29条规定了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毒品犯罪的资金流动情况,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报告,并配合侦查机关做好侦查、调查工作的义务。
  
  禁毒法的“戒毒措施”一章具体规定了禁毒社会化工作。第36条规定的自愿戒毒,许可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第49条规定,对社会力量依法开办的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应当给予扶持,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笔者曾在本专栏撰文《戒毒帮教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编者注:刊于2023年9月8日《中国禁毒报》6版),述及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地方禁毒立法的相关规定。因为戒毒帮教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家庭和社会力量(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慈善福利机构、企事业单位、知名人士、戒毒成功人士),所以也属于禁毒社会化工作的内容,对此不再赘述。
  
  2、如何完善禁毒社会化工作的体制机制
  
  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有效推进禁毒社会化工作,需要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
  
  推进禁毒社会化工作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应定期听取禁毒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开展禁毒工作,定期通报禁毒工作形势和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监督、考评,督促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贯彻落实;建立禁毒委成员单位联动机制。
  
  推进禁毒社会化工作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禁毒办应争取专项经费,将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用财政补贴的形式解决志愿者服务团队运行经费,确保志愿者参与禁毒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常态化。推动民政、法学会、社科联等部门出台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参与禁毒工作的奖励政策,定期评选、表彰禁毒研究成果和典型案例、从事禁毒社会化工作的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开展省级新时代毒品预防教育先进教师的评选活动。
  
  推进禁毒社会化工作需要各级禁毒委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职责,加强禁毒办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这方面全国有许多好的做法可以推广,例如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的禁毒办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给各乡镇(街道)发文,安排部署工作。又如,陕西省渭南市禁毒办每月通报禁毒工作进展,呈报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推进禁毒社会化工作需要整合基层资源。首先,应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用考评作为指挥棒,落实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其次,应发挥基层专业力量的作用,积极引进、培育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等专业化医疗平台。
  
  推进禁毒社会化工作需要打造强有力的工作队伍。禁毒社会化工作的队伍包括不限于媒体、社区和社会组织、医疗机构、中小学和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首先,应建立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岗位设置等保障机制。可依托各地已有的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安建设等工作队伍,通过给工作人员增加部分工作补助等激励形式,使其承担基层禁毒工作。其次,应强化组织建设,积极发挥禁毒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序推动行业自治。依托行业协会、市县单位或联合各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禁毒从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再次,应发挥教育、科研机构积极性。可邀请高校专业团队承担知晓率和满意度第三方评估工作,利用中学和高校场所建成禁毒宣传教育基地,依托高校共青团来动员、组织高校大学生志愿者力量,资助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团队、开展禁毒专项实践活动。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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