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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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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康复
吸毒人员分类分层次帮教工作
无毒社区与帮教
2007-07-08 15:57:39 来自: 作者: 阅读量:1
    为有效减少新滋生吸毒人员,降低复吸率,提高社会帮教工作成效,近期浙江省禁毒办、浙江省综治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对吸毒人员分类分层次帮教工作的通知》,部署在该省开展对吸毒人员分类、分层帮教工作。
    分类帮教,就是根据辖区内吸毒人员的实际居住状况,划分为本地常住、外来常住、外出常住及流动人员等不同类别,进行帮教管理。分层次帮教,就是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按居住地分类的基础上,根据现实表现等综合情况再分层次,因人施策。主要分为放心对象、基本放心对象和不放心对象。放心对象,是指自觉坚持定期尿检,积极配合谈话帮教,有戒断毒瘾信心的吸毒人员。基本放心对象,是指配合尿检和谈话的自觉性相对较差,但经联系或督促,基本能够做到按规定尿检和谈话的吸毒人员。不放心对象,是指行踪诡秘,经常找不到人,有意逃避尿检、谈话,拒绝接受帮教的吸毒人员。
   《通知》规定,由县(市、区)禁毒办将禁毒信息系统中吸毒人员的名单统一下发到乡镇、街道,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做好帮教认领核对工作。对本地常住的吸毒人员,应当做到及时无条件列管。对外来常住的吸毒人员,由实际居住地为主管理,户籍地协助管理,落实双向列管措施。户籍地应当向实际居住地办理委托手续。对外出常住的吸毒人员,应及时向实际居住地发出委托,要求实际居住地做好列管。对跨省外出吸毒人员,如有条件的,可实施跟踪帮教。对流动性大的外出吸毒人员,要积极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随时掌握动向,在其逢年过节等时机回家时,及时进行走访、尿检和开展必要帮教工作。
    根据吸毒人员的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教工作。对放心对象,主要由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干部和家属负责帮教。对基本放心对象,由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干部和家属为主帮教,派出所民警协助配合。对不放心对象,由派出所民警为主帮教,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干部和家属协助配合。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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