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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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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康复
戒毒回归人员融入社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回归人员为调查对象
2019-02-17 15:37:57 来自:江苏省司法厅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摘要】戒毒回归人员能否顺利融入社会,自觉保持操守,回归正常人生活,是做好戒毒工作关键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我们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更是衡量我们戒毒工作成效基本尺度。延伸戒毒场所职能,拓宽后续照管路径,巩固场所戒治成效,帮助戒毒回归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笔者以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回归人员为考察对象,分析戒毒回归人员操守保持情况、戒毒成功人士的经验做法和复吸人员复吸原因,由次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期增强和提升戒治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戒毒人员  融入社会  问题与对策
  
  一、跟踪回访调查情况
  
  (一)回访调查对象
  
  2017年10月至12月,我所分赴徐州市贾汪区、铜山区、鼓楼区、泉山区、邳州市、新沂市、丰县、沛县、睢宁县等地,对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徐州籍戒毒回归人员进行回访调查,按照回归社会时间长短及地区分部抽取方法,累计抽取样本310人,实际调查人数230人,实际回访率74.2%,其中贾汪22人、鼓楼19人、铜山71人、泉山20人、邳州32人、新沂18人、丰县14人、沛县27人、睢宁7人。
  
  (二)回访调查主要内容
  
  1、调查对象人口学特征,包括戒毒回归人员的性别、年龄、实际居住地、文化程度等的掌握。
  
  2、调查对象整体情况,主要包括戒毒回归人员的婚姻状况、就业创业、经济收入、现实表现、毒瘾戒断、操守保持、重新违法犯罪以及家庭环境等情况。
  
  3、调查对象药物滥用情况,主要调查了解药物滥用的种类、方法、基本途径、场所、服用频次和依赖程度等情况。
  
  4、调查对象的社会适应情况,了解戒毒回归人员在家庭支持、邻里关系、朋友相处、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回归社会后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
  
  5、具有一定影响的戒毒成功人士情况,主要了解掌握戒毒成功人士戒断期限、突出成绩和良好表现,掌握操守保持良好的主要因素。
  
  6、社会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了解社会各界、家属、戒毒回归人员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回访调查方法
  
  1、资料咨询法。向驻地派出所、禁毒办、缉毒大队等部门了解并核实戒毒回归人员的基本信息。
  
  2、问卷调查法。以发放并填写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了解掌握戒毒回归人员在融入社会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困难,以及他们对场所戒毒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3、座谈了解法。通过上门走访、见面座谈的方式进行,要求面谈回访的比例不少于实际回访人数的80%。
  
  4、侧面印证法。通过走访、询问被调查人亲属、邻里、司法所、派出所、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等,侧面了解戒毒回归人员的现实表现、操守保持等情况。
  
  5、信访调查法。主要采取给戒毒回归人员本人或家人、单位去信函、打电话、qq访谈、微信等方式进行。
  
  6、尿样检测法。采用五合一尿检板对回访人员进行当面尿检,检测戒毒回归人员是否存在复吸情况。
  
  (四)回访调查的结果
  
  本次回访调查,抽取样本310人,无法联系31人,因假姓名、重名而重复统计5人,死亡3人,重新违法犯罪的15人,再次强戒的24人,实际调查230人;面谈193人,见面率83.4%;尿检163人,占实际调查人数70.9%;发放问卷调查表193份,回收有效问卷调查表187份;发放家属问卷调查表177份,回收有效问卷调查表161份。在实际调查的230人中,保持操守189人,期间操守保持率为82.1%,复吸人数41人,期间复吸率为17.9%。
  
  二、跟踪回访结果分析
  
  (一)调查对象人口学特征
  
  1、性别及年龄。本次回访对象均为男性戒毒回归人员。回访调查数据显示:年龄分布为20—70岁。平均年龄30±7.5岁。25岁以下年龄者23人,占10%;26—30岁72人,占31.3%;31—35岁64人,占27.83%;36—40岁39人,占16.96%;41—45岁19人,占8.26%;46岁以上13人,占5.65%。35岁以下占实际调查人数(230人)达到68.13%,从调查情况来看,中青年仍然是吸毒人群的主体,并且吸毒年龄有低龄化发展趋势。
  
  2、文化程度。回访数据显示:文盲9人,占3.91%;小学33人,占14.35%;初中167人,占72.61%;高中(含中专、技校)17人,占7.39%;大专及以上4人,占1.74%。从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吸毒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但是拥有高学历(大专以上)吸毒人员有上升趋势。
  
  3、婚姻状况。回访数据显示:未婚64人,占27.83%;已婚(含再婚)101人,占43.91%;离婚65人,占28.26%。调查显示,有固定婚姻关系者比无固定婚姻关系者的人数明显偏少,吸毒行为严重影响婚姻的稳定,离婚率高达28.26%;凡是离婚者,因缺少配偶的关心、情感空虚,复吸率远远高于有稳定婚姻关系的戒毒回归人员。
  
  4、就业创业状况。回访调查数据显示:无业78人,占33.91%;个体经营51人,占22.17%;务工人员59人,占25.65%;务农人员36人,占15.65%;企事业职工6人,占2.61%。从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无业是吸毒的高危人群,戒毒回归人员就业状况差强人意,大部分戒毒回归人员无法找到工作,只能通过家人补贴、外出打零工等方式赚取一些生活费,可见戒毒回归人员能否成功就业是影响保持操守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调查对象的涉毒情况
  
  1、吸毒年限。回访调查数据显示:吸毒3年以下67人,占29.13%;3—5年101人,占43.91%;5—10年54人,占23.48%;10年以上8人,占3.48%。吸毒年限是能否成功戒毒的关键原因之一,吸毒年限短者,保持保守率较高;吸毒年限长者,保持操守率较低。
  
  2、戒毒次数。回访调查数据显示:戒毒1次的127人,占55.22%;戒毒2次的59人,占25.65%;戒毒3次的33人,占14.35%;戒毒3次以上的11人,占4.78%。戒毒次数影响戒治效果,“偶吸”者、滥用毒品时间较短、次数不多者,保持操守率较高;戒毒难度与戒毒次数呈正相关,戒毒次数越多者,戒毒难度越大。
  
  3、滥用药物。回访调查数据显示:滥用药物中,海洛因21人,占9.13%;冰毒等合成毒品202人,占87.83%;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混用7人,占3.04%。传统毒品的滥用人数占比较小,滥用新型毒品人数比例较大,极少数人员滥用两种以上药物。
  
  4毒资花费。回访调查数据显示:1000元以下/月26人,占10.25%;1000~3000元/月33人,占14.17%;3000~5000元/月72人,占31.38%;5000元/月以上101人,占44.2%。吸毒人员的月平均吸毒费用为5100元。
  
  5、滥用场所。回访调查数据显示:无固定地点123人,占53.48%;居住场所45人,占19.57%;宾馆/暂住地37人,占16.09%;歌舞厅/酒吧/网吧25人,占10.87%。由于公安机关对宾馆、酒吧等公共场所的管控力度逐年加大,吸毒人员的滥用场所一般不固定,流动性强。
  
  (三)调查对象复吸及诱因情况
  
  1、复吸人员人口学分析
  
  (1)年龄。回访调查数据显示:在实际调查230人中,复吸人数41人,年龄分布为20岁—65岁。平均年龄32±5.5岁。其中25岁以下5人,占12.20%;26—30岁12人,占29.27%;31—35岁13人,占31.71%;36—40岁6人,占14.63%;41岁以上5人,占12.20%。26—35岁是吸毒人员复吸的高发年龄段。
  
  (2)文化程度。回访调查数据显示:复吸人员中,文盲5人,占12.20%;小学17人,占41.46%;初中15人,占36.59%;高中(含中专或技校)3人,占7.32%;大学(含大专)1人,占2.44%。复吸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3)婚姻情况。访调查数据显示:复吸人员中未婚13人,占31.71%;已婚(含再婚)11人,占26.83%;离婚17人,占41.46%。无固定婚姻关系者复吸的比例明显偏高。
  
  (4)就业情况。回访调查数据显示:复吸人员中,无业19人,占46.34%;务工人员11人,占26.83%;务农人员8人,占19.51%;个体经营3人,占7.32%。从数据分析看,无固定职业者复吸率较高。
  
  2、首次复吸时间
  
  回访调查数据显示: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之日起计算,在复吸人员中,1个月以内复吸10人,复吸率占24.39%;3个月复吸12人,占29.27%;6个月复吸8人,占19.51%;1年复吸4人,占9.76%,2年复吸3人,占7.32%;3年及以上复吸3人,占7.32%。从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6个月内是复吸的高发期,占到复吸人数的73.17%。
  
  3、复吸诱因分析
  
  回访调查数据显示:心理渴求影响7人,占17.07%;吸毒环境或者毒友影响12人,占29.27%;家庭支持不力7人,占17.07%;就业影响8人,占19.51%;空虚无聊、为了消遣、缓解烦恼、抑郁等不快情绪5人,占12.20%;解除病痛症状2人,占4.88%。心理渴求、环境影响、家庭支持不力和无业可就是导致复吸的主要因素。
  
  4、复吸经济来源
  
  回访调查数据显示:借贷19人,占46.34%;正当收入13人,占31.71%;变卖家产3人,占7.32%;偷盗、抢劫、诈骗等非法获取6人,占14.63%。复吸人员经济来源大多通过非正当渠道获取。
  
  (四)保持操守良好及动因情况
  
  1、保持操守人员人口学分析
  
  (1)性别及年龄。调查对象均为男性,年龄分布为20岁—70岁,平均年龄33±3.5岁,25岁以下10人,占5.29%;26—30岁29人,占15.34%;31—35岁35人,占17.46%;36—40岁41人,占21.16%;41—45岁55人,占29.10%;46岁以上10人,占5.29%。调查发现初吸者或偶吸者保持操守率较高,复吸三次以上者保持操守率较低;相比吸食传统毒品,吸食新型毒品者保持操守率较高。
  
  (2)文化程度。保持操守的189人中,文盲2人,占1.06%;小学14人,占7.41%;初中156人,占82.54%;高中(含中专或技校)14人,占7.41%;大学(含大专)3人,占1.59%。
  
  (3)婚姻情况。保持操守的189人中,已婚(含再婚、已婚分居)95人,占50.26%;未婚49人,占25.93%;离婚45人,占23.81%。调查发现有固定婚姻关系且有子女者操守率明显较高。
  
  (4)就业创业状况。保持操守的189人中,个体经营51人,占26.98%;企事业职工6人,占3.17%;务工人员58人,占30.69%;务农人员35人,占18,52%;无业32人,占16.93%,其他7人,占3.70%。有稳定工作者保持操守率较高。
  
  2、操守时间
  
  回访调查数据显示:出所后保持操守1—2年的112人,占实际调查人数的48.70%;2—3年的33人,占14.35%;3年以上21人,占9.13%。
  
  3、操守动因
  
  回访调查数据显示:在操守保持良好的戒毒回归人员中,认为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对其操守保持有作用的147人,占77.78%;自信心/决心151人,占79.89%;家人/同伴影响89人,占47.09%;成功就业117人,占61.90%;更换环境39人,占20.63%;药物维持11人,占5.82%;社会帮教9人,占4.76%。
  
  (五)家庭问卷调查及分析
  
  1、家庭问卷调查情况
  
  在回访调查过程中,对戒毒回归人员家属发放问卷调查177份,回收有效问卷调查表161份,有效问卷率90.96%。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毒品知识的了解、预防复吸措施的掌握、家庭支持的作用、吸毒的危害、发现复吸的处置、是否进行药物配合治疗等12个大项,36个小项。
  
  2、家庭问卷调查分析
  
  (1)对亲人戒毒缺乏信心。37%的家属对解戒人员戒毒缺乏信心。解戒人员由于屡戒屡吸,对家庭及其成员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不仅使他们面子上蒙羞,而且经济上不堪重负。许多吸毒人员为筹毒资,经常坑蒙拐骗,久而久之,使家庭其他成员对其信任度大打折扣。
  
  (2)对毒品的认知不够。有56%的家属在亲人吸毒前对毒品不了解,68%的家属不知道吸毒者不仅是违法行为者,更是毒品受害者和脑疾病患者。表明禁毒宣传存在很大盲区,面对毒品诱惑,很多家庭没有超前教育和超前防范意识,甚至连基本的降低危害意识都没有。
  
  (3)对防复吸措施不了解。68%的家属不了解亲人复吸的原因,61%的家属不知道如何防止亲人复吸,40%的家属没有注意到亲人复吸前的异常表现,大多数家属对亲人复吸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在进行美沙酮等药物配合治疗方面,51%的家属对美沙酮治疗持怀疑态度。
  
  (4)家庭及社会支持系统欠缺。65%戒毒人员家庭关系紧张,父母及子女对戒毒回归人员信任度不够,有的甚至心存怨恨;70%的戒毒回归人员及其家庭没有享受低保救济、社会救助、就业帮扶,部分特困家庭子女面临辍学。
  
  三、复吸及戒断原因分析
  
  (一)复吸原因分析
  
  1、心理依赖是导致复吸的主要原因
  
  调查结果显示,心理依赖占复吸原因的31.42%,是复吸的主要原因。吸毒者对毒品的渴求心理强烈,心理依赖在躯体依赖消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存在,甚至将伴随吸毒者终生。
  
  2、信心不足是导致复吸的直接原因
  
  37.5%的复吸者成瘾性较重,长期吸毒导致心理产生问题,性格偏执,严重的甚至导致精神疾患,导致与他人难以沟通,家庭关系紧张,造成了高复吸率。另外,绝大多数媒体都在宣传“一朝吸毒,终身戒毒”,这也使得解戒人员受到一种消极的暗示,感觉毒瘾难戒,似乎“吸毒戒不掉,戒掉不是人”成了真理,从而动摇甚至丧失了戒断毒瘾的信心。
  
  3、家庭支持不力是导致复吸的关键因素
  
  调查中发现,家庭关系的恶化,家庭监管的缺失,也是导致戒毒回归人员复吸的重要原因。56%的家属对吸毒者的认识往往只看到了危害性的一面,恰恰忽视甚至是不愿理解他们也是毒品受害者,不能给予解戒人员宽容、理解、支持与帮助。45%的家庭成员戒毒知识缺乏,监管方法粗暴,信心丧失,除了死看硬守别无他法。
  
  4、不良朋友圈是导致复吸的诱发因素
  
  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对交际对象的选择具有明显的偏执型,一方面,对正常的人和群体存有较严重的情感障碍和交流障碍,担心受到别人的歧视,不敢轻易涉足其中;另一方面,因受同伴的拉拢和不良社会群体的吸引,对其具有很大的趋同性和依赖性,不良“朋友圈”加速了复吸的速度。
  
  5、就业救助困难是导致复吸的社会因素
  
  由于解戒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较低、好逸恶劳、生存技能缺乏、体弱多病、性格偏执、责任感差等问题,许多用人单位不愿意聘用戒毒回归人员,因此许多戒毒回归人员都面临着再就业的难题,多数只能成为“无业游民”,进而居无定所,流动性大。由于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回归安置尚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也没有明确社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也导致对戒毒回归人员安置就业流于形式。
  
  (二)保持操守动因分析
  
  1、坚定信念是保守操守的根本因素
  
  调查结果显示,戒毒成功的主要原因取决于个人“自救”,即有坚定的决心和信心,这是实现成功戒毒的内在因素。79.89%的戒毒成功者通过戒毒所系统的管理、戒治,对毒品的危害认识的更加深刻,戒除毒瘾的意愿更加迫切,戒断毒瘾的决心也更大,认识到要想彻底戒毒,必须坚定戒毒信心,用坚强的意志力来抵制外界诱惑。
  
  2、亲情支持是保持操守的坚强后盾
  
  家庭是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第一站。良好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戒毒人员建立信心的重要支点,也是遇到困难及挫折的避风港和加油站,更是巩固康复效果的指导者和监督员。当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暂无经济基础,如果能从家庭获得支持与帮助,就能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避免违法事件的发生。另外,关系良好的家庭成员会用包容和发展的眼光看待戒毒人员,当其有一点进步时,也会及时鼓励,给他信心与勇气;并且指导其日常行为,重建正确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帮其回避高危情境,拒绝毒品诱惑;监督并纯洁其交际圈,铲除复吸的土壤,捣毁复吸的温床,有效降低复吸几率。
  
  3、避开毒友圈是保持操守的有效途径
  
  调查结果显示,20.63%的戒毒成功人员在回归后更换了朋友圈、更换工作、生活环境,避开以前毒友,脱离原来的毒友圈,最终得以成功戒毒。
  
  4、正常就业是保持操守的重要基础
  
  调查发现,一份正当稳定的工作可以让解戒人员稳定思想,远离有毒环境,对于帮助他们建立新的朋友圈,分散他们对毒品的渴求与欲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提升自我评价起到积极的作用,会使他们生活得更加从容自信。回访中发现,61.9%戒毒成功人士都有一份赖以谋生的职业,而这份工作对于保持操守往往起着关键作用。
  
  5、系统接受戒治是保持操守的重要因素
  
  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履行戒毒工作职能十多年来,经过不断的探索、总结,形成了包括,生理脱毒、心理矫治、运动康复、戒毒医疗、拒毒训练等行之有效的戒治方法,戒毒人员在场所内接受较为系统、科学的戒毒,许多戒毒人员在所内树立了“毒能戒、毒要戒、毒必戒”的理念,掌握了必要的戒毒技巧,为回归社会保持操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后续照管是保持操守的有力保障
  
  对戒毒回归人员开展后续照管是江苏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举措,通过对解戒人员建立档案、定期跟踪、精准定位照管人员,每年坚持与当地禁毒部门联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精准掌握其戒断操守率的执行情况,对回归人员进行全方位的戒毒治疗、帮扶和督导,建立微信指导平台,设立业务咨询热线,随时为解戒人员提供远程指导,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有一技之长的解戒人员鼓励其自主创业。48%的成功戒毒人员认为戒毒所民警后续帮扶有利于成功戒毒。
  
  四、戒毒人员融入社会的对策与思考
  
  通过本次回访调查,我们掌握了许多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同时,验证了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职能优势,总结了戒毒工作的成功经验,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改进和努力方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提高戒毒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作出积极探索。
  
  (一)积极推进“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统一模式”落地生根。调查数据显示:95%的接受问卷调查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认为,戒毒场所对戒毒人员的戒治效果非常明显。这一数据,同时说明了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在戒毒工作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和巨大的职能优势。随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不断探索和发展,推行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统一模式的迫切要求和趋势已势在必行。最近,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意见》,其核心内容是用2~3年时间,逐步建立以分期分区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的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统一设置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和回归指导区,并建立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心理矫治中心、康复训练中心和诊断评估中心5个专业机构。“统一模式”的提出,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出了具体的“时间表”和“任务图”,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戒毒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不断提升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更好满足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当前,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当务之急是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推进措施、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统一模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持以“戒毒人员”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回答了“为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作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戒毒人员”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坚持“教育治本”,积极探索教育戒治规律,不断提升戒毒人员的法治意识、思想道德水平和就业谋生能力,有效降低复吸率,提高操守率,构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变废为宝、凤凰涅盘的育人场所。一要完善医疗保障。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要在普遍设立戒毒医疗中心的基础上,积极申办戒毒医疗服务资质,开设“戒毒治疗科”业务,着手培养懂医疗急救、精神药物诊疗的戒毒“全科医生”;要积极探索中西医相结合的戒毒医疗办法,并力争在戒毒药物开发引进上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要善于利用社会医疗资源及其优势,积极邀请专家来所坐诊及远程会诊等服务;要主动出击,推动戒毒人员医疗纳入社会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工作,力争戒毒人员医疗更有保障。二要加强体能康复。牢固树立“运动康复”理念,积极组织戒毒人员开展速度、灵敏度、力量、耐力、柔韧、平衡等各种身体锻炼和康复训练活动,确保其各项身体机能恢复正常。三要强化心理矫治。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量、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和防复吸训练等方法和措施,为戒毒人员进行“心理疗伤”,逐渐消除其“心瘾”。四要突出素质教育。深入推进“一所一特色、一队一品牌”戒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修身、修心、修德“三修”和国学润心、经典诵读、励志讲堂、红歌演唱、心灵驿站、情趣培养六类“特色教育”,充分发挥“文化强所、以文塑人”功效。五要加强劳动习惯养成。积极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各种习艺劳动,既促其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又培养他们的就业生存技能,为其步入社会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三)完善戒毒人员的社会支持系统。回访调查数据显示:79.89%操守保持良好的戒毒回归人员社会支持系统比较完善,这也充分表明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是操守保持的坚强后盾。一是建立基本保障支持。地方政府部门应该为生活无着落的戒毒回归人员提供低保、医保等基本保障,给予必需的生活补助,帮助并促进他们自力自生、自谋出路。建立安置就业基地,在就业、创业等方面予以相关政策支持,以转移他们心瘾,防止其复吸或延长其操守的时间。二是建立家庭协同支持。发挥家庭助戒的作用,通过开办亲属学校,定期聘请所内专业民警、社会专家教授、邀戒毒成功人士及其家属,有计划有重点的分期分批对戒毒人员家庭成员开展培训辅导,让家庭成员了解吸毒成瘾的机理,戒毒的完整过程,复吸的心理、行为表现、劝戒技巧,家庭“后续照管”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升家庭戒治能力和戒毒的科学性。三是建立同伴互助支持。将具有相同背景、相同经历的药物依赖人员组织起来,为实现共同愿望、目标,通过小组互动互助活动形式,治疗同伴间自己心理、行为、思想和文化等欠适应社会生活方面的不良生活方式,在参与更生性组织活动中,其心理、生活和情感需求都会受这种新环境的正向影响,有利于药物依赖人员的戒毒康复。
  
  (四)延伸场所职能,积极探索后续照管有效途径。一是建立后续照管服务管理平台。建议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普遍建立解戒人员后续照管服务管理平台。依托这一平台,建立戒毒场所与各地后续照管站之间的信息对接常态机制。戒毒所在戒毒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前1个月与后续照管工作站联系,对戒毒人员的基本信息、戒治表现、诊断评估结论、疾病治疗等情况进行信息交接。后续照管工作站建立解戒人员信息库,对应纳入的照管对象逐人建档,与预解人员签署《后续照管服务协议书》,打通戒毒“最后一公里”。后续照管服务管理平台还要与公安机关吸毒人员社会化动态管控系统进行对接,方便照管站民警及时全面掌握戒毒人员动态。二是建立“回归中途岛”和“特殊社区”。依托已建成的戒毒康复中心,积极吸纳解戒人员来此进行康复体验、戒毒康复、怡养身心、回归适应性训练,将其打造成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中途岛”。此外,还应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公安、司法部门的联系协调,利用戒毒康复中心的人员、设施、管理等优势,建立戒毒康复人员“特殊社区”,对吸毒成瘾人员所在社区不具备戒毒条件的、对不具备社区戒毒条件的乡镇的吸毒成瘾人员、对公安机关委托社会管理的社区戒毒人员和社区康复人员、对自愿戒毒人员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进行收治,延伸场所职能,打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的后续照管服务链。三是建立安置就业基地。建议由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落实,统筹规划建立集戒毒、康复、培训、劳动、就业、救助于一体的就业安置帮扶基地,出台有关政策和待遇,动员出所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解戒人员到基地生活就业,实行过渡性帮扶安置,促其保持操守,更好巩固场所戒治成果。
  
  (五)加强禁毒宣传,扩大戒毒工作社会影响力。回访调查数据显示:62%的接受问卷调查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家属对毒品知识和戒毒知识不了解,73%的问卷家属不知吸毒者是毒品受害者和脑疾病患者,59%的问卷家属不知预防复吸的措施。为此,我们还需要在禁戒毒宣传教育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一是禁毒戒毒教育从孩子抓起。建议将毒品知识教育纳入全日制学校教育内容,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编印相应教材,从学生抓起,筑牢禁戒毒教育基础工作。二是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打造公益宣传平台,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禁毒宣传格局。三是建议各地市都建立禁毒宣传(或警示)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促进禁戒毒宣传教育常态化和基地化;四是开设戒毒人员家属学校。利用探访日、场所开放日之际,开设戒毒人员“家属课堂”或举办培训班,普及戒毒人员家属对毒品知识的认知了解,做好帮教帮扶衔接工作。五是在火车站、广场、公园、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或流动人员聚集场所,开设“禁毒流动课堂”,普及禁戒毒知识宣传教育。六是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扩大禁毒戒毒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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